爱耳日(Ear Day),为每年的3月3日,是针对中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的,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2014年3月3日是第15个“全国爱耳日”。外出一定要给它们“穿上”保暖外衣,可以戴上耳包,或用宽大的帽子、围巾遮住耳朵。耳朵是我们聆听世界的窗口,平时注意爱耳保护。
节日历史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中国有耳聋的残疾人2057万人。每年出生的先天残疾儿童约占出生人口总数的4%~6%,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等原因造成的新生聋人每年约增加3万人;就是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高达2057万之多!占全国人口的1.679%。其中7岁以下聋儿可达80万,老年性聋949万。为此,卫生部、中国残联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
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
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针对我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如今第四届爱耳日即将到来,卫生部联合相关机构要求各省要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本地活动情况、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收集整理,报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并将举行徒工多样的宣传活动。
加强耳病防治,不在一朝一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或残联的活动,它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年不懈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历年主题
2000年: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2001年:减少耳聋发生 实施早期干预
2002年: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
2003年: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2004年:防聋走进社区
2005年: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2006年: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2007年: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爱耳日宣传标语
2008年:奥运精彩——我听到
2009年:正确使用助听器
2010年:人工耳蜗——重建听的希望
2011年: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2012年:减少噪音保护听力
2013年:健康听力,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
2014年:爱耳护耳,健康听力——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
2015年:安全用耳,保护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