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为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感情,促进国土绿化,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通过立法确定的节日。通过植树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提高人们对森林爱护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中国的植树节开始是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1979年2月23日,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以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造福子孙后代。
起源
中国古代清明节时节就有插柳植树的传统,中国历史上最早在路旁植树是由一位叫韦孝宽的人于1400多年前从陕西首创的。韦孝宽(公元508—580年)是西魏、北周时期的一位名将,京兆杜陵(今西安市东南)人。据《资治通鉴》所载,西魏废帝二年(公元552年),韦孝宽因军功被授予雍州刺史。自古以来,官道上每隔一华里便在路边设置一个土台,作为标记,用以计算道路的里程,也就是现在的里程碑。韦孝宽上任后,发现土台的缺点很多。经风吹日晒,特别是雨水冲涮,很容易崩塌,需要经常进行维修。韦孝宽经过调查了解之后,毅然下令雍州境内所有的官道上设置土台的地方一律改种一棵槐树,用以取代土台。陕西作为历史上最早在官道上植树的地方,曾经是全国道路绿化的表率,而韦孝宽最早栽种的槐树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特别是陕西人对这种槐树更是情有独钟,十分喜爱并且广为种植,现在这种槐树已经作为西安市的象征,被确定为市树。
而近代植树节则最早由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发起。19世纪以前,内布拉斯加州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原,树木稀少,大风一起,黄沙漫天,人民深受其苦。1872年,美国著名农学家朱利叶斯·斯特林·莫尔顿提议在内布拉斯加州规定植树节,动员人民有计划地植树造林。当时州农业局通过决议采纳了这一提议,并由州长亲自规定今后每年4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为植树节。此后的16年间,又先后植树6亿棵,终于使内布拉斯加州10万公顷的荒野变成了茂密的森林。为表彰莫尔顿的功绩,1885年州议会正式规定以莫尔顿先生的生日4月22日为每年的植树节,并放假一天。
近代最早设立植树节的是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1872年4月10日,莫尔顿在内布拉斯加州园林协会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提出了设立植树节的建议。该州采纳了莫尔顿的建议,把4月10日定为该州的植树节,并于1932年发行世界上首枚植树节邮票,画面为两个儿童在植树。在美国,植树节是一个州定节日,没有全国统一规定的日期。但是每年4、5月间,美国各州都要组织植树节活动。
中国的植树发展
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成立不久,就在1912年5月设立了农林部,下设山林司,主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1914年11月又颁布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森林法》。
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规定了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指定地点,选择树种,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如期参加,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经当年7月21日批准后,通令全国如期遵照办理。自此我国有了植树节。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国民政府举行了植树式。以后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把他逝世的那天,即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1928北伐完成后,4月7日由国民党政府通令全国: “嗣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民国1929年2月9日农矿部又以部令公布《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16条。而国民政府行政院农矿部长易培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1930年2月呈准行政院及国民政府,自3月9~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于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以3月初旬,寒气未消,还不适于栽树之故,特规定植树式仍于3月12日举行外,造林宣传运动周延之清明节行之。并由该部公布《各省各特别市各县造林运动宣传周办大纲》7条,以便全国照办。
1956年,毛泽东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中国开始了“12年绿化运动”,目标是“在12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
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村,是孙中山先生的故居,今天还生长着一棵百年以上树龄的檀香山酸豆树。这是1883年时年仅17岁的孙中山从美国檀香山带回,并亲手栽种在这里的。
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 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绿化祖国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为一项法律开始在全国实施。
1982年的植树节,邓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
1984年 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中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把植树造林纳入了法律范畴。
1990年3月12日,邮电部又发行了一套4枚“绿化祖国”邮票,第一枚为“全民义务植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