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手抄报内容素材

发布时间:2017-11-20 编辑:1016
  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人类祖先和大自然的杰作,有效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文明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分别规定了定义。   文化遗产——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 >>   自然遗产——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   文化景观——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庐山风景名胜区是我国“世界遗产”中的唯一文化景观。 >>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中国于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自1987年至2015年7月,中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48处。总数居全球第二,仅次于意大利,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遗产大国。其中,自然遗产有10项,文化遗产有34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有4项。 >>   截至目前,世界遗产总数达到1031处,其中包括802处文化遗产,197处自然遗产以及32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截至2015年9月,全球已有191个国家加入《世界遗产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