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手抄报图片内容:如何增强法治意识

发布时间:2017-12-05 编辑:dcl

  让法治政绩成为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将法治政绩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让依法行政能力强者、法治建设成绩突出者有位,让法治意识淡薄者、法治建设不作为者失位。

  要在解决能下中突出法治标准,注重法治考量。划出法治红线。加大对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的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及时调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领导干部;对以权代法、压法、乱法、枉法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严肃处理。确定责任清单。将全面法治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实行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打破法治建设“不求有功但有无过”的错误认识;注重法治政绩的考核评判,以下的压力促法治作为的动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保障、有序引导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提供的法治不作为线索认真分析研判、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让法治的硬杠杠作用真正得以发挥。

  加重考察识别干部的法治“砝码”

  现实中,部分基层干部仍然存在处理问题、解决矛盾靠人情不依法理、讲关系不讲法治的现象。加重考察识别干部的法治“砝码”,用好干部法治成绩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将法治素养作为考察干部的硬指标。通过民意调研、跟踪监督、考核(考试)数据、工作记实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党员干部能否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同时,注重搜集谈心谈话“谈法”、群众评议“评法”,个人述职“述法”等方面的信息,形成干部法治工作成绩单,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降职免职的重要依据。

  以反面典型为镜,做法律“明白人”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树立好榜样、好作风。同时,应以反面典型为镜,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法律“明白人”。

  对于不依法办事、屡教不改的,要严厉惩处、通报批评,使其他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教材,剖析不依法办事的危害和后果,使基层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对照反面教材,让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筑牢干部自身的“防火墙”;定期进行“回头看”,把基层干部常犯的错误和问题拿出来“复习”一下,防止干部的老问题“复发”,并通过明察暗访等途径,检验反面教材的成果,对不合格者要“回炉深造”。通过反面教材的“洗礼”,让依法办事入脑入心,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中有法。

  把法治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的直接执行者,面对基层群众,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一方的社会风气。地方政府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机制,坚持把法治教育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采取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引导基层干部就身边发生的实例进行讨论和思考,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基础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与司法部门对接,在片区内司法所引入法律人才,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辖区内干部进行法治专题培训,并结合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工作,将法治培训由乡镇一级纵深发展至村(社区)一级。引导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