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孝经》中国古代汉族政治伦理著作。儒家十三经之一。传说是孔子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
基本诠释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孝经》首次将孝与忠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认为“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身份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要求“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要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演变
中华孝道代表首推虞舜。《尚书》载:舜“父顽、母嚚,象傲;克偕以孝,烝烝乂,不格奸。”所谓“顽”是指“心不则德义之经”;所谓“嚚”是“口不道忠实之言。”虞舜面对这么复杂、各色的家庭成员,却能极尽孝道,把家庭关系搞得十分和谐。
《易经》蛊卦也涉及“孝”的问题。蛊卦初六爻辞说:“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认为纠父亲之偏是有终,吉利的。
其实,儒家提出的“修齐治平”思想,皆源于家、国观念的确立和《易传》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这最一般规律认识基础。由男女构成家庭,由家庭推及国家的“君臣”、“上下”。家和万事兴。家庭是人们休憩的港湾,国家是人们脊梁挺立的靠山!
《孝经》在唐代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中国漫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它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伦理、社会秩序起了很大作用。
《孝经》古文经多出第十九章。《古文孝经·闺门章第十九》:“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亲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孝经》在中国古代影响很大,历代王朝无不标榜“以孝治天下”,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作注。
书分古今文二本,今文本为郑玄注,古文本为孔安国注。自唐玄宗注本颁行天下,孔、郑两注并废。清严可均有郑注辑本,宋邢昺疏。
秦焚书之后,《古文孝经》的流传扼要说来:“汉初所传《孝经》,本来是河间人颜芝所藏,由其子颜贞献出。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等家所传,经文皆同,即《汉书·艺文志》所载《孝经》一篇十八章。后来鲁恭王坏孔子宅,在壁中发现《尚书》、《礼记》、《论语》、《孝经》等书,凡数十篇,孔安国悉得其书。汉昭帝时,鲁国三老献《古文孝经》,卫宏校之,即《汉书》艺文志所载《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十八章本一般称为今文本,二十二章本就称为古文本。”
李学勤先生在日本还发现了“漆纸”《古文孝经》本。“纸片现存文字属于《古文孝经》中的《士》、《庶人》、《孝平》、《三才》等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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