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是基本的四则运算之一,它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数、量合起来,变成一个数、量的计算。表达加法的符号为加号“+”。进行加法时以加号将各项连接起来。把和放在等号“=”之后。 例如:1、2、3之和是6,就写为︰1+2+3=6。
基本定义
一般来说,在一个集合F上定义一个二元关系“+”,满足:
Ⅰ 交换律:对任意的 a ,b ∈ F ,a + b = b + a ∈ F;
Ⅱ 结合律:对任意的a,b,c∈F,a + (b +c) = (a +b) +c;
Ⅲ 单位元:存在一个元素 0 ∈ F ,满足对任意的 a ∈ F ,a + 0 = 0 + a = a;
Ⅳ 逆元:对任意的 a ∈F ,存在一个元素 -a∈ F ,满足a + (-a) = 0。
“+”称作定义在集合F上的加法。
“+”是加号,加号前面和后面的数是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和。
100(加数) +(加号) 300(加数) =(等于号) 400(和)
加法交换律
交换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这叫做加法交换律。
A+B=B+A
A+B+C=A+C+B=C+B+A
加法结合律
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这叫做加法结合律。
(A+B)+C=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