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次全国爱耳日手抄报内容

发布时间:2017-03-03 编辑:支文洁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 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因此确定2004年我国的爱耳日活动主题是--“防聋走进社区”。旨在发挥社区人口密集、传播迅速,宣传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优势。使老百姓能够真正体会到日常保健、规律生活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   加强耳病防治,不在一朝一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或残联的活动,它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年不懈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历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   2000年: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2001年:减少耳聋发生 实施早期干预   2002年: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   2003年: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   2004年:防聋走进社区   听力标准   一、听力语言残疾的定义 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1、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既聋又哑);2、听力丧失而能说,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3、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失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二、听力语言残疾的分级   1、聋:   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濒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2、重听:   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于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如下:   类别 级别 听 力 损 失 程 度   一 级 聋 > 91 dB   二 级 聋 90-71dB   重 听一级重听 70-56dB   二级重听 55-41dB 3、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等级。   注:1.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I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2.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损失轻的一耳为准。3.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