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消防宣传日手抄报内容:消防法

发布时间:2017-11-13 编辑:1016
  消防法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4条。   新版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历史版本   1、199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8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198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于1998年9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