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手抄报内容:森林火灾预防

发布时间:2017-11-16 编辑:dcl
  林火预测预报   在防火季节,根据天气条件(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风速等)、植被物候状况、可燃物含水量和火源等进行。林火预报分 3种:①火险天气预报,主要根据气象因子,预报是否可能出现火灾天气;②火灾发生预报,根据气象因子、火源、易燃物的含水量等预报火灾能否发生;③火行为预报,根据气象因子、火源、可燃物类型的干湿程度、立地条件和地形等,预报一旦火灾发生后的林火蔓延速度、火强度和火焰高度等,为扑救林火提供人力、物力的依据。有些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都已进行火行为预报。中国主要是火险天气预报,但也在研制火灾发生预报和火行为预报。   除上述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外,还常有计划有目的地在沟塘、草原、森林内进行营林用火,以减少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的积累,降低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并可在一旦发生火灾时降低火的燃烧强度,不致酿成大火。随着林业遥感、电子计算机、无人气象站和卫星火情监测等新技术逐渐应用于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预报正变得更加及时、准确。[1]   森林火灾预防 - 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   (1)要充分利用各地的防火嘹望台以及“天保”护林人员的地面巡逻和广大群众的报警信息,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防办。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森防办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上报市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情的最新动态信息。   (2)县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判断全县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火情的性质、程度、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扑火救灾。   森林火灾预防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面积,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四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市森防办;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镇乡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   (2)毗邻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县森防办要及时与相关地方森防办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人员和事发地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开展扑救工作,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并且立即将火灾有关情况报告县森防办,县森防办要及时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火灾的决策传达到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②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县森防办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紧急时,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即成立。   ③现场指挥部职责: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火灾各种情况向市森防办汇报并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④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布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   3、扩大应急   当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是否扩大应急。当火势特别严重,县内难以控制时,需报请遵义市人民政府或市林业局协助处置的,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林业局报告,请求协助应急处置或扩大应急。   4、应急结束   当重、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火、无烟”后,现场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