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作文

时间:2022-12-15 16:34:11 我要投稿

精选养狗的作文五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狗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养狗的作文五篇

养狗的作文 篇1

  记得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去邻居的家里玩,看见他们家的狗下了好几只狗崽。看着小狗可爱的样子,我就想要一只来养。我的邻居知道了我的想法,就和我说:“看你这么喜欢这些小狗,就送你一只狗吧!”我高兴极了,就是不知选哪一只好!我选来选去,终于选中了一只小花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花花,也是一只会下崽的母狗。我经常给它吃热腾腾的饭菜,而且还给它搭了一个属于它自己的狗窝。

  记得刚抱来的时候,“花花”对我没有什么感情,可以说是很陌生,渐渐的,在我们不断接触的过程中,在我喂它食物的时候,我发现“花花”越来越喜欢我了。人家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是的',每次爸爸上班的时候,也是我最孤独的时候,都是这只“花花”陪伴在我的左右。

  后来,“花花”慢慢长大了,也慢慢变懒惰了,我问姐姐:“‘花花’为什么一天一天变懒了呢?”姐姐说:“因为咱家的‘花花’要下狗崽了。”我听了非常高兴,对“花花”就更加照顾了。

  放寒假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都回家过年来,我跟他们说:“我家的狗要下崽了。”我的小伙伴们也很喜欢狗,也想跟我要一只狗崽,但我却对他们说:“不给,因为狗的妈妈会伤心的,就像我们人一样,都离不开亲情。”小伙伴们知道了我不给狗崽的原因,他们都很理解我,也就没再提要猪崽的事了。

  通过养狗的经历我明白了,狗和人一样都有亲情,所以从今以后我不再要狗,也不给别人狗了。

养狗的作文 篇2

  还记得上学期的时候,我的学习压力还不是很大,我一直想养一只宠物,但是一直都没有好看的,所以就一直都没养。一天,我去孙颖家玩,一进她家门口,就有一只小狗跑到我的鞋上,蹭蹭我的裤脚,这只小狗可爱极了,它只有手掌这么大,一身棕色的毛,两只小耳朵平稳地搭在它的小脑袋上,大大的眼睛黝黑发亮。看到它,我有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这天,我没心思玩了。一直央求孙颖把这只小狗送给我,孙颖看我这样喜欢这只小狗,就把这只小狗送给了我。就这样,我有了一个小宠物。孙颖告诉我,它喝奶,把香肠切成小肉块它也会吃,它在一个月后才能洗澡。我在孙颖的声声叮嘱中离开了他们家。带着小狗回到了家。

  有了小狗,第一件事当然就是给小狗起名字了。我说,这是孙颖的小狗,当然应该叫大颖了!可是,妈妈说这只小狗的'皮肤十分像宋小宝,就叫小宋吧!我同意了,于是,小宋这个名字诞生了。折腾了这么半天,小宋一定会饿了吧,于是,我拿来一个小碗,里面放了点碎了的香肠,一个小碗里放了点牛奶,还用纸盒给小宋做了一个小家。我把小宋放到了小家里,把食物也放到了里面。可这小家伙居然看了一眼就趴下了。我还以为是他不饿,但是过了一个小时后,我看了里面的食物,还是一点没动。我问孙颖,孙颖说,他现在和你不熟,你摸摸它的头,和它玩玩。我照办了,但还是没成功。这时已经晚上了,我和他都该睡觉了,我睡觉了,可他却没睡,一直在小声叫着。我猜他一定是想孙颖了,可也没有办法了呀。我只好不管他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正在和小宋玩得正开心呢,我问妈妈是怎样做的,妈妈告诉我,小动物和人一样,要用心。我恍然大悟,我看着小宋,心想,我一定会慢慢读懂你的!

养狗的作文 篇3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养狗的作文 篇4

  我从小就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比如小狗、小猫、小白兔之类的,它们是那么可爱,那么招人喜欢。身上的毛摸起来又柔软又细腻,我真希望也能有一只属于自己的这样的小动物,特别是狗。可是,讨厌的妈妈对养狗这件事宁死不屈。

  以前我看到别人去遛狗,或是看到小狗的图片,都会对妈妈说:“给我养一只拉布拉多吧,泰迪也行。”但妈妈却总是坚决地说:“这么大的狗给谁养去啊?我连你都快养不起了。再说,如果养狗,谁去遛啊,谁去给它洗澡啊?还要去给它买狗粮。这花费的精力也太多了,而且我是被狗咬过的,反正我是不喜欢。”每当我听妈妈这么一说,都想反驳她,但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闷闷不乐地叹口气,不说话了。

  可就在星期五,我听到了一条让我兴奋的`消息。那时社团课还没有开始,我们就来到了403班教室。坐在我前面的同学神秘兮兮地跟我说:“前天是我生日,我爸送了我一只杯子狗。”“啊,什么是杯子狗呀?”我惊奇地问道。她说:“就是跟那种大一点的手机差不多,挺可爱的。”我听了可高兴了。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心想:这回我想养的狗那么小,妈妈总该同意了吧!于是,我回到家,又蹦又跳地对妈妈说:“我今天听同学说,有一种狗叫杯子狗,只有手机那么大,可好养了。你帮我买一只呗!”我说完后,就期待地望着妈妈。可妈妈的动作简直出乎我的意料。她听完我的话,坚定地摇摇头,说:“不行,你已经有小仓鼠了,小狗、大狗都不行。”我听后,整颗心脏就像落到了谷底,我彻底对养狗这件事绝望了。心想:大狗不让养,小狗也不让养,不就是嫌麻烦嘛!讨厌!

  现在我对养狗这件事正在一步一步地退让给老妈,先从拉布拉多犬退到泰迪犬,又从泰迪犬退到杯子狗。要是再这么退让下去,可就得发明一种火柴盒般大小的火柴狗了,可能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妈同意养狗。

  养狗的道路好长呀!要是现在想养狗,就得继续跟老妈斗争。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说服这个“养狗的障碍”。

养狗的作文 篇5

  星期五,我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妈妈想养一只狗,妈妈问爸爸和我同不同意?不用说,我是万分支持,从小就想养狗的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地体会一下养狗的乐趣了!

  第二天一早,正在熟睡的爸爸,被我和妈妈叫了起来,爸爸不耐烦地准备接着睡,结果被妈妈揪着耳朵拉了起来,并朝着爸爸的耳朵大叫,这下爸爸彻底没了睡意,只好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取狗。

  到外婆家后,我朝狗窝望去,一眼就相中了那只全身灿黄,耳朵和爪子却是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可活泼了,让我几次都没抓住它,还是爸爸有办法,给它扔了馍块,越扔越近,最后一把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

  到家后,我把它放在地上,它似乎有些害怕,吓得直叫唤,我过去想安抚它,它却找到了藏身之地——沙发底下,害得我只能趴在地上看它,却摸不到它。

  几天后,它不再躲着我了,我也给它取名“逗逗”,因为它是在太逗了!逗逗讨厌洗澡,每次给它洗完,它就到处乱窜,我家地板是瓷砖的,结果它一跑就会呈一个大字形趴在那儿,我准备跑过去帮它擦干,它却毫不示弱,继续乱窜,直到它再次趴到地上,我才能把它抓住。

  跟它熟了,我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捉弄它,比如:在给它喂饭时,我会把馍举得高高的,让它站起来,走一圈才给它吃。

  不过,它那次却使得我非常担心,那天,我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它,我还以为它跑出去了,就叫上妈妈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伤心地回家了。晚上,我听见阳台有动静,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它把自己锁在阳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逗逗”,它总是把无限的欢乐带给我,但也把担心和忧愁带给了我,这就是我养狗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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