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认识自己的作文
现在的我梦想当一位生物学家,就像《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一样,献身于昆虫研究事业。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CNFLA的相关栏目!
篇一:重新认识自己
“每个人都拥有七种智能。每一种智能都能达到一定的聪明度,这⑦中智能相加在一起就成为了100%的智能。或许有人数学逻辑智能突出;有的人语言文字智能突出;有的人身体运动智能突出;有的人空间艺术智能突出;有的人人际交往智能突出;有的人音乐智能突出。”
这七种智能好比一条绚丽的彩虹,在人心上架起,只是在“赤橙黄绿青蓝紫”这几个色彩中,有的淡如透明,有的.照亮你的心房,有的只是散发着微微的光。而我感觉我的数学逻辑智能方面比较突出,因为上了初中后,我数学在100分满分的题上,没下来过95分,120分的题我没下来过110分。
在盛博宁给我的纸条上,她说我的数学能力好,我也这么认为,我的数学好,从而为我赢得了许多的荣誉,我可以毫不惭愧地说我所考的分数,因为我考得分高,所以经常得到家属院内的叔叔阿姨的和亲戚朋友的夸奖。
我的弱项是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因为这一项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也许是因为小时,家长工作忙,没有时间管我,所以从小我就养成了自立的习惯,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在家,不能下楼与朋友们玩,渐渐的我也不好与别人用太多的语言进行交流,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因此我的好朋友仅有几个,一个和我在一起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赵文超,也因为我们的学校不同,从而减少了见面的次数,有时只是一星期见一次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的长处要继续发展下去,而我们的短处要加以改正。
篇二:重新认识自己、改变自己
好久没有写日志了,不知道写些什么!还是像以前一样没事的时候喜欢发呆!虽然有时手里操纵着键盘跟鼠标可思想早就跑的别处去了,发现自己变了好多,有时幼稚有时成熟,这也许是我所希望了吧
没事看着镜子回忆以前跟过去,发现自己以前做了不少坏事,感觉以前就是一个坏蛋!上学的时候喜欢和老师对着干,你让我做什么我偏不做什么,没事还总喜欢打个架以发泄对这个学校的`不满;离开学校后呢,开始做一个叛逆的孩子,总是与家人唱“对台戏”以至于让最爱我的妈妈生了病!
现在的我时常是沉默的,不喜欢与人争执也不喜欢为自己狡辩(主要是懒的动嘴),你们误会就误会吧我又不是少了一块肉,爱怎么地怎么地吧!感觉自己对身边的事物冷淡了许多,不过还是喜欢看热闹,我试着把自己改变的完美,最后发现这是件多么艰难而遥远的事情!有时很无奈,做什么事都不坚持,我很自私,总是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大道理我都懂可是一到自己做起来的时候就心有余而力不足。总是能找到很多词语来形容我的缺点,改变自己真的很困难,我很茫然不知从那做起!
篇三:重新认识自己
我可不要再做原来那个性格怪癖的女孩子啦!原来的我,总是让家长和老师奇怪,一会儿这个样子,一会儿又那个样子。让家长和老师很摸不透。今天,我要做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了!
因为自己遇到的事情总是太多太多,所以导致自己整天心情不好什么啦,情绪低落啦,慢慢的发现,自己的和情绪影响学习!在五年级时,我就特别特别快乐!不管是作文还是什么,都特别开朗,而就从五年级下学期时,因为一些事情,自己就大大的发生了变化,也不是从前那个活泼开朗李荟林啦!
原来写作文多么好啊,现在一写作文就带一些忧伤的感觉,而且很不活泼,让人读着就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自己也发现了,现在写作文的水平越来越差,老师也是这么认为的'。
唉!从今天开始看看原来的自己,确实变化了很多。只有自己才能发现。不,应该说同学也发现了!
班里的某某同学说自己不纯洁了,心灵受到了污染!这个自己也知道,很清楚,所以呢,现在,下定决心,以前的事情不再想起!不再回忆!从现在开始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现在和“维尼熊”……她们在一起玩耍都特别快乐呢!原来所有伤心的事情不再提起!我要变化,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做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照样挺胸抬头走我的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篇四:让我重新认识自己
我从小一直是个语文成绩很差的学生,都快到初三了才弄清楚什么叫做一句话的“主谓宾、定壮补”,更别提写作文了。小时候有关写作文的回忆就是想尽办法凑够字数,是让我极其痛苦的一件事情。老师给我的评语也常常是简单利落的两个字“重写”,那段时光真是不堪回首。
我的父亲确是很爱写作,思路畅通,文笔优美。他每次一看到我写的文章,就会唉声叹气的说:“我怎么一点写文章的基因都没遗传给女儿呢?” 有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却是喜欢看书的,特别爱看历史和小说,不爱看一些所谓智者的领悟和感想。我认为领悟和感想都是自己的东西,需要自己来慢慢体会,而不是简单地拾人牙慧。一本同样的书,可能过几年看看又会有不同的感受。可是读的书却没有转化成好文章,大概我那时就是传说中的“茶壶里煮饺子——有嘴倒不出”吧。
这次咱们医院专门为女职工举办了作文比赛。作为新任的科内工会小组长,为了鼓励组员积极参加,我就报了名。抱着第一轮就被刷下来的心态,我来到了“考场”,拿着打印好的纸张,好像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似乎又要体验一把硬着头皮写作文的经历。第一轮的题目是:身边的榜样。之前病房刚有一个很坚强的`孩子走了,他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让我觉得医生有时候在死神面前显得那么的无能为力,于是我就写了他的事迹。因为有些难过,写的有些语无伦次。谁知当天就被通知参加下一轮,惊讶之余我又再次来到考场,心想着好运气也就到此为止了吧。这一轮题目是:与阳光共舞。我虚构了一个伤感的故事,通过它来表达我的一种真实的感受,就是要珍惜我们每天都拥有的东西,即使它们看起来是那么的普通。也许是遇到了比较适合我的题目,写的还算顺利,但是没想到第二轮居然又通过了,我已经有些喜出望外了。第三轮的题目是:享受甘苦。这是高中三年主要学习的议论文体,时隔十余年后居然又派上了用场。恰好最近我正在看春秋战国和汉朝的历史,一个个光辉的历史人物生动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例子随手就来。但并不是历史上的大人物经历的甘苦才值得颂扬,普通人同样在生活中经历着甘与苦的洗礼,特别是这些年当医生,更是体会到这份职业背后的甘与苦。
医生这个职业有时候会比较累,在累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用阅读来放松,不知不觉几年间已经阅读了大量历史方面的书籍,这也使得提起笔来不至于无话可说。这次作文比赛意外地获奖,让我有些不敢相信,却也让我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让我有机会看到了自己的成长,这是岁月给我们的礼物。感谢工会组织了这次活动,让我们在一个自己不常涉足的领域,重新认识了自己。
篇五:重新认识自己
我从小就怕虫子。虫子那蠕动的身体使人看见就发麻,恶心得要命。
总有那么几条虫子会在水果里安家。吃桃子时,粘乎乎的虫子会钻出来,这让我对桃子彻底没了胃口,三年没有再碰桃子。
小学时,顽皮的男同学总喜欢拿虫子来逗女生,听见她们那直冲云霄的高分贝叫声,总会捧腹大笑,从而把吓人当成一种乐趣,甚至养成了习惯。而我每次总能让他们如愿以偿,吓得心惊肉跳,泪如雨下,好几天都不得安宁。
渐渐地,我在厌恶虫子中度过了几年,今年要上初中了。
初中上科学课时,老师在讲有关昆虫的知识,大屏幕上放映着各形各色的虫子,颜色鲜明,十分耀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好像没有像以前这么排斥昆虫了。课后,老师布置了抓蜗牛并观察的作业。
我就想随便试试,拿着小树枝就在土里刨,找蜗牛。在草丛旁蹲了许久,终于掏到了一个蜗牛壳,蜗牛的头慢慢从里面探了出来。我手一伸,又缩了回来,反反复复好几次,也不知突然哪里来的勇气,一伸手就抓了过来。蜗牛个头小小的,慢悠悠的,似乎天塌下来了也从容不迫,很是可爱。
这是我第一次敢近距离观察昆虫,更是第一次敢抓昆虫。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怕虫子了,且从害怕演变成了喜欢。
若看到蚯蚓在路上爬,这不是自杀吗?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把蚯蚓一条一条的放回土里,把他们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这要是在以前,还指不定把我吓成什么样了,连躲都来不及,还怕它会缠在我的身上,缠得满身都是……
我喜欢抓毛毛虫去吓男生,讨回以前他们吓我的债。而现在很“man”的.男生们也会被这些小虫吓得“魂飞天外”。我终于理解男生喜欢吓人的原因了,我也从中找到了快感。
慢慢的,这种喜欢变成了一种对虫子们的痴迷,感觉他们身上有着不可抵挡的魅力,有一种亲切感。课间,我大部分时间会蹲在草丛旁观察小虫,有什么新奇的、不知名的小虫,就会把它装在瓶子里带回家观察几天。关于昆虫的百科全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查阅了不少关于昆虫的资料。周末,我也经常与父母去野外亲近大自然,看蚯蚓松土,蚂蚁搬家……
以后我上大学一定要选关于昆虫的专业,更进一步了解昆虫。现在的我梦想当一位生物学家,就像《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一样,献身于昆虫研究事业。或许我不会把虫子含在嘴巴里,但我对昆虫的痴迷也不亚于法布尔。我还想找出至今人类还从未发现过的昆虫,或许有特异功能,或许……当然,这只是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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