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读后感的作文锦集六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第一次读《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是在进入大学一个月后。在现当代文学课上,这部小说被现当代文学老师多次提到,并且对它的评价颇佳。我想,既然是这么好的一本书,我应该好好去看看。所以,我把这部小说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当时看完这部小说后,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触。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令人动人心弦的地方,只觉得书里面的那些人物是那么的不真实。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英勇的人,并且还是个女人。
再次阅读这部小说是在寒假期间,因为在家中无所事事,以至于产生了无聊的情绪。因此。我又再次拿起《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来看,这一次却从中品出不同的韵味来。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似乎很难体会到当年的革命先烈们战斗的艰辛,更何况我们这些90后的孩子们。我们或许知道周杰伦,很熟悉王菲,但是却对秋瑾这些烈士一无所知。事实上,那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依稀地,身上还留着那个时代的伤痛。可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却离我们远去了。
有些人说,我们有些事情是不能选择的。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是谁,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等等。我们可以说我们有权选择我们的生活,但事实上有时候我们身不由己。林道静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想要和平,想要过上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生活。但现实是残酷的,他们必须要过那种居无定所、胆战心惊的生活。
再一次的细细品味,我领悟到了林道静对党的真挚的依赖像孩子依赖母亲一样的感情;领悟到他们那一群像火山一样喷发热血的爱国热情;领悟到了那个时代动荡的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在那个动乱不安的时代,林道静的革命精神让人赞叹不已。当然,林道静不是一天就能成为一个革命战士的。最初的林道静是朵冰清玉洁的连花,是一个小知识分之而已经过了艰苦磨练和改造的过程,她身上逐渐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在经历了两次铁窗中血与火的洗礼后在革命实践中变得坚强,政治上也逐渐成熟起来。
能坚持着自己的坚持,是林溢静的感人之处每当我读到她入狱时受到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折磨后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人生理念,坚持革命道路时我深感到自己以前知识的肤浅因为小说里一个个鲜明的革命人物一个个地牺牲让心硬如石的人也为之哀泣。当然,我很鄙视那些反面人物,那些卑鄙的手段和背叛令人咬牙切齿,即使他只是虚构的故事情节也能让人为之震撼。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战胜了孤独寂寞,他就可以战胜一切其实,在哪个战争的年代,革命战士们面临的最大的敌人是孤独,当时,由于革命是事业被很多人仇视,因此阻碍也重重。所以革命事业往往是在秘密进行着。刚开始从事革命的人们大多是没有战友的。因为这种举动不变世人所理解,把他们当成造反的人看待不是孤立就是打压。例如巴金《激流三步曲》中是觉慧,无法忍受封建家族的禁锢而离家出走,投奔革命,这些投奔革命的人不被人们承认,因此他们觉得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立着的。
这种孤独其实在他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至少他们还有怀着同样的革命梦想的战友们。有战友们的支持和鼓励就足矣。但是当仅有的同伴也不相信你。不理解你时,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孤独正如《雾~鱼~电》中的吴仁民一样,他们不被同志们所理解,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因而痛苦万分。《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也一样在她还没有入党之前她虽然忠于革命,但是内心切很迷茫不知道人性的方向在哪里,遇到卢嘉川林红等人后,在他们的帮助下逐渐融入革命中但是党在当时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对入党人员的考验是非常严厉的,最苛刻的一项是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林道静在入党前遇到过很多困难,身边的同志不断地牺牲,自己也一次地从死里逃生。那时候没有人能帮助她,没有人告诉她下一步该如何走,她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地摸索前进的道路。她坚持着,坚持孤独地走下去,她相信未来她不会是孤单一个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假期里,我读了《安福的闯入者》这本书,这是一本幻想推理小说,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泽尔法·基特利·斯奈德所著,她以写作冒险故事和幻想小说而闻名。该书作为美国青少年图书馆协会入选书籍,曾获得克萨斯蓝帽花奖。
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妮莉和科鲁比是一对生活在美国泰瑟尔海岸的姐弟,妮莉善解人意,但科鲁比却有些与众不同喜欢探险。在离他们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座被称为安福屋的废弃宅邸,曾经是一个富豪家族——哈金森家族度假用的房屋,多年来有许多关于安福屋和哈金森家族的传言。
哈金森家族命运多舛,宅邸中发生种种意外,一个小女孩而神秘的死在安福屋中,有人说她的死是意外……妮莉和科鲁比姐弟出于好奇,多次进入安福屋中探险,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一间有着各种各样奇妙玩具的儿童室,这间儿童室成了他们的乐园。后来哈金森家族的三口人和管家突然回到了安福屋中,其中有一个和你年纪相仿,却性格古怪的男孩,名叫柯蒂斯。姐弟俩和柯蒂斯成了朋友,在与他的交往中,逐渐发现了安福屋的秘密……据管家卡门说,那个死在屋中的小女孩名叫莫妮卡,他的死根本不是意外,而是谋杀,她是被哈金森家族的孩子从安福屋的大窗户上推下去的,孩子们因为忌妒莫妮卡受宠,因此下此毒手里。妮莉和科鲁比知道后不久,柯蒂斯因嫉妒科鲁比,所以偷枪,想要杀死科鲁比,但没有成功,最后还从哈金森夫妇身边被带走。
阅读的过程中我时不时觉得书中的气氛笼罩着我,书中呈现出人物的性格、心理和情感,营造出文学的现场感,使得这本书变成真正细腻的东西,使人身临其境,感同身受。深深感受到作者不俗的想象力和独特的创意性。同时这本书不仅仅在写作手法上值得我去学习去琢磨。故事本身的思想也是很丰富的,其中我体会最深的一条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客观的认识事情,不能主观的去想象去嫉妒,嫉妒就是心魔,一旦被心魔腐蚀,就会做错事,所以永远不要嫉妒别人,要客观,学会知足常乐。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很早就听朋友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看,很有教育意义,是一本净化心灵的好书,但是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来得及看,最近终于将这本书看完了,确实是感慨颇深。
和我们以往看过的小说不同,这是一本有历史背景地书,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一个少爷和他仆人之间。在阿富汗那种宗教历史深厚地国家,有钱有地位的人那才是真真切切的高人一筹。小少爷阿米尔从小养尊处优,过着一般人都不敢奢望的生活,陪着他的仆人哈桑不仅是下人的儿子,本身还有缺陷,是个有兔唇的孩子。但是优越的生活并不一定就是完全幸福的.,阿米尔最最渴望的父爱爸爸很多时候不能给与,造成了阿米尔的胆怯、自私,甚至通过说谎话来的得到父亲的关注,让人感觉到甚是可怜。相反的是,哈桑虽然低位低下,但是他的心灵透彻的如一块水晶。中间当然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而故事的高潮应该是一年一度的放风筝大赛了。阿富汗的放风筝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风筝比赛,更多的是关于荣誉以及孩子渴望胜利表扬的那种求胜比赛。哈桑是个放风筝的高手,而他的少爷正是想通过这场比赛来得到爸爸的关注,然而,事情哪会那么顺利,当看到兔唇的哈桑拖着血淋淋的身体也要誓死帮少爷抢到风筝的那一刻,我真的是很震撼。“为你,千千万万遍”是一种怎么的信任和爱护,可这时候的阿米尔懦弱、恐惧,他辜负了哈桑对他的信任,他自以为他把哈桑赶走就能当那件事没有发生,可是人往往客服不了的是自己的心魔。
直到阿米尔踏上回阿富汗的路,也就是救赎之路,我才感觉到阿米尔有那么一点点勇敢了。阿米尔虽然性格懦弱,可当是毕竟也是孩子。阿米尔少爷会说地第一个词就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就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情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读后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地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任务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地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来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或许真正心灵的救赎不过是平等对人,珍惜彼此。每当风筝放飞的那一刻,我都要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所有的一切?”这就是最好的答案。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沙漠中的绿洲》主要讲的是,沙漠之国—迪拜是怎样诞生的。迪拜原来只是一片荒凉的沙漠。后来,迪拜人挖去板结的泥土,从国外买来的泥土,栽上买来的花草树木,为树木浇上水。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迪拜已经成为了一片绿洲。在那儿迪拜人民把绿色看做生命,把水源看做生命的源泉,迪拜人民一生都不会去损毁一棵树木,一生也不会去浪费一滴水。 我认为,我们因该和迪拜人民学习。我们不应该认为我们所在的地方是水源丰富的—江南水乡,就去乱砍滥发花草树木,浪费水源。
学完课文后,我终于知道了,因为有了树木的绿色呼吸,地球才有了生命的脉搏律动。有了树木,我们才有了氧气,有了树木我们才有了果实,我要检讨我以前爬树的行为。我以后要多植树造林,我以后我还要多多节约用水,要想到还有多少山区里的孩子还没有水喝呀。大家一起齐声呼吁吧:“一个木诞生了树木,两个木就成了树林,三个数繁衍了森林”。爱护树木,就是爱护我们的地球。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在20xx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峻尔是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答案,那就是:认真观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在暑假里,哥哥送我了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内容精彩有趣,深深地吸引了我。
有一天,有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子里,带到了纽约一个叫时代广场的地方。柴斯特很幸运在那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善良的老鼠朋友叫:“塔克”,塔克住在时代广场的排水管。在玛利欧的家里来了一只灰绿色的眼睛,全身黑色条纹的大猫,它叫“亨利”。亨利是塔克的朋友,塔克把自己的朋友介绍了柴斯特,柴斯特认识了它,就这样它们三个成了最好的朋友。
按吨收柴斯特是个天生的音乐家,它用歌声帮助了玛利欧卖掉了很多报纸,赚了许多钱帮他改善了生活,还成为了著名的歌唱家,还帮助了自己的朋友们,然而成名的柴斯特并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他想回到自己以前的家,就这样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柴斯特和塔克亨利须根汉无邪的友情。
想起平时我和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吵架,有些人总是妒忌别人的长处,读了这本书感觉真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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