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心得

时间:2023-03-25 09:32: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在人间》读书心得(14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在人间》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书心得(14篇)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

  最近读了陈老师的《至味在人间》,有些感触,于是重新提笔开始写写字。

  从大一开始,只是每年的寒暑假或者国庆假期回家乡。现在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回家和父母待一块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所以每当陈老师提起家乡的美食、童年的味道以及和儿子街头巷尾“寻宝”觅食,心中难免有些“乡愁”。而这些“乡愁”,物化出来就是我妈做的那热乎乎的豆腐圆子,淋上家乡小厂自产的麻油,那叫一个香~

  除去豆腐圆子,还有一道夏天的菜,也是我的最爱。记忆中每逢暑假,我妈必会寻街串巷找出我最爱的嫩南瓜,青色还未成熟的小小个圆溜溜,切成不大不小的丁,和青椒一起在铁锅里面热烈的翻炒。这菜一上桌,我可以吃两碗米饭。这对永远都吃一碗米饭的我,是至高的荣誉了。

  陈老师说,他想不起来他父母喜欢吃啥,但是父母永远知道我们最喜欢的菜。这个点有些戳。仔细回想,我妈最喜欢吃鱼吗?我爸最喜欢吃牛肉吗?具体是什么还有怎样的做法,只有向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考究了。

  书中反复提到一点:人的味觉偏好在小时候就会形成,且根深蒂固。正如陈老师是安徽人,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心心念念的就是那一口青萝卜、Sa汤和家乡的豆干。对于我自己,活了20几年,也吃过一些美食,但隔断时间心里特别想念的,除了火锅,必然是家乡菜。如今广州湘菜馆和川菜馆遍地开花,但想吃到湖北菜,还真心不容易。有天嘴巴馋,忍不住给我妈打电话,说想念家里的藕汤了,我妈突然豁然开朗,说把藕汤冰冻用冰袋包装好,然后顺丰寄给我...

  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湖南人,跟他们吃饭,约粤菜、日料或者吃海鲜,那是绝对不够爽的,真正让他们吃爽,那必须是辣的`,“口味重”的。想想也对,从小几乎每道菜都会放青辣椒红辣椒或者小米椒,来到广东,粤菜温温柔柔的精致怎么可能打动他们火辣的胃呢?

  再来聊聊人。陈老师长相讨喜,说话风趣,而且跟着他永远可以不去想吃什么、怎么点单,简直是最佳饭友。和鲁迅一样,陈老师也说了“吃人”这个概念。“一顿饭,最关键的不是吃什么,去哪吃,而是和谁吃。”细想一下,可谓是吃饭的精髓。陈老师有一群饭友,他们的饭局叫“老男人”饭局,我在想要不要组一个“少女心不死,八卦永流传”饭局。哈,好像名字有点长,抛出一杯芋圆奶茶的诱惑诚挚向大家征集。

  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比较深刻的饭局。想到小学的时候奶奶做了油焖大虾、毛豆、皮蛋拌豆腐和清炒藕带,傍晚爷爷端一个小桌子放在门外,全部的菜端过来挤在这张小桌子上,一家人围着一起,边吃边乘凉,这是童年夏天的味道。

  还有“离别饭”,在大学这叫“散伙饭”。班级、部门、社团,我仔细回想,确实想不起那些夜晚我们到底吃了些啥,只记得明明没醉,但情绪要么极度兴奋要么极度悲愤,一个成员开始哭,那这顿饭的眼泪必然少不了,包里的纸巾永远不够,饭局开始上演“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的剧情,这是咸味的青春味道。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叫“未知之旅”的美食纪录片,有讲到越南的美食,刚好,9月休年假和好友去了越南,吃到了片中总统套餐同款,也吃了很多很多顿越南粉和春卷,记忆最深刻的一顿饭,是我们在民宿附近溜达,发现有几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全是本地人。果然,没有英文菜单,老板和服务员也不太懂英文。没事,硬着头皮点,有图片的就点图片,没图片直接盲点。点完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情等着我们的美食上桌。

  越南的餐厅很有意思,跟我们吃饭对着坐不同,大家都喜欢面向马路坐,坐在同一边,面向马路。我们入乡随俗,看着来来往往的摩托车,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个字——惬意。随着菜品上桌,我们开始释放自己的嘴巴,没想到每一个都挺好吃。有些东西,从开始点菜到吃到肚子里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哈哈,也是很没有求知欲了。吃到半饱,一对路过的越南父女向我们热情的打招呼微笑,这一幕景象已与这顿饭粘合,成为我记忆中越南之旅的独特味道。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2

  引用"文案高手"王家卫的一句话作为标题算是对舌尖上的中国的总导演的致敬。

  这个陈晓卿是那个陈晓卿,又不是那个陈晓卿。

  签字售书的时候,对陈老师说了句“谢谢你”,他可能只是礼貌地回复我“谢谢你”,他谢我来捧场、来支持,我却谢谢他拍了舌尖这样国民的纪录片和分享了一个真实的陈晓卿。

  现场人不多,可能在广州这个食都,人人都是美食家,不需要一个外来者讲述食物的解读密码,当然群众大多是吃书群众。

  陈老师的讲座名称叫《人人都是美食家》,其实,这句话处了广东省貌似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算是对其他省份的侮辱吧,不过现在的事实的确是出了广东省,其他省对吃绝对没有上升到美食家的层面上。

  一、关于吃这件大事儿

  诚然,最好吃的菜非妈妈的味道不可,《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里安东尼成了美食家也和大连的美食逃不掉关系。但这种味道只有在离开家乡后的感觉才会涌上心头,在家时总会觉得吃腻了,天下之大定会有很多很多美味佳肴,后来的日子总在怀念过去的一碗粥,一顿饭,和家人吃饭的时光。其实,我们都是饮食男女,逃不掉和肚子的战争。

  吃这件事儿的三个终极命题“吃什么、在哪儿吃、和谁吃”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蕾地图,即使走到天涯海角,还是吃自己最喜欢的那几样。

  寻找到一家合自己口味的餐馆就像中了彩票一样。

  粤语中有一句话叫“有情饮水饱”也只是限于初恋时分,沦为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后还不是到处觅食。

  二、一人食

  自从世界上多了一个物种—单身狗,美食江湖就出现了“一人食”的吃法,很多美食类的APP更打出“孤独的人也要吃饱饭”,畅销书作家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整本书里传递给单身狗们一种温暖:

  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经常对爸爸说。在家里吃饭不能糊弄,妈妈没空做,也要吃点好的。毕业在广工作后,自己住,除了上班和同事在一起吃,周末的时候经常自己煮饭,算不上美味,就是带有家乡的味道,土豆炖茄子、土豆炖豆角、酸菜炖土豆,对,我只会乱炖,我们东北人把炖这种做法发扬到了极致。

  好好吃饭,对所有单身抑或一个人的人说。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在人间》。真本书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一本自传体说,这本小说记述了高尔基在人间时的悲惨经历。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病故,随后,外祖父也破产了,高尔基无法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被迫走向社会,独立谋生。在这期间,高尔基曾经在鞋店里当过伙计,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人,还在别人家里当过小佣人……在人间的时候,高尔基受尽屈辱、饱尝辛酸。但未经风雨,怎见彩虹!高尔基最终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幼年丧父,11岁丧母。这对于我们来说,将会留下巨大的心灵创伤,但是高尔基却用他那刚强的精神征服了悲惨的'命运!11岁,这个年龄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个美好的年龄,但是,高尔基却已经开始自食其力,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幸福、美好、快乐的生活。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4

  近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作者的语言风格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语言平实,质朴,但饶有趣味。他的作品中尽是小桥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别致的景象,却极少有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面。他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鱼虫,娓娓道来,不像是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听一位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在讲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体现了他的平实与质朴: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着色”;九月给葡萄喷波尔多液;十月有别的农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这句话,详细地记录了每一个时间段应做的事。这些句子短小,精炼,没有华丽的修饰,但读起来并不显得单调,不但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还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写到了胡同里的吆喝: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我们也曾经学过关于胡同中吆喝的课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写了吆喝的声音,腔调,而作者却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发出的声音都写得十分真切,更说明他对这些人的观察十分细致,体现了他对北京胡同的热爱和对北京民俗的独特感情。

  书中还有对于花,虫的描写: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他开起来,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半边还有许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一个枝子上有许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在乱哄哄的繁花之间还有许多赶来凑热闹的黑蜂。这种蜂不是普通的蜜蜂,个儿很大,有指头顶那样大,黑的,就是齐白石爱画的那种。我到现在还叫不出这是什么蜂。这种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须,这一穗花就叫他压得沉了下来。他起翅飞去,花穗才挣回原处,还得哆嗦两下。读到这里,紫薇花与黑蜂互相嬉闹的画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也曾经见过蜜蜂在一棵长满鲜花的树上采蜜,觉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笔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样,可以玩耍,交谈。乱嚷嚷,凑热闹,抱住,挣回等都写出了这一点。

  汪曾祺的作品语言风格独特,观察事物的视角独特,这是我喜欢他作品的最大原因。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5

  这就是美国作家金伯莉威尔丝的《人间有晴天》,这本书获得了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银奖。故事的大意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经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赛特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临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开始思考什么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觉得这本书使人读了耐人寻味,书中的故事全是你意想不到的,有时你会觉得它很感人,有时你会觉得它很实在,书中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不同的人生。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人间有晴天告诉我们:人生就像高大的松树,有些日子仿佛赛特溪——平静无波,让你继续当一阵子小孩;其他日子则像奥黛丽飓风一样占据你的心头,让你旋转于松树之上,迫使你快一点长大——有点像是挑选满月的日子剪头发呢!就像书名一样,阳光总在风雨后,人间有晴天。就是这部佳作的读后感。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6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放下戒心,慢慢的发现他其实并没那么可怕。

  书中写的是一个人从小就努力的去讨好别人,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事,慢慢的使他走向了毁灭,在文章中作者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之中。其实在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现实中的生活。

  虽然书中写的叶藏过的是充满可耻的一生,但是在他自我否定的过程中,也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这本书中承载了作者的一生经历与思想,书中的叶藏,既不能理解女人心作文的浅薄,又不断被朋友利用,却认为妥协退步才是活下去的'方法,甚至为了混迹世间学习人性的种种卑劣。

  其实我认为叶藏的一些做法虽然让他走向毁灭,但是他的做法却不是无缘无故,而是为了迎合,为了更好的去和别人相处,虽然“人们”都在说要做好自己,无关别人,但是谁又能真正的不在乎别人呢,所以作者在做一些“人们”所不认同的事的时候,应该错的不是他,而是整个世界。

  在最后我看到了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7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挣钱糊口,当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洗碗工,当圣像作坊徒工等。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艰苦生存,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当时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跟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高尔基的勤勉、毅力跟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每当天气转冷时,妈妈就会为我添置新衣;每当我学习进步时,爸爸就会请我美餐一顿;每当与同学有误会时,老师就会为我们化解;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身边的人就会送来热情的帮助……爸爸妈妈更是经常在我闲暇时,带我到书店或看书,或买书,他们是要让我从书中了解社会、了解生活,要我从书中汲取营养。

  高尔基也曾说:“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8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x历史,反映了x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压迫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

  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

  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

  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我就决定照这样干。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

  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硕的硕果。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高尔基的品质,虽然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衣食不保,却有着一颗向上的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惜一切,克服了种种困难,到了喀山去读书。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一样要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总是想到放弃,要努力,不到黄河不死心,想着目标奋力拼搏,这样才能完成我们的美好理想。我们现在生活得和谐美满,不想当时的x战乱,所以我们更是要克服困难。想想,这一些芝麻大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不是更应该珍惜现在有的美好生活吗?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9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0

  《在人间》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小说,它描写了俄罗斯平民的生活,让读者跟着主人公去体验底层社会的种种艰辛与磨难,在当时的俄罗斯人们,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经验,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眼睛,探寻者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却又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优秀的书籍引领着,他的灵魂生活在另一个广阔的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的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幸而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格尔王后高尚的情操,常常在他的迷茫的时候,激起他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悬殊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恶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必须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毁了……”带着一种更高的要求,走上了求学之路。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1

  这次,我又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在人间》。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

  这本书讲了高尔基的的母亲去世后,外祖父也家道中落,外祖父没办法,只好把高尔基送到城市去工作。一开始高尔基去了一家叫“时式鞋店”的店工作,他在这里遇见了很多的人,不过他很讨厌这样的生活,有一次,他的手被烫伤了,被外祖母带了回去。之后,外祖父又让他去的儿子学画画,可是,那个儿子一点儿也没教,每天都在干家务活,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说:“我是来学画画的,不是来干活的”。从此,他就开始教高尔基了。可是遭到了外祖母的妹妹的拒绝,高尔基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次,他竟然逃走了。他自己找到了一个工作,就是在船上工作,在那了,高尔基被一个船员激发了读书的兴趣,后来,高尔基又回去了。之后,他遇见了一位夫人,夫人给了高尔基很多书,让高尔基沉入书的境界中。夫人搬走了之后,高尔基又找了一个工作,他在里面几乎每天都在看书,没时间才不看。后来,他遇见了以前的主人,主人推荐他去看管他的店。高尔基想改变自己,就走了。

  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印象,高尔基的人间真让人感动。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2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令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读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3

  一开始,弱小的阿廖沙初次步入社会就遇到了期软怕硬的萨沙;油腔虚伪的老板和掌柜和空虚无聊的厨娘。

  但是在厨娘死后,阿廖沙决心要离开这,可是很不幸,阿廖沙因一时大意弄伤了胳膊;当天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想他的外祖母,他想写信给他的外祖母,由于他胳膊伤了,不能写,他坐在床头,后来他不知不觉的睡着;他一睁眼外祖母就把他带回了家。但弱小的阿廖沙一回家就听到了许多坏消息,但这些事并吓不到他,因为他已是一个经历了许多挫折的小大人。

  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新朝鞋店里受了许多苦,但被外祖母带去了另一个魔鬼世界,也就是阿廖沙的姨婆那里,在那当学徒也受尽了姨婆一家人的责骂,阿廖沙被逼离开,又去了善良号小船当洗碗工,而且厨师思慕蕾对他很好,并给他书刊;让他读给他知识,可是有人对他使坏,把他赶下船。

  阿廖沙人十分老实,却经常被人捉弄;弄的十分狼狈,但他无能为力。

  阿廖沙这个失去亲人的可怜孩子,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会过的很愉快。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4

  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害怕自己和大多数人的不一样,不想成为那个不一样的人从而畏手畏脚,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拒绝表达,假装合群假装和所有人都一样。

  文中的女主角确实是一个大众理解层次很不同甚至是很奇怪的人,她是一个三十几岁在便利店里当兼职十几年的人,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共情能力的`人,她也难以理解他人选择拥有亲密关系或家庭甚至是养育下一代的决定。

  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她与周围人社会认同感来源的不同,文中的大多数周边的人都将他们的社会认同满足感依赖于社交和亲密关系(也就是拥有很多朋友或是拥有另一半家庭孩子等等)但是女主的满足感来自于便利店里的这份工作,便利店这个特殊的地方是她能完全实现个人价值和感受被需要的地方也是她自己坚守的舒适区,所以她压根就没有那么想要去经营上述普世的满足感来源。所以她没有男朋友,几乎没有好朋友,也没有一份稳定踏实的工作,因为和太多人看起来不同,别人也觉得她就是说不上来的奇怪,”究竟是什么奇怪好像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跟我们太不一样了吧。”

  能真正做好真实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至于自己到底”正不正常”这个问题,还是不要操心了,放心交给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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