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

时间:2023-04-10 07:12:1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

  《百年孤独》,是我用时最长,阅读最仔细、又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不要说阅读时偶有跳跃,哪怕稍有懈怠,你都看不出所以然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人物之多、关系之复杂、名字之相像、情节之迷离,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可你若看进去,我保证你不想将目光移开,这本书吸引人到不想吃饭、不想睡觉的程度,连我现在写书评都是激动的。评论名副其实的存在,如果一生只看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如果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一千年后还可能流传的老故事,一定是《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唯一没有争议的获奖者”确是实至名归。他大概使用了魔法,给你讲了个糅合了现实与虚幻的.传奇故事。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小镇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一个世纪的风云变幻、百年兴衰,所有扭曲的战争、放纵、欲望、疯狂都写的万般合理,魔幻有趣。好喜欢这本书,最大满足了好奇、探险的阅读体验,并细细读出了《百年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还功不可没捋顺了所有人的人生。

  曾经在喜马拉雅听过《百年孤独》,可只几个章节就因各种复杂放弃了,听书无论如何没有阅读过瘾,许多时候连反应、品味、咂摸的时间都没有,就像速食,而速食都不好吃。也曾经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极棒的,自然而然在书堆里会继续拿起他的《百年孤独》。读书可以发现自己的浅薄,读的越多发现越多;而读书也能带你经历许多人生,你可以读读《百年孤独》,因为只这一本书就可以带你经历许许多多人生,那些梦幻的、疯狂的、有趣的、孤独的人生……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2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

  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

  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人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3

  我喜欢那种看完之后留有余味,能带给我思考的书。毫无疑问,《百年孤独》即是。

  “人生而孤独。”没错,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他们无法摆脱自己的宿命,逐渐走入孤独的深渊。布恩迪亚家族,几个世纪以来都重复地陷入孤独之中。书的结尾令我由衷惊叹,极其精彩巧妙,即使之前已经隐隐提到。所以,随着阅读加深,我们会发现这个家族的结局无非就是走向毁灭。虽然最后阿玛兰妲和奥雷里亚诺的活力给人以希望,现在想想那也无非是毁灭前最后的挣扎。一切都还是输给了狂热的爱情。也许这个家族的结局有一部分与爱情有关。虽说爱情是小说不变的主题之一,而书中的爱却让人难以接受,人物成也爱情,败也爱情。羊皮卷破译了,家族也毁灭了,所以读完之后,我突然产生一种想法,这个故事,本就是在影射我们心中的幻象?我们的内心本就是孤独又迷茫的,在经历了狂热,荣耀,屈辱,衰败之后,我们终于得以渐渐看清自己的内心,看清一切事物的实质,也是时候走向死亡——人的死亡或心的死亡。所以,百年孤独在我看来也是我们自己的百年孤独,书中的每个人物在我看来也是人生中每个时期不同的心境造就的不同自己。

  书中我最喜欢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他与生俱来的.洞察力,野心和原生家庭带给他的孤独感都令我赞佩。这就像是正当盛年的我们,带着原生家庭带给我们的特质,又努力的去探索新的世界,想发现新的自己。

  这本书故事性不是很强,于我而言,读书只读故事未免无聊,重要的是能让我们思考,这无疑就是一本好书。

  愿我们都能在孤独的人生中发现孤独到极致的快乐,在平庸的人生中成就不平庸的自己。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4

  这已是我第二遍读完《百年孤独》了,读的时候废寝忘食,深深沉浸与作者的文字之中。可是读完之后心中却充满了荒凉的悲寂感。我惊叹于马尔克斯的叙述能力,在他的小说里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有生动可信的现实,不仅展现一个家族的起源、兴盛和慢慢走向毁灭的历史更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年的历史中出现了太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有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有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有纯洁如天使的雷梅黛丝......但是其中最让我感到唏嘘和难忘的却是那个不服输,勇敢地对抗过命运但又最终失败的丽贝卡。

  丽贝卡11岁时带着父母的骸骨来到了布恩迪亚家里,她刚来的时候的样子仿佛活生生的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青绿色的皮肤,圆滚紧绷如一面鼓的肚子......这是长期体弱多病,忍饥挨饿才会出现的状况。看到她,我仿佛看到了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儿童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老师经常教导我的话语“成功永远是在历尽艰险之后方能获取,不要迷茫,不要纠结。现在有多么艰苦,恰恰就代表着将来会有多么的幸福。”在她儿童时期已经经历了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厄运——父母去世,跟着皮早商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才来到了马孔多;以泥土和石灰墙皮为食;失眠症的折磨......可是幸好,生命中的苦难并没有打倒她,反而让她浴火重生。当她脱去孝服的那一刻,她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白皙明净的面容,冷静果敢的内心。此时此刻,我的心慢慢展露出一丝笑颜,我为这朵盛开在困难之中的花由衷的感到欣慰。

  当她和皮埃特罗互相相爱时,我以为作者终于散发了他的慈悲之心,让这个没有布恩迪亚家族血统的女子能够摆脱宿命,获得幸福。但是我错了,因为她的宿命也是归于孤独,然而她的孤独与布恩迪亚家的孤独,特别是上校和阿玛兰妲这样的'孤独有本质的区别,上校和阿玛兰妲最终一个选择彻底失去回忆以消除个人独特性来结束孤独,一个选择抱着高傲的羞怯和处女之身下葬,他们都没有超脱孤独得到真正的平静。而丽贝卡的孤独是个人选择而不是宿命,她虽然因为阿玛兰妲的种种阻拦和意外难以成婚,可是她突然间又爱上了回家的浪子第一代何塞并闪婚。在这一过程中,她的孤独短暂的消失了,但是无情的意外残忍的剥夺了丽贝卡的爱情,她于是投降认输终于回到孤独的本性,开始孤僻的吃土。

  乌尔苏拉曾在内心中对丽贝卡有过独白。其实这独白也是作者所真正想要展示给读者——“拥有冲动心性和炽热情欲的丽贝卡,才拥有无限的勇气。”从克雷斯皮到阿尔卡蒂奥,丽贝卡的判断更多出于本能,这也是乌尔苏拉所认为的布恩迪亚们缺少的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不像丽贝卡如此敢于表达自己,甚至具有一种永不回头的桀骜。丽贝卡的存在本身指出了关于孤独的一种不同可能性,或者说是存在形式。

  但是无论是丽贝卡,布恩迪亚家族甚至是整个马孔多小镇,都是命运悲剧的实践品。经过对其的挣扎、反抗后最终还是屈服了命运的安排。在后来的人生中丽贝卡依旧有可以走出那件小房子的机会。可是她却一直把自己紧紧地锁在房里。这大概就是作者最想传达给读者的吧:她的命运就是这个家族和小镇的浓缩。孤独充斥着她的内心,对孤独的反抗是徒劳的,反而会使自我更加封闭。直至一场飓风将其抹去,至此命运悲剧终结。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5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读到70多页就停在那了。说实话,读不下去。但是,这本书的各种评价其中包括余华、莫言,让我对这本书又产生了兴趣。开始第二次从头阅读《百年孤独》又没有坚持下去,读了一小半。

  而这个假期我第三次从头开始阅读。或许是我头脑简单,对于作品所传达的内容,实在是一知半解,读书的时候凌乱、复杂、想不通。所以,只能够根据我的一知半解来写一篇读后感。

  这是一本需要耐心去读的书,百年孤独里的情节跌宕、人物关系复杂、叙事结构又有些反复。尤其是七代人物,名字类似,关系极其复杂。建议读这本书的时候记一下人物关系笔记。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有些孤独,在我看来是。我从中挑出我印象深刻的人物。第一代人中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个充满幻想脑洞极大的人,在猛然感到孩子的存在以及孩子妻子在受苦后,一种强烈的情感将他拉了出来。马孔多的传奇由他开始。当他接触到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的文明,他惊讶同时也对自己无知的害怕,对文化的自卑与对科学的自信,让他逐渐执迷不悟。对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会疯,我也没想太明白,还有他口中的星期一。最具有神秘色彩的人应该是梅尔基亚德斯,第一个死去的人,却又回来,治疗失眠症的人,还有羊皮卷。

  而乌尔拉苏我认为是这几代人中较理性的人,一直为整个家族努力着,还是孤独的奋斗者,一直是一个人在努力。何塞·阿尔卡蒂奥是一个身强力壮、繁殖能力……很强的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感觉他失败的比较彻底。蕾梅黛丝认了他和庇拉尔的'儿子为长子,和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的儿子,加入自由派,被暗杀。阿玛兰丹和丽贝卡从小一起长大,但为了一个男人互相仇恨。小何塞·阿尔卡蒂奥,回到马孔多后发现了乌苏拉尔藏起了外乡人的金币,因此而丧命。阿玛兰妲·乌尔苏拉随丈夫回到马孔多,最后与奥雷利亚诺·巴比伦相恋并产有带猪尾巴的男婴后失血而死。乌尔拉苏的第六代孙长大后研究各种文字和羊皮卷,却也生下带尾巴的男婴。奥雷里亚诺巴比伦最终译完了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自此从大地上消失。

  孤独是这个家族的共同点,他们不断的陷入孤独、对抗孤独却离不开孤独。最伟大而理性并且贯穿书本始终的人物是乌苏拉尔。她很刚正,一直在做努力,但他们的子孙却无一例外都走向孤独。在这片马孔多的土地上,是一个历史的缩影,科技的发展,文化的推进,被入侵,反抗斗争到最后的听天由命。

  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抗孤独的办法,有的人参加革命,有的人远航,有的人暴政,有的人沉溺于情爱……所有人都在对抗,却没有人能够让孤独消失,就连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总有一些时刻让你感受到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6

  说到《百年孤独》这本书,不得不提作者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阿拉卡嗒卡,他童年时代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因外祖母博古通今,有一肚子的神话传说和鬼怪故事。所以,在他童年的思泉里,充满着另一个灵幽的世界,至此,铸就了他创作的重要源泉。

  除了诺贝尔奖、魔幻现实主义和《百年独孤》,大家好像对马尔克斯一无所知。

  大多数没能读完《百年孤独》是因为卡在了第一页一大堆相似的人名上,我也深感疑惑,导致我看到后面内容也要反复翻阅前面内容,才能对得上全文。

  《百年独孤》讲述了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神奇生活,小镇的百年兴衰,以及一张A4纸都列不完的人名(和红楼梦有的一拼),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翻天覆地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著作。”

  孤独?怎么理解这个词语?尼采说孤独有三个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合体。这三个状态完美的概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人在百年间所承受的孤独,如果说乌尔苏拉是神灵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映射的则是那野兽。布恩迪亚上校一生遭到暗杀13次,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奇迹生还,戎马一生却在迟暮中失去了信仰,最终与政府签订合约,年老归家,每日守着父亲留着制作小金鱼的工艺,抑郁而终。他一直渴望抛弃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注定的孤独。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

  在《百年孤独》这本书内,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的近亲结婚到“长猪尾巴”的言论,就注定了整个家族孤独的宿命。她一生为了家庭默默付出,年老后失明,靠着独特的'能力掌控家庭最后的余地。难道不是一种宿命吗?乌尔苏拉这个鲜活的人物瞬间有了流动性。任劳任怨的性格阻滞她的生长性。

  写到一半,我突然卡文了,我在想,天哪,这一部世纪文的读后感竟这么难写,难写的点在于独孤是一抽象的名词,每个人对于孤独的理解不同,感悟不同。读后感——写的就是真实的感受,此刻的真实感受就是想再去把它重温一遍,因为每一遍的感受都不相同。

  往后,孤独是常态。

  很喜欢豆瓣那句:“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试痛苦,当你还未开始看透生命,请你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7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那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样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好处。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正因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8

  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9

  第一次接触《百年孤独》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面,我被作者笔下虚实交错、曲折离奇、色彩斑斓的壮阔画卷所吸引了。在教书的空余时间,我断断续续读完了这部“再现拉丁美洲

  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读得不深,姑妄言之吧。

  一般谈及《百年孤独》,肯定不能不谈的三个方面就是史诗、魔幻、孤独三个方面。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和大家分享我的感受吧。

  虽为魔幻,但作者的创作灵感来源于真实的社会历史现实。《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镇其实就是拉丁美洲的缩影,布恩迪亚家族的苦难历史其实就是拉丁美洲的苦难历史。作者在书中对拉丁美洲的苦难历史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积极的探索,书中种种魔幻的情节看似荒诞,其实就是拉丁美洲苦难现实的.反映。

  从1830年至十九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表达了作者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书中的“魔幻”情节虽然已经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但却是在拉丁美洲大陆(比如哥伦比亚)确实发生过的。作者在描写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的百年历史时,把历史和现实架构成循环往复的情节:马孔多从最初的开发、内战、香蕉热、罢工、死亡等,又回到初建时的贫困落后和与世隔绝,最终被风吹得无影无踪。这一百年,从零开始又回复到零,增加的只是人民的苦难。这说明拉丁美洲的百年,并没有改变贫困、落后、愚昧的困境,人民只能在无助的循环中继续寻找适合自己民族的道路。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0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1

  在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在孤独的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正如此书所言:“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这部描述了一个历经百年,由兴到衰的家族的著作,刚开始读会让人十分迷茫,书中既穿插着错综复杂人物关系和姓名,并且作者又别出心裁的将七代人的姓名重复,这样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也突出了整本书的色彩,“孤独”。以我这个年纪,现在读这本书是有些困难的。开始,我就被无限重复的人名和繁杂的倒叙插叙所搞晕,读完了第一遍,我的脑子里充满了人名和叙述,我没有感觉出来这是一本名著,反而像一本繁杂的史书,迷茫,空旷充斥在我的想法里。当我一遍又一遍的重新去读时,我才发现这本书后面隐藏的那副宏图壮景。

  这本描写一个长达百年的家族—布恩迪亚家族由兴到衰的著作,书的开头就从上校的回忆开始记起,那时的马孔多,还是不开放的,它跟不上世界的步伐,一块微不足道的磁石也可以引起整个村子的轰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他有着开放,前进的精神世界,但是在那个时候,马孔多狭隘,无知,与现实格格不入。当他发现他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矛盾,甚至完全相反,他努力的想去改变这个现实,可他做不到,这时,他的精神失常了。他被家人绑在了栗树上,随之而去的,是马孔多的未来。这正如当时拉丁美洲的'社会背景,一个刚刚被解放的地方,人们的思想里充斥着无知,这使得当时的拉美孤独,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在书的最后,这个家族彻底被飓风卷走,这也暗示了作者对冲破孤独的渴望。

  书中穿插了很多幻想,与现实相交错,在这种似像非像的意境中,我感受到了一种空旷的境界。当这个家族由兴到衰,直至灭亡时,我甚至感觉不到作者给予我们的孤独,而当我读完了书后,我又感觉到这本书字里行间都穿插着孤独的色彩,现实与幻想,开放与狭隘,描写的淋漓尽致。这正如这个世界,差距,潮流,与灵魂深处的孤寂和迷茫。

  这是部令人惊叹,令人恐惧的伟大小说,在书中那无法挣脱的无力和孤独,梦想,激情,皆为泡影,暴风之中,只留有那丝缕舨的回忆。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2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3

  这是本没有感情却十分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那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能够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就应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明白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感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但是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就应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那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样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能够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理解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明白自己是谁。

  浪漫是理解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完美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向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4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5

  曾经一度对自己胸无点墨的无知感到自卑,为了与有文化气质内涵的人接近,并努力成为其“朋友”,最近两年来开始刻意提升自己的文学涵养,因此,为了不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杂书”上,一直在刻意搜集“好”的著作来读,当然包括名人推荐的好“书”……

  半年前,偶然的机会,接受了梁文道先生在凤凰卫视某栏目中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百年孤独》的推荐。

  但是,最初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看了几十页,就被里面纷繁冗杂的众多人物的名字所困惑,被直白生涩的翻译所纠结,也被里面混乱的情爱情节所厌恶……

  半年后的现在,重新打开这本书,怀着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心态,以及试图解开自己对文学可能的既有的偏见,至少,诺贝尔获得者的著作一定有值得一看的理由,开始认真看完这部著作。于是,认真将每个人物按照的出场顺序以及人物间的裙带关系,在读书笔记上用简易图标描画出来,也将地点的先后顺序标好,企图在图上和自己的大脑中重现百年孤独的每个情节。

  当我读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因为他震撼了我的心灵,他其实写得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而是从某种程度上是在写生活,是在写人生,生活和人生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看似离奇而又自然的'事情。每个人都曾有过固执的追求,看似公平合理,也许还挂着正义道德的“外衣”,到最后却因为这个外衣而抹杀一切不公平,成为一个道德修饰下杀死生命的侩*子手,也成为杀死自己道德灵*魂的侩*子手,当在母亲的“威胁下”,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似乎翻然悔悟,选择了放弃武*装*消*灭保*守*党*对*手的企图,放弃了冷血一般的杀*人斗*争。最终选择了投降,而最令我震撼的是他与手下幕*僚的关于投*降条件的对话:幕僚们认为要保存实力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就必须向宗教徒妥协,允许宗教活动,就必须向保*守*党地主妥协,不重新核实地契,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却说,如果这样的话,就违背了我们最初斗争的目的,违背了我们的人民,由人民的拥护者成为了人民的敌*人……我们斗争了很久,经历了大小战争无数,最终却成了自己的敌*人。然而奥雷里亚诺说完以后,却答应了这些条件,目的就是想结束这无休止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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