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时间:2023-04-19 15:17: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近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2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4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5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位好友,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最令我爱不释手的便是由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野性的呼唤》了。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狗“巴克”的故事。巴克本来生活在温暖的贵族家庭中,只不过后来被人骗卖到“淘金人”的手中,并且它在那里还结识了许多好友与主人,经历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同时也激起了巴克对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野性观念……

  巴克曾是一只温柔善感的狗只因被人骗买到了淘金者的手里,使得原本温柔的巴克变得凶残起来。磨难让巴克成熟,也使巴克变得坚定而又优异。它所经历的事情既有危险的',也有温暖感人的。巴克曾被一位叫桑顿的淘金人救了出来,巴克很是感激。一次探险,由于水流过急,桑顿不小心掉进了激流之中,只有巴克挺身而出去救桑顿,只可惜水流太急,桑顿迟迟还未被救上来。正当大家闭上眼默默为他祈祷时,只听“扑通”一声,巴克又跳下了水,它只有一个念头:救主人!最终将桑顿救了上来,而自己却遍体鳞伤,还折断了好几根骨头。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感悟了许多道理:人在逆境中不可自暴自弃,而应顺应环境,在逆境中磨练自己,让自己变得坚定而又优异。我们要有一颗会感恩的心,记住那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及时的去帮助他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服务社会。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

  《野性的呼唤》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7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

  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8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9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 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

  《野心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再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向前;再向前,绝对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争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谊——纯真与忠贞的友谊,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昂望蓝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皞叫是忠诚的,这皞叫是震撼人心的,这皞叫包含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生命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0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本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1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2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3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本非常好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位很有社会地位的法官家里的看家狗,它除了领导着一群狗替法官管理果园和牧场外,还常常保护着法官的两个女儿外出散步游玩,过惯了优越生活的巴克被法官家里的一个好赌成性的护院人的助手贩卖后,变成了一条雪橇狗,不仅挨饿受冻,还常常挨打……,受尽了欺负。它为了生存,强迫自己适应环境,变得十分坚毅,不仅取代雪橇狗队伍中的'领头狗,最后还成为北极阿拉斯加一个地区的狼中之王。在这本书里,杰克.伦敦不仅把一条狗作为主人公来描写,充分用运了想象和幻觉,写得非常感人,还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能够适应环境、有志气、有毅力、坚忍不拔的强者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觉得受益匪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4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5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情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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