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狗》有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狗》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狗》有感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2
《狗的友谊》是《克雷洛夫寓言》中一篇有趣又很有意义的寓言故事。
这篇寓言记叙了两只狗在闲着时大谈友谊而瞬间为一块肉骨头大打出手互相撕咬致伤的故事。这两只狗觉得,天天呆在一起,应该相亲相爱,相互帮助,就想到与对方交朋友。于是,它们相互伸出 友谊之手。可这友谊并没坚持多久。当厨房里的厨师扔出一根肉骨头。它们瞬间双眼发亮,向肉骨头猛扑过去,刚才谈的友谊马上抛到九霄云外。为了这块骨头,它们互相撕咬,竟然啃掉对方的毛,咬伤对方的`腿, 相互争抢不休,都想各自将肉骨头占为己有。
这篇寓言写得有趣。特别是描写两只狗的对话活临活现。波尔康的话“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亲密无间,心心相印。”整整齐齐,层层递进,气势非凡,突出了它对友谊的倾情赞美。巴尔波斯说的话信誓旦旦,自问自答,很有感染力。但与后面抢骨头的情节一对比,就更鲜明地刻画出了这两只狗的语言的虚伪和行为的可笑!
这篇寓言也很有意义。两只狗都把友谊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但在一根骨头面前却不堪一击,瞬间便土崩瓦解。寓言故事表面上写的是狗与狗,但是,实则讲的道理却针对人。我们生活中不乏也有这样的一些人,平时称兄道弟,朋友长朋友短的,形影不离,可在真正面临考验时却是个个或明哲保身,唯恐避之不及,或袖手旁观,漠然视之,甚至还有乘人之危,落井下石。这就是狗的友谊。难怪人们喜欢用狗来骂那些品德不良的人们。
狗的友谊要不得。真正的友谊应该是高尚的,它需要人们之间的真诚、宽容和帮助,甚至无私奉献。那些具备高尚品格的人,那些在面对考验时表现出真诚和无私帮助的人,那些具有宽容胸襟而乐于帮助他人的人,才可能拥有真正的友谊,才可能结交真朋友。今后,我的人生中,相信会接触到很多人。我会正确对待友谊,在好处面前做到先人后己,在困难面前先己后人,这样最终会找到人生真正的友谊,结交到知己朋友。
读《狗》有感3
还记得那天,妈妈带我去博库书城买书,我挑啊挑,挑了三百多元的书,其中就有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就在那天,我就把那本书一口气给读完了。在后面的时间里,我一有空就看,都看了好多遍了,也还是感觉到很有喜欢看。这是为什么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鼎鼎有名的'杨红樱阿姨。杨红樱大家都很熟悉吧!她写过许多趣味的童话故事,比如:《贪玩老爸》、《天真妈妈》、《女生日记》、《巨人的城堡》……
在《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里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保姆狗之后出车祸死亡的。
这本书里的好词十分多,比如:亲密无间、悲痛欲绝、热情似火、绝处逢生、鬼使神差。
在这本书里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心灵黑的人,永远没有好下场!
读《狗》有感4
翻开鲁迅先生所著的《朝花夕拾》,《狗猫鼠》突然冲进了我的视线,引发了我无尽的沉思……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读《狗》有感5
母爱·友情·梦想
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的眼角有些湿润。
抬头望着天空中的繁星,我不禁发起了呆,不知是在对书中内容的回味,还是在想着自己心事。
不经意间,一个温暖的词“涌”上了我的心头,那就是“母爱”,无私而伟大的母爱。故事中的狗儿,出生后就被亲生母亲无奈地抛弃,大难不死的她,被豁嘴婶婶救起,成了她的养女。在这期间,她俩之间充满了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虽然狗儿对豁嘴婶婶有着不满、有着抱怨,但是,当豁嘴婶婶去世时,狗儿那发自肺腑的一席话,让我从中读到了她对母爱的渴望与珍惜:“我的心里像有一根筋被抽走了,说不上来的那种难受劲儿……”这番话,饱含着狗儿对豁嘴婶婶最大的思念,最大的感激,冲蚀了狗儿对豁嘴婶婶所有的不满,也可能就是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最好的注释吧!
“友情”----这个纯洁的字眼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浮现。狗儿与小爱之间有着水晶般纯洁的友情。当狗儿快乐时,是小爱陪着她一起欢笑;当狗儿失落时,是小爱陪在她身边默默叹息;当小爱被人欺负时,是小爱挺身而出,为打抱不平。当狗儿成为“鸽儿”的20年后的一个夜晚,她们再次相逢时,彼此还惦记着对方。这纯洁的友情让我羡慕,我也渴望能有一个像小爱这样的挚友,能天长地久地陪伴在我的身边,彼此牵挂,彼此关注。
一个充满着梦幻的词语漂浮在我的眼前,那就是“梦想”。从小失去母爱的狗儿也像普通孩子一样,她有着一个天真、纯洁、浪漫的梦想----当一名舞蹈演员。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狗儿的道路比别人更加坎坷,没有帮助却有着别人的.嘲笑,没有指点却有着别人的指责。但是狗儿却有着别人没有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有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与毅力,有着超出常人的自信心,这些就是她后来成功的源泉所在。我想:梦想一旦付出了努力,就决不只是梦!
这就是狗儿,一个大胆、自信、不甘屈服的女孩,一个勇敢追求理想的女孩,一个告诉了我有目标就要去努力的女孩!
读《狗》有感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而巴金也有他自己的童年。但他的童年与别人的不一样。他不知道温暖,他不知道饱足,他不知道母爱,他只知道寒冷和饥饿。
这就是巴金的短篇小说《狗》中的一句让我感受深刻的话。《狗》中的主人公——“我”是作者含着眼泪和激情塑造出的形象。“我”是一个从小被人遗弃的孤儿,自从出生后,就过着一种贫穷屈辱的生活。如作者所说,《狗》是为了写出“一个普通中国人的感受”。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是为文中的“我”感到悲痛,也很是痛恨文中的那些殖民主义者和万恶的资本主义者。文中的'“我”让我想到了一些贫苦而又坚强不屈,为革命做斗争的人物,如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伯承、叶剑英等等人。
《狗》让我感到我的生活其实很幸福,和巴金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我的家人很爱我,每天早上醒来后,我会吃到奶奶给我煮好的香喷喷的早餐,吃早餐的时候,妈妈会帮我整理书包,吃完早餐后,爸爸会送我去上学。中午回家后,我会吃到奶奶煮给我的午餐,每天的午餐,奶奶都会煮我最喜欢吃的美味的红烧肉,吃午餐的时候,家人经常给我夹美味的红烧肉,吃完午餐后,在家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又是爸爸送我去上学。下午放学后,做完作业,该吃晚餐了,每天的晚餐和午餐一样,奶奶也都会煮我喜欢吃的美味的红烧肉,家人也都会给我夹美味的红烧肉。洗漱后,该上床睡觉了,这时妈妈会给我泡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喝完牛奶后,我便安稳地进入梦乡。
读完这篇文章,我决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将来为祖国效力!
读《狗》有感7
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这是一本扣人心弦的书,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书,这本书就是荣获国际儿童文学最高奖项之一——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品《狗来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身强力壮、行狭仗义的狗。说它身强力壮,是因为它单手就能将一只小花狗高高举起,甚至还能背着一只体重超过它十几倍的棕熊在马路上奔跑。当然,这只狗能成为我心目中的英雄,可不仅仅是因为它身强力壮,更重要的是它那行侠仗义、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让我深深佩服。
尤其是那一次,狗和猪来到一座剧院前面,猪告诉狗它最大的愿望就是当明星。于是,狗就进了剧院。刚一进剧院,它就被剧院经理看中了,经理让它当主角。可狗没有忘记猪的嘱咐,它把猪的心愿告诉了经理,请求经理给猪找个角色。经理被狗的诚心打动了,答应帮助猪实现心中的理想。正当猪想要感谢狗的时候,狗却不要它的`感谢,让他先背好台词,准备演出。看到这里,我被狗的这种心中有它人,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狗来了》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友情,关于朋友之间如何彼此相处和相助的美妙故事。我要向故事中的狗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行狭仗义的好少年。
读《狗》有感8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场鸡瘟使火鸡一家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只出世没几天的小火鸡。为了让小火鸡活下去,主人把它交给了花狗——一只老母狗喂养。在狗妈妈的关爱下,小火鸡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健康漂亮。狗妈妈在一次捕捉猎物时摔断了腿,小火鸡整天陪伴在它的身边照顾它,找食给它吃。为了让狗妈妈站起来,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用嘴啄狗妈妈的头,激怒狗妈妈站起来去追它最终站起来了,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报答了狗妈妈的养育之恩。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我由此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很爱我,爱我的心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我想:我的妈妈也会变老的,等妈妈年老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一次狗妈妈捕捉猎物时出现了意外,摔断了腿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最终狗妈妈重新站了起来。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感恩,不仅要感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还要感恩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读《狗》有感9
“管好你的羡慕,嫉妒,恨”。这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却往往有人因为嫉妒而害人害己,阴险的保姆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腊肠狗足智多谋,却又不失绅士风度;阴险狡猾,却还存留着一丝善良;备受宠爱,却又不忘乎所以。恪尽职守的它,自然是深的主人喜爱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另一只狗——帅仔的到来,让它的命运彻底发生改变,从高高在上的王子沦落成一只低下的保姆狗。
以往的荣宠不复存在,阴险的保姆狗当然恨透了那个温柔,具有朝气的帅仔。所以它无时不刻都在暗算帅仔。帅仔并没有发现昔日的玩伴,一向陪伴着它的'“保姆”在算计它,反而对着腊肠狗越来越好了。
几个月后,腊肠狗几次暗算不成,主人察觉到了它的阴谋,便萌生了要送走它的念头。奈何帅仔对保姆狗的情谊太深,几次逃出去看望它,熟不知,一场更大的阴谋已经悄然而至。
那天,保姆狗带帅仔过马路,大货车冲了过来,一切正在按保姆狗的计划进行着。大货车原本该撞得是帅仔,却发生了些意外,冲向了腊肠狗,腊肠狗最终还是逃可是一死,带着对世界的眷恋离开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当管好自我的嫉妒与恨,不然终究只会害人又害己。
读《狗》有感10
今天,我读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一个引人入胜的动物世界,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帅狗杜明尼克是一只敢于闯荡世界的小猎犬,他总想见识一下外界,对于自己家附近已经无法满足他的冒险需求了。于是,他开始了一番伟大的冒险。杜明尼克在探险的征途中,不慎坠入了陷阱,他遇上了一群无恶不做的坏蛋—世界末日帮。无论世界末日帮怎么讥笑他,折磨他,杜明尼克始终保持乐观态度,因为他觉得闯荡江湖是一种有趣的事,他巧妙的逃出了世界末日帮的圈套,并让他们吃了大亏。
但杜明尼克也结识了很多伙伴:他救下了一只会写字的黄蜂:认识了一头不愿驮重物的懒驴:一只世界上行动最快的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还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认识了一头会魔法的侏儒象。他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还与世界末日帮土匪展开了殊死搏斗:当杜明尼克继承了老猪巴塞勒谬·獾先生的.财富,从地里挖出金银财宝时,那群无恶不做的歹徒又来偷袭,杜明靠仅仅一只狗和一根矛枪的力量,与敌人恶战,他严防死守的保护着宝物,不让歹徒得到一丁点财富。杜明尼克凭着大无畏的勇气和惊人的胆量,把矛枪使得那样出神入化,成为了铲奸除恶的大英雄。
实际上,也有很多这样的伟人,:奥运会有一位残疾火炬手,当不法分子的“贼手”伸向火炬时,她死死的护着火炬,寸步不让,尽管她坐在轮椅上,但仍然表现出过人的勇气。四川大地震的英雄少年—9岁的林浩也表现出了这种精神,他舍己为人,自己的膀臂却受伤了。帅狗的选择让我感到胆量与勇气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它,再威力无比的巨无霸,也不如拥有额胆量与勇气的弱者。
读《狗》有感11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火鸡与狗妈妈》,这本书讲述了小火鸡与狗妈妈互相关爱的故事。这个故事很奇特,照常理说一般是狗养狗,鸡养鸡。可是这本书确实狗养鸡。?
尽管小火鸡不是狗妈妈花娘的孩子,但是花娘还是非常疼爱小火鸡,当小火鸡去啄食的时候,花娘总是紧紧的跟随在小火鸡的后面,一刻也不离开,生怕小火鸡跑丢了。有一天大雨倾盆,狗妈妈花娘弓着腰为小火鸡遮风挡雨,小火鸡感动不已。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妈妈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
几个月过去了,小火鸡长大了,可是狗妈妈花娘却渐渐变老了,两条腿不小心也被折断了,很难再站起来。小火鸡很心急,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刚开始小火鸡经常鼓励狗妈妈花娘站起来,可是花娘还是没能站起来。过了几天小火鸡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开始每天都捉狗妈妈花娘的.头,第一次狗妈妈花娘咒骂火鸡,第二次跑了两三步。这时小火鸡发现这种方法确实能帮助花娘重新站起来。就这样每天都重复着这种游戏还那么乐此不彼。有一天小火鸡在次去捉花娘的头时,花娘一个前扑到了小火鸡的身上,嘴衔住了小火鸡要把小火鸡吃掉,结果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不但没有吃,还不断的舔吻小火鸡的羽毛。小火鸡终于成功了,虽然冒着生命危险去激励花娘重新站起来,但是我觉得这是孩子长大后可以为妈妈心甘情愿做的事。?
我从这个故事里深深体会到母爱的伟大,以及毫无血缘关系的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为让狗妈妈花娘重新站起来的良苦用心。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不父母的重托,好好回报他们的爱,成为他们引以为荣的骄傲。
读《狗》有感12
今天我读了一个寓言故事叫做《家狗和狼》,读后,我悟出了一个小道理。
它的主要内容是:一条饥饿的瘦狼在月光下四处寻食,遇到了喂养得壮实的家狗。他们在相互问候之后,狼说:“朋友啊,你怎么这般肥壮,都吃了些什么好东西啊?我现在为生计奔波,实在是受煎熬啊!”
狗回答道:“你若想像我这样,仅仅只要学着我干就行了。”“真是这样,”狼急切的问,“什么活这么好?快带我去。”狗回答说:“这个活啊,就是给主人看家,夜间防止贼进来偷东西。”“什么时候开始呢?”狼问,“住在森林里风吹雨打,我都受够了。为了有个暖和的屋子住,不挨饿,做什么我都不在乎了。”
“那好,”狗说,“快跟我走吧。”他们俩一起上路,狼突然注意到狗脖子上有一道伤疤,感到十分奇怪,在审问之后才知道,狗要栓上铁链,不能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
“晚安!”狼说,“去享用你的美餐吧!至于我,宁可自由自在地挨饿,也不愿意套着一条铁链子过舒适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自由是很重要的,没有了它,任何人都不会幸福,也不会有快乐。
读《狗》有感13
我在寒假中读了《飘来的狗儿》这本书,这本书让你明白什么是成长,让你体会成长的乐趣。
这本书是一本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明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天真的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他们一起捉小鱼,捕知了,去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在漂亮的舞蹈演员面前自惭形秽,体会成长的乐趣。
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的童年。读这本书便是在读七十年代孩子们的乐趣,是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尖叫,追寻和梦想。这些昨日的影像,它们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选一个长假,做完作业,带着感恩的心,读这本书,你会发现在那个年代父母的工作很忙,在那个时代的孩子们就好像走到你面前,你可以跟他们一起撒欢儿,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明白“成长”和“童年”的含义。读完这本书我就得到一个启迪,在成长中,有时快乐,有时忧伤。每次遇到事情,不能沮丧,而要用快乐的态度把事情解决,这样才能做得更好。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感想,同学们,你们也读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有很多收获,一定!
读《狗》有感14
在这个逐渐变凉的秋天里,我又一次读了《天使派来的狗》这本动物小说。尽管这本我最为钟爱的书已看过好多次了,有些内容早已烂熟于心。但每次捧起它,还是那么的爱不释手。
这本书共收录了作者九篇中短篇动物小说精粹之作:《黑线》、《金狐》、《白鼬》、《黑驼》、《快跑熊》、《猎狼》、《猎狐》、《天使派来的狗》、《象奴》。每一个小故事都描写的非常细腻、感人。每一种动物,都代表着它们背后的一件件感人的故事。展示了精彩的人与动物之间的交流、情谊,人性的贪婪与罪恶,及动物的无辜与愤怒。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忠诚的黑线,为了被绑架的小主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跟随着歹徒。桥断了,游冰河;夜幕降临了,任由着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健壮的身躯上,将那黑灿灿的黑线,也遮住了。最终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擒获了歹徒,救出了自己的小主人。
因为猎人的追杀,雪狼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但雪狼却偷走了猎人的孩子,独自抚养长大。六年后,再次相遇,出现在猎人面前的除了雪狼,还有一个幼小的身影。看清楚后,猎人忍不住惊呼,那就是他丢失了六年之久的宝贝儿子呀!在雪狼受伤后狼孩固执地护着雪狼,一点一点地为雪狼舔着鲜血四溅的伤痕,一步一步地向着山上走去。
如果不是那两个突然闯进林子的陌生人,银牙本应该是与老猎人在山林中驰骋的老猎人。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改变了,在经历了成为斗狗之王,流浪狗,宠物狗之后,银牙变成了一只导盲犬。在主人的飞机跌落山崖后,银牙靠着自己打猎时学到的本领,智斗群狼,挽救了主人和他的朋友,更令赶来营救的.人们唏嘘不已。
……
作者沈习武伯伯用自己精湛的写作功底给我们展示了一桌桌文字的盛宴。其中,让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交流。特别是黑线,他对自己的小主人的忠诚,可以付出生命。每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流,一窜而过。当我看到黑线最终制服了三个歹徒之后,内心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兴奋起来。
黑线对自己的小主人地这种感情叫做忠诚。而雪狼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的“亲情”。狼孩是雪狼用自己的奶,喂养长大的,这种感情已经刻在骨髓里,在血液中流淌了。而狼孩在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时,却毫不犹豫地一直在雪狼身边保护它,安慰它,这不是亲情又是什么呢?试问,除了亲人谁还会不顾一切代价地守护对方,保护对方呢?
沈习武伯伯写的这本书,既带给了我无限的感慨,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动物与人之间,似近似远。只要用心去体会,去领悟,我们就会发现,动物与人其实是最特殊的朋友!
读《狗》有感1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飘来的狗儿》,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黄蓓佳。
狗儿【后改名为鸽儿】调皮、自信、喜欢跳舞,一心想进学校的宣传队学习舞蹈,但却给音乐老师拒绝了,狗儿并没有灰心,而是重新站起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燕子姐姐的帮助下,终于考上了艺术大学。我明白了:追逐梦想时难免会跌倒,但是不要摔倒就趴在那,不起来了,应该勇敢地站起来,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跌到,正如“滴水穿石”给我们的启示。
除狗儿外,本书还描写了小爱、小妹、小兔、燕子姐姐、小山、小水、方明亮等可爱天真的孩子,描写了这一大群还子在贫苦的梧桐院一起玩耍、打闹、并在苦中渐渐成长起来的小故事。
在我眼中,这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书的背景、人物仿若一部电影:招手把我们带近他们的生活,与他们一起捉鱼捉知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给毛主席写信在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
你会感叹:物质最贫苦的童年其实是精神最自由得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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