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

时间:2023-04-26 19:15:5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重返狼群读后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重返狼群读后感15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1

  我有个大书房,书柜里一半的书都是动物小说的,其中一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百看不厌。今天,妈妈又给我买了这本书的续集,又让我重温了主角感人的故事。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小狼格林从被带往城市在高楼中生活,到一步步回到草原的适应自然环境,到最终回到狼群进入了野生生活,一直没有停止的就是学习的脚步。可以说,正是因为不停的学习,最终成为回归森林的`狼王。从格林身上我也得到启示:学习是成长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主人给格林看狼的纪录片,通过长期的熏陶和学习,格林开始模仿电视上的狼叫,越来越像,甚至带领全大楼的狗狗们一起狼嚎。它不仅让它学会了狼叫,还学会了怎么用遥控器,这都是格林学习的结果。

  在草原,格林学会跟藏獒生活,在这儿,它学会了怎么在团体中生存。狼和藏獒本来是死敌,但它却能慢慢跟藏獒群中的领头“皇帝”成了好朋友,不仅可以不受其他藏獒的围攻,在吃晚饭的时候享受到“皇帝”食盆里的生肉。在藏獒群中的学习经历为它以后回归森林奠定基础。

  后来,主人让格林学习捕猎技术,在养藏獒的后院找到了一些鼠兔窝,于是格林一起去抓鼠兔。一开始,作者只是教格林在洞口埋伏,格林却在一次次实践中摸索,不断获得经验。不仅自己学会了怎么找上风口,不让鼠兔闻到自己的气味,还会把其他洞口堵上,为自己减少目标。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自己,此刻的我不正是处于成长期吗?我也是和它一样努力学习着。

  儿时的我也和格林一样,妈妈给我营造了学习的氛围,每天晚上给我读绘本,哪怕我一个字也不认识,她也总是指着每个字耐心给我念。在潜移默化中,我自然地就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进入小学也比大多数同学轻松很多。所以平时的点滴都需要我们去观察,并且练习和总结。

  在学校中和同学和老师相处,也是为了今后进入社会的预演,老师就是领导,同学就是同事,我成为了课代表,就是把自己当成是一个部门经理,做好老师和同学间的桥梁。

  我还想到我学的英语,偶尔我会偷偷懒,不想读英语,连二十分钟都不想。妈妈倒是给我一个建议,先读十分钟,休息一段时间后再读十分钟。这个方法还是管用的,我的偷懒再也找不到理由了,英语自然也是拔尖的。

  学习,让格林成为狼王,我相信,学习,也能让一个呱呱坠地的小孩,成长为一位优秀的人才。总之,成长之路,学习必不可少。

重返狼群读后感2

  《重返狼群》,看到这个题目,我瞬间想到了姜戎的《狼图腾》,狼图腾就讲述了一头野生狼被人类圈养,基本磨灭了狼性,用仅存的狼性,被铁链勒死的悲惨故事。难道作者要悲剧重演吗?翻开首页,看到作者被誉为“狼女”,我平静下来,期待着狼女养狼的故事。

  父母双亡的小狼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用装死平静的耗时间,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见见小狼,不惜长途跋涉,却发现所有的狼都死了。绝望的长啸让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双亲的呼唤,结束了装死,睁开眼睛,获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为小狼做了该做的一切,给小狼足够的食物;给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随着小狼越长越大,都市生活显然并不适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诉说着小狼的心事。于是,妈妈般的李阿姨陪着小狼来到草原,过了长达九个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顺利的让小狼重返家园。很辛苦,但她没放弃。她是善良的“妈妈”,热血沸腾,愿意给予他人关爱。狼就是狼,并非它类。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铺盖,来到狼山,和小狼相依为命。在这段相处中,我愈发觉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说的“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的动物,他们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动物都丰富。有谁知道,小狼猎到食物,总会给亲狼剩下一些,这种爱,是我们的百善之首,有些人还做不到,就将狼视作可耻的动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时候的'野兔;还是狼山上不离不弃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见面和拥抱,我都能体会到狼的一身热血。狼能揣摩出狼亲对他的爱,他们是很懂感情的动物。李妈妈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陈阵一位的掠夺。狼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讲,都不是冷血动物,他们有着细腻的情感。

  还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劳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纸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贩,不知道你还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爱,全发挥在小狼身上,那一种母性的温柔,填补了小狼已逝的双亲。其实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爱一样是娘。她努力让小狼恢复狼性,渴望让小狼过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伟大的美丽女性。

  读了挺多关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想办法达到目的是聪明机智;而食肉动物为了温饱问题想办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还是应变、反应能力甚至运动能力都比人强得多,为什么狼不是人类的老师而是坏蛋?告诉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误解了多少伟大的动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会不会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来,我还是很担忧。

重返狼群读后感3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重返狼群读后感4

  这是一本写狼的纪实小说,主角是一头名叫格林的小狼。

  小的时候有关狼的传说,那都是凶狠、残暴的反面形象,家长拿来吓唬小孩子,往往也用狼来啦之类,形容词中只要是有狼那肯定都是贬义词,听闻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觉得不可思议。之所以对狼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改观是几年前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看完后对草原、对草原狼有了全新的了解,心底认为不会再有比《狼图腾》更好的描写狼的书,不会再有比姜戎更了解狼的人。

  看完这本《重返狼群》才觉得之前的想法太过简单,好文章,各有各的精彩!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所以有着比男作家更细致的观察力,更丰富的情感,一点一滴把和小狼格林朝夕相处的经历写了出来,透过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感动之处,比比皆是。

  关于小狼的名字,取自《格林童话》,寓意谱写新的童话。格林是作者从若尔盖草原救回的一只小狼,不得不说的是刚刚出生的小狼,离开父母,没有人教,就懂得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只有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卸下伪装。在与藏獒的交锋中,屡战屡败后,聪明的运用自己身材矮小、动作灵敏、速度惊人的优点惩治了那些欺负它的大狗,顺利的加入獒的团队。对待生病的主人,平时抢食护食的小狼不但寸步不离的守在主人身边,还把仅有的存粮留给她,谁说狼就是六亲不认。

  印象最深的是两次系铁链,第一次是为了出行安全,毕竟带着狼上路有一定的风险,小狼对铁链表现出的宁死不屈,让人动容,几经周折之后,达成协议,系链也行,只可在前,不可在后,路线狼来决定,其实因爱你才跟你走,小狼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第二次是放归草原后的小别,作者实在不舍格林,想用铁链把它留下,小狼明白,但还是默默承受,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

  作者尊重狼道,在被抓伤的情况下都不肯剪格林的爪牙,因为那是它赖以为生的'武器和生存的根本,推崇自由,不惜以身犯险,陪伴小狼一起远离人群,过着真正狩猎生活。这些都为小狼成功的融入狼的世界,被狼群接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看《狼图腾》的时候一直为最后的结局久久不能释怀,这本《重返狼群》圆了所有爱狼人的一个梦想,与《狼图腾》不同的是作者不但用文字,更是用大量的图片记录了小狼成长的每一过程,非常难得、非常珍贵。看着图片上毛茸茸的可爱小肉球,彤彤也禁不住要求,咱们也养一只吧!既然爱它,那就给它自由!作者深蕴狼的内心世界,再不舍,也要放手,也要给它自由,这才是真正的爱!也正是因为爱,才有了这本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巨作!

  好书是要反复来读的,匆匆一遍写出的感想,实在不足以把全书的精华一一道来,如果没有看过的朋友,真心的建议有机会有时间的时候读一读,好书不容错过!

重返狼群读后感5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还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自己的爸爸妈妈。它就是格林,也是唯一一条由人养大的并成功融入狼群的狼。

  这个故事出自《重返狼群》。全书讲述了一位女画家李微漪历经九个月的艰辛,将一只失去父母姐妹且仅有五天大的小狼养大并成功地野华最终放归自然的全过程。故事中的每个情节都触动着我的心弦:有震撼、感动……整本书读完后,格林与主人经历的酸甜苦辣都浮现在脑海中。

  一提到狼人们都觉得害怕,狼是冷血的、凶残的动物。关于狼的成语也是不好的: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而书中一条名为格林的狼却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的形象。

  在黑虎受伤的时候,格林哪里也不去,固执地黑虎旁边,帮它舔伤、陪伴;在妈妈生病的时候,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野兔送给妈妈;当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茂着被划伤肚皮的危险,从高楼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中。最打动人的是结完格林恋恋不舍的离开妈妈,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格林的那份温暖,让人无法相信它是残暴无情的狼。

  除了感动,格林还会带来意外。在獒场的时候,几乎每天天刚亮都会听见窗户上“咚”的一声,一快拳头大小的石子飞进屋里,掉到床前。那些石子都是格林的'杰作,是给妈妈的Morning Call。当然,在捕食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一次,格林看到一只渡鸭,这让格林想到了以前杀过的呆鸡。在它的印象中俩只脚走路的鸟儿都是笨拙无害的,好奇心使格林伸出爪子逗了逗渡鸭。渡鸭“哇”地一叫,吓了一跳,愤怒的啄了格林的鼻尖。格林疼的呜呜直叫,拼命地翻滚,把那渡鸭吓得不轻。

  读完整本书后,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狼女对小狼的爱。格林是幸运的,遇到了为自己着想、爱护动物的爸爸妈妈。狼女对格林的爱是无私的,尽管狼女驯服狼的方法艰辛异常,风险很大,甚至危及生命,但这些都不能阻止狼女想还格林自由的决心。更让我感动和敬佩的,是在一次次接近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甚至“自我”野化,如同真狼妈妈那样,完全脱离人群,在野狼出没的狼山上,与格林过着同吃同睡的野生生活。这样的爱,是多少可贵啊! 格林终于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它的一生并没有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未来的生活没有了爸爸妈妈的陪伴,迎接格林的将是更大的挑战。希望格林可以自由快乐的生活下去。

  就像李微漪说的: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6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读后感7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8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平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平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9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我最喜欢的书是《重返狼群》,本书作者兼女主人公是一名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家中喂养,并为它起名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重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随着格林在城市的最后一块乐土——天台失守后,李微漪便把让格林回归自然作为梦想,獒场的老林带小狼和李微漪去獒场,獒兄狼弟情谊从这里开始,当格林没有狼的团队可加入的时候,他唯一能凭借的就是智慧。

  獒和狼初次见面,獒对格林这唯一的异类敌意便显现出来,渐渐的它有了自己的方法和生存准则,每天早上八点左右地面露一水一干,格林便躲在在挖好的洞里,藏獒体型大,怎么进不去。尼玛把水端出来。格林立即冲出洞抢先喝饱水,然后一个侧身掀翻水盆,待藏獒过来时只剩一个空空的水盆,丢在原地打转。藏獒们各自选好阴凉地方趴好,肚子和脚掌贴着太阳没照到的阴凉泥土,以求得一丝凉意,正要打个盹,格林却鬼魂似的上来了,这个咬一口,那个抓一把。

  最令我敬佩的远不止他的聪明,机智,足智多谋。犹记得格林学母语时,天天与藏獒们相处,逐渐从狼语变成狗语。每当藏獒兄弟叫的'时候,它便学得阴阳怪气。隔壁的藏獒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仗着20多只雄壮大藏獒的气势,声浪一波接一波,把格林的叫声掩没在下面。面对这些挖苦,格林还像一个执着的小傻瓜一样不明就里的仔细揣测和学习着。皇帝,黑虎,森格已抑不住怒火中烧。三家场子几十只开始的獒开始了隔空对骂,然后几十只藏獒撞击铁皮厂的焊接处,不久变为一个不大的豁口裂开来,黑虎上半部分冲了过去,而胯骨部分却被卡在铁场裂缝间,暴龙趁狗之危,往黑虎咽喉处咬去,黑虎头一偏避过咽喉要害,耳朵却被一口咬住。森格,皇帝,这些要好的兄弟,眼看兄弟受难,却助不了战,心急如焚,格林此时已挤过半个身子去帮黑虎,李微漪把他强制拉回关进笼子里,咬牙转身离开。

  格林死死的撞击笼子,良久,混战结束了,接连一个星期,格林哪也不去,他固执的守在黑虎身边,舔伤,陪伴,陪伴,舔伤……格林的那份温存细致,让我无法相信它是人们传说中残暴野烈,冷血无情的狼。

  我始终相信实践出真知,我们要敢于向人的固有观念提出质疑,我们要做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青年,学习小狼和狼女的大胆进取,用无畏的英勇无畏的狼性格。

重返狼群读后感11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后感12

  热泪盈眶地看完了,不知是因为阅读这本书,双眼湿润的次数太多,还是近日用眼过度,双眼模糊了许久,百味杂陈,心,有千千叙……

  狼与人:对狼的认知实在太少,一见“狼”这个字就胆战心惊,仿佛,狼,如死亡。狠一点,不就是狼么?狼的狠厉,贪婪,残忍,诸多贬义词如影随形,早已在人心中根深蒂固了。那,了解过,威严,睿智,忠贞,无惧,慈爱的狼么?它们是天生的猎手,猎手与侩子手的不同点是,侩子手,只是为了杀戮,而猎手,只是为了活着。格林为了一只捕杀的羊羔,与一群领地狗战斗,抢它的食物,就是在夺命,那是它的本能,有食物,才能活着。它能自己观察微漪的.举动,自己学会了开电视,看着电视中的狼捕鱼,自己学会了捕鱼,自己学会利用风向,掩盖自己的气息,用计谋,拼耐力,捕杀野兔……仿佛,它才是一位睿智的长者。在微漪难受时,它会呜咽地哭泣,安慰她,生病时,陪着她,将自己的存粮,与微漪和亦风分享,展现铁血柔情。体现的人与狼之间的情感,似亲情,又似友情,说不清,道不明。

  狼与狗:微漪的汪汪,名为狐狸,从开始的狼与狗的对立,到成了一对好兄弟。最惊异的是,与獒建立了深厚之谊,狼与獒,互相对立,格林与獒兄弟们,也是经历了双方的斗智斗勇,经历了一起战斗,才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狼与獒对立的定律也被一只小狼打破了。

  狼与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此为自然规律,狼也逃不过的。我得知了,每一次在家的狼成员,极为热情地欢迎外出成员的归来,那其中,不仅仅是因为意味着有了食物,更是对它们安全活着回来的欣喜。在外,种种的的不安全因素,天敌的威胁,狩猎时的危险,天灾,人祸,能避开这些灾难成功归来,只能用热情地欢迎,来表达对上天的感激了。

  人与自然:在看纪录片时,有一张狼皮大衣,用了620张狼头皮制成,需要620只狼啊。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有偷猎者的存在,就算有法律的威胁,又能怎样呢,不然,那件狼皮大衣怎么来的呢?斑羚,麂子,青羊,狍子,鹿子……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都是偷猎者的囊中之物,哪还轮得到狼下手?所以狼不得不窥视牧民的牛羊,造成狼与牧民的矛盾更为激化了。最可怕的不是“狼行”,而是“人为”,人类在不停地扰乱自然规律,终究大自然也会“回馈”人类的。

  就到此为止了,想进一步了解狼么,翻翻这本书吧。

重返狼群读后感13

  当作者“引狼入室”且带着格林在城市里小心翼翼地生活了四个月,在权衡利弊后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回草原生活。为何?因为格林作为狼的习性和特征已经显现,而且强烈地渴望同伴和向往自由,城市已容不下他。爱子心切的狼妈不愿看到格林终身困在城市的牢笼里,从而选择了争取让格林重返狼群的艰辛之旅。

  再次来到大草原,无疑是正确的,格林的狼性在这里得以释放,得到了更好的成长。在这里,小格林与藏獒斗智斗勇,化敌为友;与作者共闯狼山,患难与共此刻,作者为格林付出的一切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做到的。究竟需要多大的觉悟才能放弃城市舒适生活来到生活艰苦的大草原?究竟需要多深厚的爱才能做出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让格林重返狼群?现在我懂了,她视格林为亲人。可让我惊讶的是,格林也待作者如亲人一般。作者生病了,格林会每天趴在窗前静静陪伴,也不去猎食了。护食的格林将唯一的'口粮留给作者,就像懂事的孩子关心自己的妈妈。这些温情的一幕幕划过我脑海,再次让我内心也变得柔软起来。爱是相互的,需要付出,需要灌溉。然而大多数人在感情中都是理所当然地考虑自己能否被人爱,从未想过自己本可以学会去爱,去给予。天下没有谁义务对你好,但你若对他好,他必然能感受到。

  同时,我以往不喜狼的想法也得到了转变。当我们去看待事物时,永远不要戴上有色眼睛,用人云亦云的方法去看待。自古,狼给我们根深蒂固的印象是狡猾、奸诈,甚至出现了“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词语。人人熟知的《狼来了》故事诉说着狼本性坏、残忍及冷漠。可是,狼也有许多我们不曾发现的闪光点:团结、忠诚、感恩、执着和勇敢无畏。格林在逆境中不断向前,积极地活着,无畏地活着,读后感。作为一个强者努力活着。但我们人活着,会放不下用自由换来的太多东西,被枷锁束缚,害怕未知,畏缩不前。何时,我们也能像格林一样作为强者无畏地活着呢?

  我一次次地被格林的成长所震撼,被作者与格林的感情所感动,觉得自己也在陪伴着格林成长,看着他从懵懵懂懂的幼崽成长为一匹勇猛的草原狼。每一个故事,总有完结之时,于泪眼中似乎看见格林离开时的情景:格林凝视着月光下曾经的家园,从深雪中拔出一支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格林走向了自由,走向了野性,走向了生死未卜。我们相信他会努力地生存,走向强大,直到生命终止。

重返狼群读后感14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重返狼群读后感15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相关文章: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范文04-12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07-06

重返狼群读后感03-25

《重返狼群》读后感01-23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范文04-21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04-26

《重返狼群》读后感15篇03-11

重返狼群读后感范文400字07-01

《重返狼群》读后感450字作文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