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3-08-09 17:55: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集锦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集锦15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你喜欢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一定是有心灵的意愿指引着你去做。听从来自内心的声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一书,在一条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见到了答案。

  巴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重情重义的狗。桑顿把它从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来,它就感恩在心,跟随桑顿认作新主人。在桑顿被印地安人杀死以后,巴克忘记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长矛,弓箭,忘记了自身与人类实力的差距,奋不顾身,如一头恶魔咬死了好几个印地安人,将印地安人赶出了桑顿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在巴克的身上体现得如此完美。只有对桑顿的忠诚,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没有找一个新主人,却是进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或许,它可以回到人类中来,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过着拉雪橇,帮助人们送信件的生活,或许,它可以回到庄园,当回一只宠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无忧,还有主人疼主人爱。这些安逸的生活都没有诱惑住它。因为巴克最终作出了选择,听从来自内心,来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唤,让它去追寻所有野生动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来自荒野的呼唤,是来自自由的呼唤,做真正的一条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与铜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没有。或许,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伤。但它也是幸运的,跟随心灵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条狗如此。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心静的句子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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