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

时间:2024-05-31 17:04: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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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1

  高一时,我们接触了《乡土中国》这本书,开始了解了一些关于中国乡土的社会学知识,虽颇为深涩,但也有些感触。

  本书主要讲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文化道德,差序格局,礼治政治,多方面介绍了一个本就存在但鲜为人知的社会现象。

  就以文化角度来看,书中作者认为文字下乡是非常必要的,但若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就认为其是“愚”的,实在难以让人心悦诚服。作者说到“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因此,将城里人和乡下人做“愚”与“不愚”的对比是非常不恰当的。他认为文字在乡村之所受到排斥是由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的因素,空间上指的是乡村处在“面对面社群”当中,因而文字的使用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时间上指的是对对于乡村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形态结构,口口相传足以传递世代的经验。因而只有当中国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改变,文字才能真正地“下乡”。这时,我才真正理解除了人与人的互相尊重之外,为何我们不应该看不起乡下人的“愚”。

  抑或是“差序格局”。书中作者为了给我们讲清楚这个概念,特意提出了西方的团体格局来进行比较理解。他打了个比方,西方社会以个人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像是一捆柴,几根成一把,几把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条理清楚,成团体状态;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以这个石头(个人)为中心点,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作者成功向我们解释了何为乡土社会的结构特征,使我们对故土故人更加关注。

  再是“礼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而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法治也就是说依照法律行事,而“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视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利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所谓传统就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但是,在日新月异的大世界,以往的传统发生了改变——我们人人平等,都受到尊重,在社会的指引下,过着属于自己的人生。我想,这也是种幸福吧。

  了解中国,必先了解中国的乡村。了解乡村,知晓过去,指引未来。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2

  早些年,第一次读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时,我没有耐心细读完整本书,只是听说它是本名著、看到它被多次推荐的心态而功利地读了个大概。虽是浏览,但书里提到的一些情形,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我,熟悉而又印象深刻。比如书里写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用得很好”,“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时,让我想起终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劳作的母亲,有时叫她出来散散心,她总是推脱说“哪里走得开嘛,地里的草长得快有一人高了还没薅完……我走了,家里的鸡给喂食啊”,真像是书里所说的“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流动不得。

  初读这本书,我只停留在农村生活表面的感同身受,并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再读这本费老基于农村社会调查的基础来剖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其特点的书时,我已经离家在外近10年。这10年,我跟土气的农村老家在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上,有过一个分分合合分分、心生排斥到达成和解的过程。

  从第一次出来上大学开始,家乡于我,只剩冬夏,再也没有春天和秋天。所以,我曾特别怀念老家院子里那满树白色的杏花、粉色的.桃花,以及其他我都记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果树花、蔬菜花各相争艳的春天,怀念我家果子熟了,树叶变得红的红、黄的黄那五颜六色的秋天。曾想什么时候有机会在四五月的时候回趟家,看看那魂绕梦牵的家乡的春天。

  然而,当这个机会真正来临时,我却任其溜走。由于疫情,今年学校一直没开学,我在家待了两个多月,本来还可以待到四五月杏花盛开的时候,但我却提前离开了家,后知后觉地才发现自己已经与家乡在精神上做了一次“断舍离”。我想,此后我恐怕再没资格把“怀念家乡的春天”之类的话挂在嘴上,毕竟是自己主动与家乡的人、家乡的景渐渐疏离……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调查中国农村状况而完成的,尽管时过境迁,斗转星移,现在的国人依然有着“安土重迁”的浓重思想,但是随着一个个新兴城市的崛起,向传统的农村生活不断提出挑战,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农耕劳作的人越来越少,随便走到中国任何一个农村角落,青壮年出去外面闯荡营生、只剩空巢老人在农村老家一边种地一边照顾留守儿童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从我们90后这一代人开始,有相当一部分人出外求学、工作,孔雀东南飞,家乡成远方,他乡即故乡。

  而年轻一代人在原来熟人的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到了陌生人的城市生活中逐渐失灵,所以“法律”开始居于中心管理地位,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仅仅依靠法律条文来规范调节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是不够的,还得靠道德来约束,胜在我们从原始社会到农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一直都保有这个优良传统,所以对比历史简短的西方国家,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制定的,读过《乡土中国》这本书后就理解得更透彻了。如果再有一部调查当前这种社会流动现象的社会学著作,配上这本书那就太赞了!

  随便瞎掰扯了一些,等再过几年回头来看,不知道会有什么新的感悟。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3

  第一次读这本书,我觉得费孝通先生很独到精明的地方就是把我们没见过的,没听过的东西都写活了。里面很多都能勾起我的回忆,书中还有城市不曾见过的奇异的景色和淳朴的民风。我能明显得感受到离开家的游子对家的眷恋和不舍,渴望归家的强烈心愿,看是之后我有些疑惑,大城市快速发展的经济不是比乡村更能满足我们的生活需要,不是能更好的实现人生梦想吗?《乡土中国》,这本书打开了我对中国乡村悠久历史的新认识,带给我的震撼是任何一本政治书和历史书无法相媲的。像一本很珍贵的资料,又像是一本别样的回忆讨论录。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写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村每个人都是有土气的。他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全书的内容主围绕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展开讨论。我觉得对社会工作者了解参考起到很大作用。

  在我看来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部了解社会生命的著作。他将村子的“五脏六腑”进行解剖,把整个村子看成一种生命的运作体系。而作为读者的我们通览全书,可以深切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窥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距离如今过去了很多年,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借鉴。

  本书名中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地方。并不是详尽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且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依然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我自认为的乡土社会,就是一个朴实并且最基础的一个社会基础体系。一个根本的存在,对整个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概念在这个意义上只不过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所得出的看法与结论便都不一样。

  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是最基本的存在,中国现存的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就像土地是人们的根,所有都是从此分离不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乡土社会中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有机社会,自发形成的。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中,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衍生之物。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这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显得格格不入。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才是正常的,就像很多老人不愿意跟自己的子女去生活,愿意守着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对土地也有着很强烈的感情。在他们眼中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这是我在书中看到的最有感触的一部分内容,在我心中,我的家,我的生活的场所,无论我在哪里,我的心也是一直属于那里的。就像坐上一班回家的大巴车,旅途中是最兴奋的,因为那种即将接触故土的心情,那久违的亲人便是乡土给我们最珍贵的感觉。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4

  故乡,令人魂牵梦绕的地方。千百年来,岁月流转,人事更迭,而人们那份浓烈的思乡情却从未改变,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身在何方,总会在某个时刻,把一方乡土想望。

  余光中先生的《乡愁》令人回味无穷,那么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乡土本色”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完《乡土中国》后的最大感触。

  也许你来自农村,从小便和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你身在城市,但兴许你的祖辈也从乡间走来。社会日新月异,无数中华儿女走到世界各地,但依然有着对土地的亲近;城市快速发展,座座摩天大楼使人疏远隔离,但乡土培育出来的熟人社会依然存在。乡土,不仅是一方土地,更是一种文化,儒染,浸润,无处不在!

  现实生活中,乡土,也许离你很近,也许离你很远,但作为中国人,乡土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镌刻在我们的骨子里。

  费先生在全书开篇便对“土气”作了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一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人生于斯,长于斯,最后终老于斯。农耕文明的需要,使得农民需长久地定居于一地,这种影响辐射到其他阶层,于是便有了落叶归根的执念,有了漂泊世子“断肠人在天涯”的一腔愁思。文中说道,“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老家在乡下的人们,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

  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社会之面纱。

  它所展示出来的价值,不只是如何去看待历史悠久的过去,更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剖析过去,我们可以认识到历史的进程,分析过去,我们可以发现历史的规律,解析过去,我们可以受到历史的启迪。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在这时代的节点,我们以古览今,集古人之长,报今人之志,在社会主义建设上大踏步前进。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5

  逝者如斯夫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题记

  漫漫五千年,中国的社会发展曲折,战火纷飞,时局巨变,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而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着手于研究中国本土的乡村社会学,并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写下了他的见解。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与土地有着特殊的情缘,中国人对土地是敬畏的,人们都钟情于土地,而土地也就可以算得上是中国乡土文化的命根。

  正如书中所言,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大多数人们都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如今城镇繁华,发展迅速,生活在城里的人们或许并没能发觉土地的重要性,然而不论是中国延续至今的农耕文化,还是现在离乡带土的习俗都与这土地离不开关系。

  或是历史的原因又或是社会生存发展的需要,“以农为本”的生活方式已经深入中国人的命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是土地养活了中国的乡土社会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已逐步脱离了乡土社会,现在的人们难以体会到那个带有“土性”的中国,而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注重对乡土文化的了解认知和传承,将乡土文化融合于现代,不让它随着时间的更迭,时代的发展而淡去。

  读完了《乡土中国》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在几十年的过去,就有人能够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也必将会是指日可待。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6

  看到书名的瞬间,我最先关注的不是“中国”,亦不是“乡”,而是“土”。我们现在提到“土”,更多的有一种蔑视、看不起的感觉。比如别人说你穿的很土气,没人会以为别人是在夸赞他。但是在阅读完《乡土本色》这一章后,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就点出中国社会的本性是拥有乡土性。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土地的重要性。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在农村生活,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但是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7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篇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8

  一、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二、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土性中的土字可谓是用的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且我们的民族营业确实和泥土分不开。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泥土的束缚。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蔑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从大体上来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一特征也使得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会有太大变动。从大体上来说,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一。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回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再者,乡土社会里从熟悉里得到信任。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我们大家都不熟悉彼此,各人都不知道各人的底细,由此,才发生法律。但是在乡村生活里,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在乡村生活里,我们会经常听到“这不是见外了吗?”这一话语。这是因为乡土社会里从熟悉里得到信任。这种信任并非是没有根据的,这可以算是一种规矩。

  然而,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中,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这也是为什么“土气”成为了骂人的词,“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总而言之,中国基层社会的确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城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城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和欲望没有都市人强烈。经过这么多年对历史的学习,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因此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另外,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不可轻易改变,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

  三、文字乡下

  文字的发生是在任何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拦。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是一个有熟人组成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所以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自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想读社会的本质。

  再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在记忆上发展的程度是依他们的生活需要而决定的。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一样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老是移动的'。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这种生活也用不到文字。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文字到目前为止都还不是乡下人的东西。这就等于,只有在中国乡土社会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四、结尾

  以上是我对《乡土生活》的简介和对我比较感兴趣部分的分析与感想。

  《乡土生活》给了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孩子甚至在农村的学生一个走近“乡土中国”的机会,让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中国社会的基层”,也让我们对于“社会科学”这一概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总而言之,《乡土中国》这一本社会科学论著让我受益匪浅。

  同时,我也想引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9

  人们往往把朴素误认作浅显,又把华丽误认作丰富。我们最应该崇拜的那些踏实的人与他们的梦,却常常因为朴实无华的外壳被忽视,甚至是藐视。——题记

  《乡土中国》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记述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于当时中国农村的生存情况的深刻见解。无论是从时间、空间,或是人类社会学这门学科本身来说,我们对于《乡土中国》的许多内容都是陌生的。我们或许难以想象,在我国的一些地方,有人不识字,没读过书,有人的婚姻建立在“生育”的任务上,而不是感情上。

  我们读《乡土》,或许会惊讶于这些代沟,但在起初的惊讶平息之后,我们又冷静下来,认真思考这种生活方式的意义所在,并且在其中悟出超越这些鸿沟的、时至今日仍能让我们有所启发的道理。

  就像费先生常在书中提到乡土人民的“朴素”。“差序格局”的根源是朴素,低视野的世界观造就了人们从“自己”出发,依靠情感关系一层层向外推而织成的交际网络;农民务农的经验也是朴素的,他们不追求笼罩万有的真理,只是靠着一代代的言传身教,无条件地相信看到蚂蚁搬家便要抓紧去田里开沟,家里分到新地就要挥起锄头种稻。

  如今人们提到乡下人,提到农民,就很难避开“淳朴”“朴素”这一类词,这似乎已经成为了这个群体的一个标签。他们不求作伟人,不求成大事业,终极一生想做的可能就是盖一栋属于自己的三层楼的'大房子、门前稻田里的稻子能一年比一年长得好、手上多抱几个胖娃娃。

  这是朴素的心愿,是依旧离不开“自己”的心愿,却也是多数人最真实的一面——多数人庸庸碌碌,归根结底,实际上也只是为了生存,只是为了“自己”。这并不是可耻的想法,只是在当今社会的过分渲染下,单纯为了自己的那些梦想,开始被认为狭隘、自私、一文不值。于是人们开始有花言巧语雕饰自己的梦想,人人懂得仰望星空,却少有人真正脚踏实地。而这时,那些勇敢承认自己朴素,承认自己或许无法为世界作出贡献、便转身守护住自己眼前这方幸福的人,反而最动人。做木工的手艺人为孙子做玩具,看着孙子拿着玩具爱不释手,便会眼中泛光;过年回家,老人们总会用大鱼大肉来招待,看你冷了就给你织双袜子、打件毛衣,送别时站在车水马龙的路口痴痴地凝望,即使被人流淹没,也不改那悠长的目光。他们是最朴素的人,有最朴素的愿望,就会用最大的努力去追逐去实现,而这一点也不朴素。

  冷静下来审视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们是否也能抛去一切虚浮的外壳,为朴素的梦想脚踏实地地努力呢?杭州是肩负着承办亚运会的大城市,而我们只是生活在这个大城市中的朴素的千万分之一。我们不奢望人人都为亚运做出多大的贡献,却可以默默做好自己身边琐碎的小事。千万份小事汇聚起来便可成大事,千万个朴素的我们聚集在一起,也便拥有了支撑起这场盛会的力量。

  那些一生与泥土相伴的人,他们从土中走来,带着泥土的朴素与芳香来到这世间,在这儿留下他们的烙印,轻轻地、不被人发现地,然后再回到泥土。他们像土下的根默默的活在这世上,却也有着撑起一颗整棵树的意义。

  现在读《乡土》,我们似乎要带着辩证的、有时代感的目光去审视书中的字句,但这不妨碍它仍然是一本巨著。费孝通先生取下了乡土中国的一个切片,放在显微镜下细细观察后,将成果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可能对这些切片感到陌生,但别忘了,这像泥土一样朴素的人与文化,也正是我们的根,我们的起源。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10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不像一本学术著作,它短小精悍,语言优美而富有极高的文学性,更像是我们爱读的杂谈类文章,沉迷一个下午就可读完。但若要认真思考其中的学术知识,或者是模仿写作,这本书又可以回味无穷。

  首先,本书的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认为,这句话其实有两个含义:第一,中国所有的阶层是从基层的乡土社会分离出去的,不论是资本家、知识分子还是地主,他们都脱离不了乡土性带来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被他们否认,因为在这些人看来“乡土”包含着一种贬义。第二层意思是这种乡土性的社会只存在于基层,从农村分化出的城市,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产生了很大的不同,城市的居民对农村生活难以产生认同感,甚至以“乡巴佬”这类称呼贬低农民。但即便城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差异,中国人根植于土地的本性还是从来不曾改变。费老用“乡土”一词来形容中国,可以说是恰如其分。充满乡愁的中国人哪怕出了国,那院子里总要留一块菜地,带一g家乡的黄土,从土地生,从土地长,根与脉都扎在土里。

  其次,如何理解费老所说的“乡土中国”?在我看来,费老所说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乡土”,因为他并不只是在描绘乡村的生活,而是以乡村作为源头来探寻整个社会的运行架构和运行法则。在传统乡村特征的研究上,不少工作人员将“愚、穷、弱、私”认为是乡土社会的症结所在。我们可以认为“穷”和“弱”是客观条件所限制,但费老对“愚”和“私”却进行了质问与反驳。

  《乡土中国》中费老多次提及“愚”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愚”,如何理解“愚”?我理解,学者对于“愚”的定义是庄稼人不识字不认字,这是事实,各路学者也无需否认文字下乡的好处与必要性。但这种评定是学者站在一种高高在上的角度,以城市生活的标准来评定乡土。“愚”是一种智力的标准,是一种对于学习能力的判定,但识不识字从来不应该成为一个人是否愚笨的象征。结合乡土社会的情况,费老表达了一种新的观点,文字是一种现代性的工具,学者所辨明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文字的产生是因为人与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中国产生文字的原因则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的,但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的。所以,对于进行文字下乡运动的学者,他们首先是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从而认真思考对于乡民“愚”的定义是否准确。

  《乡土中国》着实带给我很多思考与领悟。步入大学之后,我鲜少再去研读类似于此书之类的深刻文本。此次读完本书,我只觉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可谓是深入浅出,小小的一本书却从头到尾有着自己的宏观架构,他探讨的中国乡土文化形态中的人伦与社会关系的传统性,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不能缺失的。随着改革开放,新农村的一步步建设,我们必然能看到城市和农村的不断发展。知识下乡,扶贫扫盲,乡村建设也正随着前人开拓的路在迈进,但我们从来不能说中国人这种藏在骨子里的乡土情结消失殆尽。中国依旧是一个人际关系为网络的人情社会,正如边老师所提出的那样,强关系还是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乡村。可能很多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越是在小的城镇、小的村子,越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来,越强调礼俗社会对人产生的约束,村长、族长的权力威信大过名义上的掌权人,这依旧是差序格局在其中的体现。在西方现代化观念的侵袭之下,我们都开始认真思考,这种基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行为方式是否需要改变。我认为是不需要的,中国和西方两种社会所根植的土壤不同,必然会长出不一样的茎叶,不同的社会格局从来都不是关注的焦点,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在扎根于乡土的情况下,取长补短,稳步实现对于乡村建设的发展。

  在现代化并未完全实现的今天,中国的发展能否最终“去乡土化”?乡土社会对中国的未来是否是完全消极的?这需要去进一步思考,而答案就在现实的社会中。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11

  合上乡土中国,我眼前仿佛出现了四十的年代的乡土颜色。是我有所思考的是费老先生以功能性评判乡村文字的作用是否合理;农村人之愚是因为什么;这样的作品结构如何引用?

  费孝通以文字下乡切入对于乡土特色的总结,可能略有偏颇。正如陈心想或郑也夫所言,费孝通以功能与作用判断文字难以融入乡村生活,或许忽略了人文环境的影响。他截取广阔中国一个乡村独立的进行分析与定性以此对于中国乡村进行定性,忽略了中国经纬度对于不同乡村间造成地理环境的影响更甚至是人文环境的影响,就如黄土高原上的居民有囤积粮食的习惯而南方水乡的人民则主张即时享用,所以对于中国乡土的性质判断或许不能简短的用文字引出,说白了就是不能以小见大,应该建立大局意识。

  费孝通认为农村人难以接受文字是因为农村人之愚,但农村人究竟是因为哪种愚而难以接受呢?智商原因,见识原因或单纯抗拒即思想懒惰?第一种说法显然不对,大环境下人人之间的智商差别很难体现在对于本土文字上,且普通人之间智商差距很难有较大的差别。第三种也要被排除,乡村人们世代耕田,对于劳动有着使命感这件事足以感受出乡土人民们的淳朴与勤劳。或许真相接近第二种,农村人受古代思想钳制,信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以农为本,农业在未脱离人工的条件下因为他的性质注定了需要农民在一片区域内定居数代,又因为以农为本,大多数农村人都被土地束缚,导致一代人民终身定居在一方水土甚至是一个村落,难以接受外界的思想潮流,所以在未改革的状况下,人们不会去思考文字对自己或是对孩子的重要作用,所以他们对于学习文字这项占据自己种田生活时间的事有着天生的抗拒,就是因为他们不具备哲学思考的思想,究其根本就如上文所述未开放,走出去,引进来。

  可能费孝通以文字下乡进行对于乡土性质的分析略有偏颇,但是以小见大这种手法可以学习,以小见大避免了就事论事的`直观性,耿直性以及空泛的对概念或者较大事物的阐述,而是更见委婉的以代表事务表示整体概念性的事件。所以我觉得可以以倒推的方法进行分析,作者旨在表达自己对于乡土性质的判断,究其根本是要分析到制度,制度又以什么推出?文化,同比所以最初要以事件引入,而文化领域又以文字最具代表性以及能更加让读者读懂事件如何引入文化的。所以全文以文字下乡这一事件开头,逐渐引出对于乡土性质的判断。所以在写作时,我们可以先确定观点,即全文以观点为终点,以事件为起点,兼具故事性,论述性,吸引读者阅读兴趣。

  以上观点谨以观点不同提出,未带有对于费老先生,郑先生,陈先生本人的攻击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12

  以前听朋友说,她让读博士的同学为高中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这位博士同学思量再三,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听闻这件事之后,就不自觉地发现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对这本书的推荐。于是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但真正读这本书源于今年新高一开学。在高一统编本的新教材中,第五单元就是《乡土中国》的整本本书阅读。于是我惊叹于之前这位博士同学的远见和学识。在这种好奇和“必读”任务的双重驱动下,我轻轻翻开了得到众多大家青睐的《乡土中国》。

  一打开书,还没有读几段文字,一种熟悉感就扑面而来,因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城市人藐视农村人”“男女有别”等现象有着极为强烈的心理认同,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种熟悉和亲切的感觉。这种心灵的共鸣吸引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了下面的认知。

  在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说这本书的来历:“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同时,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文章,约六万字。

  整本书读完,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反复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

  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借条都是多余的。等到秋收之后,谷物卖掉,再去偿还债务,这样约定俗成的借还的方式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经济往来,况且这种方式极少引发邻里之间的经济纠纷,就算是有了纠纷,经过村里的长老调节也就能够妥善解决。

  在农村,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在吃饭的时候,村民们经常蹲在自家门口或者街头巷尾。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着农作物的长势啊,家长里短啊,甚至是一些邻里的合作呀,也是在这种情形下达成的。

  乡土社会,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

  而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更何况,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文字下乡》一节中说:“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识不识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说奶奶一生未识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在我的老家,这样的奶奶同样也不在少数。我的奶奶一生不会写字,不会读书,更不懂学问;但是这一点都不耽误她把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也不妨碍她把我的叔叔大伯都教育的出人头地。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乡下人有乡下人的智慧。

  轻轻的翻过书的最后一页,一种浓浓的充实感,沉沉的厚重感,一种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满足感涌上心头。我想这种幸福感只有像我一样,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才能深深的体会吧!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13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社会学者费孝通的著作,书中尝试着解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全书从多个角度讨论了乡土社会与西洋国家抑或现代社会存在的诸多不同及其原因,让我对乡村的文化模式有了更深的理解。

  梳理全书内容,书中解释了许多关于乡土社会常见现象。

  乡土社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稳定。“生与斯,死于斯”,意味着人口的流动极少。

  由稳定性生发出的第一个特点就是乡人之间的熟悉。即“每家的小孩都是村里大人们一同看着长大的”,熟悉地知根知底。这种熟悉感就带来三个现象。一是为什么很多人说到乡里人就要带个“土气”呢?由于熟悉,乡里人对彼此都有中不容置疑地信任。但城市里情况就不同。城里人口密集且流动性大,每天接触的都有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习惯了不用设防地交流的乡里人就容易吃亏。所以用说别人“土”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根本是无稽之谈,所谓“土气”的表现只是不同环境下行事方式的不同而已。二是,为什么文字在乡村的推行效果并不立竿见影呢?文字并不是纯粹的交流,而是对事实的一种记录,既有空间上的(如信件)也有时间上的(备忘录、日记等服务与记忆)。也就是说,交流中文字并不是必须的。当人们非常熟悉时,文字往往可以省略,甚至完全可以用动作、面部表情来代替。而在稳定的乡土社会中,熟悉的内涵远远不仅指对他人的性格,还有“生活轨迹”——每一代人的任务(甚至一生)都很相近,不需要什么新的东西,也不需要记载什么旧的东西。文字自然就没有用武之地了。那文字自然没有像城市一样易于推行,同样的,这不是轻视乡村的理由,只是生活方式的不同带来的需求的差异。三是,男女有别。这很好理解,在一切几乎都可以被预测的生活轨迹中,只有性别带来的鸿沟是无法被“消除”的。而在乡土社会中,区别于浮士德式爱情的事业型家庭更需要纪律带来的稳定,所以“男女有别”就成了默认的行为方式和道德准则。>

  第二个特点便是经验的重要性。因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使前一代的结论几乎可以在后一代这里照搬,所以经验和岁数成了公认的“权威”,带来了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这一点在现代社会就不那么好用了。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使社会生活方式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所以人们依靠的'不再是经验,而是具有原则性的知识,更要求理性的思考。书中说:“人类发现社会也可以计划,是一个重大的发现,也就是说人类已走出了乡土型的社会了。”对理性、智慧、机会的要求和年龄就没有太大关系了,这也是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的显著差异之一。

  第三个特点,也是全书提出最重要的一个新概念,便是自我性带来的差序结构。西洋国家中,人们是因为要完成某一个任务而组建团体。为了达成目的,对团体中每一个团员都有明晰的要求,即“权利与义务明确,人人平等”。而乡土社会中,人们对合作的要求没有那么强烈,常常是先自然而然组成一个团体(如村落),再相互帮衬,所以各自要做的事情不像黑字写在白纸上那么明确,就有了“人情”一说。所以人们处理事情时有了一种更微妙的关系,处理方式是与对象与自我的关系有关的,像水波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而不是个个平等的个体,这是“差序结构”。

  关于乡村文字下乡的问题,私以为可以先宣传科技创新改变的生活一类的理念,具体的比如介绍农业先进工具的使用相对于传统耕种方式的优点,使人们不再依赖于稳定的生活方式。思想从“传统的乡土社会”跳出来后,由于对新事物的需求越来越大,或许文中提到的“文字下乡”效率会更高吧。对城镇化的进展应该也有所帮助。不过这只是看后的一点感发,连最基本的思想雏形都算不上吧。

  这本书打开了我的视野,将目光投在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乡土社会上,探讨了许多之前那从未想过的问题。社会学就是这样,我们明明身处其中却又好似一无所知。所以说阅读丰富思维角度,增长知识。读了这本书确实了解了很多之前不知道的东西。

《乡土中国》高中生读后感14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的开篇第一句是“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这种产业,离不开的是土地,这也是乡土社会中的土字的由来。“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种地是乡下人“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这决定了乡下人的生产生活都伴随着一块土地展开。这是乡土社会的本质。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文字下乡”这一篇。文字主要用于记录和交流,文字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能打破隔阂,于是人们对自然社会的认识就可以在前人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很多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是“文盲”,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但文字对于社会的作用是不同的。文字最初发明时,古人们常用一些简单的符号来表达一些所见到的事物作为记录,记录可以是一个地点,一件物品,无非是想让自己可以更好的回忆,这是对于自己,也是对于他人。文字可以传递讯息,如画一个圆,就代表太阳,画一条鱼,就代表在河边,这就算是交流了。

  书中前文提到过,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交往并不存在太大的空间上的隔膜,记录只是为了帮助自己记忆。文字的作用在于认同,如果人们认为文字所代表的意义是一致的,文字才能起到交流的作用。这就要求文字首先是从一个人们交往密切,并且相对稳定的社会中产生的。

  实际上文字最初的发明是在庙堂而非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的交流不存在空间上的差距,如果有需要,托人传个话,也是可以的。但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却在时间上有差距,古人和现在的人自然是无法沟通,但是可以通过经验的传授实现沟通,这在乡土社会是可行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无非就在田地为中心的范围内,很少有难以应对的场景,前人的经验放在现在也还是可行,交流在乡土社会是不存在隔膜。所以在记录的意义上,文字的用途似乎没有太大的地方。同时文字作为交流的工具,相比较语言,是比较不完善的,比如会出现“词不达意”,所以在交流的意义上,人们更多会选择语言,这是一个比较完整,比较高效的'沟通方式。

  在乡土社会中,语言在有时候都成为一种不必要的沟通方式。交流可以是眉目传情,也可以是简单手势,有时候可以出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情境。“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的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的交流只用语言就足矣。

  “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提到“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它赋予学习能力。”学习,我们固定一套行为方式的方法是记,我们使用一套方式的方法是忆,至于“反复的做”只是为了提高做事的效率,减少回忆的时间。“记忆”可以突破时间,人们可以“捡拾”过去的积累,人们生活在社会中,这种本能是有必要的,因为社会是“时间”的积累,人们可以得到其他人的生活经验,来适应社会的生活,这些“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

  我们用记忆得到自己的经验,也可以得到其他人的经验,只是一种时间上的交流,我们用经验堆砌成现在的生活。经验的多少,决定我们记忆工作量的多少,我们按需要选择来记忆,选择对象依据我们的生活的需要来决定。在一个稳定熟悉的社会,经过长时间的沉淀,生活的需要在此处是清晰的,所有的个别经验,等于世代的经验,记忆在此处似乎是稳定的。

  但随社会发展,沟通乡与市开始变得必要。而这样的沟通是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必须先文字下乡,再思想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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