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时间:2024-06-29 13:57: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通用)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通用)

读后感1

  故事到底发生在我的国,讲故事的到底是我的语言,所以这故事读起来就是亲切,就是舒服。沈从文先生的文字如湘西夜晚的月光般空明,又如渡口前那条溪水般清澈。小说里所有的感情和冲突,都如流水般缓缓地进行,缓缓地就像小说里茶峒人的.生活,又缓又稳,在那个年代,这种平静安详似乎不那么真实。

  然而我却相信这缓和稳是真实的,在那样一个时代,在那样偏安一隅的县城,除了岁月,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撬动美好到一层不变的生活。小说里的小城几乎被世界所遗忘,那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和谐,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贵的贱的,都是如此的亲切可爱,让人怀疑这只是作者理想中的世界。

  然而我却相信这是个现实中的世界,在被兵乱、鸦片糟蹋之前,那些僻静的乡村,那些被高山碧水环抱的县城,那些只有勤快勇敢的行脚商人来去的地方,必然会有些与岁月同行的美好道德,任生老病死,人事代谢,牢牢把持着生在其中的一代代人的行事规则。

读后感2

  最近深陷一本“讲述一位历经战争与和平年代的德国普通女性,在被平凡生活和残酷战争的浪潮席卷下,人生是如何悄无声息发生巨变的“长篇图像小说《缄默》。

  书中讲述了一位勇敢独立的德国少女伊尔米娜,独自在异乡英国追逐梦想、爱情,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对一切感到怀疑的事物作出质疑,敢于挑战当下的权威和文化,维护心中的正义,秉持着“想做的事情我就一定会去做的”原则····

  直到,当爱情和生活遇到了现实问题,两个相爱的人无可奈何的被大洋分隔两岸,但仍未熄灭心中的希望之火,伊尔米娜在回到德国后为两人不久将来的相聚,依旧努力应对着生活和工作,直到战争的到来···

  (书中片段——伊尔米娜发生转变:从少女时期勇敢富有主见,反对纳粹,到结婚生子后主张“犹太人是我们的不幸”)

  当理想被现实生活和战争淹没,那个独立、勇敢、饱含梦想、富有正义感的伊尔米娜,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在战争年代,她在很多时刻都变成了她曾经讨厌的样子并对此毫无察觉····

  在跨越半个世纪后,一次久别重逢机缘巧合下,伊尔米娜突然惊醒,迟暮之年的自我觉醒,让她陷入了短暂的失语,而这突如其来的觉醒已经过去了49年···

  作者描绘了一个普通的德国女性,从1934年到1983年,49年的时间里,经历战前,战争,战后三个阶段,所展现出不同的面貌状态,在一次次历史转折中,人生“顺其自然”的驶向了一个“意料之外”的路口,从而根本的改变了人生的发展发向,而作者也在故事中留下了疑问,每一次真的都是无可选择的吗?是什么让人生变成了今天这样?

  关于第三帝国时期的出版物及影视作品,我看的很少,主要原因大抵是种族主义令人绝望恐怖的残暴屠杀和战争的冷血无情,现在想来能脱口而出的电影作品只有《钢琴师》和《辛德勒的名单》,而脑海主动留存的更多是两部影片中有关人性光辉的镜头,就好像潜意识里在说,都会好的,人性都是向善的。

  这种“主观逃避”的观感让我想到,《缄默》的主人公,伊尔米娜从一个勇于挑战权威,敢于提问发言的.少女,如何变成了种族主义被动的帮凶?——这与当今的人们,在看到有“不公冷漠残暴”的片段时,愤怒悲痛之下心中默默祈祷期翼着进度条马上会为之带来美好的结局——其中有哪些微妙的关联?

  而这又引申出另一个问题,纳粹如何轻松走上主宰舞台?伊尔米娜及同时期的德国人为什么能如此迅速轻易的屈从这股极权残暴的力量,且持续了12年之久?

  LP哈特利说“往昔犹如异乡”,不能轻易用当下的标准去审判过去,不了解那段历史而轻易的做出道德判断也是不恰当的。

  为了自己能够更深入的读懂《缄默》,决定顺着《缄默》的时间线,以普通人非研究非学者的角度,认真的去了解一下这段历史的前因后果,以解答自己在阅读时对种族主义及第三帝国的疑惑。

  这也是,目前我只能从不了解历史仅从故事的角度简要的写些读后的感受。从个人角度的感受来讲,伊尔米娜的爱情和人生被历史和政治紧紧的包裹着,而时下的我们可能也是如此。

  引用马克思的话,“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那些条件不仅包括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还包括他们的思维方式,他们行动依据的基本假定,以及影响其行为的原则与信息。”

  个人只是时代浪潮下一朵小小的浪花。

  读后感先写到这里,明天开始写关于第三帝国历史的读书笔记,希望在了解历史后,能有新的感受。

读后感3

  《爱的教育》,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安利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

  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读后感4

  一个叫墨多多的男孩,他的爷爷送给了他一只狗,一只叫查理九世的狗。问题多多称这只狗是只外星狗;查理(九世)有一个蝴蝶结,能够说出人的语言。由于这只狗,他们成立了DODO冒险队,并且曾经和大西洋的船王‐‐亚瑟,逃出鬼门关,并来到不死之国‐‐培育海洋文明的地方……

  我对这本书是用了三小时看完了,大概二三厘米厚的书,硬是我一目十行的`看完了。由于内容十分恐怖,我不想再看第二遍了。我最喜欢的就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情有义的朋友,我甚至希望自己是一个男生,为此,我经常在心里埋怨妈 妈为什么把我生成女生,不然我就能够任意的和男生打架,而不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假小子。我看到了问题多多有三个朋友,并且在生死交关时刻,每个人都没有逃避,而是保护对方。我还看到了恶魔之子对他们的游戏,并且他们都没有逃跑,而是留下来,让自己的伙伴都下来之后才出去。

  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很可怕,害我晚上都睡不着觉了,并且还把被子把自己裹得尤其的紧。但是,我的另一面认为,这本书不恐怖,这本书就像三国演义一样,含着桃园三结义的情义,遇到危险绝不放弃朋友!

读后感5

  大家读过《十五从军征》和《夜莺之歌》吧?我读了以后觉得对战争和兵士有了些看法。

  从前,德国在风光宜人的波兰南部修了一座巨大的杀人工厂——奥斯维辛集中营。直至1945年,四百万人民死在这儿,卷子上那篇文章中可怜的安妮.弗兰克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德国为何如此疯狂?是由于他们内心中黑暗邪恶、荣华富贵吞噬了鲜红的心灵,撕咬了每个人应有的良知,从此毁灭感杀戮感霸占了心灵,心硬了,血冷了,他们一味地夺去千千万万人的幸福和生命,企图只留自己杀死别人,我多恨德国士兵又多可怜他们哩!现在夺去了属于别人,杀死别人,将来他们也会被干掉的`!

  称呼那些二战的刽子手,不应用“他们”,而要用“它们”,为什么?一个人,是有感情和良知的,心是用血肉筑的,这些野兽心已经由血肉变成铁石,感情完全消失,还配得上“人”这个字吗?举世震惊的南京大屠杀,杀人魔王海德里希等,法西斯的暴行人们会忘吗?战争是什么?就是丧尽天良地夺走数千万人的一切!

  希特勒亲手将自己祖国母亲和德国人民推入灾难,他也已步入罪恶的深渊!今天人们回顾过去,看看曾经的八年抗战和二战带来的损失,就为了一天:珍惜和平,拒绝战争!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可并不代表就不会爆发战争!因此,我们要用功学习,将来报效祖国,反对战争!六年级四班蒋坤希

读后感6

  据说《孝经》为孔子所作,它是中国儒家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书于秦汉时期,一向为中国历代社会所重视。《孝经》全书共18章,透过孔子与弟子曾(参)子之间的对话,精辟地阐述了儒家代表人对孝道的认识。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然之道,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并提出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据说唐玄宗李隆基曾为此书作注,自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

  悉心读罢《孝经》,掩卷静思,尽管孔子对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不一样阶层的人行孝做了详尽而不一样的规定。笔者认为,孝是一个很普通的行为,孝是人类生命生存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孝乃帝王贵族、百姓人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经说上到一国之君,下到普通百姓,虽然身份地位不一样,但是,各人奉养父母应尽的孝道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有人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异,而以各种理由不尽孝道,或者少尽孝道,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所以,《孝经·圣治章》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纵观当今社会,这种“不爱其亲而爱他人,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的悖德悖礼之人比比皆是。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人类社会一种大公无私的大爱,这种爱大多时候只是挂在嘴上的东西,说了几千年,总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但是,社会就是这样,总有忠心耿耿的忠烈之士,如:岳飞、文天祥、关天培、邓世昌、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民族英雄,他们时刻想着忠于国家,报孝人民。因此,宋人范仲淹在《x楼记》中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纵观当今之志士国人,能有多少人有如此之想法?忠君报国,此乃大爱,做不到尚且能够理解;孝敬父母,人间小爱,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孝敬父母本是一个在平常但是的事情,没有什么太难做的,但是做得好的人寥寥无几。有人大发洪财,穷的只剩下钱了,可孝敬父母却分文不舍;有人高官厚禄,出进一大帮人拥着宠着,可孝敬父母却没有一点点功夫。唯独有偶的是中国的大贪官,贪财上亿元、上千万元者比比皆是,他们大多数将贪来钱财花在了二奶情妇身上,没有一个人给自我的父母买了豪宅和孝敬老人生活上。平时听那些人坐在主席台上高谈阔论,大讲特讲人间孝顺,二十四孝头头是道,子乎也者仁慈博爱,这就是中国社会道德的基本现状。道德滑坡,孝道冷淡的主要原因也就在于此。

  笔者发现《孝经》的每一章结尾,总是要用《经》中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说明《孝经》与《诗经》有相通之处,它是从很平常的百姓生活中积累出来的最基本的最有人情味的东西。所以,《孝经》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并不陌生。对于孝道理解,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拔得太高,它无非是透过生活的点滴体现人间亲情,正所谓:细节成就伟大。这也许是“百善孝为先”依据。

  笔者自不敢说孝顺,但最起码有自我的认识。比如说:在家炒菜时,多延长三四十秒钟,尽量把菜炒烂一些,好让老人能吃得下;每顿饭做熟了,第一碗饭务必先端给老人;每一周给老人洗个热水澡,洗洗脚、剪剪指甲、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每一天早上帮行动不便的老娘梳梳头(给老娘梳头的感觉真好,笔者又感受)。每一天晚上帮老人关好窗户、拉好窗帘,早上又打开窗户、拉开窗帘;老人吃饭时系好围裙,饭后切忌要洗干净,晾干下顿吃饭时要用;老人感冒了要在第一时间赶紧给吃药;老人大多数都有便秘,要让他们吃得下,也要让他们能拉得出;老人尿裤子了,及时给换一件干净的;天气冷了,要及时给老人加上衣服;天气热了,要为老人换上单衣等等,这些基本的`琐碎小事,就是孝道重要部分。另外,老人干了错事,我们也要批评他;老人执意要干不能干的危险事情,我们要及时加以制止;老人骂你不孝顺,你要乐于理解等等也就应算孝顺的一部分吧!

  做儿女的,个性是经常在老人跟前的人,常常感觉老人有一个最明显的偏心,就是他们老是惦记着不在跟前的子女,好象他们个个都比在跟前人的孝顺。他们觉得不在自我跟前的儿女在外都不容易,也需要老人的关照。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天下父母心吧!

  当今社会,在外创业,确实不易。但是,有些人总是因为工作忙为由,很少回家看望老人,动不动就是我给了多少多少钱。是的,孝敬老人确实需要钱,但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钱能够雇一个保姆,但买不来亲情;钱能够买来音乐,但买不来欢乐;钱能够雇人代为照顾老人,但买不来亲自孝敬父母那份真实感受。一个人当你在外感到困惑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在父母岁月沧桑的眼睛里,你能够得到智慧的启迪;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从那双皱巴巴的手上,你能够得来无穷的力量。孝顺能够使人懂得珍惜生命,孝顺会使人懂得怎样更好的应对生活,孝顺能够让你明白生命走到之后的艰难和不易啊!

  天下没有自私的父母,世上只有自私的儿女!

读后感7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黑暗的天地里坚强不屈、勇敢拼搏,最终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首先是被阿廖沙坚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外祖父家那个阴暗的家庭里,他备受欺凌,尝遍辛酸,却懂事能干,依旧坚强,甚至敢于挑战权威。当然,阿廖沙的童年也有很多人在陪伴着他,外祖母让他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而茨冈尼克和“好事情”等朋友让他感受到友情的可贵。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依旧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也正是这些让他变得乐观坚强。即使在饱受磨砺之时,他也保持着儿童的美好天性,也变得更加富有爱心和同情心。

  在中国,也不乏有许多笑对苦难、坚强乐观的人生楷模,像“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说的都是伟人在苦难的.磨砺中成就自我的励志故事。在国外,海伦·凯勒以她超强的毅力学会了六国语言,并创作了多本书;诺贝尔经过了一遍又一遍的尝试,终于研制出了烈性炸药;霍金患有帕金森综合症,却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了极大的贡献,著有《时间简史》等多本著作……而他们都和阿廖沙一样,具有坚强、乐观的品质。

  尽管我们的生活中也会碰到像阿廖沙一般的苦难,但每个人的人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像《童年》中的阿廖沙一样——始终保持人生的坚强和乐观!

读后感8

  语文课上,我们又学完了一篇新的文章,那便是《花脸》。

  在老师的引导下,我们渐渐地深入课文,把课文都理解透彻了。这时,我才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实在是好啊!这篇文章主要是写过年时作者得到了一个他最爱的花脸,在所有的.人面前带着花脸为大家表演,过的十分愉快,也十分爱这个花脸。

  这篇文章是以议论开头,写出小孩十分盼望过年,再以一个悬念承上启下,引出了下文。在后面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几句:这花脸好大,好特别!通面赤红,一双墨眉,眼角雄俊地吊起,头上边突起一块绿包头,长巾贴脸垂下,脸下边是用马尾做的很长的胡须。这花脸与那些愣头愣脑、傻头傻脑、神头鬼脸的都不一样。虽然毫不凶恶,却有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庄重之气,咄咄逼人,叫我看的直缩脖子。这几句用描写法加内心的感受写出了这张花脸好看、生气、庄重、威武。所以我认为这一段是全文中写的最好的。

  当然,全文精彩的地方也不知这些,还有作者带着面具,手舞大刀给客人们表演、舅舅给我讲“关老爷”过五关斩六将……这就是我读完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我最喜欢的就是关羽。

读后感9

  《左传》是在中国汉朝优秀的历史学家、作家司马迁尽心竭力、倾一生精力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记述了上起三皇五帝,下到汉武帝阶段中国三千年的历史时间,包含政冶、国防、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在《左传》五十多万字的江河中,令我记忆能力刻骨铭心的便是司马迁那令人悲痛而又令人同情的短故事。司马迁是官府的史官,他写《左传》秉笔直书,文章公正,历史事实可靠,不空讲好听话,不谎报蠢事。

  他要敢斥责官府,把汉武帝刘彻的荒谬行为一一写在左传中,从而惹怒了汉武帝刘彻。那时,李陵进攻匈奴人,因势单力薄,不得已溃不成军,当上俘虏。汉武帝因此火冒三丈,众大臣一个都害怕上前为李陵辩驳。只有司马迁上前为李陵发言,他例出了好多个层面:第一,李陵攻打匈奴,援军一拖再拖不上,才造成战败;第二,李陵投降匈奴,是为了更好地存储整体实力,未来能够更好地报效祖国。可汉武帝如何听得进来,一气之下,想讲司马迁惩处死刑。众重臣争相向汉武帝刘彻为司马迁道歉,汉武帝刘彻才免了司马迁的死缓,但還是将司马迁改判为宫刑。

  司马迁遭到了这般奇耻大辱,好想一死了之。但他立刻清醒过来: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假如就是这样去世了,并不是轻于鸿毛吗?因此,他发奋图强,忍受着精神和肢体上所承担的痛楚,日夜不停地着作着《史记》。我看了《史记》后,对司马迁的`遭受倍感怜悯。他尽管遭受了这般大的污辱,但坚持不懈把《史记》写完。我能学习培训司马迁那类锲而不舍的精神,搞好每一件事情。

读后感10

  其实只要你想,抬头便是天堂

  生活的迷人之处在于,他既没有一劳永逸的开端,也没有无法拯救的结局

  ——读 《幸福》龙应台 有感

  读龙应台女士的《幸福》后,印象最深的是她对幸福的描述,感触最深的是她对幸福的态度。

  冰心女士曾说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追求凡人的幸福。”幸福在不同人眼里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对于幸福的体会和获取的`能力也有差异。

  龙女士在文中给了幸福三个定义: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乍看之下,也许很多人会惊呼“这就算是幸福了?!”但在这位文学旅人心中,这的的确确就是幸福。

  仔细想来,三点几乎包含了我们的所有生活需求,并且来之不易。

  我们何以不恐惧?首先便需要一个制度健全,法律公正且有执行力的社会保障。居安者,莫忘思危,现在仍有许多生命在战火中挣扎求生,我们时刻享受的和平生活,却是他们渴望却不可及的奢求。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不知有多少先辈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次,恐惧来源于内心,又被约束于内心,唯有心中开满鲜花,才不会遍布荆棘。

  后两点分别说到寻常的日子和寻常的人儿,幸福就是两者依旧。多少人执着于“求不得”和“放不下”,佛家的两大烦恼在现代社会被无限放大,我们在物欲横流中渐渐麻木了心灵,常忽略身边触手可及的感动,一次次与美好擦肩而过。这世间最珍贵的事物,难道不是已经被把握在手中的生活吗?或许平凡,或许枯燥,或许和你的理想相差很大,相距甚远,但即便你一直都在期盼,一直都在渴望,却从未曾在烈日阳光下凉晒自己的灵魂,逃不出过去的阴影,走不出未来的空想,殊不知,幸福已经在你的手中化为灰烬。

  为什么这位不羁不绊的大女人会选择把寻常生活当做自己的幸福?我想还有一个原因。世事离戏只有一步之遥,平凡生活离梦想也是如此。顾城的诗中这样写“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爱情,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一样的现象映入不同的人的眼睛,便是不同的生活,人之观物,多着己之色彩,所以每个人对生活的态度不尽相同,于是每个人的人生意义便有了差别。其实生活的迷人之处便在于,他既没有一劳永逸的开端,也没有无法拯救的结局。

  烈日下,工人的笑容融化在汗水里,去浇筑建造坚固的高楼;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孩子后面总是跟着满脸笑容的父母老人;婚礼场上,相恋多年的爱人终于牵手,共同迈向幸福,他们甜蜜的吻,述说着来之不易的爱。

  其实只要你想,抬头便是天堂。

读后感11

  很喜欢少安的一段话,不能再这么熬下去了,我必须立刻继续跳上生活的这辆马车,坐上驾辕的位置,奋不顾身的继续向前。一家人可都指着我类,我要是垮了,这个家也就垮了。这段话,在许多人看来说这话的那人必须生活的很累。生活的很累,这是此刻的我们用来否定一个人的生活态度惯用的说辞,然而在我看来,这毫无抱怨之词的文字却正反映着他作为男人的担当,对家庭的职责,对自己的苛求,他的确是很累,很辛苦,可是辛苦,是我们必须去经受并长期忍受的生活的一部分,学会客观的看待并坦诚的理解,这一点就难能可贵。

  少平年轻气盛,外出闯荡,追寻他也不清楚的一种东西,他的起步是在西面大桥下以小工的身份被各位包工头挑拣,尽管一块块一百多斤的石头让这位初出学堂的孩子背上磨的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可是当大哥少安来找他让他回家一块开砖厂时,他还是一口拒绝了,也许是出于某种倔强吧,我是这样理解的,他还没找到他想要的'那种东西,所以决不放弃。

  其实我不敢想象如果放弃了,孙家的这两位小子会有怎样一个结局,也许并不算很糟,他们都会成为一个辛勤的农民,一辈子在自己的那片田里忙里忙外,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坏。可是这样他们的生命就真的很平凡了,毫无出众,也就没有我们欣赏的必要。

  平凡的世界,却有着一帮不平凡,不屈与命运的心灵,他们为自己,为家庭,为祖国的明天努力奋斗着,我想这也是这本书的精神体现。我喜欢,也正是因为此。

读后感12

  这是一个命运波折、经历坎坷的女性,永恒的追求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她的故事并非仅仅是灰姑娘的翻版那样简单。她用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思想鼓励人们用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幸福,追求美好。她是人们心中永不屈服、永不放弃的强者。她是一个虽然矮小但屹立在19世纪英国文坛,永远光彩照人的艺术形象。她就是简爱。

  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面对舅妈的虐待,表兄表姐的欺凌,甚至是仆人们的歧视,她都一概默默承受。她痛恨他虚伪的舅妈,蔑视她娇贵且愚蠢的表兄、表姐。她渴望离开里盖茨梅德府,寻找一个无拘无束的世界。

  而当她真正离开了里德家,来到洛伍德学校,才发现一切并没有想象中顺利。但毋庸置疑,洛伍德的经历的确磨练了简爱。她依旧叛逆,追求独立自主,但她也拥有了不逊色于任何一位大小姐的气质和学识。她会弹琴,画画,讲法文。只是她依旧矮小,依旧相貌平平。

  在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的简爱遇见了她的真爱——罗切斯特先生。对于罗切斯特而言,他已经看惯了那些贵族小姐,看惯了那些美丽外表下掩藏着的虚荣和庸俗。他对她们亲而不谄,仅仅是逢场作戏的"全身心投入"而已。可将他打动的恰恰是简爱的真诚、追求自由,是和财富、地位毫无关系的两个灵魂平等的相爱。

  正当二人即将结婚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突然发生,因为简爱得知罗切斯特居然已经有了一位妻子——尽管这个妻子是个疯子,多年来一直被罗切斯特匿藏在桑菲尔德。简爱最终决定离开罗切斯特,找寻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她在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沼泽山庄,揭示了戴安娜、玛丽和圣约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三个人是他的表兄妹,她姑姑的孩子,简爱也因为继承了他叔叔的遗产而变得富有。但她最终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但在她走后,桑菲尔德庄园被罗切斯特的疯妻一把火烧成灰烬。当简爱辗转找到罗切斯特时,他已经双目失明,但二人最终还是生活在了一起,拥有了幸福。

  简爱的结局是美好的,但放下书本后的我却久久不能平静。早已经习惯了男作家用粗犷理性的笔调写出的一篇篇狂风骤雨的战争文章,我的心却轻易的被这个女人的感性的细腻笔调折服了。夏洛蒂勃朗特似乎就在为我们讲述她自己的切身经历一样,讲述着一位女性辛酸的心路历程,我们为简爱在里盖茨梅德的遭遇不满,为她在寄宿学校的自强求知而感动,为她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祝福。

  简爱一生都不平静,但面对一切困难,她都从容面对。在任何困难面前,她都没有底下过她不屈的头。试想,一个十岁的'孩子质问她的舅妈,如果舅舅在世,她是否还会每天把自己关起来,巴不得让自己早些死。之后又坦然的告诉舅妈:"我的里德舅舅在天上,你做的一切和想的一切,他都看得见,我的爸爸妈妈也都看得见!"以至于蛮横的里德太太甚至愣在一边,她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十岁女孩为自己所受的不平等待遇而抗议!

  简爱追求自由独立,坚强勇敢,她是真正在为自己的灵魂活着!面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在那个年代,无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人格,甚至是对宗教的虔诚,一个弱女子敢于对这个无数人爱慕的贵族男子说"NO",这本身就是对我们极大的触动,读后感《永恒的追求关于简爱的读后感》。她使罗切斯特明白,爱是建立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的,长久以来,无数的女性也都在以简爱激励自己,使其成为她们的精神支柱

  简爱是理智的,是智慧的。没有被爱情蒙蔽双眼,没有因利益而牺牲感情。她是一位几乎每个明智的男人都希望拥有的妻子。尽管她不美,但她的才华气质,思想认知都不逊于任何人。

  简爱善良热心,宽容大度。她最终原谅了她的舅妈,接受了她临终的忏悔。她并没有因曾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畏手畏脚,反倒是身为牧师的圣约翰感到愧对简爱。

  在简爱的世界,有那么多的美好,令我们无限幻想。在那个属于爱的夏天,有爱情的浪漫,亲情的温馨,友情的坚强。在那没有一丝的黑暗,因为那里不允许有任何邪恶。简爱是一个幸福的人,她懂得什么是幸福,也知道如何让自己幸福。

  一片英国田园的原野上,天湛蓝湛蓝的,只有丝丝的白云。我们似乎看见了简爱和她的爱德华,幸福地在田野上漫步着。

  无数人在追寻她们的足迹,追求着幸福人生。

  简·爱的母亲出身贵族,但不顾众人反对,执意嫁给一个穷牧师,她娘家与她断绝一切关系。不久,夫妻俩为了帮助染病的穷苦百姓,自己也受传染双双病死。简·爱作为孤儿被送到里德家。里德是简·爱的舅舅,他很疼爱妹妹,将简·爱视如己出。在他临死之前,让他的太太发誓照顾好外甥女。但是里德太太和她的儿女很讨厌简·爱,简·爱在舅妈家的地位连一个使女都不如,还经常受到表兄的野蛮地殴打,表姐们的傲慢冷淡和舅妈的不公正对待。

  她后来被里德太太送到孤儿学校,孤儿学校的主办人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冷酷无情自私,将罗沃德学校的女学生调教得呆板,让她们没有思想只有听从。简·爱在罗沃德学校里结识了海伦·彭斯,海伦是一个谦让听话的孩子,她善于听从也善于饶恕仇人和去爱仇人。她与简·爱的性格完全不同,简·爱是不会轻易去爱仇人的。简·爱在罗沃德学校里艰难地度过了冷淡孤寂地八年,六年学生、两年教师。

  她不甘心过这种平淡无趣的生活,她是喜欢闯的人,骨子里不愿平庸。于是她登广告得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来到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做了阿德拉·瓦伦的家庭教师(阿德拉是罗切斯特的情妇私生女,舞女说是他的,其实不是),后与罗切斯特产生感情,两人在思想上精神上互相尊重,就在两人结婚时,梅森出现阻止了婚事并公布了一个惊人的秘密。罗切斯特有妻子被关在密室里,罗切斯特痛苦地承认并带他们去看了他的妻子伯莎—一位精神病疯子。简·爱无法再和罗切斯特呆在一起,她的理智告诉她必须离开。

  她什么都没有带离开了桑菲尔德,穷困孤单地流荡,后被圣约翰牧师收留并提供给她一份乡村教师职业。简·爱与牧师的两个妹妹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后牧师收到他舅舅的遗嘱,要找到侄女简·爱并遗产两万英磅。当简·爱知道她还有表姐和表哥时欣喜若狂,将财产一分为四。她的表哥为了完成传教士的神圣职责,向简·爱求婚,让她做他有力地助手,就在她要决定时,她似乎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呼喊。于是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

  回到桑菲尔德她才发现伯莎已经将庄园烧得一干二净了,罗切斯特也为了救伯莎,摔断了胳膊并双眼失明,落魄地住进了芬丁庄园。简·爱找到了罗切斯特并与他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恢复了一只眼睛的视力,简·爱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

  简·爱是一个善良、纯洁、坚强独立的女性,她从小就有反抗意识,面对里德太太和表兄表姐的不公对待,她实行了反抗。在对罗切斯特的爱情中,她不在乎外表、地位、财富,她只追求精神的平等,平等的爱情。

  其实每个人的性格都是由"本我—自我—超我"构成,而简·爱也是这样的。她总体呈现给我们的是她的"自我",而她的本我可以用伯莎来表现。伯莎喜欢攻击人,她心里充满恨。而简·爱小时候所表现出来的仇恨就和伯莎相似(当她被关在红房子里时对着镜子的龇牙咧嘴),而且每次伯莎的出现都是伴随着红烛光,与红房子呼应。简·爱内心的小魔鬼就是通过伯莎的行动表现出来的。简·爱的"超我"是可以用海伦来表现的,简·爱最终原谅了她的舅妈,就如海伦所说:"去爱你的仇人。"

  《简·爱》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所描写的爱情是灰姑娘式的爱情,是令人向往的,也吸引了更多的读者,虽然不是很现实,像许多韩剧如《人鱼小姐》《可爱的你》等中的爱情也都是这样的。但毕竟是美丽的,让人愉悦的。哪个女孩子没有这样的梦呢?

读后感13

  《活着》,一部贫农的血泪史,余华用近乎冷酷的笔调,让福贵陈述完了自己苦难的一生。合上书刹那间的窒息感,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着”,是啊,只要活着,就还能见证这世间的灿烂温暖。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内战等社会变革,在这个过程中也在不停地经历着亲人的生死离别。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接二连三的死亡,这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平民百姓的苦难,更是某个特定时代注定要给人们带来的悲剧。

  读到有庆的死时泪水终于决堤。有庆,一个多么天真烂漫的孩子,始终生活在爱与被爱的环境中,他是全家人的希望,甚至连凤霞都忍痛送给别人也要让有庆读书,希望家庭中能有一个读书人改变这悲惨的命运,可是上天竟如此残酷,有庆走了,并且是以给县长夫人献血过量这样一个荒诞的原因,一个可爱的'孩子永远离开了这个家,也带走了这个家的希望。福贵抱着有庆的尸体往家走,这段描写看似平淡,但背后却流露出了一种绝望的挣扎,让人不忍卒读。

  “那天晚上我抱着有庆往家走,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儿子放到脊背上,一放到脊背上心里就发慌,又把他重新抱到了前面,我不能不看儿子。”“我先把有庆放在田埂上,回家偷偷拿了把锄头,再抱起有庆走到我娘和我爹的坟前,挖了一个坑。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有庆躺在坑里,越看越小,不像是活了十三年,倒像是家珍才把他生出来,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的她身体疼。埋掉了有庆,天蒙蒙亮,我慢慢往家里走,走几步就要回头看看,走到家门口一想再也看不到儿子,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又怕家珍听到,就捂住嘴巴蹲下来,蹲了很久”这是一段充满着一个父亲撕心裂肺的细节描写,福贵的每一个动作、表情背后都是他对有庆之死的心痛,可是这种心痛却只能藏在心里,他还要照顾到家珍的身体,考虑到凤霞的感受。可见福贵的身上,背负了多么重的责任,曾经败光家产的纨绔子弟,如今为人夫为人父,这样的生命已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

  虽然《活着》给人的感觉大多是绝望的疼痛,但是我们依然能从那压抑的悲剧中看到温暖,能在漫漫黑暗中看到点点光芒。福贵生命中和他亲近的人,他的妻子、父母、儿女、女婿、外孙,都是淳朴善良的好人,村里的乡亲,当兵途中遇上的老全,甚至是间接害死有庆的春生,待他也不薄。即使是害得他家产尽失的龙二,最终也以代他而死的方式回馈了福贵。我想,这就是福贵活下来的意义,也是每一个人活着的意义,或者在于创造,也在于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我们感受到人生无奈的同时也要坚守信念,即使人生的最后孤独一人,无人相伴,努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宋菁)

读后感14

  这本书讲的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了一个叫富贵的男人的一生,年轻时家境优越,但是不求上进只知道吃喝玩乐。用今天的话评价他就是个败家子,输光家产,而且还气死父亲。然后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万幸的是在战场上活了下来。当他兴奋的回到家时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女儿凤霞聋了。母亲病死,而这只是命运悲剧的开始,接着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而死,女儿好不容易嫁了人,生产时出血而死。几年后,媳妇也走了,女婿在一次搬运的意外中也死了,本以为明天的'天平应该向好的方向倾斜了,可是他的孙子也因吃豆子过多而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黄牛相依为命。

  没有刻意的渲染悲凉的气氛,只是用第一人称很平常的讲述了一个故事。没有语言的波动甚至没有情绪的波动,富贵仿佛是在讲述一个和自己无关的事情。这世界上好像已经在没有什么可以引出他的悲伤。他每天依旧平凡的活着,哪怕没有家人,没有追求,只是为了活着。

  以前我认为活着没有梦想没有目标那这个人就已经死了,现在我觉得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需要加太多的其他的东西,活着是一种本能是所有人生来基因里就带有的东西,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活着。

  首先活着,然后要努力的把自己活的精彩!

读后感15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

  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读了后我真是受益匪浅啊。

【读后感】相关文章:

伊索寓言读后感_读后感01-10

呼啸山庄读后感_读后感01-10

小学生读后感读后感03-29

《尊严》读后感小学范文-读后感10-10

未来财富读后感范文-读后感10-02

孔子游春读后感 孔子游春读后感03-30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范文 读后感03-05

读后感作文素材:《白蝴蝶读后感》10-02

雷锋日记读后感作文-小学读后感10-10

简爱读后感初三 简爱读后感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