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三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很感人的书。
这本书是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他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遇事冷静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会唱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那演奏流行的曲目,它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一家走出了困境。而成名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开始思念以前在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只有有了友谊,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的,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我们要向那三只小动物学习,懂的关心别人,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国庆节里,我读了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闻到腊肠的香味,跳进了那只野餐篮子里,于是,它是随着篮子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地铁站。后来,玛利欧听到了它如歌的鸣叫,便收留了它。此后,柴斯特还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并发生了一些故事:柴斯特在睡觉时啃掉了半张两元纸币,晚宴上,三个好朋友忘乎所以,因此发生了火灾......正是因为这些,柴斯特才把它天籁般的声音献给了人们,也给白利尼家的报摊带来了更旺的的人气。但柴斯特突然想家了,塔克和亨利才依依不舍地把它送回了康涅狄格州......
合上书,我不禁浮想联翩:我也要做柴斯特那样守信用的人!这本书仿佛带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我好像也从书中感受到了那动听的音乐,听到了柴斯特无与伦比的鸣奏。而我也知道了:学一门东西要认真学。书中那美妙的音乐已经流进了我心里,我也从中学到:我们要珍惜身边的友谊,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帮助别人,关爱别人,这样,人间就会充满爱。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每个人都有机会,但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蟋蟀柴斯特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为白利尼一家人博得了名誉和金钱,这令白利尼一家非常快乐,对柴斯特更加喜爱……
可是,这位曾在纽约地铁站的小报亭一唱成名的小蟋蟀,却在秋天到来时离开了。除了塔克和亨利,没有人知道它去了哪里……这给很对人带来了遗憾。但我想,柴斯特一定会更加快乐的,因为它找到了自由,找到了快乐,找到了自己该待得地方。不是繁华的纽约,而是冷清的乡下。远离闹市,远离危险,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自由,快乐是无价的。当然,也不是口头说说就能得到的,需要我们去寻找,去播种,一切都需要努力。像柴斯特一样,主动去探索,而不是在原地等待,那样,谁都无法真正的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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