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读书笔记

时间:2022-10-07 02:35:42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实践论读书笔记三篇

  【导语】:《实践论》是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代表著作。时间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下面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实践论读书笔记。希望您能喜欢。

实践论读书笔记三篇

  《实践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事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需要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不急不躁、由表及里、全面观察、由感性到理性、了解事物的演进变化、分清事物彼此间的区别联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

  对具体来说就是:在对任何事情没有做出深入了解、分析的前提下,都不要急于作出任何结论。具体的操作过程可以是:

  【实践论读书笔记】(一)

  这是一个众人追求政治正确却不免陷入认知迷茫的时代,重读《实践论》,我虽无意于表现政治正确,却亦不免陷入同样的认知迷茫。

  《实践论》的副标题为:“论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而文中写道:“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通观全文,给人印象最深的恐怕就是从主观与客观的历史的统一如何转变为和为何必须发展为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知和行的统一了。如果说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还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认识论的话,那么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统一则确实远远已经超出此一意义上的认识论,进而探讨某种社会实践及其与此种认识论获致的结论之间的关系了。因此,编注中特意写道:“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题为《实践论》。”言下之意,本文就其核心内容来说,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的阐释,并进而以这种认识论来揭露某些问题。但是,阐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只是本文前半部分的内容,而此文后半部分的内容却不如编注中所说的那样,是为了用这种认识论对某种主观主义进行揭露,而是提出了认识论之后和之上的实践理论,这种实践理论的出现并不是对某种不看重实践的错误做法的纠正和强调,而毋宁是一种应需的和具有自身特质的实践逻辑,因此,文章题作《实践论》,恰契其旨。

  文章不长,但可分三个部分来看,第一部分是总论,这总论中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概括文章的逻辑与走向:“因此,人的认识,在物质生活以外,还从政治生活中(与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知道人和人的各种关系。其中,尤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这里的所说的政治生活中十分突出的阶级斗争对于认识发展的“影响”可以理解为“产生”,当然,亦可以理解为“决定”,而这双重的理解,即决定了文章后两部分的内容,从而主导和推动着全文的逻辑展开。

  第二部分是广为人知的,对于我们这些从小被期望为政治正确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其中某些词句,甚至可以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但是,正如文章所述:“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才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的外部联系。…… 这些就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这叫做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颇令人费解的是,这里的感觉和印象到底是由“事物”及其现象决定的,是其反应,还是由“实践过程”所决定的。当然,文章后面给出了答案:“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也就是说:“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接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因此,这里的认识逻辑应该是这样的:事物的现象乃至事物的本质当然是认识产生的根本前提,没有认识的'对象便谈不上认识。但是,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乃至事物的本质如果不经由社会的实践,为人所“接触”乃至“改造”的话,认识的形成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认识的对象和某种性质的社会实践共同造就了认识,所谓“接触”乃至“改造”认识对象的过程也便自然地成为了认识的过程,此外,文后的引注中提到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不免让人想起其中广为传颂的最后一句:“以往的哲学家只是用各种观点来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怎样改造世界。”这不得不让人产生又一次的困惑:如果你否认文章这部分所谈论的是一种认识论,那是不正确的,因为文章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乃至编注所认为的整篇文章都显示出认识论的探讨目的,文章自己更明确地提出了其所谓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但如果你不否认这里所谈论的是一种认识论,那也是很难说通的,因为无论是马克思所说的那句话本身还是本文作者所常提到的“接触”,特别是“改造”,抑或马克思所说的那句话和文章作者提到的“接触”和“改造”所产生的有意或无意的最终影响都昭示着实践对于认识的主导作用,都彰显出一种特有的实践逻辑。所谓的认识论不仅饱含着实践论的因子,更不可遏止地走向实践论——但我更愿意称其为“为实践而论”,当然这里的实践更为现实和具体了,具体到作者的身临处境。

  文章在总论和第一部分中对于所谓“实践”已有涉及和强调,因而最后一部分中对于“实践论”(当然,第二重意义上的“为实践而论”)讨论便是顺理成章了,作者用了一句好似总结的话作了开头:“然而认识运动至此还没有完结。”这一部分,作者对于实践甚是关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这句话似曾相识,虽然到此方才提出这句话,但是它早已跃然纸上了,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这里作为“能动地改造”的“实践”本身就必然成为第二重意义上的“为实践而论”了。但无论是第几重意义上的“为实践而论”,也不用计较“为实践而论”还是“为认识而论”,最重要的是“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或者说“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因为惟其如此,“到了这种时候,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活动算是完成了。”或许更明确地说,这不应该只是所谓“认识活动”的完成,或者说这里所谓的“认识活动”本身只是被毫无意义地重提了一次而已,因为正如作者所说的:“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这句话才让文章副标题破折号后面的六个字——“知和行的关系”以及文章最后一句话后半句的最后五个字“知行统一观”找到了某种解释和归属。

  不想以此背景和心态再提无法绕过的康德和他同样对于“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伟大调和,但却忽然因本文想起了一句话,虽然这种忽然性泄露了我政治正确的不够,却难掩这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政治上正确。

  【实践论读书笔记】(二)

  第一段:毛高屋建瓴的指出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的不足:

  “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即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 ”

  这个总结一针见血直指马克思以前唯物论的要害。开篇不是那种学者式的口气而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战略家的口气。

  第二段,第三段承接上文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指出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

  1. 生产活动,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

  2. 阶级斗争;

  3. 政治生活;

  4. 科学和艺术活动;

  总括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属于人类的实践活动。

  初步论述了人的认识与实践活动的关系,而人的认识对实践活动的依赖关系又根据具体的实践活动而有所区别。

  “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一切这些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一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在各种阶级的社会中,各阶级的社会成员,则又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这是人的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

  人的认识“还从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与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知道人和人的各种关系。其中,尤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 ”

  第四段较第二段指出的人的认识主要的依赖物质的生产活动,此段进一步指出人的认识活动根据生产活动而与生产活动一样是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的。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

  第五段:更进一步指出

  “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用现实的生活经验论证“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至此为止,我们初步的感受到了实践与认识的初步的、基于经验的辩证关系。一至四段着重介绍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五段着重介绍实践对于认识的反作用。

  第六段:提出问题:“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发生,而又服务于实践呢?”

  第七段:从理论的高度介绍人们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

  “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

  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还不能造成深刻的概念,作出合乎论理(即合乎逻辑)的结论。

  第八段:进一步指出认识的第二阶段,即理性认识的阶段。

  “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

  “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重复地说,论理的认识所以和感性的认识不同,是因为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论理的认识则推进了一大步,到达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到达了暴露周围世界的内在的矛盾,因而能在周围世界的总体上,在周围世界一切方面的内部联系上去把握周围世界的发展。 ”

  第九段:综合第七第八段的结论第二次对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作出全面深刻的论述。

  “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

  此段用了大量例子通篇都在论述这个问题。非常精彩!

  第十段:引出下文

  “为了明了基于变革现实的实践而产生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认识的逐渐深化的运动,下面再举出几个具体的例子。 ”

  【实践论读书笔记】(三)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内容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赖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于是,我们得出,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又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

  《实践论》不仅深刻而又系统地论述了认识与实践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使我深受启发。

  关于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信心问题。通常人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时候去进行某种实践。在《实践论》的论述中,谈到了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有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大学生在学习、研究以至将来的工作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对于面临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我们的信心。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

  关于正确、深刻的认识来源问题。《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比如说游泳、骑自行车,一个人因为不会而不去游、不去骑,总在一旁看别人做,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会。又比如说我们学英语,因为说得差而不说,总是把话放在心里念,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说好英语。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

  关于真理的绝对与相对的问题。这是一个极为深刻的哲学问题。“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如果是正确的话,那这句话本身是否看作是绝对真理呢?这似乎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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