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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个人的读书笔记
“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优秀个人的读书笔记范文,我们一同来看看。
优秀个人的读书笔记一
学习传播学或者一直关注网络营销的人,大抵都看过这两年流行的几本书,诸如《引爆流行》、《引爆点》、《世界是平的》乃至《长尾理论》等。修源的这本小书,基本阐述的也是上述这些书的观点,但是它更简洁明了——只关注“流行”的成因,并且通过当前身边最新也最本地化的例子(例如电影《海角七号》的营销造势)来印证他的观点:诸多“流行”,都遵循“创新扩散S型曲线”的规律,如果你对网络传播有点好奇但是不太了解,本书是一个很好的引导。
提及豆瓣网(douban.com),常常有这样几个标签,比如Web2.0,长尾……的确,豆瓣向众人昭示了长尾的力量,“长尾”这条曲线,可视作豆瓣的特征之一。通过观察与归纳豆瓣网四年来的用户增长情况,修源发现豆瓣的用户增长,一直遵循另外一条曲线——创新扩散S型曲线的规律。由此,他揭开了“创新型曲线”的面纱,长驱直入,通过分析SARS病毒的传播,HI-PDA论坛的成长,iPod,自己的电子杂志创业经历,《海角七号》的营销与流行这几个安全,极为形象化的地阐释了“创新型曲线”的几个重要阶段,而“流行”的秘密,此刻也就水落石出了。书名《豆瓣,流行的秘密》其实重点在“流行”,豆瓣只是它的一个引子。
案例新鲜生动,理论阐述得通俗易懂,是本书的优点。除此之外,我更欣赏的是修源的洞察力,他并不止于就案例谈案例,而是思考得更深,比如他不满意安德森对“长尾理论”成因的解释,他说:
仔细深入思考长尾理论的时候,我发现,要造成长长的长尾,那么必须需要有人有需求,不停的个性化的需求最终造成了长长的长尾。
我们还是从有限的产品中进行选择,而不是人一条漫无目的的长尾中进行选择。我们多样化的选择制造了长长的长尾,而不是因为长尾制造了我们多样化的选择。
但是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那样的选择呢?还是因为“信息的流行“。我们每个人能接触
到的信息都足够多,才最终可能进行多样化的选择。
我发现,很多市场出现先行者的时候,他们都或多或少地赚取了不少利润,于是更多人开始进入,于是,竞争加剧,如果你没有非常出色得让别人选择你而不是别的公司的时候,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就会变得不美好。如果你属于迟缓者的话,那么你进入这个市场竞争的胜算就会低很多。
在第一次电子杂志创业失败后,他选择了番茄树正品鞋专卖,也遵循了书里提到的“流行的秘密“第二个条件——基于大众市场的定位。而他能顶着巨大压力坚持下来,也因为他清晰地认识到并深深地相信:
当你的用户积累到某个点的时候,会有很神奇的现象发生,只是,你要专注于在此之前的营销和推广,无论有多困难。
5种不同的人群你是哪一种呢?
罗杰斯还把创新扩散的采纳人群分成了5类:
1、创新者(Innovators):他们是勇敢的先行者,自觉推动创新。创新者在创新交流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早期采用者(Early Adopters):他们是受尊敬的社会人士,是公众意见领袖,他们乐意引领时尚、尝试新鲜事物,但是行为谨慎。
3、早期采用人群(Early Majority):他们是有思想的一群人,也比较谨慎,但是他们较之普通人群更愿意、更早地接受变革。
4、后期采用人群(Late Majority):他们是持怀疑态度的一群人,只有当社会大众普遍接受了新鲜事物的时候,他们才会采用。
5、迟缓者(Laggards):他们是保守传统的一群人,习惯于因循守旧,对新鲜事物吹毛求疵,只有当新的发展成为主流、成为传统时,他们才会被动接受。
创造流行的四个条件
1、传播者。拉扎斯菲尔德和其他调查者提出了“两级传播”(Two-Step Flow If Communication)的思想:
在传播中,有些人起到了意见领袖的'作用。这些人接触了大量的相关领域信息(类似韩寒、李开复),他们拥有广泛的人际传播关系,而那些媒体接触少,知识较为贫乏的人往往从意见领袖中获取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即思想易为意见领袖所影响)。意见领袖会把他们得到的信息连同自己的看法观点,一起传播给其他人。
因此这里“传播者”就是具有“意见领袖”功能的一群人。
2、基于“大”众(相对于小众)市场。
3、各种促成流行的因素:
苹果iPod在产品上的优势:1如三步操作能找到想要听的歌曲(简单,任何产品都必须注意的原则,叫Mooers定律);2领先其它产品的各项特色(性能);3区别以往事物的概念或设计(差异化竞争)。
4、引爆点效应
当前三个要素具备了之后,这个要素指的是两点:1要流行,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使产品尽快达到“引爆点“,如《海角七号》在正式放映前向社会各个阶层的人进行了免费试映,形成口碑(最主要的是让看过的大众成为了传播者);2在没达到引爆点之前,要坚持。
长尾效应产生的原因
原因是互联网的产生,使得整个世界的信息传播门槛降低,让信息传播的效率大幅提升,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人们能够轻易了解到互联网时代之前所无法知道的内容,因而能够选择的机会变多,人们在面对各类产品时,能够根据各自的偏好来进行选择。
安德森把长尾理论没有办法在沃尔玛等传统的地方应用归咎为:沃尔玛无论是商品货架还有库存,都需要成本,无论是人力成本还是库存成本,导致沃尔玛销售的CD必须要卖出10万张才有可能回收成本,而真正能够达到这个销售量的唱片不足1%,这使得99%的唱片被沃尔玛拒之门外。
作者修源认为这不仅仅是成本的问题,还有用户面临的选择压力问题,当用户被抛掷在一个很大的周围很多选择的地方,用户往往是很少能做出选择的(这个或者也可以称为机会成本,用户面对众多可选商品前,无法确定选择哪一个才划得来,进而产生焦虑与抗拒选择心理)。
这与互联网长尾形成的不同在于,互联网信息是由用户自己进行搜索或者浏览来查找,
每次找到的相关信息是基于用户自身喜好的考虑,假设有1000张CD的存在,用户会根据喜好而查找其中少量的进行比对,而不是直接接受1000张CD展示在眼前的选择压力冲击。
因而,是用户的选择造成了长尾的产生,而不是长尾的产生制造了用户多样化的选择。
优秀个人的读书笔记二
0.“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而已。”
——导论::论艺术和艺术家
正如很多人所认为的,艺术应该是美的创造活动,因此,有了“纯艺术”的说法。但实际上,艺术无论从其起源还是从其内容来讲,都不应该仅仅看重如今叱诧着风云的所谓“艺术家”们。
诚然,那些独具创造力的天才为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非凡的贡献,但毕竟以“艺术”作为自己的职业的人是很晚近才出现的,从远古以来,艺术都是以某种实用的功能而存在并发展着:从原始的祭祀所需,到建筑装饰,再到广告设计等等。欣赏艺术,不应该跳到作为晚辈的“纯艺术”中,而应当在现实生活中去寻找、去体会。我觉得,艺术应该首先是“美”的体现。艺术作为一门学科所要研究的就是“为什么要体现‘美’”,以及“以什么方式来体现”。
在英国人E.H.Gombrich写的这本《艺术的故事》(The Story of Art)中的导论里就是这么说的,所以一下子就引起了我的兴趣。
除此之外,在这篇导论中,他还表达了一种如何欣赏艺术的看
法。这个观点正是从他的“何为艺术”的前提中引伸出来的:既然艺术是一种美,那么欣赏艺术,就不应该着重于“艺术学”或者“艺术史”所关注的东西,而应该去欣赏一种美,从艺术作品中寻求共鸣。按照Gombrich的说法,艺术家们创造他们的作品的时候,最看重的是如何做到“合适”,而这个“合适”在欣赏的时候,也是最应该看重的。
艺术无处不在。
1.“与我们不同的不是他们的技艺水平,而是他们的思想观念。”
——奇特的起源:史前期和原始民族;古代美洲
看完这一章,对很久以来关于中国古代艺术风格的优劣的疑问有了一种令我信服的解释。大概现在绝大多数非艺术专业的人都会觉得“艺术”就是指的西方艺术,从14世纪的乔多开始。因为小学的美术所教授的就是那种风格的作品:真实是第一位的。但只要看过我们祖先的绘画,不论是人物的还是自然风景的,不能不承认那也是一种美,对我来说,特别是《水村图卷》那样的描绘淡雅的风景的作品,让我深切感受到中国古代美术的伟大和非凡。
看过《清明上河图》的人肯定不会说里面的人物画得很真实,
一个个粗粗的,除非我们的祖先就长得那样。还有水浒的那种古老的绣像,怎么看也和照片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它们独具的美感还是有的,甚至一看到这些人就能想象到他们的生活。现在已经很难知道为什么古时的艺术家们要把人画成那样,是水平有限吗?有一点恐怕要承认,基于透视效果的画法是近代欧洲艺术发展的产物,但由此得出我们的祖先不清楚人究竟什么模样的结论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正是这一点总让我疑惑不解:美,毫无疑问,却不能真实。
看了本章Gombrich的描写,特别是对于艺术起源的描写,我大概明白了,艺术原本并不是为了再现现实的。很多原始人的作品,离他们的真实所见差距很大,这并不能说明他们就不能描绘他们的真实所见,而是因为他们所要描绘的本来就不是真实的东西。Gombrich认为艺术作品都是有明确用途的,比如原始人画动物,很可能就是希望借此狩猎收获更丰,原始人画鬼面具,可能是为了避邪。从这种艺术态度往后发展,并不一定就会导致所描绘的东西越来越趋近于真实,而很可能越来越切实的逼近作者的内心。正是这种态度造就了中国古代艺术的成就;也正是后来发展出来的“逼近真实”的态度使我们觉得非西方的艺术是“落后”的艺术——这种落后是技法上的落后。
Gombrich以他的所见和所感断言,原始艺术家所缺少的并不是技艺水平,而是他们以一种现代人所难于理解的态度去创作。
正因为我们和我们的祖先对于艺术的思考方式不同,我们才有必要保留我们祖先的成就,以使我们不断从中能得到启发。谁有能断定我们现在的思维方式就已经达到了思维的完美顶峰呢?以前觉得,南美的原始文明的绝灭并没有西方很多历史学家、社会学家所强调的那么可惜,一种被证明是“落后”的'文明的绝灭并不见得就会影响“现代”文明的进程。但是现在我似乎逐渐明白了,强势文明不见得就是终极文明,所有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类型都有其可资借鉴的地方。灭绝了的文明也许里面就包含着更完美的文明的要素。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消失了的克里特岛文明,这种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000年之间的文明类型以其优雅、灵动而区别于同时期以严谨文明的埃及及类埃及文明,从其艺术作品中也能窥见一斑。而这种文明已经绝灭了,据猜测正是因为他们不恃武力而被来自北方的“野蛮民族”灭绝了。
重视不同的艺术风格并不意味着敝帚自珍,而是一种开放的、无偏见的、甚至是谨慎的态度对待我们所接触的所有美的东西。
2.“当时最关紧要的不是好看不好看,而是完整不完整。”
——追求永恒的艺术: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克里特
埃及艺术是希腊艺术的祖先,而欧洲又以希腊为学习的模板,
但埃及风格又与近现代的欧洲艺术风格迥然不同。它是“艺术的目的是艺术的风格区别的原因”的最好证明。
埃及艺术的特征是“几何形式的规整和对自然的犀利观察”,犀利观察的结果并不是真实再现,而是让自然尽可能详细、完整的被描绘出来。最具代表性的是它的人物像,侧面的头、正面的眼睛、正面的肩膀、侧面的躯干、不分左右的脚,而且每一幅画均是如此,非常严格。但同时,在构图上又非常和谐,以致于移动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失色不少。
严格和活泼有时很难共存,但正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样,严格往往必须先于活泼出现。希腊艺术的活泼也不是一挥而就的。
本章还提到了似乎超前(相对于埃及艺术)的克里特艺术,自在优雅是它的特征,如果不是克里特文明灭亡的太过迅速,它对希腊文明的影响应该会更大,从而发展出与埃及艺术截然不同的艺术类型来。
相比之下,美索不达米亚的艺术就没有没有那么出名了,它没有金字塔流传下来,也没有丰富的墓葬和庙宇,但实际上它的艺术成就也是非常出色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明没有如埃及一般连贯,而且它又是一个尚武的民族,从而很多古建筑毁于战火。另外,它的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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