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9 22:48:11 毅霖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范文(精选2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范文(精选20篇)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

  为确保“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沿着正确方向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活动台账,做好图文资料存档,落实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实事求是。督查组开展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所提供的资料要符合实际,需要纸质存档的文字资料不得提供电子版,需要照片证明的活动要保留好纸质照片以备检查;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履职,严格把关。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督办。既要掌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典型,挖掘经验,更要充分发扬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的精神,勇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xx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xx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

  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

  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

  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xx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xx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

  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

  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xx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

  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5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长:喻仁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邓涵玮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乡组宣办干事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纪委副书记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xxx

  成员:市交通局局长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xxx

  市林业局局长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局党组提出的“开好学、上好课”工作要求,决定于2月6-7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氛围。有无欢迎师生返校的标语、横幅、彩旗;有无新年祝福语、迎新寄语,黑板报、文化展板、橱窗内容是否更新。

  2、环境卫生。校园内及周边杂物是否清理;教室、寝室、餐厅、办公室、厕所等是否打扫干净。

  3、后勤保障。教材、教参是否到齐,存在哪些问题,教师教案是否发放;门窗、桌凳、餐饮设备维护、维修情况;学校餐饮供应情况。

  4、安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尤其是“四危”(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排查;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5、教师到岗。教师到校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

  6、控辍保学。学生到校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情况。

  7、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筹备方案及落实情况。

  8、大预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年前是否制定了大预习方案;学生寒假期间预习情况;开学后大预习试卷检测情况。

  9、学期规划。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计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并附行事历。

  二、工作要求

  1、股室站要深入承包乡镇了解学校开学前后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学校,帮助师生解决开学中遇到的`实际情况。

  2、局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部分股室人员参与,综合检查各乡校开学情况。原则上每乡镇检查学校不低于5所(初中和中心小学必到),县直学校全部督查。

  3、各股室站和督查组要对每个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好差典型,既有文字总结,又有图片、数字等佐证),并制成课件,连同督查表格于2月8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基础教育股汇总,总结和课件并报电子版。

  4、下乡下校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生活从简,中午原则上在学生大伙就餐,严禁饮酒,注重机关人员形象。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1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5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院20xx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质量有保障”。学院决定开展本学期线上教学质量督导检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小组

  组长:梁荣

  副组长:龙长海、孙德忠

  成员:燕淑芳、候建颖、周树娜、李蕾、李天源、闫照亮、

  王昕、张建强、李刚

  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教学改革与评估科,由张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协调具体工作。

  二、线上教学督导时间和和范围

  20xx年3月2日开始,疫情防控期间本学期任课教师按照原定教学计划上课时间,利用各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的线上教学课程,均列入督导范围。

  三、线上教学督导内容

  (一)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各系部是否按照要求确定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按教务处规定时间上报;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课程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上报内容是否符合学校线上教学要求。

  (二)线上课程教学准备

  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资源,是否选用线上教学平台推荐的本专业对应课程;如无对应课程,任课教师是否自己录制课程或网络直播课程;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程资源是否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在线课程教学计划表、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参考资料(电子版)及在线课程授课进度表等。

  (三)线上教学组织管理

  任课教师是否创建课程、班级,并将相关教学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执行课程表上课时间,是否组织学生签到,是否通过提问、讨论等多种形式督促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过程;各系上课班级是否认真记录教学日志。

  (四)线上教学效果反馈

  任课教师是否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的相关教学数据统计汇总与分析功能,及时向学生反馈学习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五)其它

  执行线上课程教学方案期间,任课教师教学平台如有变动,需要向系部提交课程教学情况变动申请,经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正式开学后,要求任课教师对所授线上课程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该课程期末总成绩。

  四、线上教学督导方式及要求

  (一)系部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

  1.系部自查

  各系部要全面了解掌握教学单位各门课程在线教学开展情况,要落实教学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课程的协调、督导和材料汇总工作,全力支持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全力支持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开展线上教学督导,保证线上教学督导工作落实到位。

  2.学院抽查

  线上教学期间,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小组成员应依据各系部提供的线上教学课程教学平台、QQ群、微信群、腾讯会议等工具,抽查进入任课教师线上班级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督导。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与系部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相关人员调整改进,保证在线教学质量。

  (二)督导工作材料要求

  1.任课教师要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积极探索适合教授课程特点的线上教学模式,自觉接受教学督导,高质量完成线上教学任务。要求各任课教师3月7日前完成电子版在线授课计划表和在线授课进度表(附件1),以上文件需要以任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命名。各系部教务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教师附件1的汇总,3月9日将汇总文件夹(以系部命名)压缩后,发送到邮箱。

  2.学生要积极参与到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活动中,各系辅导员、班主任教师要配合任课教师管理好线上教学课堂,指派班级学生专人填写线上教学日制(附件2),保证课堂出勤率。在线教学日制要求各系每周一8:00前将前一周班级教学日制汇总以系部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邮箱。

  3.各督导组要按要求做好线上督导情况的记录,要求将每次督导情况直接向系部负责人反馈,并将一周督导情况于每周日20点前把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报送到邮箱。各系部负责人要及时对线上教学督导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研讨解决。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用三年时间集中整治一批校园安全重大隐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有效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有效防止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xx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各基层学校组成。机关各科室、直属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基层学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3、各基层学校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本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治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xx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xx年-xx年)实施方案》和《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xx区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2、大型活动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区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校内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及通道畅通,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有序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护、自救能力。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礼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食堂和水电气热、地下空间、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控制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用电管理,组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强对配电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师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和疏导。各相关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接送孩子车辆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5、施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凡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均要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改变使用性质的临建房屋。

  6、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学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校园内水电气热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加强实名制管理,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安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7、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xx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xx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学生在校就餐和外供餐管理。

  五、工作安排

  按照“区教委全面统筹、科室部门协调推动、学校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1、制定方案。各学校要按照市区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隐患治理目标、治理范围、隐患排查标准、验收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学校于xx年11月10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委保卫科邮箱备案。

  2、排查建账。一是建立校级台账,各学校按照市区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校级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逐一确定整改方案,对本级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对接整改;

  二是建立区级台账,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总实施方案、学校具体落实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安全隐患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学校上报的隐患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一并纳入工作台账,建立隐患清单,形成区级台账,重点挂账隐患问题报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审定后,上报区政府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3、销账核查。一是各学校对于本单位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留存验收资料,并及时在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二是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要加强对区级安全隐患清单项目进行统筹研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保障和指导学校消除隐患。同时要对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在区级隐患清单中销账、销号。对涉及区级挂账安全隐患的学校整改情况,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并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4、总结评估。每年11月份,由区教委保卫科牵头,各相关科室、直属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同时对全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经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研究后,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要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每年要对上一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2、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台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广泛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工作。要加强舆论监督和追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稳有序。

  4、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要积极沟通属地部门,群防群治,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xx县《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局机关有关股室、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各领域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局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局机关各股室站、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xx年组织各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校园小卖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按照《湖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xx年,在我县打造不少于2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学校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2022年,有效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局xx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伙房)基础建设标准化,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伙房)基本设施条件,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伙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xx年力争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城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提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局体卫艺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局电教站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校车办、xx股配合,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筑物(含构筑物)和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局基建办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设置隔离栏或隔离墩,校内机动车行驶、停放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结合地形、道路情况规划机动车线路,减少人车混行和交叉,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标志,施划交通标志线、人行横道标线、停车位、禁停线等,整治校内交通秩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学进入校园道路。(局xx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内容。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地震、防溺水、防暴恐等应急演练。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结合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特点,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专题安全教育,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重点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法治教育、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不良网贷、防传销、防灾减灾、防暴恐等主题教育。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局基础教育股牵头,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校园“4+n”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整体水平。(局xx股、电教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管理能力提升。举办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分批分类对学校安全保卫管理骨干队伍进行培训。(局xx股牵头,各学校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制定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机关相关股室、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xx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学校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校园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校园安全专业整治三年行动需要上报的信息内容多,时间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资料报送,季度总结于每年3月5日、6月15日、9月5日前,年度总结于12月5日前,总体工作总结于2022年10月25日前上报局xx股,同时将全县校园安全专业整治三年行动“一报表三清单(附件2-5)”于每月28日前报送局xx股,电子版发送局xx股安全群,如遇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时应提前报送。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8

  为加强校园安全整治,根据《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以双重预防机制为基础,形成事前预防、事发预警、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理的校园安全闭环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做到安全工作有留痕、有标准、可量化。

  (三)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校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对校园所有建筑、用火用电设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

  1、加强校舍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校园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2、强化校舍日常维护。加强对校园建筑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中小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3、排查违规改建校舍。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全面排查隐患。结合春、秋季开学检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

  2、规范驾乘行为。扩大校车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严格安全文明驾驶,严格乘车交接手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开学前、恶劣天气时的工作提醒。

  3、实施动态监管。制定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加强对校车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六)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1、开展教育培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扎实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操作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2、强化隐患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实施精准监管、整治。

  3、加强风险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1、严格制度规范。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改善卫生环境。重点解决包括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在内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的'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满足师生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

  3、加大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国培、省培计划,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对学生食堂、校园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

  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

  (九)加强专项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出黑除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年4月至5月中下旬)。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xx年5月下旬至12月)。各地各校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查找分析校园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园)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2022年12月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年总结报送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校园安全生产专委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质量落实,按期完成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向师生宣讲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规范安全行为。要扎实开展以消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和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要科学设计学生在校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等主题宣传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各地各校结合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不断夯实学校基层基础,保障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对照“中小学、幼儿园三十条”,细化方案,加快推进,推动实现人防专业化、物防标准化、技防智能化、心防人性化、阵地防规范化、环境防人文化、机制防制度化,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各地各校按期推进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19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指示和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的,通过隐患排查,全面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及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实施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校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副校长、副院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

  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对安全大检查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执行,督促检查并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四、工作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安全检查结束,分两个阶段推进安全大检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及各班班主任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由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一)各部门自查阶段(本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从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构筑物安全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检查,加强对教室、楼道、楼梯、宿舍、实验室、餐厅食堂、配电室、阅览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力度,全方位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查找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

  学校将加强对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的指导,对安全检查不全面、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深入的部门,将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下月初):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检查重点及内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自行整改的.,无论是否整改完成,都不予进行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开展自查,在学校检查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发现各部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工作分工

  (一)保卫处:

  1、消防及应急演练情况:检查校园各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楼道、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无损;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是否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2、安全档案材料:是否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了教育及培训,是否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复查验收;各类安全会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3、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敲诈或勒索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违法犯罪等其他活动,是否存有扰乱校园秩序、影响校园安全的违法行为;校园周边是否有非法小卖部以及是否有出售带有暴力性质的光碟、书籍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二)后勤处:

  1、设备设施管理:全面排查校园内设备设施、楼梯、楼道、门窗等情况,防护围栏、栏杆是否完好无损,校园道路、楼梯、楼道内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带电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电器管理:对校园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线路有无破损或绝缘现象,线路以及电器设备有无打火或异味现象,有无私拉乱接电源情况,各处电器开关、插座以及灯具是否完好无破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电器设备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接地。电器设备周围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等重要电器部位是否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挡鼠板,电工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3、校园建构筑物:遇有在校园施工的单位是否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栏等用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的警示标志或措施;各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完好无倒塌或者高处坠物的现象。

  4、校车管理:全面检查校车的完好情况,检查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检查车辆驾驶员是否在每日启动前对车辆整体性能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驾驶员是否有酒后上岗或带病上岗情况;校车停放时是否按照指定位置进行停放,是否有阻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5、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食堂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的制作、加工及储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规范的管理;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桌椅是否摆放有序,餐具是否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

  (三)教务处:

  1、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电子阅览室、化验室等安全管理制度,化验分析仪器以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相关的使用记录,是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

  2、设备设施:教学教研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有安全隐患的现象;涉及悬挂或者高处安装的电教设备设施是否悬挂或安装牢固,无掉落危险。

  3、宿舍管理:配合保卫处及其他部门对学校教职工宿舍以及学生宿舍及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有无外来人员情况,宿舍内有无违规使用非法电器的行为,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宿舍内是否藏有管制刀具等在内的违法违规工具。

  (四)其他各部门:

  1、其他各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全力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验收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临督导,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安全时刻不放松,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及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篇20

  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九和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疫情监测研判,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严密监测排查。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个人诊所、村卫生站等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时,必须进行流行病史问诊,对发病前14天有高风险地区活动史或者接触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必须转定点收治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及治疗,不得截留病人。

  (二)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镇卫生院要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做好相关医疗资源的应急准各,一旦出现病例和疫情,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集中在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和减少重症发生率。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吸取“非典”初期大批医护人员被感染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严防医务人员感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门急诊接诊病人、病区收病人入院时,须对每名病人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认真询问病人及其他接触者起病前两周的旅游史、接触史等。要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进行筛查登记,以便追溯。

  (四)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做好村(居)防控。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凡是1月7日后14天内从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商务、务工、读书返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将信息报卫生院,劝导他们14天内不要与家人和朋友亲密接触,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卫生院就诊。卫生院要做好这些重点人群防控知识宣教和随访工作,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状况,及时排查病例。

  (五)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村卫生站)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全国各省(区、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和《院感防护和医务人员防护要求》等方面知识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卫生院急诊、呼吸科等重点部门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早期识别能力和疫情处置能力。

  (六)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居)、各部门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病媒孳生地,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及市场等重点场所清洁整治,切断疾病传播途径。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医院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整治,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公厕的卫生保洁和消毒。

  (七)强化农贸市场管理。相关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县”工作方案》规定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农贸市场管理,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措施(简称“1110”措施),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降低人群感染风险。督促活禽市场开办者加强活禽经营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防护措施。

  (八)科学安排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尤其是春节假期24小时“双值班带班”制度。

  三、工作分工

  卫生院要加强与宣传办、派出所、农办、市场监管办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充分形成防控合力,提高防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地。各部门按照如下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向卫生院反馈,卫生院汇总后报镇政府。

  (一)宣传办: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参与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舆情的管控,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加强新闻网站的管理和引导,及时澄清事实;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公益报道。

  (二)中小学:组织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打击造谣、网络发布不实传言行为,协助落实观察病例、确诊病例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密切接触者查找,协助开展居家隔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劳动保障所:组织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处置工作。依法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临时性补助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六)农办:加强家畜家禽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七)高速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指导、督促各类交通场站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落实各类交通场站旅客和工作人员检疫、查验,优先安排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人员、防控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道路运输。落实交通检疫法规,查处违规运输野生动物行为。

  (八)爱卫办: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机制,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监测、评估、研判、预警;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消毒和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规范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切断院内传播感染途径;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开展健康教育等。

  (九)广播站:关注疫情动态,做好风险提示,提高旅行社从业人员及旅客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御临门等旅游景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相关宣传工作。督促各旅行社保存每批次游客信息,一旦发生病例便于追踪密切接触者。

  (十)市场监督管理所: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屠宰场、餐馆、酒店等涉及生鲜和活禽经营的市场主体秩序;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违法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市场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

  (十一)林业站: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人工繁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

  (十二)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准备。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九和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镇政府成立了疫情防控保障领导小组和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尽快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物资,特别是卫生院至今还没有配置相关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个人防护用品的,必须尽快安排资金,简化采购程序,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爱卫办要对各村(居)、各部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问责追责。对因防护设施设备缺失造成医务人员和患者感染,并造成疾病传播的,按上级要求,将严格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发热患者信息;发现怀疑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要严格按国家的确认程序报送和诊断。要严明疫情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公布。各村(居)、各部门要严守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随意发布疫情、救治等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传播有关防控、诊疗方案,确保疫情信息有序、透明、客观公开。各村(居)、各部门发现情况后要先向卫生院通报、沟通,不得擅自向外、向上报送情况。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要加强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对不实传言及时澄清,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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