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01 09:21:3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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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2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四、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3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3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

  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

  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

  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

  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

  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750余次,收案70余件,其中诉讼代理50余件,非诉讼调解10余件,合同见证30余件,收入达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被10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湖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被群众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诚信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湖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渔民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xxxx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4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1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去年同期130件),其中重大决策24件;合同审查4件;一般性法律审查77件;领导交办法律顾问工作4件;其他法律服务68件。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三变”改革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0xx年2月22日,根据省委改革办的要求,向省委改革办报送了《关于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根据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亲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带领下,20xx年3月,综合研究分析赴六盘水调研情况、邀请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相关咨询论证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农村山林土地行政复议案件中掌握的有关情况,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议。3月19日,陈敏尔书记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视“法律适用和制度建设问题,确保“三变”改革有序有效推进。”3月25日,刘远坤副省长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向上争取认可和支持。二是积极为“三变”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先后对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全省第六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件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咨询论证。20xx年3月14日,参加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情况交流会,提交《当好农村“三变”改革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交流材料。20xx年6月x日至5日,参加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安顺市“三权”促“三变”改革研讨会,提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几点思考》研究文章。参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多次被采纳,并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为大数据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春节放假上班后的连续两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对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5个文件,提出21条法律意见。先后多次为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体制改革、支持工业企业减负增效、省级政府公车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咨询论证会,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充分采纳。

  (三)为有关风险防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对《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有关P2P互联网融资挤兑事项、松桃县与上海景域旅游发展公司投资纠纷、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对贵州省联合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中心组建、煤矿企业关停转型兼并重组、药品集中采购、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按省政府《关于研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煤矿关闭退出涉法涉诉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进度推进。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两项任务落实。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对接联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东、安徽开展调研。5月开展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省内书面调研,已收到书面调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召开有关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协调会,研究落实具体方案与措施。5月,对各市州、各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开展书面调研,已有70多个区县和乡镇反馈了调研报告材料。三是认真抓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在唐林主任的带领下,深入福泉市调研总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福泉市创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调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福泉市有关总法律顾问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组审议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接,了解相关工作进度。6月,《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0号)下发后,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贵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办理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关于《情况汇报》批示材料,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陈鸣明副省长专门汇报。二是按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32号提案。三是派员承担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陈鸣明副省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员参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算》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承担法制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推进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完成一季度汇总报送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除继续做好常规法律顾问工作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完成“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中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支持三变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务。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工作。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5

  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和谐,我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设。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我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联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农村,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同时与信访、消协、派出所、综治办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着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安排,积极参加上级和县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第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

  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6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政治功能方面:可以讲,党组织教育、管理、培养和监督党员的熔炉作用发挥是好的。但也存在“三重三轻”的问题,重形式轻内容,制度落实严肃性不够,有的看似落实了但质量不高;重人情轻党性,组织功能战斗性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弱化,“古田味”“整风味”不浓;重奖优轻罚劣,党员作用先进性不够,评先进、树典型抓得多,硬起手腕纠治问题少,导致个别党员空有身份、形象不端。

  (二)在“四个意识”方面:班子成员普遍感到,自己能够成长为一名党员干部,每一步都离不开党的培养、组织的培养,特别是见证了十八大以来,带领开创了党和国家建设发展的新局面,更加坚定了对党的信赖,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但对照标准更高的要求,也还存在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落实中遇到困难时,积极主动协调做得还不够,有时过多考虑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强调客观调研,政治执行力还有差距。

  (三)在“四个自信”方面:都能够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问题主要是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还不够,虽然都制定了个人自学计划,但有时受工作矛盾的冲突,学习上缺乏深度思考,零打碎敲多、系统学习少,浮在面上多、深入研究少,被动接受多、主动获取少;对一些新指示新要求的学习比较及时,但全纵深学习、全方位理解还不够;在学习上有时还存有任务观念、实用主义,对上级强调多、要求严的内容抓得比较紧,还有突击式、被动式学习的现象。

  (四)在工作作风方面:支委班子能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作风。但也还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没有落细落小的问题。有时抓工作满足于安排了、部署了、强调了,没能很好地关注全程、关注细节。比如,文山会海问题一直喊一直抓,却总是尾大不掉,红头文件少了,便签类材料、电话类通知仍有反复;有些制度规定在末端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二是缺乏常态推进的问题。对去年“xx专项清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虽然都对照标准逐个过了筛子,但在加强经常性检查、完善规范性制度措施上还有不足,有的问题转入常态化整改阶段便出现成效打折扣的现象,存在“一阵风”的倾向。

  (五)在作用发挥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我们支部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部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的力度还不够大,对党员教育从集中性向经常性延伸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监督不够,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把中心任务与党的建设割裂开,存在党建责任“部门化”“政工化”的倾向。二是精品意识树立不够。聚焦推进xx转型抬高建设标准有差距,对照“新时代要有气象,更要有新样子”要求,赶考意识、创业意识、打赢意识、品牌意识树得还不够牢,比如脱贫攻坚工作,定点帮扶的xx村还没有摘帽;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结构老化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

  (六)在自我要求方面:支部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x条、市x条,自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高支部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也不少,有的同志认为依法办事程序太多、效率太低,总认为只要是为了工作违反法规制度也没什么,导致制度落实上打了折扣;有的同志在大的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坚持高标准,但对小事小节管控还不够,比如工作中的纸张浪费、迟到早退等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跟紧跟上的能力素质不足。学习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思想认识提高慢,思考谋划思路窄,工作落实办法少,“跟得上”的标准不高,“走前列”的能力不够,思想上动力虽足,但工作上成效不够。

  (二)革弊鼎新的思想观念不牢。部分问题一直在抓、一直在改,但收效不明显,归根结底是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实际工作中问题意识树得不牢,很多时候还缺少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缺少积极主动破解矛盾、化解难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敢于担当的信心决心不强。工作中求稳怕难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须有我”的责任担当,在全局思维、系统思维上还有欠缺,筹划工作、落实工作没有真正从落实效果出发。

  (四)从严治党责任担当还有欠缺。抓落实、抓督促、抓检查力度小方法少,缺少追查倒逼的硬手段,制度没有真正“铁起来”“硬起来”,致使党组织功能弱化,少数党员意识有所缺失,没有体现坚强的原则性战斗性。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把严实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当中去,不断强化“四种意识”,以“跟得上、走前列”的政治自觉正确对待问题,以求创新、谋发展的.使命自觉奋力破解问题,以班子自身的全面过硬带动全面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注重深化理论武装,确保时刻看齐追随。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班子自身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紧抓不放,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原原本本抓好十九大精神尤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扎实开展“新时代、新要求、新使命”大讨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坚定信仰,转化为统筹谋划、开展工作的思路办法,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搞好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筑牢思想防线。紧盯单位发展目标,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学习成果向末端落实、向实践转化。

  (二)注重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任务完成。真正从工作成效出发,聚焦工作全局,把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进任务完成、推动单位建设、助力干部成长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年度改革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逐条逐项建立台账,拿出管用举措,持续推动整改。着眼增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创建达标、两年完善巩固、三年全面上台阶”的目标,重点在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服务作用、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牢牢扭住改革、发展、稳定抓党建工作,着力打牢单位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三)注重从严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党建质效。扎实组织专题教育。以“高质量稳定思想,高标准尽好职责”为主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每半年围绕党员思想作风、履职尽责等,采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集中讲评。认真落实党日制度。深入开展“读党史、学党章、上党课、过党日、交党费”活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大家“第一身份是党员、根本依靠是组织”的观念。注重抓好典型引导。以“双星双评”活动为牵引,积极开展“模范党员”“示范党支部”和“科室工作品牌”,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狠抓正风肃纪,营造清风正气氛围。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抓好来人接待、物资采购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生动局面。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请示报告,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处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保持整风整改的高压态势。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督促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承诺践诺事项,给全体党员作好表率、当好样板。持续推动深入基层、党性锤炼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把群众的期盼和现实困难查实摸准,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7

  20xx年是全市每个法律服务所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乡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了超多的工作,现就本年度大河北乡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宣传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普法办的统一要求,我们着重在普及法律知识入手,重点普及了《宪法》、《物权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从普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乡群众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加大了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企业改制等知识培训,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

  一年来本人注重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别开展了“法律进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站办”等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法律骨干60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办典型3个,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用心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市场经济、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开发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法律为武器,为严打整治创造强烈的法制舆论氛围。透过办班、讲座、出版、橱窗、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下企业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全乡的依法治理水平。

  二、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四次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活动中,对村、组逐一排查,对特殊人进行重点走访,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群体性纠纷、越级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调处,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调解工作中,本人注重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重点,努力调解出现各种纠纷,确保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突出企业和下岗职工的这个重点,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维稳工。一年里本人共调解纠纷32件,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25人次。

  三、法律服务工作

  在法律服务工作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研究分析我乡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全乡招商引资进程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拓展服务领域不等不靠,全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民事诉讼代理6件、经济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5件、见证10件、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写各类法律文书17份、主持调解纠纷30件、协办公证5件,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带给了法律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我站进行了超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结案率100%。受援人员71人。透过法律援助的开展,为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过去了,按局党组和党委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今后要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有一个飞跃,在精神状态上有一个新振奋,在局党组和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为本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8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因地制宜,根据司法所基础设施实际,分批分步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19个乡镇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9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自平台建立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推行“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县55个贫困村都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20xx年至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提供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979余起,办理公证案件共计4089件,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9%,其中刑事178件,民事551件,劳动仲裁13件,公证9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27件,占比为83.49%。已办结662件,已归档596,归档率90.03%。系统内咨询录入1493件。

  (一)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初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20xx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节假日及各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街头设点及进村入户宣传,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走访群众80余人次。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0余人次。

  (四)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研究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等制度落实工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78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在检察院实行电话值班制度,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今年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256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6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209件,社会成效显著。

  (六)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8篇,群众话民生11篇,图看民生图片集3期,省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及群众话民生各1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信息34篇,优秀案例11篇,案例库案例11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篇,人民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

  (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75户次;组织旁听庭审20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

  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

  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662件,结案率达89.46%;归档案件565件,归档率为91.87%。

  (八)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74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84万元,完成率为113.51%,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7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3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84.58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100.69%。在经费支出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75.65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等为8.93万元,分别占89.44%和10.56%。

  三、加强公证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2件,收取公证费56.24万元。办理国内公证共1138件(法律援助公证9件),涉外公证151件,涉台公证58件,办理经济方面公证所涉经济标的额达16.9亿元,担任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单位4家,接受外地公证机构委托调查案件12件。

  (一)抓好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股室未接到任何对我县公证人员的投诉。

  (二)完成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县公证处一家,公证员4个,均通过年检、注册。

  (三)积极做好迎检工作。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

  四、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成其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以及部分村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实质效果。

  (三)积极完成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四)提高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写作水平,争取出高质量的稿件,提高稿件投放率和刊登率。

  (五)加强公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9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年来的法律服务中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先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策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代理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够;法律执业技能依然较差;法律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领域较窄;法律服务整体效益较差等。在以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力改不足,使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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