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集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领导公司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总体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各项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3、总体负责领导公司员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单位各部门做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责任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项制度规章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7、领导公司做好奖惩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得到落实。
8、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规范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规定时间,督促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主持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项会议资料。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及安全员上报的各类隐患整改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做出具体处理意见。
5、做好承上启下、科室、车辆之间的互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确定应奖励的先进岗位和个人。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听取和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
8、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规范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经理安排的其他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
三、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车辆维护、检测计划的监督督促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督促驾驶员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记录、汇总,督促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实和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工作。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制作事故报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术资料。
5、负责公司及车辆、人员、停车场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的配备、发放工作。
6、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一切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
7、负责培训和教育、学习、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记录和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工作。
8、负责汇总、分析、报告和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9、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培训、演练、车辆运行等安全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事故统计和报告及处理工作。
11、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安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车辆维护、检测计划的监督督促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督促驾驶员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记录、汇总,督促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实和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工作。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制作事故报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术资料。
5、负责公司相关部门行车手续的办理。建立驾驶员档案,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及车辆年检工作。
6、负责公司及车辆、人员、停车场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安全防护、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的配备、发放工作。
7、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一切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
8、负责培训和教育、学习、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记录和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工作。
9、负责汇总、分析、报告和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10、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培训、演练、车辆运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门要求的企业各内业和安全档案的规范档案工作。
11、负责事故统计和报告及处理工作。
12、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
13、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8.事故处理和社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三人以上,带三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身、工程、设备“三大安全”,也为了贯彻落实《机电处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安全员):
成员: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与各班组和成员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靠实分解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让每个人真正的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及问责机制,强化岗位职责和班组目标责任。
三、周密部署,组织业务培训。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做好安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活动。
四、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1、依照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奖励与处罚。
2、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年度相关内容的生产考核指标,按局处有关规定兑现奖金和绩效工资。
3、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当年不能评优评先。并将按扣分情况发放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量化考核表详见附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确保营林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第七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保证行车安全;与客车会车时,必须先行避让。
第十六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要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使用。
第十七条营林作业组建点、撤点时,要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同时要有专人(管理人员)押车,控制安全车速,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合法资质的车辆,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规。
第四章营林生产作业点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XX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是依靠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由相关的责任人签字后留存,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从业人员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领导机构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汛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车队、部门二级,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全领导机构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春运、国庆等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公司的生产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车辆停放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物资的存储状态;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三、隐患的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时整改,除现场整改外隐患整改后须复查整改情况并要有复查记录。
2、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检查人员必须及时向安全领导机构或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制定相应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
3、对政府管理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
4、除一般事故隐患外,隐患整改要制订整改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应当在安全管理经费中列支足够的资金保障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整改的开展。公司法人应深入到基层,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总则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治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非凡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加油站十禁令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严禁在站内修车。
6、严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车内直接灌装油品。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产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1、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编制和落实生产计划,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督导检查。
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时,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发现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立即制止。
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⑤生产调度会议应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⑥参加单位安全检查并提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主管部门。
⑦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办公室安全职责
①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作。
②组织并检查单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年终考核。
(4)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计划。
(5)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归档。
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资料的归档。
⑦负责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⑧负责拟定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职工使用情况。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5、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劳动保险费用,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②负责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责任人完成。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持证上岗的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办公室将授课资料归档。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开展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事故隐患而隐患所在车间未上报整改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对排查出或未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追究主管生产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对设备、设施中存有事故隐患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及岗位操作员的责任。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⑤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调离工作岗位、开除、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发放。
①职工每人发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顶、胶鞋1双,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领取。
②劳动防护用品由财务科组织采购、发放。
③劳动防护用品未到发放期丢失的,按购买价格的50%收取费用后补发;未到发放期损坏的,按购买价格的30%收取费用后补发。
④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必须穿戴整齐方可上岗,如发现一次穿戴不整齐的,扣款10元。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①设备的选购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不采购落后的、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②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电装置。
③对电器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应经常检查,以免发生短路、漏电现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凡属操作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维修。
⑤不得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维修时要正确使用工具,严禁乱敲、乱拆。
⑥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保修。故障排除后,才可再开工。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①行吊岗位操作员应培训后上岗。
②锅炉工应参加培训后持证上岗。
③厂内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开动,车辆出行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随意开车出厂。
8、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援。
②在事故发生初期,应及时切断电源,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发生中,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将损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车间员工应服从车间领导指挥、安排。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①对厂区内的电源、电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源、电线。
②车间内的电器设施插头、插座要每天检查,按规定操作。
③电器损坏,不得私自拆卸修理,应由专业人员维修,无故障后方可开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后,车间内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⑤办公室要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电源。
⑥锅炉工在开炉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交于无证人员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10、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规范化操作。
②开动设备接通电源前,应清理工作现场,检查设备各操作部位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③检查设备不得有其他异物,螺丝是否牢固,以免松动造成事故。
④开动设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异物、水、油等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
⑤设备外露面或滑动面上,不得堆放工具、产品,以免碰伤设备,影响设备状况。
⑥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⑦设备运行中,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设备异常,应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⑧操作员离开设备或对设备清洗、维修时应切断电源。
⑨维修、调整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拆卸工具乱敲、乱拆。
11、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协助调查取证,不得隐瞒事实。
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努力保持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以免给调查取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③事故调查处理中,任何人都应积极协助调查、提供线索,以便最短时间内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25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②各生产车间每月28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1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财务部门每月会计核算中按月计提500元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项目的支出。
②安全生产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产项目以外的费用。
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所有岗位,自下发之日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五、责任目标: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实现安全生产合格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报监率100,安全评估率100,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率100,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责任目标:监督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监督落实安全管理科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达到100,确保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参与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四、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五、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六、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七、责任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年度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公司各项规程、施工方案等适用率100。
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三、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机体安装牢固,场地平整,电机外壳接好保护接零。
四、严禁机械设备运转中维修保养或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五、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六、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机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必须有合格证、备案证,及其他相关必需证件。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把安全防护用品和
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列入购料计划,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提前供应。
十、负责对破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工作。
十一、对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责任目标:确保工程资料完备率100,施工技术难题解决率100,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九、责任目标:确保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体检率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安全生产教育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1, 协助科长制定好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生产,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组织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
5, 做好各事故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 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7, 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8,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为达到“四无企业”而做好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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