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18 16:53:4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规章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幼儿园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2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规章制度3

  1、餐厅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餐厅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餐厅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餐厅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奇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餐厅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餐厅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幼儿园规章制度4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苏州工业园区东港实验幼儿园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儿园规章制度5

  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园内外各项活动的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及幼儿园的有关方针、政策。

  3、对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聘任、调配、指导、检查和评估并给予奖罚。

  4、组织领导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工作,加强对幼儿生活管理,保证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5、组织领导幼儿园教育改革,总结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6、做好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幼儿园各种岗位责任制。

  7、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幼儿园经费、财产和园舍设备,美化、绿化园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8、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会、家长的联系,不断获取幼儿教育的新信息,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幼儿园的支持和配合。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组织教师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章》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是生活并组织实施。

  2、定期对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对教员的考证工作,出具考评鉴定。

  3、制订和组织好各年级组的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探讨教育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园务委员会。

  4、组织对教师的考核,保证按时完成保教、语训计划,记好教养笔记,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推广。检查教师观察幼儿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进展的记录,并给于指导。

  5、经常检查教师职责的落实情况,负责向园务委员报告工作。

  6、组织教职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保教语训的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的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7、与家长保持联系,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认真组织好对外(家长等)开放观摩活动。

  8、指导生活教师配合带班教师完成保教任务。协助行政组长指导生活教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消毒工作及幼儿一日生活常规。

  教师岗位职责

  1、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并组织实施。

  2、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保教语训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规律,探索教育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3、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卫生保健工作,给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

  4、按时完成保教计划、教养笔记、效果及经验,分析观察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并做好记录。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6、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保育和教养任务,使幼儿健康成长。

  保育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负责园舍消毒。

  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照顾好幼儿生活,并协助教师组织好各种教育、语训、体育等活动。

  3、组织和管理好幼儿盥洗、进餐、饭后漱口、散步。

  4、配合保健人员做好幼儿体检、预防接种和经常性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5、管理好本部公用设施,教、玩具的管理和消毒工作。

  6、及时做好幼儿衣物清洗保管工作,经常整理衣柜。

  安全制度

  1、建立以园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对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保证安全设备落实,每层楼设灭火器,有专职消防员。

  3、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清点人数,防止幼儿离群,尤其是新生,发现走失及时报告、寻找。

  5、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阳台栏杆,以免跌伤、碰伤。

  6、不让幼儿单独到厨房、炉子边等危险地方玩耍。

  7、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如小刀、小钉、角子线、小弹子等。

  8、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幼儿往嘴鼻塞异物。

  9、热水瓶、剪刀、药物、针等要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10、吃鱼、排骨或有核食物时,提醒幼儿不讲话,以免卡伤食道。

  11、及时检查大型玩具及一切用品,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12、给幼儿服药要看清楚姓名、药量。

  13、一旦出了问题(包括一切不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园长。

  14、电气插座要安装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

  15、食堂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时,要严格操作、规范操作。

  16、严禁幼儿进食堂。

  家长工作制度

  1、每学期组织1―2次家长日活动,活动形式可举行家长会,由幼儿园或班主任负责组织,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精神及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及要求,并让家长观察教师组织的半日活动,也可以举行全园性的家园同乐亲子活动。

  2、建立家长委员会,每班选二名家长参加,每学期开会1―2次,收集反映,征求意见,共商幼儿园建设大计,协调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

  3、设立家长园地,定期向家长介绍教学内容、育儿知识、国内外重大实事、需家长配合的事项,平时,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定期公布幼儿伙食开支,营养分析和身体体检情况等。

  4、设立家长意见箱,对提出意见及时答复。

  5、每学年各班要对全体幼儿家庭普访一次,写出家访记录,并附有家长留言。

  6、每年按幼儿不同年龄阶段分别组织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系统科学的教育知识,使家长成为合格的教育者。

  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师应微笑对待每一位幼儿。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长陪同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长不能任意叫其它人来接幼儿,如有要事可事先把来接幼儿的人带来与班主任认识,并说清事情及时间。

  4、幼儿如有要事不来幼儿园,需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5、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

  6、下午4:00以前家长不准进园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

  7、放学后教师应等全部幼儿离园后放可下班。

  幼儿园教师值周、值日工作职责

  早班教师负责把各班教室门打开,接待幼儿入园,看管好幼儿安全。

  迟班教师下午4:40分在中(1)班教室等待各班教师把没接走的幼儿接下,并负责等待最后一位幼儿接走。

  值周教师每日早上7:10――7:30在学校大门处接待幼儿,并负责整周的卫生、保教、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周评及登记工作。

  值日教师负责检查每日卫生、保教、安全工作,做好日评和登记工作。

  金华市北苑小学附属幼儿园考勤规定

  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1、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2、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3、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4、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校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经校领导另行研究决定。

幼儿园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或联合利用氟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县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县消防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各乡镇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 、 “ 中国 ” 、 “中华”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 、 “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乡镇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架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幼儿园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2、确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及时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3、清洗蔬菜、肉类水池分开使用。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4、面板、灶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爱护灶具、厨具、碗、桶

  5、生熟食分开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显标记。

  6、严把食品安全卫士关杜绝烂、变质、发霉、生虫伪劣和没有清洗干净、有杂质的半成品下锅

  7、粗加工时(如捡菜、削土豆皮等),各种垃圾随时入筐,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后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

  9、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各区域死角卫生干净,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区域分工负责,每天不定期检查。

  10、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不定期检查两次,周五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1、为幼儿的餐饮做好准备,必须按时供应开餐。

  12、按人数定量配餐,杜绝剩饭剩菜,减少浪费。

  13、饭菜精工细作,注意软嫩,两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粗细搭配。

  14、不允许吃剩饭剩菜、原料发生浪费。

  15、与保健医生一起拟定幼儿营养食谱,并严格按食谱制作饭菜,每周四之前制定好下两周食谱,做到营养均衡不重复不重样。

  16、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不允许私自改换食谱,如有变化,需负责人员同意。

  17、根据食品库存制定采购计划单,杜绝菜品长时间存放,导致变坏变烂,造成浪费严重,拒绝质量不过关菜品。

  18、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保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20、禁止在厨房内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厨房内整洁卫生。

  2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

  2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每个样品留样应满足检验需要,每种菜肴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食汽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记录。2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违规一次扣罚10元

  2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终把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产品规格、标准执行、注意卫生、安全检查和节约。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一、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儿童各项活动,户外活动时不准扎堆聊天,上班时间教师要精神集中,不能擅离幼儿,不准做私事,不能串班。幼儿玩大型玩具时,老师必须在旁照看组织,并教给幼儿正确的玩法,确有急事需离开岗位,应找人替班,替班老师应切实负起责任。

  二、幼儿入园要检查衣袋内有无危险物品。睡觉前要提醒幼儿不要把小东西带到床上,预防发生意外事故,定期和随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怎样做是正确的、安全的,怎样做是不安全的、危险的,以及造成危险的后果。

  三、药品、针、刀等物品要放在一定地方,不让幼儿随便拿到,剧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要上锁,不准放在班上。

  四、户外活动前要检查鞋带,注意清点人数,对新入园的幼儿要多照顾,防止跑回家或丢失等问题发生。

  五、园领导、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房屋场地、大型体育器材、玩具、家具、用具、电门、电线、插销等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学期不少于2次)。杜绝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发生。

  六、幼儿入园时要求家长亲自把幼儿交给老师,离园时,要有相对固定的家长接孩子,委托别人来接时,家长应事先通知老师,被委托人接孩子,教师要仔细询问一些情况,确保幼儿安全离园。

  七、炊事员注意食物管理和加工,防止食物中混入异物,禁止采购、制作腐烂变质食物,不让幼儿吃隔夜饭菜,要做好食品留样检查工作。做好每餐前的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发生。

幼儿园规章制度8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于3月25日16:00在12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知识学习的活动。现将我活动总结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化医院管理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思想汇报专题规范行医成为医院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约束机制,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仅是指导我盲作的指示灯,更舒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规章制度舒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一切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准绳,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规定员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应该怎么做;如果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错误则相应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成果则有相应的奖赏。这样,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员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诿现象,促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讲效率的工作作风,是医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减少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我院医务人员应在工作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

  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医院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医院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幼儿园规章制度9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xxx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xxx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xxx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xxx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

  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

  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

  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

  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

  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

  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

  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

  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

  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

  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

  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

  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

  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

  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

  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

  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

  守。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一、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2次健康教育。

  二、每月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三、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

  四、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橱窗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五、园所内备有充足的健康教育图书、杂志。每个班级要有适合幼儿看的两种以上的健康教育图书或画刊。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为了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2、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3、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4、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7、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9、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10、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幼儿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的各种会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幼儿园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家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监督公开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评议。幼儿园成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监督小组”,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幼儿园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幼儿园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诿纵容、任其发展的,幼儿园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幼儿园坚持做好每日巡查。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

  位聘任、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幼儿园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园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幼儿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并奖励到外地考察的机会。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幼儿园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汇报范围和内容:

  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区域、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汇报要求:

  1、教职工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接到汇报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隐患,在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区教育局安办汇报。

  三、汇报受理:

  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隐患汇报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汇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处理,直至消除事故隐患。

  四、汇报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又没有及时汇报的或者接到事故隐患汇报没有及时处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一、有效、科学地组织幼儿园教育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幼儿园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幼儿园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査,统计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园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

  三、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四、统计机构人员及职责、学校确定由园长负责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列入领导工作日程,具体指导,定期研究,经常督促和检査统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五、综合统计负责人,代表幼儿园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执行综合统计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协调本园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园的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

  2、对本园教育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3、统一管理全园的统计调査表和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台帐 4、会同有关基层部门建立、贯彻本园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六、基层统计工作是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的基础,各部门领导要对统计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幼儿园根据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园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本园业务主管机关颁发的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向园综合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负责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任务所需的与本园有关的统计资料 3、建立健全本园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园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七、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具备完成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提高素质,取得“统计上岗证” 八、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检查统计资料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査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 九、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幼儿园综合统计由园长负责,基

  层统计对综合统计负责。

  十、全园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综合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在向上级机关和学校提供统计资料、报表的同时,必须报综合统计负责人一份。

  十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综合统计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由主管园长签字后上报,各基层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报表,经领导签字交幼儿园综合统计负责人审核,由主管园长签字后上报。综合统计负责人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年终送档案室统一归档管。全园统计数据归幼儿园综合统计,避免数出多门。幼儿园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成效:进行奖励和惩罚、发布信息、上报资料、发表文章需要统计资料时,必须以综合统计负责人签章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十二、统计负责人必须严守保密和借阅制度,保管好历史、现行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

  十三、兼职人员除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以外,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统计工作,幼儿园可视其工作情况,给子一定的奖励。

  十四、对统计工作人员奖励与处罚除执行幼儿园的有关规定以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者予以奖励:凡有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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