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

时间:2024-06-11 16:47:0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1

  为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不断探索建立服务基层百姓的新模式,根据区委、街道党工委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实际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服务宗旨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

  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本着“一窗受理,便民服务。将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科教文卫、等多个部门以及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维稳、司法等部门进行整合,实行一窗口对外,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行政、党务管理和矛盾纠纷两大类。行政、党务管理包括上交党费和党关系转移、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志愿者服务等多项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

  1、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应遵循公开、公平、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在服务中,要掌握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高效、业务熟练、热情礼貌、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

  2、严格按照受理事项的分类和社区单位内部的运行程序办理。

  3、凡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受理、刁难办理人员。

  4、负责制就是谁代理谁负责,不能敷衍或扯皮。

  5、社区代办人员对代办事项一定要做好台帐登记。

  6、代办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办理人员任何形式的吃请、礼物,不接受有价证券、礼金。

  四、工作流程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按照受理登记、交办、承办(代办)、反馈、批示、办结回复、备案的工作程序为群众提供服务。对群众因特殊原因没有时间或因年迈及行动不便的,由社区派遣网格员登门受理需办事项。

  1、登记。凡到便民服务窗口申办事项的,均需在服务窗口登记;

  2、交办。窗口根据居民申办事项内容立即交办至相关工作人员;

  3、承办。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窗口的交办单进行承办。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能当场办理的简易事项可即受即办,不能即办的,承诺办理期限;对于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受理;对于不能办理的申请事项,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4、批示。社区办公主任对当天申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批示。对当天不能办结的需要申报审办事项,负责全程督办,直至办结;

  5、反馈。承办岗位或承办人将办理结果回复当事人的同时,当天给窗口反馈办理情况;

  6、归档。窗口同意办结的事项转办结、归档,以便查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成立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2

  今年3月5日是伟大领袖毛泽东向全国人民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五十周年,为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党员志愿者行动不断深入开展,波波城社区党支部、共青团在小区集中开展“3.5”学雷锋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

  活动主题:学习雷锋五十年我为小区添和谐

  活动内容:便民活动包括八个项目:

  1、商品义卖

  2、清洗眼镜

  3、法律咨询(律师进社区)

  4、美容理发

  5、义务理发

  6、义诊

  7、巧手缝补

  8、磨菜刀、剪刀

  参加人员:社区党员志愿者、社区青年志愿者

  活动地点:波波城小区小广场

  活动时间:20xx年2月19日(周日)上午9:30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3

  为纵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提高乡镇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强功能、增效能、聚合力,打造一个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府服务平台,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办事,我县将在各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上高”为宗旨,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实现“学贵溪,赶分宜,五年翻两番,力争十个亿”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今年的努力,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统一、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办事机构。使农村基层管理部门权力规范运行,办事高效、收费合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三、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机构。成立“上高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志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校全、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俊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俊平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在今年7月底前将便民中心建成,并培训好进中心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业务上归口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便民中心建成后,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并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2、制定方案。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适合本乡(镇)的筹建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人员经费安排等,做到要人给人、要物给物,配齐办公设备,加强网络建设。具体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有关要求

  1、选址适当。便民服务中心要尽可能设立在临近街道或靠近乡(镇)机关大院醒目的地方,尽可能方便群众。要有足够的办公空间,所有进驻中心的单位要集中办公,还要有适当的供群众歇息的场所,装饰要求简洁、朴素、美观。

  2、机构组成。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站所组成,一般设立治安调解窗口、农林水窗口、计生窗口、土管窗口、村镇规划窗口、财税窗口、民政窗口、工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公安户籍窗口、政策咨询等服务窗口,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增设其他服务窗口,如供电等,统一悬挂“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3、人员配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中心主任由乡(镇)副科级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原则上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办事干练沉稳,态度和善有耐心,每个服务窗口安排1x2名工作人员。

  便民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A岗属常驻工作人员,当A岗工作人员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B岗工作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统一调度。

  4、工作流程。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主要概括为:“一规范”、“二上墙”、“三个五”、“四登记”、“五制度”、“八告知”。具体是:

  “一规范”: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规范;

  “二上墙”:指人员分工和办事流程上墙、服务制度上墙;

  “三个五”:是指“五办理”、“五管理”、“五公开”。“五办理”是指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办理;“五管理”是指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加件、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五公开”是指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四登记”:是指开展预约电话登记、办结签收登记、代办结果登记、上门服务登记。“五制度”:是指便民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AB岗工作制度、预约登记服务制度、咨询登记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处分制度;

  “八告知”:是指告知窗口服务项目、受理依据、受理程序、所需提供的材料、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受理单位、服务电话。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确保正常上班,双休日安排人员值班,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两次签到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在咨询处设立意见簿,门外还要设立举报箱,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及某岗工作人员不满意,可进行投诉举报。

  5、办事程序

  服务对象向窗口人员口述或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应先问明情况,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2)服务对象资格条件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应予受理。属即办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办理;不是即办件的,应向申请人当场出具受理告知单,明确告知办结的时间等。

  (3)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一般材料欠缺,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更正、说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单和补报材料通知单,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更正、说明的问题和时间要求等。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

  6、办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①人员身份公开:所有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都应公开,包括胸牌、桌牌、身份公开栏照片,并有群众熟知的热线服务电话。②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中心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资格条件、需要申报材料要求、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依据、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须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布。办事结果,群众可以通过热线服务电话查询。

  (2)一次性告知制。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对办事对象不明确的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全、清楚地告知所有应当做到和注意的事项。

  (3)服务承诺制。窗口对受理承办的事项必须向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办理时限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较大的县内其他工业项目和重大非工业项目以及乡镇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全程代理和陪同办理服务。

  7、管理制度

  为确保规范运作,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①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县行政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季度例会制度,交流情况,探讨问题,部署工作。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也要定期召开窗口工作人员会议,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②协调会议制度。按“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乡(镇)”的要求,强化协调职能。一般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协调;疑难事项由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议解决;重大、复杂事项交乡镇党政会议讨论决定。协调会议按实际需要适时举行。

  ③信息交流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报送办件统计数。在平时窗口工作中,各乡镇便民中心在每月15号和月底前将办件和工作情况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便全面掌握情况。服务中心应将本中心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县中心报送,便于窗口工作沟通交流。

  ④考评奖惩制度。要根据中心实际,制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建立乡镇便民中心的评优评先制度,落实奖惩,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业务交流会。

  ⑤实施行政服务代理制。对乡镇便民中心窗口受理的需要上报县级办理的事项,由乡镇行政服务代理员代为上报、取件,有条件的村组也要设立代办点。

  ⑥实行统一收费制。各乡镇便民中心要设立集中收费窗口,办理各项收费项目,所收款项直接进入乡镇财政非税专户。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和服务宗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便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

  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本着“一窗受理,分工到人,为民着想,认真负责”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便民服务作用。将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教卫体、等多个部门以及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维稳、司法等部门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分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两大类。公共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订餐、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志愿者服务等多项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

  社区便民服务服务窗口实行“五零五制”工作法:

  1、零距离服务,首问负责制,窗口服务单位党员干部公开身份、公开职责、公开承诺,主动询问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好回答和解释工作;

  2、零关系办事,办事公开制,对群众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采取定人、定责的办法,明确各自职责,实行权力分解,做到相互制约,同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零停留办公,限时办结制,推广全程代办服务、延时下班服务、提前预约服务等模式,对群众急需办理的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

  4、零误差传递,服务承诺制,对进入窗口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对服务承诺进行公示,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5、零目标投诉,责任追究制,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年一考核。

  便民服务窗口每天保证至少1名社区领导干部在便民服务窗口带班。对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即受即办;对需上报审批或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人向申办人承诺办结时间,在办结时限内办结并回复申办人。

  四、工作流程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按照受理登记、交办、承办(代办)、反馈、批示、办结回复、备案的工作程序为群众提供服务。对群众因特殊原因没有时间或因年迈及行动不便的,由社区派遣服务人员登门受理需办事项。

  1、登记。凡到便民服务窗口申办事项的,均需在服务窗口登记;

  2、交办。窗口根据居民申办事项内容立即交办至相关工作人员;

  3、承办。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窗口交办单进行承办。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能当场办理的简易事项可即受即办,不能即办的,承诺办理期限;对于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受理;对于不能办理的申请事项,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4、批示。社区带班领导对当天申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批示。对当天不能办结的`需要申报审办事项,负责全程督办,直至办结;

  5、反馈。承办岗位或承办人将办理结果回复当事人的同时,当天给窗口反馈办理情况;

  6、归档。窗口同意办结的事项转办结、归档,以便查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xx社区成立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使便民服务窗口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阵地,成为诚信便民、真情服务的平台。

  该项工作实行开放式的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xx社区便民服务窗口设立监督电话:。定期从中抽取部分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社区根据评议情况及时改进工作。

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方案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1、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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