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时间:2024-08-27 07:49:3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1

  塔窝幼儿园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我们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一直把它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领导高度重视,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全面提升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切实维护学校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园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保安全、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突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园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广泛宣传,制度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等,促进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平安,秩序井然。

  三、构建学校安全与综治工作领导体系

  1.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开展“天祝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目前的实际情况去研究问题、改进方法、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认识,制定和落实创建“天祝县平安校园”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健全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照创建“天祝县市平安校园”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细则,我园每年落实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工作,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个人,形成学校安全领导重视,重点突出,层层落实,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校教师对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充分发挥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功能,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检查创建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分析本园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后阶段学校的工作,通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监督,提高本园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4.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位领导和老师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四、组织机构:

  组长:马才旦副组长:昝永禄

  组员:赵玉珍、朱生璞、李霞、王小兰

  五、具体措施:

  (一)应急预案及时调整、落实到位。

  根据本学期实际的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内容的调整及修定,人人明确幼儿园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习。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保健老师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二)落实措施、规范管理。

  1.落实安全检查

  没有检查就没有落实,检查是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安全检查立足经常,学校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意外伤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不但有学校领导组的检查,班级的自查,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2、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认真及时完成年度安全教育重点工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落实食堂管理制度,严格索证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消毒及留样记录等,并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杜绝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容器混用等现象,将食堂人员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师生的生命健康落到实处。

  3、健全上报查处制度

  健全和严肃事故报告及查处制度。采取“谁组织谁负责” “分线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在一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报局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后续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实行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根据责任大小,依有关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六、工作安排:

  1、制订计划,健全制度。

  2、举行创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3、对师生进行开学初全面安全教育、常规教育。

  4、组织开展开学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大检查。

  5、全面实施安全日常检查考核,完成安全工作日常上报工作。

  6、每月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完成安全月报工作。

  7、组织安全演练,主题为消防安全。

  8、进行学校常见季节性传的染病防治知识教育。

  9、组织消防知识学习。

  10、组织教师自学义务教育法等。

  11、各班级开展“和谐家庭”亲子主题活动。

  12、组织幼儿参观消防队,举行消防知识讲座。

  13、开展师生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自救逃生演练。

  14、安全用电防电宣教

  15、学期评比总结。

  16、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及相关的宣传材料。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秩序更加优化、法治环境更加规范,校园安全工作更加有效,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出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区教育局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目标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使全市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从公安司法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同志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要求今年全县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率达到100%。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法制课、模拟法庭、主题团队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2.举办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讲活动。教育局将邀请公检法专业人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成宣讲团,普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常识,剖析当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家校联合,共同推进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召开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家长会,邀请在政法部门工作的学生家长作专题报告,召开有部分学生家长、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如何在中小学生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客观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

  4.全区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举办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组织学生人人参与,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和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5.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师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安全用电、防火、野外生存等安全知识和如何预防意外事故发生、溺水、触电的急救常识,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药物中毒的急救常识及体育运动损伤、火灾、地震的避险救护等基本急救常识。通过采取消防紧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军训、安全趣味运动会等多种活动,提高师生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二)维护校园治安,优化育人环境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2.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有一支安全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护网络。

  3.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必要时实行验证检查。严格审查门卫资质,门卫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并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不得聘用老弱病残人员担当门卫。

  4.加强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加强对校园的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制度和工作规则,规范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科研工作,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逐步构建家、校、社一体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三)加强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积极与辖区公安、执法、城建、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依法取缔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歌厅、台球室、网吧。整顿音像厅、书报刊摊,收缴带有色情、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整顿商服网点、摊区,取缔无证经营摊点、流动商贩,拆除私建滥建房屋,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学校和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五、工作步骤

  这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年4月20至4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校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把师生的注意力引导到创建活动上来。成立创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从4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为实施阶段。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创建平安校园,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出该项活动的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法制讲座、校园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使遵纪守法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2.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的同时,要认真排查校内及周边不安定因素,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稳定,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要健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重点部位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做好后进生的心理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妥善解决学校热点、难点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主要领导要承担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承担具体责任。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年级组,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宣传报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按照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严密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扎牢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防护网,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处置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排查。学校要实行封闭管理,进一步健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教体局和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因地制宜在校园门设置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确保学生上下学时与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距离。要在贯彻实施国家安防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地方标准并制定细化达标工作方案,按计划、分阶段推进安防达标工作。特别是要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的监控或报警平台。按省公安厅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要在年内全部接入公安机关监控或报警平台。

  (二)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学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乡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派出所要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突出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伤害学生儿童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抓好校园内部和校园周边闲散未成年人、有暴力

  前科未成年人、刑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帮助管教,建立等级稳控机制,加强动态稳控。要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整合公安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建立预警模型,及时发现、推送可能侵害学生儿童的预警信息,有效防范案事件发生。

  (三)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乡综治办要积极协调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行业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强化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防范虐待、性侵学生等事件的发生。要根据校园周边交通状况,进一步完善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垄等管理设施,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设置临时停靠上下客区域,确保学校门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要强化家庭监护的.第一责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推动建立由民开展校园及周边巡逻守护,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问题。

  (四)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派出所要始终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健全完善涉校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对恶性伤害、欺凌、性侵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措施,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五)完善警校合作工作机制。乡综治办、派出所和学校、幼儿园要健全完善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联动、聚焦效应。派出所要优化警力配置,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治安和交通复杂路段,实行民警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有效震慑不法分子,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周一、周五上学高峰期,辖区派出所和所在乡乡镇综治办加强巡逻护卫。要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联系学校、幼儿园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各学校、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接入的校园视频监控信息的巡查比对,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形成网上网下有机联动、快速高效处理校园安全问题的防控体系。

  (六)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校总体教学安排相结合,推动相关安全教育内容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要适当增加防欺凌、防性侵、防不法侵害等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 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派出所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要通过案例解读、模拟演练、编写指导手册、制作宣传挂图和视频网络媒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通过情景构建,模拟刀斧砍杀、驾车冲撞等可能发生的校园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自助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派出所和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要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大校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保障必要的安防经费支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请乡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和规范。要不断改革创新,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积极开展试点,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乡综治办要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校园安全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4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力度,夯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础,保障学校、幼儿园和师生安全,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县教育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内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平安校园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平安校园创建活力,激发师生、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小安”为“大安”,切实筑牢平安校园建设根基,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创建意识明显增强,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平安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升。20xx年底,全县平安校园创建面要达到100%。

  三、创建标准

  校园安保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项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达到98%以上。重点部位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无治安、刑事案件,无火灾、食物中毒、踩踏等案(事)件,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推进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8日-8月31日)。县教育局制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保能力。

  (三)初验初评阶段(11月1日-11月16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按照标准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予以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7日-12月14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我县平安校园名单。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从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将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也要成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本校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创建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推进计划、创建措施以及完成时限等)于8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日常运行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台账,实现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并采取措施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三是建立督导推进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和时间表,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教育局监察室要及时收集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督导检查、协调调度、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方法,积极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典型引路。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把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选取一批基础较好的学校、幼儿园作为创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树,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独具特色和普遍推广价值的工作样板。要充分发挥基层学校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注重挖掘基层学校、幼儿园中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严格考评奖惩。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达标验收办法,对符合达标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做到应评尽评。县教育局监察室将对评定结果进行逐一验收,并把此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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