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2-06-13 20:40:23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建筑合同模板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建筑合同模板集锦六篇

建筑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人承担。

  第八条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欢迎您访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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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人承租人鉴(公)证意见: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金单价(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效依据。其上下车费及运费由承租方负责。若由出租方代装代运,其费用由承租方负担。以上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地为交货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归还完物资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第四条 租金的交纳期限及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从承租方提货之日起至归还验收完为止。每月结算一次。出租方按月提出租金结算单,承租方每月 日前领取上月租金结算单并在每月 日前付清上月租金。

  如承租方对结算的租金数额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于下月结算租金调整,当月租金不得拒付。如逾期五日(含五日)未付清租金,出租方按未付租金总额每天收取 1‰的违约金。在出租财产未全部还完并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租金。租赁保证金于租赁财产还清且租金付清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付款方式可采取通过银行汇款、支票转帐或现金支付方式。

  第五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赔(见附表)

  租赁期间周转材料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归还时周转材料若需维修与保养,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维修保养费,如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或丢失,由承租方按损坏丢失财产的 赔偿(损坏丢失财产 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第六条指定领返料经办人

  1、承租方指定专人 为领退料经办人。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办理。

  2、出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承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检查搭设使用周转材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l、未按时按量提供承租方所需租赁物,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应向出租方偿付欠费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有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租赁财产,还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变卖、抵押租赁财产价值100%承担违约的责任。

  3、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时,诉讼至合同履行地法院。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持 份,承租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建筑合同 篇4

  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存在大量的管辖权争议,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未颁布前,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且存在法律适用的争议。20xx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的《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一般规则,具体阐述如下: 一、《民诉解释》颁布前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现状

  我国法律最早对合同纠纷管辖进行规定的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其后民事诉讼法将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很少产生争议,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因法院对于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现诸多争议。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不统一

  程序法和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相差甚远,存在很大的脱节。

  民事诉讼法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具体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至22条只是对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五种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列举式规定。最高院对于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复、复函、通知。但上述这些规定是不完全列举,没有涵盖合同的所有类型,同时内容庞杂没有规律可循,甚至出现了最高院批复前后矛盾的情况。

  《合同法》等实体法则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具体规定,《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履行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乱

  由于程序法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定义,实体法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因此法院在审理合同履行地管辖争议案件时,存在能否当然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管辖问题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可以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即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履行地。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可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原因在于:实体法上的合同履行地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确定性。当事人是因合同纠纷才诉至法院,合同履行地也是实体审查的一部分,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合同履行地无法确定。二是合同履行地具有多样性。实体法合同义务的履行地,包括主合同履行地、从合同履行地、书面约定的履行地等等。两种观点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异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断出现。 二、《民诉解释》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诉解释》确立了一个简便的合同履行地认定规则,即以程序法的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文引进《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即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争议标的不为给付货币或者不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文的核心规则为一般情形下,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的具体适用

  《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即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当事人的.管辖预期。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中的“给付货币”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并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金钱给付请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对方支付金钱,包括根据合同义务支付价款,也包括以金钱的形式来承担合同履行中产生的违约责任,但不能以类似违约金这种以给付金钱的责任承担形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甲为货物出卖方,乙为买受方,如甲起诉要求乙支付货款的,此处的货款为合同义务中的“给付货币”,甲为接收货币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诉甲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此处应适用“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条文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履行义务需要结合实体法的内容确定。实体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作出作为债务内容的给付,并因此使债权目的达到而归于消灭,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双务的,一方负有给付义务时,另一方则会负有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作为对价。双方约定的义务内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点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如上述买卖合同,乙起诉要求甲交付货物的,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针对合同多个履行义务,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如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民诉解释》确定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规则,使得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适用,解决了司法实务中关于能否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的管辖问题的争论,统一了裁判观点,有利于减少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争议的数量,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行使审判权。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公司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本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又在双方熟知《员工手册》 ,并愿意遵守手册中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同时签订本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信守所有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约定的试用期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部 岗位生产管理工作,按工作需要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工作地点在甲方施工项目范围内,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①、甲方根据【1995】87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采用集中工作,春节前后集中休息 。中间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应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假和生活、工作任务的完成。

  ②乙方在合同期内除双方约定的集中休假时间外,必须常年正常出勤,履行职责,认真抓好项目部的管理工作,不得无故旷工。家中有事需回家的,必须向项目部及工程处提交书面申请,在项目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回家,但最长假期不得超过10天,无特殊情况下,乙方擅自回家或超过假期的,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③、年终退场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照甲方的安排有秩序、有计划的退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提前回家。

  四、劳动报酬

  ①、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生产效益,依法自主定分配形式和水平。 ②、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日。

  ⑵、甲方在四月份前不发放基本工资,并一律不予借款。

  ⑶、甲方在四月份开始预付基本工资,并在每月的 日前付给乙方,预付基本工资的标准为每月1000元。

  2、绩效工资

  甲方以项目部为单位,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各项指标、责任履责考核表的内容,每月分上旬、中旬、下旬对乙方进行认真考核,月底进行综合汇总,年终进行一次性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甲方在年终根据乙方的职位、担任的工作、责任的大小、项目部对乙方的工作责任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和项目部及工程处的经营效益情况,甲方依法灵活自制确定乙方的绩效

  工资。

  3、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工资的计算依据和工资的发放:

  ①、工资的发放,甲方根据乙方全年的实际出勤和绩效工资的级别,年终计算出乙方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额,扣除已发的基本工资、借款及其他费用后,在年终一次性付清,但如企业工程款收取困难时,必须实行先支付职工工资,后支付管理者工资,管理者工资迟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处理: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出勤不足200天的,乙方只能按基本工资 元/日进行结算,不得享受任何绩效工资和奖金等一切待遇;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年出勤超过200天的,按乙方核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80%计算。并根据乙方擅离岗位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乙方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奖金:

  乙方的奖金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的质量优劣情况及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来确定,奖金的分配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的最终质量、安全、施工成本测算后,按企业的项目管理效益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并根据项目工程的工程款到账比例进行兑现。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由各项目部单独计算,决不进行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平调。

  五、社会保险

  ⑴、乙方参加甲方企业工作工龄不足五年的,企业为了解决每位管理者的后顾之忧,提前给工龄不足五年的管理者办理养老保险。如管理者来甲方企业工作不足五年,但管理者本身年龄也超过45周岁,这种对象办理社保完全是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企业才给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因超龄而一次性补交的社保费及医保费等。全额由社保享受本人承担。

  乙方工龄不足的管理者,社保基金缴纳办法如下:按国家社保基金缴纳的规定,自缴部分的费用和其他人员一样由社保享受者缴纳。企业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工龄超过四年不足五年的个人承担10%,工龄超过三年不足四年的个人承担20%,工龄超过二年不足三年的个人承担30%,工龄超过一年不足二年的个人承担40%,工龄不足一年的个人承担50%。

  ⑵、乙方因工作能力有限或工作不力不适应甲方的管理工作,劝其离岗的或辞退的,甲方一律不再安排乙方做其他任何非生产性质的管理工作。乙方离开管理工作后,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从事劳动作业工作的,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继续为其办理交纳社保费用,甲方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只要乙方继续留在甲方劳动作业至退休的,甲方每年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直至乙方退休。如乙方在劝其离开管理工作岗位后,不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参加劳动作业工作的,甲方为乙方续交一年的社保费用,甲方承担续交一年的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保险金,一年后由乙方自己交纳社保费用,其费用全额由乙方自负,一年后如乙方自己不去交纳社保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⑶、乙方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从乙方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给予交纳社保费用。由乙方带走社保卡。如甲方已经给乙方交纳中途离开之日以后社保费用的,全额由乙方偿还,在结账时扣回。

  特别约定:不管什么原因中途离开企业的,从离开之日起,不得享受企业的奖金基金,各种优惠待遇(包括在企业期间未支付的奖励基金及各种优惠待遇),从离开之日起的社保基金缴纳全额自负,如乙方不及时自费缴纳社保基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离企者(乙方)自负,与企业无任何关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⑴、乙方应当从事自身的安全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安全无事故。在自身项目部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其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职工的学习效果进行书面考试,督促职工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考试不合格的职工劝其离开施工现场,并给予补课。

  ⑵、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项目部建立好安全生产制度;教育职工遵守劳动安全制度,按章操作,服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无安全保护设施的危险作业。并确保自身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七、医药费及病假工资、工伤补助金的处理

  ⑴生病发生的医药费及病假工资

  1、乙方如生病已经办理医保的,甲方一律不再给予报销医药费用,应由保险公司给予报销。

  2、乙方如生病无医保的,平时医药费一律不给予报销,重病经甲方领导同意住院治疗的一次性医药费在20xx元以内的自负,20xx元以上部分,乙方第一年到甲方工作的报支30%;乙方在甲方工作2-3年的报支50%,4-5年的报支60%,6-7年的报支70%,8年以上的报支80%,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一律自负。乙方住院医疗一律无护理费。

  3、病假工资的计算:乙方的病假工资一律为40元/天,凭施工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经医生建议,工程处同意在家养病的打对折,家乡乡村卫生院的病假证明无效,病假工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即90天。

  ⑵工伤发生的医药费及工伤补助金

  1、施工区域内乙方如发生工伤,未办理社保的,医药费全报,不计算工伤工资,给予工伤补助金,标准按乙方自身平均工资的80%计算,工伤补助金的给付最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由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如劳动社会保障局给付标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甲方给予补到上述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重大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事故,按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如发生重伤经工程处领导同意家属来队护理,护理费为20元/天。

  3、在施工区域以外乙方如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各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劳动考核与培训

  乙方应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性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并确保考试合格。如乙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承担根据甲方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黑色路面费,人民教育基金、绿化基金、防洪基金等费用每人每天1元。

  十、奖励及处罚

  ⑴、奖励

  1、安全奖: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未发生任何工伤医疗费用,给予乙方奖励,标准为主体工程按20xx年度日工资的3%,装饰工程按2%维修工程按1%。项目经理、安全员增加1%奖励,技术负责、总施工员、项目副经理增加0.5%。乙方调进调出的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出勤天数计算。

  2、质量奖:乙方所在项目部施工质量达到营口市优质结构,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内的奖项目经理每栋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8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70~50%计算(根据职务贡献大小)。优质结构工程面积每超过一万平方米,增将20%。如获江苏“扬子杯”等工程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处罚

  1、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在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均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处罚计算,乙方所在项目部月度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不奖不罚,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超过5000元时按下列的比例进行处罚。项目经理罚6%,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总施工员、副经理罚4%,质量员、钢筋、木工、翻样、资料员罚3%,工伤者所在班组长罚10%,其他的项目管理人员罚2%,项目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乙方所在项目部不论发生怎样的质量问题都必须进行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影响较大的给予从重处罚。

  ①、在验收中一个单体属不合格产品罚项目经理5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6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50-40%计算。

  ②、工程指定栋号创优质结构或省、部级工程未达到要求的每栋楼罚项目经理3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按上述第一条比例处罚。

  ③、乙方如在当年年底奖罚未落实,离开本工程处的管理人员不予计算,来年继续上班者按比例处罚。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争议处理

  甲方和乙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理。

  甲、已双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全额经济赔偿。

  甲方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约定事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未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甲方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必须依法共同遵照执行。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6

  合同文件

  委托人:

  地址:

  设计人:

  地址:

  合同编号:

  时间: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与xx年x月x日在xx地方签订合同。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委托乙方进行xx项目之建筑设计,而乙方亦同意按下述条款接纳甲方之委托。

  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 占地面积:

  1.4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 其中地面以上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

  1.5 主体建筑高度:xx米

  1.6总建筑面积包括xxx,和位于xxx的面积为xxx平米的社区中心,银行和餐厅以及位于xx面积为1500平米的xxx设计内容详附件,《XXXX》

  2. 工程设计依据

  2.1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2 相关建筑工程审批文件。

  2.3 甲方提供之设计要求,详见附件——《XXXX》。

  3. 设计内容

  3.1 前期概念设计

  3.2 深化概念设计

  4. 乙方服务范围

  4.1 常规服务

  4.1.1 乙方须以积极及有效之态度履行有关责任,有关操作需符合现有国家及xx市规划之

  规范及要求。

  4.1.2 与甲方紧密配合,按与甲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概念工作。

  4.1.3 参加在xx举行的方案讨论会和汇报会。

  4.1.4 甲方及乙方之间往来通知、函件及设计文件均应采用中文或中英对照书写和解释,

  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4.2 设计阶段

  4.2.1 前期概念设计

  4.2.1.1 根据地块资料和甲方的项目开发理念,提出相应的初步设计理念和基本构思。

  4.2.1.2 此阶段设计图纸包括:

  ——规划总平面(不少于1:1000)

  ——设计基本构想说明及主要面积指标

  ——交通流线、空间布局和景观视线分析

  ——住宅单体标准层和6种主要户型平面图(不少于1:200)

  ——会所概念示意图

  ——主要建筑剖面图(不少于1:500)

  ——建筑体量分析(含电脑体量模型)

  ——立面设计意向图(可以手绘)

  ——表达设计理念的各种分析图和意向图片

  4.2.2 深化概念设计

  4.2.2.1 在甲方批准的概念设计基础上,乙方按甲方的意图调整规划,深化户型设计和建筑

  外立面设计的商务报价。

  4.2.2.2 在此阶段,乙方提供2-3天的广州现场工作营服务,以便甲乙双方能更好地沟通,

  使设计更符合本工程开发意图。

  4.2.2.3 商务文件包括:

  ——后续设计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技术力量配备

  ——拟派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4.2.2.4 此阶段设计图纸包括:

  ——规划总平面(不少于1:1000)

  ——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分析图(交通、竖向、绿化、景观视线等)

  ——住宅单体标准层平面图(不少于1;200)

  ——全部户型平面图(不少于1;200)

  ——会所概念平面图(不少于1;500)

  ——主要建筑立面图(不少于1;500)

  ——场地和主要建筑剖面图(不少于1;500)

  ——表达设计理念的各种分析图和意向图片

  ——2张低视点透视图(不同角度)、1张夜景图和1张总体鸟瞰图

  4.3 成果形式

  4.3.1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所有设计成果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

  平面图标住尺寸和标高以米(m)为单位,建筑单位设计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以平方米(㎡)为单位。

  4.3.2 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或中英对照形式。

  4.3.3 乙方在前期概念设计阶段提供:

  ——前期概念设计彩色文本8套,规格A3(297mm*420mm)可以将图纸与说明文字进行统一编排、装订。可由甲方代为打印,打印费用在设计费中扣除,打印费约为人民币¥20xx.0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全部设计应制作成电子文件,在设计汇报前在FTP网站中转提交。文本文件可采用doc、pdf或 jpg格式,图形文字采用AutoCAD、Sketchup、3dmax或Photoshop等软件制作。

  4.3.4 乙方在深化概念设计阶段提供:

  ——商务文件4份,规格A4(210mm*297mm).

  ——深化概念设计彩色文本12套,规格A3(297mm*420mm)可以将图纸与说明文字进行统一编排、装订。可由甲方代为打印,打印费用在设计费中扣除,打印费约为人民币¥20xx.0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展板一套,图纸不少于8张,图纸内容、比例与编排由乙方自定。图纸规格要求为A0(841mm*1189)或A0加长,所有展示图纸须裱粘在轻质板上。

  ——电子演示文件1份,作为乙方进行方案汇报的材料。

  ——全部设计应制作成电子文件,在设计汇报前在FTP网站中转提交。文本文件可采用doc、pdf或 jpg格式,图形文字采用AutoCAD、Sketchup、3dmax或Photoshop等软件制作。

  ——建筑模型一个,涵盖整个规划设计范围,比例为1;300。

  4.4 甲方根据乙方的概念设计完成情况可能委托乙方进行后续设计服务,并另外签订设计合同。后续设计和服务暂定包括:

  ——建筑方案设计

  ——建筑初步设计

  ——建筑立面施工条件图设计

  ——施工图审核和有限度的施工阶段服务(配合招标和外观材料选择等)

  5. 设计期限

  5.1 前期概念设计周期为15个日历天,深化概念设计周期为20个日历天。

  5.2 乙方应在明确取得甲方指示或方进行该阶段工作或下一阶段的工作。

  5.3 在特殊情况下,甲方可在原定设计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长设

  计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乙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乙方可以拒绝委托人这种要求。

  5.4 若乙方没有在期限内完成设计,甲方可驳回设计建议书。对于由甲方、甲方 或其他不

  再乙方控制范围内的原因而造成的延误,乙方不需负责任。若乙方需对因乙方疏忽造成的延误负责,则乙方对设计费10%以内的损失负责。

  6. 设计费

  6.1 本合同设计费为美金XXXX, 不包括中国境内税费,此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代为乙方缴纳。其中前期概念设计费为美金xxx,深化概念设计费为美金xxx.

  6.2 该设计费用包括:

  ——乙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服务包括全部附加和额外加班工作的全部费用。 ——境外税金。

  ——电话及传真费用、图纸和文件的印刷费用(但不超过4.3条所列数量)。

  ——乙方设计人员将来广州1次参加方案汇报,合同费用已包含汇报往返广州的机票、食宿费用。出差时间及人员需要在汇报前得到甲方确认,乙方主创设计师必须出席该次汇报。乙方需提供出入境记录证明。

  6.3 在合同承包范围内设计酬金不作任何调整。

  6.4 若甲方评审委员会确定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严重缺乏完整性和不符合《xxx》之要求,甲方不予支付6.1条所述款项。

  6.5 超过本合同设计费用内,其额外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 设计费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指示完成部分阶段或全部阶段的概念设计工作,并收取对应阶段的设计费用。双方同意按如下分期付款:

  7.2 乙方在取得设计费时应开出由乙方签字并盖章的签收单据。若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异议,乙方应协助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签收单据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

  7.3 设计费用以美金支付,并以当日银行兑换牌价兑换为美金直接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银行资料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ABA NUMBER:

  ACH PAYMENT:

  SWIFT code: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8. 方案评审

  8.1 方案评审由甲方的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负责。

  8.2 在甲方组织的方案评审会上,须由乙方主创师介绍设计方案。

  8.3 前期概念设计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方案是否符合项目的开发设计理念,决定是否要求乙方继续进行概念设计。若甲方不要求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即深化概念设计),乙方收取本阶段设计费后,合同终止。

  8.4 深化概念设计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方案的优劣、经济效益。后续设计服务报价以及设计队伍素质,并结合设计人的资历,近年完成的业绩以及设计人的社会信誉进行全面评定。甲方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委托乙方进行后续设计服务。

  8.5 甲方决定采用乙方的深化概念设计,甲乙双方将进行后续设计合同商务谈判。

  8.6 若甲方不采用乙方的设计,不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的设计或后续设计服务,甲方不须向乙方解释原因。

  9.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

  ——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要求

  ——相关地形及设计资料文件

  ——设计任务书

  9.1.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9.2.2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甲方设计指标的要求。

  9.2.3 乙方对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9.2.4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因乙方疏忽造成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2.5 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参加设计汇报会,解释其设计意念。

  9.2.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设计文件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

  9.2.7 乙方须保证提交的设计不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 专利权

  10.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署名权,但该成果系专用于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得以这些文件用于其他工程项目。

  10.2 甲方可在自己宣传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设计文件。

  10.3 乙方也可在自己宣传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上公布有关项目的报告。报告内的照片、图纸及报道内容通知甲方以协调适当出版时期。

  11. 转让权

  11.1 乙方无权将本工程委托他人或转包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并追究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能将乙方设计方案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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