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责任书【优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如下《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药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药械,对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
三、健全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资质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经营单位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五、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保证药师在岗履职,积极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六、认真做好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各项记录。
八、经营(使用)单位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特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一、职责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社区主任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目标管理和责任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3、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聘请专职或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用房和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办公设施三配套。进一步完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监督办工作人员和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事务。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市场整治和执法检查。
5、配合职能部门推进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量化评定工作。
6、组织相关人员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食品安全情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理和事发现场保护工作。
8、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食品药品综合监督“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要在社区、学校设立消费者投诉点。
9、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责任追究
对于失职、渎职引发的`较大或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单位:
负责人: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3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企业的质量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本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要求规范药品经营活动,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药品质量的管理不经营假劣药品,不违规组织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药品质量和行为规范。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不经营仿药产品等。
三、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对所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企业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海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
五、进一步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9大类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严格执行必须凭处方销售11大类药品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处方药销售登记工作。
六、企业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八、企业与所聘用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保证药品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在岗,如有特殊情况药师暂时离岗,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九、本企业定期对照规定要求对药品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十、企业保证不降低GSP的标准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积极推进药品信用分类管理,诚实守信,规范运行。
十一、不搞任何形式的虚假让利;
十二、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4
为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我镇创建成为药品安全示范镇,特与涉药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亮照经营。
经营者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完备的经营证照,药品零售企业应通过GSP认证,年终信用评定达到A或B级;医疗机构应通过"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达标验收。
二、人员到岗履责。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到岗履责,指导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三、进货渠道正规。
慎重选择药品供应商,保证药品质量,不接受来历不明的药品,不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进货,进货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照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市内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履行购进验收职责,严把药品质量验收关,做到票、账、货相符。
四、储存养护到位。
药品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并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应制作卡片上墙警示,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绝不再销售使用。
五、服务优质真诚。
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严格处方药管理,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顾客的批评或投诉。经营场所做到环境卫生、整洁。
小周镇人民政府涉药单位:
负责人: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5
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春湾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二、乙方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6
为不断强化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乡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村信息员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事项直接负责。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督促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销售,及时发现并督促隐患整改。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重大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边处置边上报,并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置事故,及时掌握并上报违法从事食(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2、建立健全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负责年内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务。
3、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的食品药品经营情况,及时与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取得联系,对群众消费投诉事件,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
4、抓好肉品市场督查,引导、督促养猪户“进场屠宰”,制止私屠滥宰。
5、扎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督查工作,对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卫生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卫生部门及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报告。在上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
6、积极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7、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责任考核
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将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情况实施考核,并视情给予奖励。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填订下一份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7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药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此药品安全责任书。
1、学校的各食堂承包人、医疗室和门市部的经营主是直接安全责任人,必须将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好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
2、学校的食堂、医疗室、门市部必须持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并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校方卫生监督、管理,否则不得营业。
3、学校食堂、门市部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健康证不得从事学校食品生产及经营,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治愈后,方可上岗。
4、建立食品、药品采购索证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规定采购各类食品、药品及其原料,各类粮油、蔬菜、药品、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并要有相应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准字号等,确保食品、药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禁止采购以下食品、药品:
(1)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副食品。
(3)超过保质期、有效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药品。
(4)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药品。
(5)不准经营农药、鼠药。
6、门市部、食堂、医疗室的实物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入,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有效期和保质期限的药品和食品。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投毒等设施齐全。无鼠迹、鼠洞、灰尘、蛛网、苍蝇、昆虫及孳生物。
7、食物加工必须做到熟透。凡隔餐、隔夜或剩余的食品不能再次出售。
8、师生的饮用水必须干净、质纯,开水水温要达到95℃以上,井水要经常投入漂白晶药剂消毒,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和卫生,防止发生投毒事故的发生。
9、各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药品、原料实物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工作时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且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须戴口罩;
(6)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营业柜组内、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10、各食堂、医务室、门市部茶水灶必须有防火措施,煤气灶、罐、消毒锅、锅炉房必须保证安全,经常检查并整修室内外电线线路是否好,与火、电保持安全距离,要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11、食堂出现不安全事故,由该食堂承包人负责;医务室发生的医疗事故,由该医务室的经营人负责;门市部出现的事故,由该门市部的承包人负责;水源或水温不达标造成后果的由锅炉房承包人负责。
12、各经营单位要实行及时报告制度,经营者出现有传染性疾病的要及时报告,不报、迟报或知情隐瞒不报,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由学校校长与主管领导、各部门经营主签订,并交学校存档备查。
校长:
主管领导:
经营主: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8
为全面落实餐饮食品(含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含医疗器械、药包材)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大力开展全镇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巩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成果,保障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一)各村对本辖区、本单位下属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负总责。
(二)进一步完善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各单位、部门、企业完善自查制度,各单位、部门监管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
(三)积极配合开展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四)健全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本辖区、本单位内发生的重大餐饮食品药品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一)对本辖区、本单位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配合做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力度,争创食品药品安全优秀乡镇。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四)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验,防范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配合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应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
(七)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做好餐饮服务食品知识宣传工作,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药械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对本辖区、本单位内药械安全负总责,全面开展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二)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涉药涉械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推进“规范药房”建设,督查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环境卫生和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等软件资料的建档工作。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特殊药品监管,确保不发生流弊事件。
(五)严格落实药械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对辖区内、本单位内发生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劣药械违法事件,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保障本乡食品药品安全,窝底乡人民政府明确各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结合乡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日期:
药品安全责任书 篇10
为了强化医疗卫生及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医疗卫生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各卫生室、药店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各卫生室、药店必须持证经营,证件齐全,并将有关证件悬挂于醒目之处。
三、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非法接生或家庭生,特别是药店不得从事医疗活动。无医师处方、不得出售药品。
四、各卫生室、药店不得雇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临床治疗与护理,不得非法行医,不得超出诊疗执行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五、各卫生室、药店严禁出售假冒伪劣或过期药品、器械。
六、各卫生室、药店要建立规章制度,经常保持卫清洁。本药品安全责任书必须张贴在经营单位的醒目之处,摆放有序,要建立规范药品器械购销记录,要有药品器械购进方的'资质复印件及正规发票,从源头上保证医疗卫生、药品安全。
七、各村卫生人员要做好预防保健和妇幼保健工作。发现传染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发现有非法行医等活动应及时举报。
八、各卫生室、药店要全面掌握本室(店)药品器械使用情况,若发生重大事故,要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九、各卫生室、药品要自觉接受乡医疗卫生、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管理、检查与调遣。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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