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劳动合同

时间:2023-04-21 08:04:3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毕业生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毕业生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毕业生劳动合同

毕业生劳动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甲方的职工,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岗位及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地区担任 工作,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从事其他兼职行为。

  第四条 合同期内因经营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合理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下: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需要请假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请假。因紧急情况确需要请事假的,须事先告知甲方请假的事由和期限。

  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申请或告知义务的,按旷工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章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税前)。因请假而减少的工作天数应按照(月工资÷30天)的标准予以扣除,不足半天的不予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甲方应在每月的 号前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乙方工资。

  甲方可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其工资发放标准。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资,应当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漏缴社会保险费用,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根据乙方的岗位确定,但不得低于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规章制度中严格禁止的条款,符合除名条件的,甲方有权给予乙处分或者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乙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在岗在位。

  第二十条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每年度进行岗位述职,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相应变更合同内容。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或伪造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泄漏商业机密,对甲方利益损害超过5000元的;

  (5)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或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外部同行业、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处兼职、发展个人业务、客户的;或者在不相关企业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致使甲方损失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7)自行、结伙或勾结公司外部人员打架斗殴或寻衅闹事或打骂本公司员工并负主要责任的;

  (8)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9)乙方一年以内累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超过20次,事假超过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病假超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对乙方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不合格的;

  (5)国家对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有特殊的资质要求,而乙方因个人原因失去该资质,甲乙双方就调换工作岗位未达成一致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因律师执业需要;

  (2)在试用期内的;

  (3)甲方以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按上款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手续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

  (3)发生不可抗力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向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使用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所有载体;

  (4)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5)处理其他应完成而未完成的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八章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期限内应当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信息、投融资方案、专有技术、企业并购计划、商标投资计划、价格决策、产品开发方案、科研开发方案、财务资料、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广告策划方案等。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本合同三十三条规定的商业秘密进入公知领域之前,乙方仍对在甲方工作期间获知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告知第三人,国家机关依法要求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除外。

  第九章 人事资料管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交的有关个人材料(包括:人事档案、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明、各类证书等有关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中有伪造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辞退乙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按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省、市有规定的,均按规定执行;凡属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劳动合同2

  甲方:xxx系

  乙方:xxx

  为给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学生本人和家长请求下,经研究决定,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就学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参加用人单位的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参加实习或者就业;

  2、甲方在乙方毕业之前对其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3、在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考核、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及答辩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按照程序办理毕业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参加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前,必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证明,方可申请提前离校就业或实习;

  2、乙方必须按学院离校程序完清所有手续,方可参加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

  3、乙方必须认真填写《实习鉴定》或《用人单位用工鉴定表》,并将原件送学院就业指导处存档备案;

  4、乙方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后,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期间(x年x月x日前)应服从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保证按时返校参加考试,完成毕业设计并按时参加答辩;必须确保学习质量,定期向辅导员汇报个人学习、实习或就业情况,保持个人、家庭与辅导员、系部通讯联系的畅通,必须保证按时返校参加毕业生信息采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项离校工作,方能颁发毕业证书。如不能按时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及我院、系规定的`各项毕业生工作,影响毕业证书发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照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按期履行实习或就业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若因学生个人原因违约,学院将按规定给予处理,并且不予再次推荐工作;

  7、乙方保证提交证明和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若因乙方伪造或找人代签产生遗留问题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别保存一份。

  附件:

  1、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签“同意子女参加实习或提前就业”并留下电话和签名、手印);

  2、实习或就业单位接收证明及接收单位简介。

  实习或提前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电话:

  身份证号码:x乙方电话:x乙方家长电话:

  甲方盖章:x乙方签字:x乙方家长意见及签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辅导员审核(学费等)意见:x系部审核意见: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毕业生劳动合同3

  一、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依据不同、内容差异、签订时期不同、效力不同等。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就是二者是员工不同阶段所签订文书。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联系: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签订的合同,当毕业生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就无效了。也就是说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的前阶段,而劳动合同是就业协议的必然结果。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可能算是刚毕业的`学生在进入社会开始准备工作的阶段需要和单位有一份文书来保证其就业的形式,如果当其有了足够的资格去担任比较正式的职务之后就会和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其中就会包括员工所必须享有的各种待遇。

毕业生劳动合同4

  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这是当下就业人员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先让我们了解一个案例:去年7月份之前,宋某还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时,被我市某企业看中并聘用,口头规定见习期一年,从20xx年3月起到20xx年3月止。20xx年7月,宋某顺利拿到了大学本科毕业证,于是要求企业提高工资待遇。当宋某的加薪要求遭到公司拒绝后,他一改以往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推委,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核实后,决定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于是,宋某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从入职之日到离职之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对此,该公司对刘某的要求感到十分困惑。

  见习期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应该从何时签起呢?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刘伟告诉记者,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开始实行见习期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基本消亡,由计划经济的'“指令分配”变为市场经济的“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与企业通过市场招聘等双向选择建立的劳动关系,受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保障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无法以见习期制度为由免除法定义务和责任。从20xx年1月1日起,凡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刘伟认为,本案中该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与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宋某在取得毕业证前,属于在校学生,不是广义劳动法中合法的劳动者主体,其为该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对劳务关系的建立形式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此期间公司与宋某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宋某取得毕业证后,即具备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公司与宋某之间的关系由“劳务关系”转变为“劳动关系”。公司应当自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将可能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毕业生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法人代表:

  乙方(学生):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山东省劳动合同规定》

  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山东省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_________;人数__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_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毕业生劳动合同7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许多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不合法的事情也会选择忍气吞声,究其原因是不想失去宝贵的就业机会。这样做只会让部分不良企业更加肆无忌惮,维权之路也会变得无比艰难。勇敢的说不,才是在留住工作。

毕业生劳动合同8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毕业生劳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申请来甲方单位实习一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实习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大学就业派遣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止。

  二、实习内容

  1.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2.乙方应虚心向甲方业务员学习外贸技术,基本掌握外贸工作的程序和实务;

  3.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积极协助甲方业务员办理外贸业务,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事务;

  4.乙方在实习期内应积极寻找客户,开拓业务渠道,争取在实习结束前业务能上手。

  三、实习报酬

  实习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给予一定的劳务费。

  四、实习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乙方在业务上受指导老师指导,行政上由甲方办公室管理,实习期满由甲方写出。

  五、实习期间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实习期满,若乙方符合甲方聘用条件,甲方对乙方有优先聘用权。若乙方违反此规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履约定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的担保。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毕业生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及工作需要 , 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工作( 工种 ) 。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部门及岗位。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 (人民币)。乙方试用期满被甲方聘用为正式员工后,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适当调整乙方工资。

  2、甲方确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

  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三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

  (一)试用期内,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安排的入职培训。

  ( 二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三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四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五 )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 六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九 )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责任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 , 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 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 同时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 1% 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除劳动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

  1 、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

  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需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

  1、甲、乙双方签订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2、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签订的其他与劳务合同有关的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3、如乙方因违约或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未支付的工资及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或罚款,不足部分依法进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

  ( 二 ) 《毕业证代管协议》

  ( 三 ) 《担保书》

  说明 :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

  或深圳户籍的员工 , 男职工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十年 , 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 , 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明试用期 , 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对技术、业务有特别要求的 , 试用期可以延长 , 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合同 , 工作岗位未变更的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 ,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 , 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 , 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 , 应体现公平原则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明确具体且切实可行。

  6、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 , 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 ;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发 ; 不满半年的 , 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3项、第九条第 ( 一 ) 款第 4项a 解除劳动合同 , 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 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期满不起诉的 , 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 , 代签劳动合同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毕业生劳动合同11

  (1)两者的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专指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工作协议;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按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两者的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初次工作协议,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一般并没有详细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不能等同于签订了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就业协议之后,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通常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之后,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

  (3)两者发生问题的处理部门不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发生问题、需要处理时,一般首先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协调,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则报送毕业生所属的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调整。若劳动合同发生问题,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请求处理。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劳动纠纷。

毕业生劳动合同12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 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 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生劳动合同13

  缺少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在初次找工作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各种的问题。一些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有一些是毕业生本身缺乏法律知识的原因。究竟哪些是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

  签订劳动合同要避免麻烦,至少有以下10个方面要注意。

  一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

  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二要注意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报酬等情况;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签约前既要充分了解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合同类型直接影响合法权益,不能不分性质一签了之。

  四要注意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单位试图不签书面合同而规避法律规定。也有应届生碍于情面只简单地口头协议。这样,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就会很困难。

  五要注意拒绝不合法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所以,应注意拒绝交保证金或身份证等习惯做法。

  六要注意检查必备条款。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审查9项必备条款:即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上述条款一项都不能少。否则,如有缺漏,就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七要注意依法约定试用期。

  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根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八要注意仔细推敲合同。

  签字时,不仅要对文本仔细推敲,还要仔细阅读岗位说明书、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考核等规章制度,这些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发现表述不清时,要及时要求说明和修订。

  九要注意不随意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则,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就没有了重要证据。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为这样就不顾自己的权益,随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毕业生劳动合同14

  一、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其中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为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二、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刚刚进入一个用人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国家对试用期的长短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四、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可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掌握用人单位违反哪些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有利于求职者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争取主动权。

  五、掌握相关细节。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当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要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或概念模糊的,应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六、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特别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毕业生劳动合同15

  用人单位(甲方): 名 称:

  经济类型:

  地 址 :

  职工(乙方): 姓 名: 性别:

  年 龄: 用工形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合同制

  甲方(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__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证时还需交签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管理工种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 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潍坊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

  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潍坊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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