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在如今这个年代,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
申请人:,男,生于__年__月__日,汉族。住址:电话: __
调查事项:
1:___年__月__日9时许原告与我在北收费站匝道的交通事故交警勘查该事故资料及事故照片。
2:调取__年__月__日9时30分至10时北收费站匝道与绵江路口交接处2组监控视频。以便确定面包车行车方向。
事实理由:就原告与本人因交通事故,并以我为被告提起诉讼,原告在起诉书中就事故原因不明确。申请人认为原告身为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原告存在故意行为。为此申请贵院调查取证。因申请人无法从上述有关单位取到全部材料,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 (案号: __涪民初字第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2
申请人:伍______,女,汉族,1976年______月___日出生,广州市______人,住址:广州市______区______镇______路29号,手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邮编: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____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______(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______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______)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___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___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___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____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律师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3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xxx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调取×××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xx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xxx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xxx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xx82号)及xxx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xxx罗湖区地税局以xxx×××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xxx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二0xx年xx月xx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4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xx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xx82号)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5
申请人:李xx,女,19xx年xx月xx日生于xx省xx市xx镇,xx市xx区xx管理区xx街居民,现居住于xx市xx区xx管理区xx街9巷5号2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xx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xx年xx月xx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而殴打李xx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xx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于20xx年xx月xx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暴力撬锁并且于20xx年xx月xx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刘xx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xx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xx现居住的位于xx市xx区xx管理区xx街9巷5号2楼3楼之房产。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女,汉族,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__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____(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____)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____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
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__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__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__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__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7
申请人: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
委托代理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
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8
申请人:(贵州XXX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851-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电话:(13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调取南明区国税局关于XXXXXX号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情况。)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5日,申请人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李四向申请人购买网吧用电脑50台,单价2600元。李四于收货之日付款50000元,余款自收货之日起半年内支付。
20xx年3月8日,申请人依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电脑及XXXXXX号增值税发票,李四签收并足额付了首付款。后据申请人了解,李四已经将该发票用于其它公司抵扣了增值税。)
为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申请人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望予准许为荷。
此致
(南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X年XX月XX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系公司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向__________局调取以下证据材料原件: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向__________局调取__________原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纠纷案已由贵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因以上证据原件均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材料,申请人无法取得,但这些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复印件,证据来源
证据来源
一、__________局地址: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局地址: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0
申请人:xxx,男,1942年2月19日出生,农民,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女,1949年8月15日出生,农民,地址:xx省xx县xx乡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xxx,女,汉族,1995年10月11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打定代理人:xxx(xxx之母),女,汉族,1971年3月1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xx与xx生前的公司(xxx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xxx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x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xxx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附:证据名称:xxx
证据证明对象:xxx
证据的来源:xx
地址xxx市xxx区。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1
申请人:xxx,男,生于x年xx月xx日,汉族。住址:xx电话:xx调查事项: 1:x年xx月xx日9时许原告xx与我在绵阳北收费站匝道的交通事故交警勘查该事故资料及事故照片。2:调取x年xx月xx日9时30分至10时绵阳北收费站匝道与绵江路口交接处2组监控视频。以便确定xxxxxx面包车行车方向。
事实理由: 就原告xx与本人因交通事故, 并以我为被告提起诉讼, 原告在起诉书中就事故原因不明确。 申请人认为原告身为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原告存在故意行为。 为此申请贵院调查取证。因申请人无法从上述有关单位取到全部材料, 现根据《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 (案号:(xxxx)涪民初字第xxxx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调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和江苏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共同制定的《江苏省交通事故及人身伤害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意见表》
事实和理由:
再审被申请人诉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太民一初字第1765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中民一终字第0448号民事判决书,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为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申请调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和江苏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共同制定的《江苏省交通事故及人身伤害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意见表》,希贵院批准为感!
此致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A在中国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__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____管理。现____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__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___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敬礼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女,汉族,现住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现住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本案所涉原______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____门诊部、原________门诊部、________女子妇科医院、_______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女子妇科医院、_______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申请人原在____专家门诊、红十字会____门诊部、________门诊部、________女子妇科医院、_______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这些单位存在经营的'延续性、权利义务的承接性,故而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期限应从始计算,但因卫生部门不配合,申请人无法取得这方面的相关证据。基于所述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便于案件的审理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原____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____门诊部、________门诊部、______女子妇科医院、_____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以证明其经营的延续性、与申请人劳动关系的延续性。
此致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5
上诉人(一审被告):住所地:,
上诉人(一审被告):住所地:沈阳市电话:,
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中支行诉我借贷纠纷一案,经和平法院一审我们败诉提起上诉现在贵院审理因有重大事实直接决定本案性质特提请二审法院调取:
原告说在20xx年11月2日把在20xx年11月3日把钱全部提出来,超过五万就得凭本人的身份证核实后取款,原告在有意回避47万取款条,要是骗子把钱都提出来就不会在20xx年11月9日去和原告公证,只有一种可能是经办人提走的钱,又要求骗子和他去办的公证(贷款都不公证就此特殊是以此要胁我们还钱),而银行拒不提供该取款条,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虽然有此规定,但当事人还是想请求法院调取20xx年11月3日那47万取款条,查清事实,事实终究是事实啊,找出真正的贷款人啊,依法判决。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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