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桥梁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桥梁施工合同1
发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 (大写: )。本工程价款实行总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该总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吊车、挖机、泵车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个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xx《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xx]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xx《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签证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确保工作面得及时移交。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 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主材中钢材须选择莱钢或济钢总厂生产,水泥须选择青龙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须为一级灰,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桥梁施工合同2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工程师: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 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费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补的款项。
1.14 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凭证。
1.15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负有修补责任的期限。
1.16 履约证书: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约的凭证。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9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2 施工场地:指出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小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小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职权应与发包人派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区别。二者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向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
桥梁施工合同3
总承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桩基施工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
1、2工程地点:平和县长乐乡联三村。
1、3承包范围: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
1、4承包方式:清包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70天
2、工作内容:
2、1乙方负责承包机械安装,焊接锤牙,对位,维修保养钻机,冲击成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做好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包清工———综合单价430元/m,桩径:1。2m,按成孔实际孔深计算为准。(如遇到孤石,双方另行协商。)
3、2不含施工用电费,机械,材料费。
3、3不包含护壁钢筋材料费,如开钻后现场实际需要由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4、付款结算方式:
4、1乙方施工人员及机具进场后先预支生活材料费。
4、2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款的90%支付。
4、3本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结清全部工程余款。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
5、1、2现场免费提供乙方生活用水、用电,堆放场地及乙方工作人员住宿条件;
5、1、3甲方负责桩基进出场的机械费用,包括施工期间负责机械配合乙方移机、清理泥浆池以及泥浆外运。
5、1、4在钻孔施工期间遇到地质与地勘资料有误差,如遇到孤石而导致偏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且不影响到施工。
5、1、5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拦、停电、机械不齐备、混凝土、钢筋笼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超过48小时,甲方要负责乙方一定费用。
5、1、6负责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并应提前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购买建设工程应购买的相应保险。
5、1、7根据合约按时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下劳务班组员工的全权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内全体员工的劳动力资源合法性、劳动报酬;服从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内容组织施工;
5、2、3保证进场人员、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等级满足本专业工程要求;
5、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检查、实施;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工伤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伤费用超出一万元部分由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本项目业主备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
桥梁施工合同4
云南XX红高速公路第XX标段
桥梁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桥梁-劳务-001号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20xx年 月 日
桥梁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云南省XX高速公路第标段(XXXXXXXXX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XXXXXXXXXXXXXXXXX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鉴于:
1、甲方是云南省XXX高速公路第X标段(K42+600~K45+500)段桥梁
工程的合法施工承包单位;
2、乙方申明有与本合同(劳务)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3、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编号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 ×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并申明该证明文件真实合法。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劳务分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由甲方将本桥梁工程的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分包范围
2.1分包内容: 详见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
2.2为完成本合同分包内容必须实施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工程量及费用清单》的工作内容,都属于分包范围。
2.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过程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对2.1分包工程内容和数量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2.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安排乙方合同以外的工作(比如抢险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二条 标准化和工班管理
1、甲方按照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关于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自愿服从并遵守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有关标准化管理的规定。乙方在签约前已经详细查阅并了解了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有关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疑问进行了阐释。
2、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分包范围的施工要素管理体系中乙方为 “中国水电四局五分局晋红高速公路第IV标段项目部第三工区桥梁工班”(以下简称为“工班”)。
3、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为履行本合同的现场全权代表,在本合同施工管理过程中称为班长。
4、甲乙双方明确并理解:
4.1“工班”是为了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管理需要而设立的,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具备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及诉讼、仲裁活动的主体资格;
4.2乙方不因“工班”的名称而自然与甲方产生人、财、物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4.3乙方不得以“工班”的名称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民事活动。如乙方违反本款约定,每发生一次,则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按照所造成损失的1.5倍赔偿甲方;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据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乙方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工资采用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发放,由乙方向甲方报送工资名单,甲方根据乙方委托将工资存入对应人员实名开立的银行账户,或者现金发放给对应人员。甲方发放乙方人员工资视为乙方已经领取的劳务费,在结算时扣除。
第三条 质量
1、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为: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xx)、云南省、XX高速项目总承包部、XX标项目部颁布的与本工程 相适应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施工图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等。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及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优质工程。
3、隐蔽工程在甲方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不得覆盖或隐蔽。 4、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须承担返工修复责任。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试验室取样、试件制作、拆模及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倒运工作。
6、按标准化管理要求,乙方必须按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建设合同内2#制梁场并达到验收标准。
第四条 工期及进度
1、开竣工日期:暂定为 20xx年4月1日开工, 20xx年4月1日竣工。(具体以晋红高速第IV标段项目部下达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开工后,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⑴、因业主原因,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由乙方自行解决的水、电源、自建道路除外)影响施工。
⑵、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验交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⑶、因项目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交底不及时,以及监理、实验室检查签证不及时影响正常施工。
⑷、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 安全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部门、业主和监理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所有现场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上岗操作。
3、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作服由甲方按晋红高速IV项目部标准统一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现场需配臵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护器材、设臵安全警告标牌。安全设施和标牌由甲方按项目部要求制作,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重新添臵,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召集作业人员以任何理由围堵工区及项目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乙方员工和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自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需向事故受害方(包括乙方员工和第三方)进行赔偿时,甲方可在无利害关系第三方的参与和见证下,代乙方履行赔偿义务,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甲方与受害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对乙方有约束力,甲方代为支付的所有赔偿费用在乙方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6、乙方所有劳务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保证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件的取证、年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材料
1、为强化保管责任、杜绝浪费,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配臵表》(附件三)、《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附件四)以外的所有其他材料均由乙方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的综合单价中;所有其他材料也可由甲方统一采购,在结算时按成本价(采购价+运输费+二次倒运费+装卸费+保管费,下同)扣除。
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配臵表》(附件三)、《甲方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附件四)所列材料由甲方供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甲方供应的材料,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4、甲供材料由甲方统一运输至2#制梁场,乙方负责缷车、验收和保管。
5、对甲方限量供应的材料,按施工图纸和合理损耗系数计算允许消耗量,主要甲供材料的允许损耗率见下表:
实际消耗量超过允许损耗量的部分由甲方按成本价对乙方进行扣款。
6、对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倒卖或转让,否则每次按《工程量及费用清单》中暂定总价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
7、施工场地内材料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赔偿。
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及废弃物资需由甲方物资办统一处理,乙方无权倒卖或转让,否则将按倒卖或转让物资双倍的价值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机械和机具
1、甲方提供的机械和机具详见《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附件五),除《甲方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附件五)以外的所有其他机械和机具均由乙方采购,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及费用清单》(附件一)的综合单价中;
1.1根据工序安排乙方提供的架桥机、运梁车、门式起重机、压浆机、高速搅拌机、压浆泵、真空泵、张拉千斤顶、张拉油泵、吊车、模板及钢筋加工设备应能满足甲方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
桥梁施工合同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内容
本标段的所有桥梁系梁、承台、肋板、立柱、盖梁及上部构造、附属工程等除桩基以外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桥梁工程分包内容及单价清单)。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小型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甲方负责钢筋、砼、压浆用水泥、支座、伸缩缝以及支座钢板和泄水管到现场的一切费用,其它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承包。相关的材料检测费、仪器设备标定等费用甲供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购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单价
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小型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桩基施工完成三至五个墩,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五天内进常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常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100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4、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合理调配、安排,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办与总监办相关人员的监管。
第六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3、乙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由此导致的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办与总监办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也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和施工控制测量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按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月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确保运梁车能畅通运到桥梁现常确保桥梁现场地基密实,保证大型吊车能就位。
3、 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次整改无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常
4 、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计量,若设计数量错误按最终设计变更图纸进行计算。
5 、混凝土浇筑时甲方搅拌站要随时保持和现场的联系,保证混凝土施工用量和甲供材的及时供应。
6、及时对现场的测量放线和通知监理对乙完成的工序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2 、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齐,创建标准化工地。随时接受甲方、公司、建设单位及工程监。
3、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与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设备、机具的租金。
4、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公司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个小时通知甲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检查和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检验要及时,最长时间为二个小时,否则视为合格。
5、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桥梁施工合同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的现状,甲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寮步镇、石排镇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匝道桥、人行天桥桩基工程
承包规模:匝道桥共30条桩基(嵌岩桩),其中?1。4m桩基6条(约317M3)、?1。2M桩基24条(约814M3);人行天桥共15条桩基,其中?1。0M嵌岩桩10条(含生态园龙岗大道一标桩基8条,约44M3)、1。0M摩擦桩5条(约80M3),合计45条(约1031M/1255M3)。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吊机、水电除外)、不包主材(砼、钢筋、检测管,但包其他零星及损耗性材料等)、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主材责任除外)。
2、乙方承包以下内容:包定位、埋设护筒、成孔、清孔、钢筋笼制安、埋设检测管、下钢筋笼、砼灌注、泥浆清运(包泥浆池和解决排放地点,甲方提供挖机开挖泥浆池)等所有施工工序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维护(防护材料甲方负责)、包机械场内场外转运、包生活及住宿,包人身安全等。
三、合同工期及机械要求
以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进度及机械数量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采用固定单价(只计砼和钢筋,并不计桩,只计有效桩长,其他未说明的项目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内),固定单价为:?1。4M、?1。2M桩砼265元/M3;?1。0M桩砼300元/M3;钢筋制安420元/T,另龙岗大道进出场补助壹万元,费另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6915元,结算总价按实际成桩量计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工程款只结算合格桩基的70%。
2、付款方式:承包方按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开始施工时,付生活费总量为初定合同总价的10%,每检测完成20条桩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预付款在第一次扣除),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剩余款项。
六、计量方式
设计图纸数量只作参考,进度款按初验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最终结算按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成桩量=(凿除桩头后的设计成桩顶标高—终孔桩底标高)_3。14_(设计直径/2)。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和其他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测量放线和初期的安全围蔽。
2)负责总体管理,根据业主、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部位。
3)负责组织协调检测验收工作。
4)负责提供主材钢筋、砼、检测管、水电和吊机,不包除此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
5)至少安排1名技术主管负责此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1)按甲方要求施工,安排人员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验收工作。
2)负责除以上主材、水电和吊机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工具。
3)负责钻孔设备场内转运。
4)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具体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金额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开工前甲方负责开挖探明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6)负责除混凝土强度外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检测发现断桩或沉渣过大等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返工和其他损失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如乙方认为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拒绝接收。
7)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及生活问题。
8)如由于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进度滞后,每滞后一天处罚1000元,造成质量问题,除赔偿金及返工费用外,每次罚款¥5000元,造成安全问题,除赔偿金外,每次罚款¥20_元,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2¥500元,另泥浆如污染现状路面每次罚款¥500元。
9)至少安排1名现场主管负责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配合甲方工作,工地现场人员的着装、安全帽等需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自行配臵。
10)单价已包含各种保险费用,乙方自行购买自身及工人的所有保险,除甲方机械原因伤害乙方外,所有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费用。
八、工程变更
如出现设计图变更按变更文件施工,工程量以变更审批文件为上限,超过部分不予计量,计算方法按第六条执行;单价按第五。1执行,如出现新施工项目重新协商定价。
九、其他要求
甲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白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电话:,曾纪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电话:。乙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电话:。
十、争议解决方式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于当天生效,至结清剩余结算款额时终止。本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代表:承包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桥梁施工合同7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从甲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组成文件
一、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条款。
二、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及甲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图表等。
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
四、由甲方牵头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
五、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对乙方在施工管理、技术质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书面或口头的意见。
第三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内全部桥涵上、下部构造施工,包括承台、墩柱、盖梁、桥台搭板、垫石、桥台、肋板、耳背墙、护栏、防撞墙、桥面铺装、湿接缝、横梁、桥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制作和固定)、脱模剂、脚手架搭拆、钢筋加工、负弯矩张拉、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范围内剩余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沟、急流槽、骨架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挡土墙上防撞墙、格宾网、锚杆等部位的砌体砌筑、砌体土方开挖、边坡整修、砂砾垫层、超宽土方人工刷坡、砌体勾缝、抹面、砌体养生、临时排水设施……以及为进行以上工程而进行的一切准备工作;乙方负责为完成以上工程而进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劳动力,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租赁和使用,以及为进行本项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辅助材料等。
第四章 合同价款及结算
一、本工程按工程竣工支付,中途不支付进度款,方在工程竣工审计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支付方式按BT项目04定额下浮3%支付。
二、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三、本合同为固定价额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如若乙方中途退场的只按综合单价的80%计量。
四、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计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业错误而增加的作业量及耗损的材料费;
1.2 劳务作业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确认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1.3 技术资料或检查证等签字不全的作业量;
1.4 隐蔽工程劳务作业成果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1.5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变更设计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2.当乙方拖欠其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和其他劳动报酬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中扣取并支付给当事人,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3倍及以下的罚款。
3本合同涉及的综合单价为税后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担,其它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乙方需按业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机械施工费等所有需要提供发票项目的正式发票(具体需提供发票种类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财务部),若提供的发票不满足要求甲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发票涉及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所有工程变更及合同外工程的结算需由项目部和施工方签认工程确认单,报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支付程序。
5合同外工程量的确认;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时发现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与工程部联系,由工程组织四方代表(工程部、技术部、现场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现场确认并填写确认单作为计量依据。否则,责任自负。
七、诚信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一千万元 为诚信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工程竣工后退还。
第五章 工期及阶段工期目标
一、总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的调整。
三、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并且在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场。
四、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则本合同的工期相应提前;由于业主的原因或重 大变更导致工期延长,业主同意工期顺延时,此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章 物资、设备的供应
一、甲供材料:甲方负责供应主材钢材、混凝土,与工程相关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辅材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用电的主干线由甲方负责提供到二级箱并安装电表,二级箱及以下
的配电(包括电缆、配电柜的购臵、安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电费;
三、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机械设备,乙方组织施工。
四、甲方提供吊车、挖机、泵车等大型设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运输设备、小型机具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若使用甲方机械设备为有偿使用,甲方的机械台班费用明细表附后,乙方使用时按相关机械台班费用结算。
五、乙方自备材料、设备:
合同约定施工项目使用的所有消耗材料、辅材、小型机具均由乙方承担。甲供材料因乙方管理不善、浪费等,超指标消耗的材料按甲方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数量、价格表)或双方确认材料价格的200%的价格收取材料费,工程支付款中扣除。由乙方自购的材料,如果乙方找任何理由、借口不愿购买,为不耽误工期由甲方代购的,购买费用为材料费用加收10%管理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甲方处领用的周转材料(定型模板除外)、设备、机具等为有偿使用,按市场租赁单价收取租赁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维修、养护,如若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材料损耗:钢材损耗率为1%,混凝土损耗率为1%,超出规定损耗率部分甲方按其原价的两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七章 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内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和监理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返工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因质量不合格所有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施工分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合格后,报高级驻地和总监办及业主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项工程暂告结束。
4.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以上,质量事故(案次)零次。
5.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工程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业主。
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未经监理、业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章 施工安全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二、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职安全员,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三、乙方要设臵专职安全员,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发现隐患及 时排除和制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 员违章指挥造成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
桥梁施工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内容:郴州市后营大道西段K0+201桥梁下部总体承包。
三、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四、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组织验收;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隐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
五、 乙方责任: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施工材料的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全部附有合格证。采购的材料先经甲方、监理确认合格后再进场,砼浇筑用商砼,钢材用国标产品。要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保证按时交接和归档。
六、工程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必须设备进场。
七、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不准滞后,如不按计划施工,甲方有权裁减乙方承包工程量;乙方并承担经济损失,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担工程总款2%的违约罚款。
八、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带安全帽,施工用水、用电不准私拉乱接,防火防盗。乙方自备电箱,要求三级配电二极保护。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指挥及管理。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材料管理: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护好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材料,如有损坏乙方自负。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进度,要和甲方联系,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报甲方、监理审核。每道施工报甲方监理验收,并作记录。
十、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时间按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和各种手续办理完成并移交相关部门之日算起,保修期
十一、工程造价 305000 元。即人民币 叁拾万零伍仟圆整 (大写)元。
十二、 设备进场甲方支付五万,完成桩基础甲方支付伍万元,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费 95 %,余款 5 %保质一次付清。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桥梁施工合同9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场地准备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桥梁施工合同协议书,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80___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桥梁施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通过协商。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合格的施工用具及操作人员,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河大桥桥梁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阳市镇平县。
三、承包范围:桥梁基础及下部构造钢筋加工、接桩(含破桩头)、立柱、盖梁、耳背墙、支座垫石、挡块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为砼、钢筋单价形式劳务合作承包合同。
五、承包单价
除外)、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1.5%安全生产费、管理费、利润和本工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以及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需要,乙方提前申请,甲方可以提供吊车,挖掘机等大型设备配合乙方施工。
乙方向甲方提10%履约保证金。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实施性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项目部、监理、业主有关部门的指导。
2、桩基小接桩钢筋必须控制在设计和规范范围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100%,单项工程总评95分以上。
4、砼外表无色差、外光、内实、无蜂窝麻面、无裂缝,达到业主创优标准。
5、无质量隐患、无质量通病
6、外观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认可。由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质量处罚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工期要求
6 月 1 日之前必须全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施工,同时满足业主的计划工期要求,如业主工期提前,则乙方无条件按要求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资金、农忙等)推迟工期。
八、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吊车、挖掘机、钢筋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按乙方实际使用计划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材料的堆放、储存和保管等工作所有人工。
2、砼使用商品混凝土,按照乙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运送到指定位置,若由于乙方原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砼的质量变化由乙方负责。砼的数量按施工图实体计算,损耗控制在2%之内,多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单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3、钢筋的数量按施工图实体施工,损耗控制在1.5%之内,按工程施工图的数量结算。超出部分由施工队自行承担(按照材料进价从工程款中扣除),节余部分按结余量的50%奖励施工队。废弃的钢筋头交由甲方处理不得私自卖掉,如果乙方发现卖掉,一次罚款2万元。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l、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检查、指导。
2)负责按协议的规定支付工程计量款。
3)负责协助乙方地方矛盾的协调。
4)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复核和汇总。
5)负责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另外签订),并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或事故实行处罚,对隐患提出整改,对严重违章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作业,直至终止合同。
6)负责与乙方签订“廉政合同”,接受双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7)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技术指导书、施工图要求施工,按验收标准验收;
2)负责按监理程序报验,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3)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损失由乙方自负。
4) 对承包工程的工期负责。经理部在下达工程任务的同时,下达工程目标工期。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并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阶段性目标工期。
5) 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乙方独立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为安全生产总责任人,派驻工地的队长为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理。
6) 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执行业主、监理、甲方单位发出的一切通知、意见、指示、决定。
7) 负责乙方使用地方道路的维护和环境的保护。由乙方原因引起矛盾甲方配合协调,费用由乙方负责。
8) 完工退场前按业主及地方政府的要求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貌,妥善解决好地方矛盾,还清地方债务。
9)严格遵照执行地方的村规、民约,服从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
10)队长和技术负责人、施工班长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8天,遇事向甲方项目部请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1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承认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2)接受甲方对乙方暂定工程量的调整。
13)承包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14)乙方保证计量款用于本项工程,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且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甲方在必要时扣留部分资金用于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如经核实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现象,甲方有权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补齐所拖欠的工资,并从甲方应付或到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回。并对乙方处以拖欠劳务人员工资2-5倍处罚。
十、结算和支付
1、中期付款
人员设备进场后,具备正常作业能力后。中期按月计量。由甲方负责汇总向业主申报计量。甲方收到业主月支付的工程款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月工程计量款。每月支付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计量款未到位时,由施工队自筹资金,项目部不予付息,在每期支付款中扣除5%质量保证金,待缺陷期满业主退付项目部后退还施工队。1%安全保证金,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承包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无纠纷退还该项保证金。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进行工程财务结算,结算款中应扣除质保金5%,扣除超用材料款,罚款、违约款。结算余额在收到业主计量款后两个月内支付。
3、最终结算
工程交工验收,乙方无遗留问题,两个月内付清尾款(除质保金)。
十一、其他事项
1) 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或无效。
2) 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2、工期的提前。如业主要求提前工期,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3、如因业主征地、不及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业主工程款不到位、图纸资料延误等致使乙方窝工,影响工期,在得到业主的书面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向业主索赔,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甲方将根据索赔额全部或部分的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月度、季度总工期延期,分别考核,每次考核,每延期一天按承包工程总价的0.5%罚违约金。
2、施工期间发现工期严重滞后,影响到甲方的形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整改后没有明显效果,甲方有权分割乙方的工程量,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扣除履约保证金。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3、乙方由于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应立即返工,损失自理,工期不得延长。
4、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权分割乙方的工程,直至全部收回。按乙方违约论处,扣除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质保期内负责已完工程的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否则甲方派用队伍施工,其费用在乙方剩余费用中扣除。
6、违反地方规定及法律法规,由司法部门罚处。
7、乙方对已完工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由甲方负责联系检测,费用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8、施工中安全事故乙方自愿负责,没有按甲方要求文明施工,甲方视情况罚款5000.00—50000.00元。
9、乙方派驻工地的队长、技术负责人没有经甲方同意少于规定的在场时间,每天每人扣500.00元。
10、发现乙方将工程转包,再次分包,视违约处理。
11、乙方不得以天气影响、地方干扰等其它理由为由停工或阻工,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种协调工作。
十三、安全施工作业
1、在施工的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甲方及上级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规范管理,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持证上岗,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范围的安全、环境、文明、卫生应符合甲方的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4、服从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相互配合的统一管理,若不能完成施工计划时,甲方有调整其施工范围的权利,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在施工期间自带的机具应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6、人员机械应保证甲方的正常施工(含农忙季节),确保按阶段性工期完成施工进度计划。
7、安全帽、工作服由甲方按规定统一购买,乙方承担费用。
8、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9、按国家及政府部门规定交纳各种税费。
10、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人身伤害、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金后生效。双方全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履行完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全部义务,不存在遗留后本合同即失效。
十五、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章。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
原则上按总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或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破裂,须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甲方有最终的解释权。
甲 方: (印章) 乙 方: (印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桥梁施工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内容
本标段**************************-桥梁桩基、系梁、承台、肋板、立柱、盖梁及上部构造、附属工程等除梁板以外的所有工程,三项电源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二、承包单价
承包单价:为*******
以上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第三条 额外工程量
发生的图纸变更等情况,由业主认可的监利等人员进行签字,并给付乙方相应资金。甲方不得扣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当工程-桥梁桩基、系梁、承台、肋板、立柱、完工并由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拨付工程款的百分之40。桥板安装和桥面混凝土完工合格后给付百分之20。护拦等其他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后给付百分之35。
第五条 施工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100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3、每个分项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和完工,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情节轻重每天可处以200~20xx元。严重者甲方将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按双倍计)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相停工方式来要求甲方处理,在停工期间,每停工一天,甲方将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为赔偿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此款可以当月扣或者在结算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从停工第三天起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
5、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6、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合理调配、安排,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办与总监办相关人员的监管。
3、由于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损失、工期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3、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4、乙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由此导致的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办与总监办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也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和施工控制测量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3、按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月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4、 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次整改无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
5 、对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量每月底进行验工计价。
6 、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计量,若设计数量错误按最终设计变更图纸进行计算。
7、及时通知监理对乙完成的工序验收。
8、对临时驻地建设只提供临时用地。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2 、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齐,创建标准化工地。随时接受甲方、公司、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损失。
4、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防火、防盗、防洪、照明、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文明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
6、承担所属人员、设备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
7、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8、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甲方,待甲方批准后方可退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9、施工现场必须按公司的统一部署标准设置。
10、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与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设备、机具的租金(若有)。
11、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公司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个小时通知甲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检查和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检验要及时,最长时间为二个小时,否则视为合格。
14、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5、配合甲方试验人员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及试件的制作。
16、现场用电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搭设。
17、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第九条 工程质保期和质保金
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从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量保修金:按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5%计。在整个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若乙方所施工工程不存在缺陷,两年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存在缺陷,业主扣除了甲方的部分质量保修金,则甲方也相对应扣除乙方的部分质量保修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2、向辽宁省盘锦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本合同承包单价属于商业秘密,乙方不准泄露。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及所属人员都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禁止以其他单位的名义出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理乙方出场,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甲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桥梁施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XXX。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XXX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xx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5 %;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缺陷责任及修复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 履约担保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风险条款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____ 住 所: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 电 话:
传 真:____ 传 真: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号:
桥梁施工合同13
甲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二队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
2、 建设单位:哈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3、 工程地点: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
4、 工程内容:桥梁(下述桩号的桥梁设计施工图纸所包括
的所有工程细目,以及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的项目)
5、 施工桩号:K878+618,K880+785,K878+395,K879+511,K879+909,K880+284
6、 开、竣工日期及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20xx年7月25日
具体为:20xx年度完成桩基础,预应力空心板形成生产能力,20xx年7月25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含地质变化),工期顺延。
7、 乙方开工时必须进够不少于台钻机,其它配套设备、
人员、均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及质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8、 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9、 工期损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损失,每拖延
一天罚款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结算方法。
1、 本工程一律不设预付款。
2、 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采用甲乙双方协商的单
价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价结算。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试验、临时设施费、预制场,工棚等的临时征地费,工程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的架拆及工程用电、用水费用,人员设备调遣费用、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工程照管及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由乙方自负盈亏。
3、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计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综合单价见附表。合同签订后,甲
乙双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来改变此单价。
5、 工程变更部分的单价,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单单
价,如超出合同清单之外的,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单价。
6、 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清单数量为暂定工程数
量,业主对工程数量的增减不减除乙方的合同义务,即不能作为乙方降低验收标准和调整单价的依据,也不能作为乙方拒绝施工的理由。
7、 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机械车辆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
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 业主对甲方的有关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
求同样适用于乙方。
第三条:工程计量及支付办法。
1、 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请计量款一次,计量款的支付时
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但因建设单位延期支付计量款,甲方作相应延期。
2、 业主计量款只能付至甲方专用帐户上,乙方可在甲方帐
户内开设内部分户。甲方支付乙方计量款时,要求乙方提供帐号,支付时采用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
3、 乙方必须派专人办理计量款的支付手续,并提供其身份
证复印件给甲方财务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4、乙方申请的计量项目及工程数量,必须符合业主要求的
手续,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计量。乙方完成的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按技术规范中符合计量规则要求的工程数量据实计量。
5、甲方支付乙方计量款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进行支付,并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须得到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的认可。否则,因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该月的计量款。
6、 甲方拨付进度款时,予留20%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合
同履约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经项目部、监理及业主验收并发放竣工验收证书,,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业主规定为准。
7、 保修期间发生的缺陷修复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委托
甲方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从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满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担的工程缺陷修复费用后,将余额返还给乙方。
8、 工程量具体计量程序及支付办法详见项目部编制的《施
工队工程计量及支付办法》。
第四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并协助乙方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
范,质量验评标准,安全规范和标准以及当地有关质
量、安全的规定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协助乙方处理好质量安全事故。
3、 甲方有权按照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作业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资等方面的检查并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罚,对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后仍无改进者,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财务实行监督、审查,制止不合理的财务开支,以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
5、 乙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并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
乙方职责:
1、 乙方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合
法经营。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财务监督。
2、 乙方进场7天内,应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进度表
桥梁施工合同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内容:
三、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四、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组织验收;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隐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
五、 乙方责任: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施工材料的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全部附有合格证。采购的材料先经甲方、监理确认合格后再进场,砼浇筑用商砼,钢材用国标产品。要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保证按时交接和归档。
六、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期 天。
七、乙方于每月 日上报工程进度,甲方应于月底前按照工程量的 %拨款。
八、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不准滞后,如不按计划施工,甲方有权裁减乙方承包工程量;乙方并承担经济损失,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担工程总款2%的违约罚款。
九、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带安全帽,施工用水、用电不准私拉乱接,防火防盗。乙方自备电箱,要求三级配电二极保护。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指挥及管理。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材料管理: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护好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材料,如有损坏乙方自负。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进度,要和甲方联系,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报甲方、监理审核。每道施工报甲方监理验收,并作记录。
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时间按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和各种手续办理完成并移交相关部门之日算起,保修期
十二、工程造价 元。即人民币 (大写)元。
十三、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费 %,余款 %保质一次付清。
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桥梁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xx〕190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___铁办〔____〕____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____铁办〔____〕____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____铁路局广通工电段桥梁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1.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段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____________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xx)。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一)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二)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____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____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及造成既有线桥涵设备质量降低时,应对乙方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26.乙方须严格执行“防洪”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擅自动用防洪设备,不得堵塞排水设备及排洪,防止洪水冲刷或浸泡线路设备,以确保施工地点排水畅通。防洪期间,施工地点前后200m范围内的线桥设备乙方要执行“三检制”,确保汛期设备安全稳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制度。
2.双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甲方主管副段长、乙方项目经理任组长、甲乙双方施工监管员、安全员任组员,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甲乙双方定期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2.向乙方提出有关技术资料,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监管,同相关单位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培训。
4.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关的施工安全监察员(按规定并注明职务、姓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下发营业线施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责任区段,发现设备、设施不良和安全隐患时,立即责令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填发“施工停工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
7.对辖区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同时,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及时上报情况。
8.甲方监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携带施工监管指导书。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铁路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4.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经常保持甲方的联系,根据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邻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正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规定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内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方案中对施工类别进行初步划分。
6.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乙方未严格履行巡养、防护要求,造成行车事故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在施工作业准备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认真落实《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各项规定。作业工具必须设置绝缘设施,严防联电事故的发生。作业期间两线间严禁存放工具材料,作业当中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机具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9.施工期间,各种机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毕后,认真对线上遗留的路料、机具进行清理,堆码牢固、指派专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设置“一机一人”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____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并不得侵入限界。当客车接近施工地点____m前,货车接近施工地段____m前,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止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____m外的地点。
11.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
12.计划内施工,施工监管地点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____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安排人员监管监控。
六、施工计划的提报
营业线施工月度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月度监督计划提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和提报时间进行提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昆明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保证铁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配合费
施工安全保证金和配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公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确定的办法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______________执行或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自行废止。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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