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
甲方:XX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XXX镇财政所因办公需要需新建四层办公楼,由于镇劳保所、邮电等单位无办公用房,经镇政府原主要领导与财政局协商,同意在原基础上加盖两层。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及镇安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出示设计修改(补充)通知单同意加层中结构及水电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
一、工程规模:
在原设计四层的基础上,增加二层,建筑面积为...。
二、工程地点:
XXX镇三联村一组
三、承包形式:
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包工包料。
四、承包单价:
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承包法。
五、付款办法:
工程验收后,由财政局负责工程结算。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年月 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4
甲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与乙方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
二、甲方应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场地等条件便利乙方按时完工。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指挥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五、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拟建房屋有效图纸 张,由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甲方负责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预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明显位置悬挂施工重地,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语,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必要的时候乙方最好请专业人员协助完成。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不违规危险操作,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设备原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施工管理不严等原因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如无违规操作造成的伤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七、施工要求:一楼高 米,室内净高 米。二楼高 米,室内净高 米。一楼砌墙全是24墙。二楼以上(含二楼),两边外墙为 18 墙,内墙为24 墙(承重墙和承受较大重力的墙均是24墙,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八、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公历/农历) 年 月 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十、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价格为 元/平方米,正负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计算,每立方米 元,自开工日起到 年 月 日主体完工。开工后,每修好一层,按该层工程款的 %先行给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因一方擅自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还应负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的计算范围为:乙方迟延开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减退或失效的损失、乙方施工中明显超过一般同类工程所需的材料给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损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双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还可以再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5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5、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4、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x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使香榭公寓工程能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榭公寓
2、3楼(4楼单价另定)。
2、工程地址:____市车站南路
3、建筑面积: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二、承包形式
清工大包(包括自备机械),单价一次包定,自负盈亏。
三、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结算(所有机械费已包括在单价内)每平方90元人民币(原定承包单价为80元平方,因甲方把外墙面砖的铺贴同时承包给乙方,经协商单价增加10元平方,假如业主的原因取消外墙面砖,则承包单价仍为80元平方)。
四、承包范围及具体内容
承包范围:甲方承包的香榭公寓工程中均由泥工班组施工完成的工作。
具体内容:砌砖,砼浇捣及保养,保温板的铺贴,钢丝网的安装,抹灰,面砖铺贴,楼地面清理及装修,剪力墙封板前的墙内清理,现浇平板上钢筋上的砼桨处理,止水条(带)安装,楼层砼浇捣前平板内的清理浇水湿润,后浇带内的清理、接头处理、止水条安装砼浇捣,室内外回填土方,场地内所有的临时设施,零星工程,文明施工用工,验收前的清理等均由乙方负责施工。
五、付款方式(主体工程按30元平方作为计算依据,装饰工程按60元平方作为计算依据)
0.000以上五层开始付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五层以上按每五层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待主体工程砌筑完成,中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主体单价总工资的80%,二个月后,付清剩余的20%;装饰工程按月计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经项目部专职施工员、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在下月15号左右支付,领取工资时必须上报职工工资表给项目部财务科;余款待竣工验收后____月内付清,甲方在此付款条件下,乙方必须付清每位职工的人工工资。
六、质量
外墙保温板采用D型机械固定单面钢丝网架施工,外墙面砖面积0.01㎡块,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____省质量标准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保证合格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不得因质量问题出现停工、返工现象,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返工的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由此造成的检测费等)均由乙方支付,并处罚款10000元次,另业主及监理对质量不合格提出的罚款由乙方支付。
七、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规范,做到提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分清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乙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有乙方承担。班组必须专派兼职安全员一名,报项目部安全科。进入施工工地的每位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安全科,如不上报者所有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平时施工应注意安全,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对施工人员定时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人工伤亡保险,若发生伤亡事故,根据伤亡事故的责任进行区分和处理,在5000元范围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部分乙方承担70%。
八、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项目部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保证完成施工进度计划表中本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如本班组造成延误工期,影响其他班组正常施工每天罚款元以此类推。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工地有关规定,每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材料用多少拌多少,不得随意浪费材料,特别是面砖及保温板等易碎材料,如有浪费,三倍材料价赔偿。
2、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次,劳务队长与相关负责人各处罚1000元次,罚款单在当期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3、工地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工地人员,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若资金一时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延迟几天时,工地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出现停工罚款5000元天,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5、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地内严禁大小便,如发现则罚款100元次并清扫场地一遍。
6、工地内应时常清理,如有检查,应随时清理、打扫施工场地。
十、甲方提供机械设备
1、搅拌机一台,每层配电箱一只。
2、甲方提供塔吊、吊笼。
3、配电箱以外的电线、分箱由乙方自理,泥工班组所需使用的一切机械及其他工具均由乙方自备。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自行转包,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由乙方原因造成现场管理不达标或者施工过程中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并终止合同,按已完成合格工程质量的70﹪给予结算清退。保证金不退。
3、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要求,按项目部的通知为准,每次罚款5000元人命币。
十二、甲方责任
1、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
2、负责协调乙方于其他各方工作间的关系。
3、及时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图纸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施工。
4、负责监督和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活动和工程质量,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措施。
5、安全帽有甲方统一购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力度,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进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假如业主要求取消外墙面砖,则外墙粉刷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施工。
6、乙方应协助甲方安全员工作。放样时派一名专职人员配合施工员放线。
7、乙方不得录用没有身份证、童工、老人、残疾人、疾病携带者在工地施工。
8、乙方负责人必须驻工地现场监督施工,外出有事必须经工程负责人请假同意后离开。
9、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辞退施工人员须结清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支付。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酒后、赤膊、穿拖鞋上班,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扣安全带每次罚款20元,罚款单在当月支付工资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
1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章程,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直接要求甲方发放工资。
1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正常参加施工,必须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每位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务合同各一份上报项目部备案。
十四、附则
乙方内部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公司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务科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全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修建甲方_________改造___附属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 工作内容
宣传栏、教学楼内墙刮瓷粉, 刷乳胶漆, 外墙刮腻子粉, 刷外墙涂料, 挖排水沟土方, 现浇混凝土散水排水沟, 花池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 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 工程价款:宣传栏单价_________元。办公区域改造单价____元。合计_____元。
2. 该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 工程结算以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价,工程款由乙方垫资,竣工验收合格, 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三、 材料与施工组织
1. 砖、砂、水泥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2. 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3. 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 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 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 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5. 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 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 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8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
(六)工程质量标准: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问题,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对方委派代表签约人的,应该要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
4、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关于材料提供的事项,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方总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
承包范围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外,其余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
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工程:(电梯工程;消防、)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质
第五条、合同工期与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体以发包人取得开工报告后具备施工条件后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同意,可作相应顺延;
1)、因人力不可违抗因素而延误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5日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暂定:___元/平方米,大写:___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及变更、签证等为依据。
2、工程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依据施工图纸,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及非工程实体费用,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及取费;土建工程执行《_________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执行《______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费率标准》按二类工程取费。材料检测试验费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金额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甲方支付。
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
1)、承包方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担全部承包方管理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给予各专业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运输、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楼面的水、电挂分表计算,由分包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此费用为单列费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项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价,需乙方开具工程发票,则由具体施工单位与乙方商议支付缴纳金额。
第七条、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
1、工程款审核:承包方在到达付款节点前,提交《拨付计算书》,经监理、甲方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方如未按实提交进度计算书,甲方有权推迟支付进度款最终以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工程款支付办法:
为地下室主体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体工程后,甲方支付地下室主体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体工程完成五层支付完成量的80%,封顶后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结构工程按月进度结款90%,工程竣工后结清97%,甲方留质量保证金5%,二年内结清。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1、自竣工确认之日起,半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报《工程竣工结算书》后予以确认,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作,承包方应积极配合,超过一个月承包方未能及时上报《工程竣工结算书》视为发包方默认承包方所报工程结算价款属实,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2、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方从甲方指定水源、电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地至施工现场发生的线、管由甲方承担,承包方单独装表计量,甲乙双方确认表号,承包方按水表、电表结算,价格按当地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实际价格计算。施工期间每月按现场总水表、电表的计量数,并由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按指定分表计量数签字确认,由承包方自行缴费。
3、人工、材料造价结算办法:
1)、本合同中约定甲供材料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2)、按定额人工费+相关调整文件实施。
3)、甲供材料:钢材按甲供价格计入预、决算。所有节约材料归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领,则超领部分的材料甲方按进场价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结算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施工方案、竣工验收报告、变更联系单、来往文函、技术资料及签证单位依据。
5、工程联系单与现场签订单审批流程:甲方收到此类、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否则视为确认。承包方未按联系单的管理制度执行的,原则上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变更结算依据参见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派驻__为项目总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___监理公司委派___为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代表甲方负责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与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职责。承包方应服从、接受监理对项目工程监督、进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并负责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
2)、开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图五套及有关地质资料一套,并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安装施工临时总水表和电表。
3)、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应由甲方办理有关证件、批文及办证需要的费用。
4)、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架空高压电线、隐蔽文物、古树名木保护要求:负责提供现有的资料,对地下隐蔽文物、光缆管线、古树名木、建筑物、构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碍物,如需保护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护措施报甲方审批,费用由甲方负责。
5)、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校验。
6)、负责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参与超高层结构方案,构造施工处理等研究,优化设计降低建设成本。
7)、负责审查承包方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工期控制计划表》和各《建安工程分布分项(单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与设备要货计划表》。会同监理对承包方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参加由监理主持的工程例会。
8)、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则将发售楼盘分块作为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楼盘价格则按甲方售楼同等价格。该楼盘乙方接受后有权自行出售,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___;项目总工程师为___。承包方须派遣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高级技术人员)常驻工程现场,全面负责工程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整理汇总。所有甲方向项目部经理发出的书面通知均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被确认已发给了承包方。项目经理经甲方同意后,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承包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对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5)、参加项目全部的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并及时提出完善设计的修改意见。
6)、《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月工程量的确认》: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后,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计划书》,7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分包工程进行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月进度款或顺延支付工程款时间。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施工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和最终完成时间)。
8)、负责与现场内临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后浇带施工等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并参与配合质量评定工作。
9)、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且承担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责任和费用。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消防、治安等各项甲方管理规定,如承包方违反规定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0)、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坏,承包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负责整个项目(包括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在内)的全部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之后,办理存档手续。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单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项归档。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负责全部档案整理并办理存档手续。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管理
1)、本合同规定由承包方总承包范围的各部各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内蒙古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2)、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设计要求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验查结果进行整改。
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但甲方确认并不解除承包方的质量等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户型图设计要求先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和楼道公共部分装修,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承包方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4)、本合同执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与质量评定标准。
2、工程检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标准,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程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与返工:当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返工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不予顺延。
4、水、电安装工程的设备调试与试车
1)、承包方承包的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承包方组织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好设备调试记录。设备调试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由甲方或监理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联动调试内容合格,各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与设备
1、本工程在具备施工图纸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确的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和范围、既甲供范围:按《甲供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为据。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供应。该“清单表”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质量负责。甲方在所供材料与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甲方监理方共同清点、登记入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因承包方丢失说损坏,承包方负责赔偿。材料和设备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查,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与设备的结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办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时,按拨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时,按实际供应价全部扣回。
第十二条、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应的材料的品牌必须符合施工图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墙涂料、石材、面砖、防水材料和给排水及电气材料的品牌,施工前,产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将进行指定。采购时,必须甲方签字认可才能采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或监理人员有权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方将有缺陷的材料拆除、运走,并由承包方承担重置材料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按规定计取。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与签证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需向承包方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方按《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价款的变化按规定处理,具体的变更款项经确认后随工程款拨付,工期按实际发生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建设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在建设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1、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评定工程质量依据,工程质量等级由甲方、承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评定。
2、当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方应将是共产生的垃圾废料、障碍物及临时设施全部清除,并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建筑垃圾及设施,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理,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验收中,如发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且确认无疑后,在10天内组织物业等有关部门进行内部范围的竣工验收,并与验收5天内给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备案,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5、竣工日期:为经甲方组织质检部门验收通过审批后的日期。
6、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甲方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规定执行。
7、竣工资料管理要求及违约赔偿: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按当地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档案资料。
2)、承包方编制和管理汇总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如未达到归档管理要求,甲方可视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编制,直到竣工图,如未达到归档管理要求,甲方可视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编制,直到竣工档案通过档案馆验收后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单位资料除外)。
第十五条、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金定为工程结算价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起始日为承包方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
3、保修期内因承包方施工质量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在保修期间内,承包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时内派人免费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约定时间派人修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工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承包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5、保修金的退还:竣工验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之日满五年返还保修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时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托他人所发生的保修费用后返还剩余部分,保修金均无息退还。
第十六条、现场管理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影响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3、事故处理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有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发生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并落实检查整改意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施工范围内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失眠审核后方可实施。
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的认定处到场进行检查。
4)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备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等。
5)施工期间,乙方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主导完工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投抛。
6)乙方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
7)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承包方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运出场并妥善处置(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保证现场整洁,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5、对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时,应报原审批人批准。
2)严格进行施工总平面管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监理各种临时设施,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并且有标识及负责人管理,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电设施及线路按规定假设整齐,排水系统使用状态良好,每项均需要安排专人管理。
3)机具设备按规定位置布设,进场前经过维修检查,实行持证上岗。
4)符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储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条例要求。
6)有对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垃圾、噪音、震动的控制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7)建立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的管理制度,保证符合卫生要求。厨师要有健康证。
6、现场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定期检查。
2)、甲方和监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将建立施工样板(样板间)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时配合完成。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风险告知:合同必须要有违约条款,应明确一般违约的后果以及严重违约的不同后果。二是若约定违约金,原则上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损失的30%,违约金如果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约定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率100%,如达不到要求,承包方应无偿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未达标单体结算造价千分之三的质量违约赔偿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于返工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并承担工期赔偿违约金。
2、承包方违背合同各相关条款所述承包方职责、义务和承诺时,应按合同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其中合同未尽述的违约情况,均依上述原则比照类推处理。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
4、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因承包方原因延误一天,承包方赔偿违约金50000元/天。
5、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逾付款应承担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资产投资类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工期顺延。
6、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固定资产投资类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双方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
8、甲方指定分包责任及赔偿:
9、因安全事故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拖欠民工工资而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外购造成的经济纠纷、诉讼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质量事故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文明现场混乱造成停工、罚款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工期拖延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其他原因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保险条款:
1、承包方办理自己所辖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农民工保证金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对于乙方和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不负任何责任。
风险告知: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建议办理相关人员有关保险。
第十九条、暂停施工
1、因设计图重大调整等原因若需暂停施工,承包方实施甲方作出的暂停施工处理意见后,可视具体情况,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将及时给予承包方答复。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累计停工超过一个月时视为甲方解除合同并给予结算、承担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全额支付工程款,在顺延工期期间所增加的实体项目按原合同单价计算,损失部分双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条:工程缓建:
1、甲方认为却有必要工程缓建施工时:应当以书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人员、设备撤出施工现场,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价款,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2、本工程按国家政策挺缓建:除结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误和损失,按到时有关规定补偿。
第二十一条、争议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承包方将工程交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0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x县xx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县xx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县xx镇x村委会xx村。
三、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xx㎡。
四、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暂定xx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一、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20xx年《xxxx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二、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xx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xx县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xx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一、本工程有效工期为x天。
二、开工时间:20xx年xx月xx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三、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二、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四、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00地面(现浇完毕)
二、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三、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x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x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x%外,x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五、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六、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xx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一、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x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三、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二、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四、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五、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七、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八、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一、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二、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建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
2、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房屋设计图纸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主体工程指从挖地基土主算起到天面女儿墙的一切工程)。工程完工后应负责清理各楼层的废料。
3、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认真会审设计图纸,发现图纸结构不完善时应及时向甲方提示以便修改。图纸不提及的事宜按甲方要求施工。
4、乙方负责室内、外所有需要部位普通抹灰,负责施工所用搅拌机、震动机、升降机等机械设备、木材、模板、支撑木及一切施工工具。(机器损坏全部由乙方维修或租机器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负责打底层水泥混凝土地板、包基础捣制、平整回土著人、外墙栏杆、化粪池、天面批光(不能积水),内、外墙批灰。乙方包砌楼顶上的四周1。2米高的墙裙,并内、外批灰。安装门框、窗框、供水、排污水预埋推件等。包正负零零下1。5米基础,超1。5米的部份补经乙方每条第米60米。
6、乙方负责在每一层砌两个卫生间,以及内、外批灰。
7、甲方负责施工所用的水电费。
8、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备及用具不得随意损坏。
9、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伙食及开水等饮用。
10、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负责。
二、承建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甲方负责建房用的`钢筋、水泥、石、沙、砖、石灰及铁线等的采购。乙方包施工、包时间、包安全、包工程质量到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好各层施工场地,把各种废料清理运放置一楼门口前,待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需要改变施工图和说明书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处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乙方的法人代表一定把好质量关。
2、沙浆和混凝土要按规定比例拌和,梁板、基础的砼捣制要用机械搅拌,震动密实,保证砼强度;钢筋砼无露筋,若出现蜂窝、麻面部份,超过2%面积要翻工的,翻工工料费由乙方自负。
3、砌墙用砖使用前要淋水湿透。
4、基础、地梁、柱、楼板、梁现浇混凝土后要保养达到施工规范要求。
5、第层楼的水平线保持一致,整楼开间尺寸要对正,墙与楼板成90度角。
6、施工洞口及预留洞口要补实补平。
7、砌砖要平直,不得有通缝,抹灰后不得有空隙,且抹灰厚度不得大于0。01~0。015米左右,平整度和垂直要求用水平尺控制。
8、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工作量,并能交付甲方装修使用。若乙方不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使工作期拖延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或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乙方承建资格,另聘请施工队,本合同同时终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按全价赔偿(即每平方米混凝土300元,每立方砖150元)。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所承包的各项施工内容,经甲、乙双方及有关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建筑面积为元/㎡结算给乙方。(建筑面积计算以滴水线为准。)
2、乙方捣制及砌砖墙完一层后,甲方付该层工钱80%,其余每一层捣顶后支付该层工钱的70%。其余款待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结清。
五、施工工期:
甲、方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组织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进场施工(要求全部工人为熟练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量,并能交付甲方装修使用。
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遵循安全施工规范技术要求,采取严
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一切后果和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当中不能无理取闹或无故中途退场及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和拒付一切款项,并由上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壹份为凭,涂改无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失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不得违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武阳 丽园小区景观 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始正式施工开始算起。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际发生结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对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对乙方所进场材料进行确认核准制。乙方对其提供所承
建工程的饰面样板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 工程付款办法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时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
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___________%。四角亭b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c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廊架c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单项工程总费用(工程总价)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工程总费用(总价,包括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___________%。
4、扣留工程总费用(含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费用)10%为质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验收合格为时间节点计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项含税金(即税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税率为3.41%)。
六、 工程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古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采用视频资料)。
七、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
八、 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5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九、 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期,质保期为十二个月。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调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4、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 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名:___________(甲方) 签名:___________(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3
项目编号:
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四、 承包人履约担保书
五、 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
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一、 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及附件
二、 投标技术部分及附件(另册装订)
第四部分
一、 合同专用条款
二、 投标须知附录:xxxxxx中心工程承包范围一览表
第五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六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第七部分
一、 施工图纸
二、 地勘报告(另册装订)
第八部分
招标补充文件和答疑
第一部分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和获奖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获奖等级: 市优样板工程、省优样板工程、鲁班奖工程
5.合同价款
待施工图出齐45天内,按下述原则编制总承包价款:
本工程实行“统一量、定额结合市场价、竞争费”的计价原则,待施工图出来后,45天内,总承包方根据招标说明的有关规定和20xx年《**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1991年《**省园林建筑定额》,采用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和委托编制中介预算时,建设局发布的.相应季度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及承包人承诺的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价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7月12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市兴xxx**务区610栋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4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其中的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暂控)(含税)。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乙方按总造价__________%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具体国家标准为DB以内,要求在十月三十号前完成。合同指标为良等路_公里,次等路_公里,控制差等路_公里。
四、承包造价:根据本路段的工程量和行车密度的实际情况,平均每公里承包经费___元,全年该路段总承包金额_(___元/公里×_公里)为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
五、承包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为12个月。
六、承包形式:按包工包料(全包)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根据合同承包经费结合任务分解到各月份或季度,并成立验收小组,按月度或季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月份或季度的承包经费按有关规定手续支付给乙方。
⑵按合同承包内容指导督促乙方工作。
⑶监督乙方养护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质量。
⑷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养护施工进度调整人员,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包工作任务的,甲方直接安排人员帮其完成任务,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支付。
⑸如甲方发现乙方其不正确的施工作业,经教育指正后仍不见整改且工作滞后被动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和拒付余下的承包工程款。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应本着“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方针,精心施工,按所承包的内容逐项完成,在施工中如不慎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损坏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⑵乙方如雇请临工,必须做好所请零工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上路作业时,两端要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牌,施工人员要穿上标志服,带好安全帽。在施工中要保证和维护本施工段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⑶乙方在日常养护中应达到的要求:
①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
②清理水沟、涵洞,保持排水畅通,无淤塞,铲割水沟边坡草1.2米高。
③培整路肩线型化、割路肩草及路肩1米外高草。
④公里碑、百米桩、安全警示桩保持清洁整齐、醒目,起警示作用。
⑤清理路缘石上杂物、修剪路树、路树刷白、路缘石刷白。
⑥写公里桩及百米桩。
⑦清理3m_3以内废方。
⑷质量标准不祥的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实行。
⑸在十一月三十号前一定要完成良等路任务及各项指标,十二月份进行检查验收。
3、付款方式。本工程从签订协议之月起,甲方按月度或季度组织验收小组到场检查验收,认可合格后,将月份或季度承包经费按有关规定手续支付。如检查不合格达不到要求,视为完不成任务,甲方则拒付或扣除养护工程款。
4、合同期限。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公路所盖章后生效,合同期为一年,验收付款后,本合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执一份,局办公室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码:
__年_月_日__年__月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内容的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7、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
二、工期顺延
1、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2、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5、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
三、双方权益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2、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
3、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
4、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5、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做好一切施工准备。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五、施工与设计变更
1、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六、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七、违约责任甲方的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八、纠纷解决办法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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