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施工的合同14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的合同 篇1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1)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承包方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承包方提前工期: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施工的合同 篇2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对多方面进行考察,确定长沙 公司为该工程的承包施工单位,承接该工程材料采购及装饰工程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为明确双方的责 ,共同完成好施工任务,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内容
负责该工程材料采购及装饰工程施工。
3、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施工协调
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设备存储房间及员工住处,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施工,按合同总价 万元包干。合同范围外所增加的费用则按实结算。
三、维修服务
1、 主要设备因本身质量问题________年内实行三包,若因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 设备不能正常使用,适当收取维修成本费,所有设备终身维修。
2、乙方实行售后服务24小时快速反应制度,在接到甲方系统故障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到达现场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提供同类产品供甲方使用。
四、付款及结算方法
a) 合同签定后3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的工程款;
b) 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c) 工程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到 %的工程款;
d) 经使用________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则在10天内向乙方付清余款;
e) 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五、违约责
1、乙方需保证按期竣工,如由于甲方原因推迟工期,则工期顺延,否则每推迟一天,乙方按工程款的0.1%向甲方支付罚金.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工程款,则每推迟一天, 甲方按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的0.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要求,或其它因乙方责 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所有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赔偿所有的损失.
六、安全责
乙方应保证现场施工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工作规程,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实施细则,设置专人加强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全部责 由乙方承担,由于交叉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 负责。
七、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验收日期。此变更日期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仍不能组织验收,视同验收通过。甲方不再组织验收。
八、其它
a)设备配置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设备配置清单)
b)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失效。
c)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内容
本标段-桥梁桩基、系梁、承台、肋板、立柱、盖梁及上部构造、附属工程等除梁板以外的所有工程,三项电源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二、承包单价
承包单价:
以上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第四条 额外工程量
发生的图纸变更等情况,由业主认可的监X等人员进行签字,并给付乙方相应资金。甲方不得扣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当工程-桥梁桩基、系梁、承台、肋板、立柱、完工并由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拨付工程款的百分之40。桥板安装和桥面混凝土完工合格后给付百分之20。护拦等其他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后给付百分之35。
第六条 施工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100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3、每个分项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和完工,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情节轻重每天可处以200~元。严重者甲方将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按双倍计)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相停工方式来要求甲方处理,在停工期间,每停工一天,甲方将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为赔偿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此款可以当月扣或者在结算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从停工第三天起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
5、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6、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
第七条 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合理调配、安排,服从甲方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办与总监办相关人员的监管。
3、由于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损失、工期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3、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4、乙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且由此导致的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办与总监办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也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交底和施工控制测量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3、按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月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4、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次整改无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
5 、对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量每月底进行验工计价。
6 、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计量,若设计数量错误按最终设计变更图纸进行计算。
7、及时通知监理对乙完成的工序验收。
8、对临时驻地建设只提供临时用地。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2 、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齐,创建标准化工地。随时接受甲方、公司、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损失。
4、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防火、防盗、防洪、照明、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文明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
6、承担所属人员、设备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
7、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8、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甲方,待甲方批准后方可退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9、施工现场必须按公司的统一部署标准设置。
10、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与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设备、机具的'租金(若有)。
11、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公司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个小时通知甲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需重做检查,检查和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检验要及时,最长时间为二个小时,否则视为合格。
12、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3、配合甲方试验人员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及试件的制作。
14、现场用电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搭设。
15、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第十条 工程质保期和质保金
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从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质量保修金:按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5%计。在整个工程两年缺陷责任期满,若乙方所施工工程不存在缺陷,两年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存在缺陷,业主扣除了甲方的部分质量保修金,则甲方也相对应扣除乙方的部分质量保修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2、向____省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本合同承包单价属于商业秘密,乙方不准泄露。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及所属人员都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禁止以其他单位的名义出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理乙方出场,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甲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零肖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一、 工程名称:零肖程。
二、 承包内容:小区主体工程以外(包含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 量)的工程内容,按业主、物业及相关主管部门(消防、人防、测绘、电力、规划等)托指派任务。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四、 工程质量:乙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 范进行施工,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
五、 维修施工期限:*****************************
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工程出现施工 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并承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施工中由于施工的不当引起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付款方式:已完成工程量的85%计取;保修任务结束且工 程竣工决算审核完毕,付至工程量的.100%。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建筑安装税务发票付款。
八、 结算方式:根据《浙江省建筑土建工程预算定额》(20xx 年版),土建定额没有的子目参套市政、园林等相应定额。材料价格按当期建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计算,无价材料以及其它宗材料(三材除外)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
九、 安全责任: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于乙方违章由其 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县_________希望小学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希望小学
三、工程内容:柴棚顶棚和食堂门口雨棚
四、承包形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付款
经核算,建设工程总价为:_________圆整(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方可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的合同 篇6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全面打好xxx年我乡农田水利兴修硬仗,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的`xxx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主要内容:
塘底淤泥必须清理干净,且不准用塘内淤泥重筑塘坝。
四、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要按照区水利局设计方案实施,具体质量要求为:将主坝埂清障、清杂,内坡切除部分后回填分层碾压、夯实,每30公分碾压一次,外坡适当削整,坝高不低于1米,顶宽1.5米,内外坡均为1:2;塘底平均清淤150公分;四面带线拉直整修规则。
该塘修成后,一年内不得出现渗漏现象,否则由乙方无条件整改。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按照区水利局估算土方量计算价款,机械清淤(含塘坝坡比整治):每方土 元,土方量 方;淤泥外运:每方土 元,土方量 方。总造价 元(税费由施工方负责)。施工单位先垫付资金,待工程竣工区验收拨付工程资金后,方可结算工程款。
六、工程期限:
该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历时-天,不得拖延工期。
七、施工方式:
该工程全部采用机械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投入机械至少2台。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的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接甲方____省____县同心路、和谐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内容:施工长约3.
2、乙方承接挖坑、基础笼供应、基础浇注、挖沟、管道敷设、电缆供应、电缆敷设、看守,灯杆、灯具、光源安装及调试、矫正等工作。
2、安装说明:同心路长约1.47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023高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51棵,另一边52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和谐路长约1.78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013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60棵,即两边120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
3、相关施工数量、费用见价格表:
4、安装期限:在甲方基础设施、变压器等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同心路12天内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和谐路____月____日前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但安装期间如遇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协议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合同款的给乙方;路灯安装50%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45%;路灯安装75%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70%;路灯安装完毕、调试亮灯、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7、其他:在路灯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路灯、电缆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员由厂方技术工和农民工组成。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有乙方承接甲方贵州省惠水县“同心路、和谐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内容
施工长约3。2KM、乙方承接挖坑、基础笼供应、基础浇注、挖沟、管道敷设、电缆供应、电缆敷设、看守,灯杆、灯具、光源安装及调试、矫正等工作。
2、安装说明
同心路长约1。47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23高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51棵,另一边52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和谐路长约1。78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13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60棵,即两边120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
3、相关施工数量、费用见价格表:
4、安装期限
在甲方基础设施、变压器等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同心路12天内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和谐路6月8日前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但安装期间如遇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协议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合同款的给乙方;路灯安装50%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45%;路灯安装75%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70%;路灯安装完毕、调试亮灯、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7、其他
在路灯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路灯、电缆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员由厂方技术工和农民工组成。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施工的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小学校园硬化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小学校园硬化工程项目。
二、承包造价: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北操场西半场和学生生活服务楼前场地共3076平方米,所垫砂石与原操场地面相平,每平方米26元(该承包单价已含场在平整、乙方所用原料及机械费、人工费用),工程总造价79976元。
三、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保证材料供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作业。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五、工期:_________________
此工程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工
六、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给100%的工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新镇小学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分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的合同 篇10
甲方:陕建____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工程任务,经双方协议,委托乙方承建。为了便利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____市团结中路航专校西二环259。
(二)工程名称: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
(三)工程内容:修坡、成孔、注浆、制笼、编网、喷混凝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140元㎡。(工程量以设计方案和变更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付工程款5万元、主体工程三层结束付支护总造价达50%、主体封顶付清基坑支护剩余全部工程款。
(七)税金3.51%由甲方代扣。
(八)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人员代办一切事物,均按记时工计算,凡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于材料供应不上,因停工待料引起的'停工,均按记时工计算。
(九)做里工使用机械时,乙方所用机械,按省建定额提取机械台班费。
(十)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十一)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进行施工验收,(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
(十二)在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量较大,住宿应由甲方提供。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三)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搞好文明施工,乙方应努力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十四)工程期限:由进入工地之日起,乙方须在土方挖完后____日之内完工。如因天雨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时,可以延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验收竣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双方各执2份。
甲方:陕建____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立合同人:立合同人:
工地代表: 工地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施工的合同 篇11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外墙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
二、承包范围:乙方包工包料,除去外墙砖以外所有外墙施工项目,具体做法如下:
1、______防潮底漆;
2、60厚现喷硬泡______保温层;
3、界面砂浆;
4、20厚______找平层中间附合热镀锌电焊网
6)塑料锚栓双向500锚固;外用防裂砂浆罩面;
5、岩棉防火隔离带,宽度400窗上口通长设置厚度同保温层一致,______材料防火等级为B2级,乙方组织施工。)工程量约为_______,该保温项目施工前的开工准备,竣工后清理、垃圾清运、产品保护、施工人员综合保险,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都在承包范围内,不再另作零工处理,乙方对该保温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施工管理全面负责。
三、合同总工期:
四、对乙方质量、安全要求:工程质量标准:
(1)一次性验收合格;
(2)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a、按设计单位认可的施工图纸;
b、按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和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施工和验收;
c、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最终验收部门:甲方、总包、监理、设计、业主和____县质监站。
(4)并按建设单位技术通知函要求的技术措施施工,见附页。
1、乙方及其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和相关标准施工防护、作业要求安排施工,出现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资质资料要求:______、______两种材料的生产厂家要有____市墙体改革委员会的认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企业资格证书和进场材料发票及国家要求的环保标准;______施工单位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材料发票按承包合同款额的60%提供给施工单位,乙方并负责施工材料实验。
五、合同价款:承包单价,60厚处______发泡外墙保温综合单价175元2,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后,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测量水平垂直投影面积数为准,最终以甲方项目部经理、施工员、技术员签字为准,少一人签字无效。
六、价款结算
1、施工2个楼,每完成一个楼的______发泡,付款单栋楼保温款的30%,即2个楼全部完成后付总承包款的`30%。
2、乙方按期完成后,即80%,若乙方在约定工期内完不成90%,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将剩余工程交由甲方指定的另一承包商完成,由此所增加的人工费和周转材料租赁费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处以实际损失的罚款。乙方要求自建设山东____公司代扣工程款时不得影响甲方其它施工项目的正常拨款。
3、余下20%承包款以前付清。
七、本和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价款自行失效。(除质量责任和保修条款)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施工的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县镇路的自住用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与乙方在真实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如质如量按期完成该工程,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施工范围及工期: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生变更,双方协商)主要包括:自基脚面起,上至屋面的全部砖混砌体。水泥立柱、横梁、圈梁、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等整体现浇,全部门、窗、孔洞预留,木工负责搭架、装模板等工程。
工程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应按时施工,如期完工。
二、承包方式: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的形式。
1、由乙方按照图纸的要求统筹计划安排甲方进行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并按照图纸的式样进行施工;
2、乙方负责召集建筑施工人员,并组织、管理、指挥工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及其施工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建房屋有效图纸,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修建。施工所有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顶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照图进行施工,甲方按要求验收工程质量;
2、楼层高度以图纸为准。圈梁和挑梁、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在砌筑及浇注圈梁过程中,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墙面要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
3、厨房、厕所、屋面不得有丝毫渗漏,如出现渗漏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全部钢筋混凝土部位均要求使用震动机捣实。
四、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臵。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五、工程造价:泥工 元/m,木工 元/m,面积按实际工程面积计算。房屋竣工后,经检查屋面、厨房、厕所通过试水后没有渗漏,墙体楼面没有任何异常验收后付清。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签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标准施工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居住房屋。
2、装饰施工地点:散花镇红莲巢村新农村代建房南向六排东起第八户。
3、住房结构:砖混结构。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不负责餐饮。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价款,按乙方列出的各项施工内容的工价商定付款。如变更施工内容,增加或减少,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计算。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限 天。
二、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若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施工图纸按工程设计人员余梅设计的施工方案。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竣工:
施工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四、关于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施工开始后,甲方应不定期的进入施工现场,提醒和督促乙方人员注意各方面的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保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乙方作业人员如没有遵守安全防护措施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结算:乙方在进场开工之日,甲方预付款5000元,工程完成50%,付款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下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六、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文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质: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清工,本合同为一次性的固定价合同,在发生任何物价涨跌的情况,均按本合同的价格执行。
4、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工程单价:每平米_____元(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6、工程必须由乙方自己施工完成,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所需用水、电到位,施工所需的电费由甲方支付。
2、确保施工场地施工期内的______。
3、甲方处理好施工周围的关系,确保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
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班组的主要人员名单及施工所需的技工证书;指定__________为项目经理________为项目副经理兼现场施工员,______为现场安全员。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甲方代表有权考勤,出勤率需达每人每月26天以上。以上人员如需变动,必须报甲方审批。
2、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期间编制有关工程资料,以保证工程竣工按时验收。
4、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付前清理现场必须达到甲方要求,非因甲方原因而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进度: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前将本月的工程进度和下月工程计划报送监理和甲方审批。
四、工程安全:乙方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若施工期间发生工伤或疾病等事故,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款计算与支付:
1、工程款支付:按工程量完成50%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量的50%作为首付款,工程竣工后,双方验收合格且审计后5天内支付部分工程款,但要留取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为60天。
2、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复验,确无质量问题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在5天内付给乙方尾款。
六、工程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乙方自愿承担每天3000元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总造价的.15%。
2、安全违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而监理、甲方指出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不能再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的,乙方须承担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
七、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的保证措施或承诺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按约定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的合同 篇14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址:
2、房型: 室 厅, 橱 卫。结构: 。
3、建筑面积: ㎡, 使用面积: ㎡
4、委托方式: 。
5、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 天。
6、施工总价币:拾万。
7、施工过程中质量有特殊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价款支付
1、施工合同签定后,乙方水电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计 (小写: 元),在水电完工,木工和泥工进场前付进度款(合同价款的50%),计 (小写: 元)元,乙方油漆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计 (小写: 元),竣工验收时付清尾款(合同价款的10%),计 (小写: 元)。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双方应在《增减项目单》上,明确增减项目的名称、规格、价款并双方签字,据实将增加项金额当时结清或将减项金额在结算时抵减。
3、工程在正常施工情况下,若甲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对该工程进行停工待款,且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即将完工时,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正式验收的预期时间,且甲方必须在正式验收之日按时到达工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2、 正式验收之日,若因甲方不能按时到场或无故不验收时,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停水,停电,台风,地震 等)应顺延工期。双 同时应妥善保管已装部分。
第四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第五条 补充条款
1、 甲方若需增加项目时,应一次性支付增项款给乙方后,乙方才能进行增项施工。
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合同签定后,若因一方未考虑周全而要求终止合同时,应由责 按本合同总价的10%赔偿违约金给对方。
第六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姓名: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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