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8-26 08:54:2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合作协议书范文合集10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作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合作协议书范文合集10篇

合作协议书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现“两个率先”和加快苏北发展的战略部署,经苏州和宿迁两市政府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XX年挂钩合作协议如下:

  一、 产业转移

  1、宿迁市主动策应苏州市挂钩合作工作,积极接受产业转移。苏州市进一步推动和引导苏州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到宿迁,特别是在开发区投资兴业。

  2、苏州市继续对口支持宿迁市工业园区建设,利用其经济结构调整、主导产业扩张和产业转移的契机,鼓励引导各地区和各类企业到宿迁经济开发区和县(区)工业园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成片开发,并协助宿迁市招商引资。

  3、继续动员苏州企业到宿迁投资兴业,拓展市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组织苏州在结构调整、设备改造、扩大生产、产品配套等方面有投资意向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民营企业赴宿迁实地考察,交流洽谈合作项目,促成企业及配套项目在宿迁市落户。

  4、进一步加强两市外经合作交流,组织苏州外资、三资企业到宿迁考察访问,推荐苏州开发区内需生产扩张的企业到宿迁,把宿迁作为其产品生产配套的基地。

  5、苏州市政府举办的经贸洽谈、商品交易、展览展销等活动,优先安排宿迁市参加,并减免有关费用。

  二、劳务合作

  苏州市继续帮助宿迁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把开展劳务合作作为两市产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互补的重要项目来抓,继续提供技能培训和用工支持。

  1、在苏州、宿迁两市南北劳务合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劳务合作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苏州市定期到宿迁地区举办大型劳动力招聘专场,全年苏州有组织地接纳来自宿迁的劳务人员达到35000人。

  2、继续实行厂校合作、校校合作订单式培训和定向招生,对口培训和转移输出宿迁劳动力。

  3、苏州支持宿迁加强职教园区建设。苏州市及所辖市、区,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对口挂钩帮扶的宿迁市和所辖县(区)职教园区建立职业培训学校。宿迁对苏州方面的投资办学,实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4、为有效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便于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苏州市为宿迁籍务工人员在苏集中管理等提供方便。

  三、农产品供求合作

  1、苏州及有挂钩帮扶任务的市、区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建立宿迁农产品的批发市畅

  2、苏州市继续加强对宿迁市粮油产品的收购工作,支持宿迁市的农业发展。

  3、苏州市在宿迁市建立粮食生产基地,继续把宿迁市作为粮油、蔬菜、畜禽、水产、花卉等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四、科技教育与卫生

  1、加强苏州与宿迁两市的科技合作交流,苏州市科技局继续对宿迁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技术上的支持。由两市科技局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帮助宿迁论证科技项目。

  2、苏州市继续支持宿迁市的教育事业发展。XX年苏州市政府出资100万元,用于宿迁市市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具体项目由两市挂钩合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商定。

  3、继续做好两市职业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苏州市职业教育部门在宿迁市招收部分学生,对招收的经济困难学生在费用上给予适当减免,毕业学生优先推荐就业。

  4、苏州市卫生局为宿迁市代培进修若干名骨干医师(一年期)。

  五、两市交流

  1、年内两市党政代表团组织互访一次。

  2、继续推进两市干部互派交流,帮助宿迁搞好基层干部培训工作,XX年继续给予往年的优惠政策,具体由两市组织部商定。

  3、两市挂钩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协议原则制定细则并落实到相关部门,推动各项合作的开展。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主管部门另行商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

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乙方: (以下称乙方)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是(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甲方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为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开发项目地段、面积、定价。

  双方合作开发土地的总面积 ㎡。土地四至为: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

  其中,乙方个人所有土地使用权归有亩,土地性质为 ,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四至为:北至 ,南至,东至,西至 。甲乙双方协议定价为 15 万(人民币)/亩,共计 万元。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合法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甲方投资人组成,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

  甲方进行资金投入并全面负责项目筹备及运营,乙方用自有(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在项目结束后,从总收入中收回双方投资,利润按合同约定分成。如有亏损,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出资额、出资时间

  甲方愿意出资万元,占双方出资额的 %。

  乙方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权作价 15 万(人民币)/亩,共计 万元,占双方出资额的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内预付乙方50万元人民币土地使用费用(后期结算在乙方投资中扣除),资金到位后,乙方须将用于合作开发地块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产权证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将上述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清理完毕,并符合开发标准(地面附着物及建筑无赔偿或补偿)。

  3、因合作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等情况,乙方负责过程中与村委会及土地四邻的征收、补偿、谈判等方面事宜,甲方负责资金投入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等手续

  4、合作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如果需要融资,可用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如下

  1、乙方保证其持有的并将与给甲方进行合作的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完善的,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瑕疵。

  2、乙方保证其已用适当方式告知甲方一切有关可能会影响甲方权益的事项,诸如有关重要合同、法律诉讼等。如果存在告知不全或隐瞒未告,乙方愿意承担因告知不实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用于合作的地块,在本协议签订前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并保证不涉及漏税等违法行为,土地使用权属于乙方个人所有。

  第六条 利润的分配

  甲方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完成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支付乙方土地使用权投资(属于开发成本)。取得的利润,应该按3:1的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同时,应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分配利润:利润=销售收入+其他收入-开发成本-其他开发费用-应缴各种税金。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终止

  1、经双方协商,可变更、终止本合同。

  2、任何有关本协议的变更事项,均须以书面的形式经双方签署后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未能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守约方全部损失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2、在违约事项属于可补救的情况下,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根据对方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补救。

  第九条 本协议文本及效力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和乙方产生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在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3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

  地址: xxx联系电话:xxx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饭店需要一笔运作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 ,开办,店面地址位于,主要经营 。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 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 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占有甲方 20% 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元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小写元),两年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四条撤资方式

  1. 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 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 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甲方财产。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 _________ 份,甲方、乙方各 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作协议书 篇5

  投资人: 身份证:

  现住址: 电 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 ,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 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

  2、 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 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2.乙方同意甲方将其合作的产品发布在与公司地址:甲方有合作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平台进行推广和联系电话:销售。

  联系邮箱:3.甲方网络销售的价格,须由甲、乙方书面 形式确认。

  乙方: 公司地址:银行账号:账户名:开户行名称: 行支行

  联系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优质服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自愿平等、团结协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相互谅解、诚实信用和共同发展。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本合同实现网络推广及销售的共同合作,并在保证产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甲方提供网络平台宣传乙方产品并提供乙方产品在网上销售的途径。乙方负责涉及到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发布的信息内容及真实性等所有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甲方作为“TNK”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 ,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网络销售和推广服务。

  三、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客户数量、最优价格、成交量等相关商业合作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条款不以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也不以合同的终止解除违约责任。

  四、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注册商标等相关证件,和服务质量享有知情权;

  2.甲方有权利针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五、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谨慎维护乙方的商业信誉,并且在合作过程中给予乙方相关的指导。

  六、乙方权利

  1.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享有知情权;

  2.乙方可以从甲方所作的推广中获得消费人数;

  3.乙方可以从甲方提取消费者联系信息,了解客户使用情况,以提高产品服务质量。

  七、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信息必须全部属实,乙方有义务积极、谨慎维护甲方的商业信誉。并承诺给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关于乙方的详细文字、图片介绍资料,用于甲方在其平台上展示;

  2.乙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得与其他合作代理商签订推广业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告知相关变动及原因;

  6.乙方承诺,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都是正品,不能以次充好,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视乙方为违约;如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纠纷解决

  合作双方如果在合作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公平的原则协商处理该纠纷;如不能协商或协商不成,应当向委托方(即事务委托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 日结束。

  十一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因故调整内容、取消产品信息发布或调整网站信息发布时间,须提前一周与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签章: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法人或授权代表:

  双方承诺在签约期内将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按实际销售额的50%作为违约金额支付守约方。

  十二、合同的终止、变更与解除

  1.合作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合作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续签合同。

  3.合作的变更,需通过双方正式书面文件确认后方有效。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因素使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则协议自动解除;

  十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函件、电子数据、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必然部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件,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扫描件有效。

  乙方签章: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法人或授权代表:

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住所: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项目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______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______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内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签订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

  2、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品为其支付相应手续费用,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主险手续费为乙方实收主险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投保建筑工程保险附险费为乙方实收附险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机动车辆保险手费中,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按乙方实收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手续费,交强险不计入手续费。手续费为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手续费采取每单业务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当笔手续费,需甲乙双方指定人员书面交接支付手续为确保甲乙双方双赢,乙方有权利暂扣留______元人民币手续费作为暂扣手续费,超______元人民币后方进行手续支付。

  3、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制订相应保险产品优惠费率,乙方提供的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1)建筑工程保险按造价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______万元,所对应费率为每万元造价为______元人民币。

  (2)建筑工程保险按面积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______万元,所对应费率为每平方米造价为______元人民币。

  4、若甲方未能保证所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合计总造价大于等于______亿元人民币,乙方有权利不支付暂扣手续费。

  三、其它约定

  (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四)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8

  20xx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军、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20xx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长本社住所: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 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 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 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合作协议书 篇9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 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 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合作协议书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丙公司将给予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________公司签订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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