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款协议书

时间:2022-10-27 09:26:1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抵款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抵款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抵款协议书

抵款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包施工的.乾豪东城天下9组团(68#、69#、70#、71#),14组团 (102#、103#楼住宅)共6栋楼施工。按合同规定结算款的5%以房产抵顶,抵房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经甲方销售部与乙方共同确定所抵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16#楼2#、3#车库,建筑面积均为22.58m2,房款为80,000元x2套=160,000元;17#楼9号车库,面积为24.68m2,房款为80,000元;18#楼3#、4#、5#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28.83m2、27.49m2、27.49m2,房款90,000.00元×3套=270,000.00元。总抵房款合计:510,000.00元。

  2、若最终结算款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后有剩余,则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15日内以工程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若最终结算款不足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总额,则乙方以现金在办理产权时补足。

  3、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给予办理产权,办理产权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 日

抵款协议书2

  抵 款 协 议 书

  以下由买方为甲方,卖方为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20xx年购买 的预付款抵扣 款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于20xx年9月向乙方购买

  圆整¥。

  2. 甲方于20xx年8月向乙方支付购买 款项 (¥ ),但因故未完成交易。预付款尚在乙方处,至今未退回甲方。

  3. 现协议由甲方以20xx年8月向乙方支付购买 预付款 圆整(¥ )抵消20xx年9月向乙方购买 款项 圆整(¥ )。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在一个星期内将甲方购买 发票交予甲方,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金额,交易完成。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抵款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实际经营业务中,经常发生以货易货业务。为简化双方结算手续,不互相支付货款,而以各自的'应付款抵冲应收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抵款协议。

  1、双方相互供货均按有关购销合同或协议及相关供货程序办理。

  2、双方供货后应按照国家税务的有关规定,按实际供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向双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双方在办理抵款结算手续时,除应遵守各自财务结算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实际结算金额互开收款收据。

  4、本协议抵本次交易货款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 ¥ )。

  5、为方便双方结算的便利,本协议传真亦有效。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抵款协议书4

  抵付方(甲方):_______

  接收方(乙方):_______

  现就_______栋_______号至_______号

  网点抵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中,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甲方以1405万元整抵付给乙方,乙方以甲方所欠外架工程款及租赁费支付该房款。

  二、该协议签订时,乙方付款5320万元,余款585万元在今后甲方工程中,乙方以租赁费形式支付完毕。

  三、本次乙方付甲方5320万元房款,系甲方在_______星城,_______学府等工地,甲方欠乙方外架工程款及租赁等费用。

  四、甲方负责提供该房发票,如因发票问题,乙方办不了房产证,而由乙方代缴发票税金。

  甲方在乙方尚欠该房款585万元中减除乙方所交发票税金后为实际欠房款。发票办理中,甲方负责积极配合乙方办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款协议书5

  甲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甲方承建的XXXXXX楼项目的楼梯间保温分包施工(包工包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车辆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用江铃130型小型货车一辆,车牌号为辽BQR213(以下称该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以行车证记载为准)抵付乙方工程款9.5 万元(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2、乙方已对车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甲方在20xx年7月24日前完成该车辆的年度检测工作;同时乙方对该车辆的保险到期日为20xx年7月24日已经知悉,乙方同意承担该车辆下一年度的.相关保险费用并配合甲方在20xx年7月24日以前完成该车辆下一年度保险费用的缴纳工作。

  3、甲方在乙方进场材料费用超过10万元,并且正式进入该项目开始施工,完成单体工程楼梯间保温施工项目达到两个单位工程后或在上述条件满足后乙方提出的期限内;与乙方共同办理该车辆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行政税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领取该车辆行车执照及相关税费、保险凭证等证照,并当时核实转籍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钥匙等。车辆交接时详见交接清单,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时,视为甲方将车辆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工程款抵付行为完成。

  5、甲方自车辆交付乙方之日起,不再承担该车辆的任何费用。

  6、车辆转籍过户所需手续、文件乙方必须依甲方要求予以提供,并协助甲方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籍手续;乙方需自行确定转籍过户的唯一权益人,甲方只负责将该车辆转籍过户到乙方确定的该权益人。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

  附件:

  交接清单 (辽B.QR213)

  日期: 20xx年8 月 日

抵款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签定

  抵顶工程款协议书特别提示

  1、签订本协议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应按一个普通人正常的理解标准对条款作出解释,并双方不援引合同法中格式条款有关规定等理由作出条款无效或对一方不利的解释。

  2、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在本协议中有空白特别约定条款,供双方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生效,未被修改的打印或印刷文字均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为双方协商一致所同意的内容,且双方清晰知晓本协议所有内容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

  3、本特别提示,为本协议条款的当然组成部分,置于协议内容的首要部分以突出其明示地位。

  出卖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用坐落于 区

  甲方开发的 ,建筑面积共 平米

  在交房或办理产权证明时有可能变更,实际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该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单位为 元/平方米,

  总价款为大写: 万元,小写: 元。

  三、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本协议中约定房屋面积属预测(暂定)面积,如因计划、设计变更及其他因素,造成房管局测绘的房屋面积与约定的面积绝对值出现误差,双方同意按测绘面积和约定房屋面积平米单价据实结算房屋价款,房款多退少补,不计算利息。

  2、双方约定以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合计的建筑面积确认和计价依据。

  3、甲方应当承担的面积差价款,应当在房屋实际交付前退还乙方:乙方承担的面积差价款,应当在接到交房通知后五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未能退还或支付完毕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另一方承担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4、房管局测绘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绝对值差异在10平方米之内的,双方不得解除协议(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定面积的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过10平方米的,乙方可以选择解除协议(退房)。乙方解除协议(退房)应在面积差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乙方同意接收房屋。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见本协议特别约定条款

  五、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所抵顶房屋于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则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交付日期延期想当于该等事件影响持续的期间,该等事件影响持续的期间届满六个月后的次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交付期限届满5日内,乙方有义务到甲方售楼处或者甲方通知的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3、乙方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办理产权的契税、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和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物业服务费并签署相关物业协议或其他应付款之前,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甲方已按时交付。

  5、乙方本人无法在交付期限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但书面委托书手续须经公正。

  6、乙方在接收房屋时,除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并由甲方复核确认,房屋确实存在主题结构工程和房屋地基基础质量问题,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使用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7、乙方认为交付的商品房屋要整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保修义务,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8、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该房屋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包括该房屋有关的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自交付期限满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六、规划及设计变更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甲方所抵顶房屋结构形式、位置、户型、尺度空间、朝向发生变化,并已经影响甲方抵顶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在变更确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答复。乙方未在期限内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因此而可能引起的甲方房屋价款等的调整,协议继续履行。

  2、甲方未通知乙方的,乙方应当在入住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解除协议(退房)要求,否则视为接受。

  3、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及第三方提供服务标准的变更,不视为甲方违约行为,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4、其他经过审批或同意的规划及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交付标准与协议约定标准不一致的,不再另行通知,双方执行实际标准。

  七、装饰装修标准

  甲方交付的房屋装饰装修标准详见附件一。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在房屋中预埋预设有线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及接口点,如乙方需要开通,应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开通支付相关费用。

  八、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运行

  1、乙方确认在签订协议时已到实地考察,对地块的四至,周边的市政府规划和配套,环境状况都已熟知或了解,对公共设施的分布状况表示认可。

  2、正常用水、用电、用暖于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小区道路,绿化逐步配套。

  3、非甲方原因导致在规定日期未达到使用条件的,达到使用条件日期相应顺延。

  九、保修

  1、保修期内甲方所抵顶房屋出现保修范围的问题,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通知甲方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仅是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或可得利益损失等。

  3、甲方对于乙方所抵顶房屋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先行提供便利。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护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线。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线。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乙方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线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十、产权登记

  1、甲方应当在房屋实际交付乙方使用后18个月内,将办理权属权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相关备案。

  2、因甲方的责任导致乙方不能在期限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一次性支付。

  “甲方的责任”是指甲方无法按照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须由甲方提供的权属证件。

  3、乙方应承担法律规定由其承担的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限办理完毕产权证,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协议解除

  1、双方按照约定行驶解除权时,自守约方解约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房屋抵顶关系解除。

  2、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协议并办理退房的,如需在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的,均应在向甲方书面提出解约协议要求之日起7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否则视为撤销退房要求并无权再次向甲方提出退房。

  3、如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解除权,则乙方除承担约定违约责任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3.1、自解除协议的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房屋。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房屋,自该期间届满之第2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双倍于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使用费及其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对房屋已进行装修的,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3.2、甲方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如乙方未应甲方要求履行该义务,则由甲方履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3.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入住房屋之日起至迁出房屋并和甲方办妥交接手续之日止房屋使用费(按20元/建筑平方米·日计算)及其他相关费用:

  3.4乙方应结清所欠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5如甲方收回房屋时产生差价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差价损失:

  3.6如甲方通过诉讼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则甲方合理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应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解除协议延期办理的,甲方有权顺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利息等的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双方应当配合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15日内共同办理完结登记注销手续,相关手续费用由责任方承但。

  十二、其他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交纳下列费用:

  1、水、电、暖、等设备设施运行及证照等费用;

  2、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契税,印花税等其他各项税费;

  3、液化气管道设施费;

  4、大修基金;

  5、其他需要交纳的费用。

  十三、广告效力及示范单位

  双方确认:甲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或提供的信息都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甲方有关房屋的一切承诺的依据。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不能理解为交房标准或协议的样品。

  十四、通知方式

  1、合同及本协议所有约定甲方通知乙方的条款,甲方均可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张贴统一公告或报纸统一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收到通知信息,均视为乙方已收到通知。

  2、双方均需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箱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必须与变更之日起7如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发出通知时,采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方式的以发出时间视为到达时间;采用信函通知方式的,寄出3天后视为未到达时间;采用张贴统一公告的,以公告张贴当日为到达时间;采用报纸统一通知公告的,以发布公告当日为到达时间。

  十五、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在乙方接收房屋时应当交纳初期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拒绝掐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只要按照双方约定接受了物业,双方认可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乙方认可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2、甲方在社区内件事的地下,地上车库及车位在出卖前所有权属甲方。

  3、未经双方约定许可,乙方不可在房屋外前面、屋面设置广告牌、灯箱等招牌标记。

  十六、特别约定

  1、乙方为甲方实施工程,工程完毕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决定以厂房抵顶(2892平米),装修工程款。

  2、双方同意以乙方应付甲方房款总额抵付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或材料款。

  3、如甲方超付工程款或材料款;乙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或材料供货合同存在质量,工期等违约,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的全部文件均属无效,房屋所有权仍属甲方。

  4、未经甲方再次书面确认,本协议所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5、本特别约定条款效力高于本协议相关其他条款效力

  6、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权据、由甲方签字生效。

  十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临河仲裁委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解决。

  十八、本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除非双方另外书面特别声明,本协议对双方所涉房屋转让事宜最高法律效力之文件,对双方有最高法律约束力。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协议自动转为正式《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与本协议约定的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附件一:

  装修装饰标准

  1、结构形式:多层住宅楼为砖混合结构:高层、小高层住宅楼为钢混结构

  2、外墙:多层住宅的一层外墙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涂料:高层、小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外墙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涂料。

  3、门窗:多层住宅楼为塑钢窗,单框双层中空玻璃平开窗,阳台,客厅封闭式塑钢窗、开启扇有窗纱:高层、小高层住宅楼为断桥隔热铝平开窗中空玻璃,开启窗有窗纱:室内门无门扇、框、户门为防盗门。

  4、楼梯:多层住宅步梯踏步为花岗岩石材,小高层住宅楼五层以上步行梯标准为水泥抹面:墙面用环保涂料:楼道设声控照明灯:铁艺楼梯扶手。电梯:按厂家设计要求标准配置。

  5、室内装修:

  (1)多层住宅楼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层,顶棚清水混凝土现浇板,无窗台板,预留装修面。

  (2)高层,小高层住址楼水泥砂浆讨口,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顶棚清水混凝土现浇板,无窗台板,预留装修面。

  6、厨房: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预留管线接口及装修面。

  7、卫生间;地面基层防水处理,预留管线接口及装修面

  8、供电系统:供电10A-20A电表,面板全部上齐,照明灯泡安装,照明空调及插座,各回路分控

  9、供暖系统;:小区集中供暖,取暖费执行热力公司统一价格。

  10、供水系统:市政供水,水表计量。

  11、空调系统:客厅及主卧室预留专用空调插座。

  12、通讯系统:每户安装直拨电话线,客厅及主卧预留电话插孔。

  13、电视系统:客厅及主卧室均预留电视插孔。

  14、保安系统:小区实行二十四小时封闭式管理,楼宇门小区分户可视对讲系统。

抵款协议书7

  甲方:<最终买受人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总包方>

  住所:

  丙方:(开发商,我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叁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丙方顶账房产事项,叁方协议如下:

  一、依据乙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书》,乙方选定甲方为小区室房间的最终买受人,甲方对此并无异议。

  二、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就标的房产小区室房间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检查了丙方出具的面积测绘资料,已了解标的房屋情况并同意按套支付房款。甲方承诺不因房产证、测绘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而追究乙丙方责任。

  三、为方便房产证办理,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与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合同关于房价及房款支付的约定对甲乙丙各方无约束力。

  四、甲乙方约定的顶房款金额为元(大写:)房款支付程序如下:

  1.甲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所列明的房款总额,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时间应晚于第三条对应日期),直接将房款汇入本合同所列明的丙方收款账户。

  2.丙方代乙方收到房款后,应于日内将房款全额支付至本合同乙方列明银行账户。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所列明的房款总价高于本合同所列明的抵房金额的,乙方应在收到丙方转汇房款后日内将差额一次性汇入甲方于本合同中列明的银行账户。

  4.《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所列明的房款总价低于本合同所列明的抵房金额的,差额元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丙方不再参与。

  五、购房所产生的其他税费(建议列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由甲方直接支付丙方或者丙方指定的.物业公司,丙方负责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缴房管局。

  六、甲方需要丙方另行开具发票的,应负担丙方以此而多支付的税费损失元,在甲方向丙方付清税费损失后,丙方应予配合。

  七、丙方应于甲方付清房款及税费后日内,将房产直接交付甲方。甲方应予配合。

  八、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房产证。每套抵账房屋房产证办理完毕后,与《以房抵工程款明细及价格表》中该套房产对应抵房总价等额的丙方欠付乙方工程款债权消灭。

  九、保密条款

  对于顶房事项及顶房成交价格,甲乙丙叁方均负保密义务,除法定原因外,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有关信息。如有泄露,应按元/次向守约两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十、叁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叁方均保证以上联系地址真实有效,若因以上预留地址、电子邮箱不准确、不真实而导致邮寄的文件、邮件无法正常送达的,被拒收、代收、退回的文件、邮件视为预留地址方已收到。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地址均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协议其他两方,否则,视为联系地址未变更。

  十一、违约责任:

  1.叁方中任何一方付迟延付款的,应以迟延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收款方支付利息。

  2.甲方不配合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上备案的,应按日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标准为每天为抵房总金额的万分之(甲乙方约定的顶房金额)。

  十二、协议份数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丙方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十三、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叁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叁方均同意提交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与《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书》账户一致

  账号:

  账号:

  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代理人:

  年月日

  丙方(章):

  开户银行:

  账号:与将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账户一致

  代理人:

  年月日

抵款协议书8

  甲方: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包施工的乾豪东城天下9组团(68#、69#、70#、71#),14组团 (102#、103#楼住宅)共6栋楼施工。按合同规定结算款的5%以房产抵顶,抵房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经甲方销售部与乙方共同确定所抵房源为乾豪格林小镇16#楼2#、3#车库,建筑面积均为22.58m2,房款为80,000元*2套=160,000元;17#楼9号车库,面积为24.68m2,房款为80,000元;18#楼3#、4#、5#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28.83m2、27.49m2、27.49m2,房款90,000.00元×3套=270,000.00元。总抵房款合计:510,000.00元。

  2、若最终结算款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后有剩余,则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15日内以工程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若最终结算款不足扣除抵房款和质保金总额,则乙方以现金在办理产权时补足。

  3、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给予办理产权,办理产权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乾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4 月 日

  乙方(盖章):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4 月

抵款协议书9

  甲方:XX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AA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用“XX”项目商品房冲抵其20xx年11月22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期间在乙方《XX周刊》上所指定内容发布广告的广告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甲方把《XX周刊》作为抵扣期内广告投放的主要媒体之一,并用第三条列明的商品房及其价款等额抵扣应当支付乙方的广告费用。

  二、乙方按其优惠价即20xx年刊例价,作为给予甲方20xx年广告费的结算价格。

  三、用于抵扣的房源为XX项目的商品房1套:

  房号: 号房, 套内面积: 平米(初测套内面积),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

  (房屋面积以测绘部门最终确定的实测面积数据为准,商品房按建筑面积单价计价,房屋总价以实测面积乘建筑面积单价后数值为准)

  双方确认,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甲方在《XX周刊》刊发广告费用总款为X元(大写: 万元正),该广告费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抵扣商品房价款。

  四、此次广告费抵扣期间为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若到截止日期甲方房款未使用完毕视为甲方放弃未使用款项,若在合同期内甲方投

  放广告超过合同约定金额,超出部分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抵扣期间届满,甲方不再享受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优惠广告费。抵扣期间内,甲乙双方的.广告价、房价均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五、本协议中所指的用以抵扣广告费的房屋价款仅指该房屋的售价,不包括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费用,物管、维修基金、配套费用等应当由买房人承担的所有税费,上述费用由乙方或者其指定的购房者承担。

  六、甲方在抵扣期间内在《XX周刊》及《XX周刊》上投放广告而实际支付的广告费用由房价款抵扣,此部分广告费用,乙方均应当开具广告费发票; 乙方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和用广告费抵扣的房价款,甲方均应当开具购房发票。

  七、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房源的房价款的抵扣至80%后,甲方与乙方或者其书面指定的购房者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八、甲方第三条所列明的房屋在签定本协议后一直到与乙方指定的购房者签定正式购房合同时,均是合法的建筑物且无任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抵款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权利。

  甲 方(章): 乙 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抵款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代理佣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代理佣金,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总房款 元;抵付甲方欠乙方代理佣金 元。代理佣金超过房款的差额 元由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

  2、双方同意:在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后,甲方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方(含乙方指定第三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履行了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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