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11-22 12:12:4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协议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协议书15篇

学校安全协议书1

  为了确保学生上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培训机构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机构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本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机构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若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二、学生监护人家长应保证学生上下学路途的安全。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学生在参加培训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本机构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三、禁止学生在参加培训教学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上课培训期间,相关负责人员会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负责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完培训后放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派人接送学生的,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告知相关负责人,负责人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

  六、学生在参加培训的上下学途中,禁止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为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机构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本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学生在参加培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本机构在适当的范围内可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的相应索赔工作。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学校安全协议书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

  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 、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

  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3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校长职责:

  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总务主任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配合教导处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

  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符合下列条件学校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7、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铁路等危险地区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严禁学生上学和离校途中乘坐农用三轮车、无牌无照、非载客车辆和报废车辆等。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诉学校,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属于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含学生到校、离校来回途中、周六周日、节假日)学生自行活动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一年,学生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学生家长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阳店镇XX小学

  XXXX年X月XX

学校安全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学区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级_____班 监护人: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学校对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7、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8、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9、学校知道教职员工患有不适宜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

  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或在上学期间不遵守学校规定发生的如,翻院墙、骑摩托车、电瓶车、乘坐或驾驶农用车等;

  2、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4、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5、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心理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经教师正常处理无效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7、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8、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有某种原因造成的;

  9、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0、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课、体育竞赛活动中在教师无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13、伪造个人联系信息,导致学生有突发情况不能及时联系到监护人的;

  14、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

  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协议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6

  为了贯彻落实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铜教发[20xx]235号),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把食堂、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列为常规管理工作,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条学校要组织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培训,提高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对食堂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员全法权益。注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工作。

  第三条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学校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供食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第四条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①五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食品生产许可、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品;

  ②腐败变质、渍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⑤豆浆、鲜牛奶、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凉拌菜、袋装食品、亚硝酸盐、青西红柿。

  第五条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间,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卖部)、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六条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各种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工作,严把食品原材料质量验收关、储存关和食品加工关,努力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等值、优质食品。

  第九条本乡(镇)各校(园)要与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承状学校和中心校各存一份。

  xx乡(镇)中心校xx乡(镇)xx学校

  (公章)(公章)

  发状人:承状人:

  年月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协议书8

  为确保学校施工期间的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秩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新政小学(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开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园内正常工作、活动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废水不得乱排;不得破坏树木;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五、学生上学或放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施工区域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施工车辆进出学校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学校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违反本规定,学校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施工相关的一切危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所有施工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9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的顺利接送,保障乘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家长和学校应做到相互配合协调、支持、理解。共同对学生的乘车安全负责,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校方责任和义务

  1、学校应有针对性加强对乘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车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学校协助定期召开司机、跟车老师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3、学校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手续齐全,车辆有保险,定时检修车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运营要求。

  4、学校要求驾驶员要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安全驾驶,车况良好。

  5、学校跟车教师组织好学生上下车,确保学生安全。

  6、学校乘车学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学生自己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自己回家)、红卡(早上学生由家长送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由家长接回家)两种。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1、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教育、提醒学生按时间、地点乘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的学生,责任家长自负。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校车迟到的,家长可致电反映情况。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学,家长应及时打电话通知跟车老师和班主任。

  4、学生乘坐学校校车,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由学校安排的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以及相关跟车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学生早晨上学自站点上校车后,下午放学到指定站点下校车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负责;学生早晨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下车以后的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6、红卡学生早上学生由家长送到站点等车,下午校车到站点后学生由家长接回家。如家长未按时到站点接学生,该学生由跟车老师带回学校,家长自行到学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8、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华海学校(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学校安全协议书10

  为了确保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3.学校为每位走读生发放《出入证》,走读生进出校园应向门卫出示《出入证》,并按规定时间上、放学(早晨上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上午放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上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放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在校园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上午放学到下午上课(_____:_____~_____:_____)这段时间,在校搭中餐的走读生学校不负有管理义务和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协议人: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1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康县太石学区

  20xx年6月14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玻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责任单位:xx学校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3

  甲方:中龙学校

  乙方: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学校(甲方)与食堂食品供货商(乙方)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主要事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指定 供应商,负责向甲方供应学校食堂食品。

  二、甲方根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具体要求,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货源,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供货。

  三、乙方必须严把进货关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四、甲方按照食品卫生要求,严把验货关,有权无条件退换不合格食品,如发现类似情况经提醒、警告后乃未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XX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七、乙方必须按照双方洽谈的价格供货,价格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价,一旦发现经提醒、警告后乃未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得与食堂验收人员开具虚XX,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协议。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和供货商各留存一份。 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7月。

  甲方:中龙学校(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2月 16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14

  甲方(学校): 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 ,系学生 父亲(母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危险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学生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学生下学时,乙方应准时到校接走学生。不能按时接送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代为临时监管,并尽快接走学生。

  7、学校因考试、放假、运动会、比赛、各种活动等原因提前放学的,班主任应当提前向学生宣布,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当充分关注和注意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对考试、运动会等活动提前下学或放假的,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的卫生饮食习惯。学校和家长均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家长保证不让学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饭桌。否则,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学校上体育课和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不听指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自己伤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家长不愿调解解决,或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上访、围堵校门、打条幅等非法行为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否则,由行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否则,学生突发疾病或参加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学校安全协议书15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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