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集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拆迁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拆迁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旧房拆除安全及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安全注意事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3.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4.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拆除。
5.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
6.拆除堆放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7.保障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拆除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这样才能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其它因素而引发的后果一律自行承担,甲方不负安全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迁协议书2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乙方的工作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拆迁事务所
日期:
拆迁协议书3
立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电话;联系地址: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话;联系地址:_______。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因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依照《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搬迁补偿(含土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已搬迁房屋、附属物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补偿方案》所确定的标准,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产权属所有(共有)。
(三)房屋用途:【住宅】【店面】【工业用房】。
(四)房屋的总楼层数层(房屋所在的楼层数为第层)
(五)房屋的附属物情况:(详见附件一)。
(六)己搬迁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已搬迁房屋已被抵押给。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
(七)其他:第二条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补偿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2、产权调换。3、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
乙方可选择产权调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两种方式相结合。乙方选择的补偿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由甲方提供安置房;双万就拟调换房屋的户型、套数、面积等相关事宜签订《产权调换意向书》。
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情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情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所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其中乙方自愿选择平方米的住宅作产权调换,平方米的店面作产权调换,平方米的工业用房作产权调换(异地安置)。
第三条协议双方协商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己搬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一种:经当事人充分协商,双万自愿按《补偿方案》及其附表所列的标准,确定已搬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具体如下:
(一)住宅。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
l、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2、违法、违章部分,其中:
(1)手续不完整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2)无手续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住宅用地,尚未基建的,土地面积亩(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以上1、2、3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元。
(二)店面。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
1、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2、违章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以上1、2两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元。
(三)工业用房。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
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
1、经批准合法使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扣除未缴纳土地规费_______元后,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2、未经批准的土地面积亩(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3、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4、使用未经批准土地违法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5、土地已批但未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违章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
6、超层高部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以上1—6项合计工业用房的搬迁补偿金额_______元。
第二种:协议双方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市场价格和安置房市场价格同时进行评估所出具的号《房地产估价报吉》为依据,协商确定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补偿金额(含房屋的装潢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具体如下:
(一)住宅补偿金额_______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店面补偿金额_______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工业用房补偿金额_______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
特别说明:
1、以上补偿金额已含装潢补偿金额。
2、【住宅】【店面】的补偿金额已含土地使用补偿金。
第四条房屋附属物项目的补偿金额
房屋附属物项目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屋附属物登记表》,乙方房屋附属物的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元(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1、未经批准建设用地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原地类),按4.63万_______元/亩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小计_______元。
2、征收非建设用地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地类),按4.63万_______元/亩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小计_______元。
3、果树补偿金额_______元,其中:
树种,株,补偿单价_______元/株,小计_______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_______元/株,小计_______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_______元/株,小计_______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_______元/株,小计_______元
树种,株,补偿单价_______元/株,小计_______元
以上1、2、3三项合计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_______元。
第六条搬迁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
1、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认定的店面面积平方米,按30_______元/平方米.月计算,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6个月的补偿费,小计_______元。
2、工业用房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认定的工业用房面积平方米,按12_______元/平方米.月计算,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6个月的补偿费,小计_______元。
3、搬迁非住宅房屋为出租房的,按搬迁时房产租赁纳税凭证的租金标准_______元/月,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3个月租金补偿,小计_______元,租赁关系由乙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
上述乙方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经济补偿金额,共计_______元。
第七条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乙方选择货币补偿的部分
甲方根据《补偿方案》的标准,按经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具体面积及补偿金额如下:
1、住宅面积平方米,按4_______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_______元;
2、店面面积平方米,按6_______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_______元;
3、工业用房面积平方米,按5_______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_______元;
4、大型机械设备台,按_______元/台计算,小计_______元。
(二)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
甲方根据《补偿方案》的标准,按经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具体面积及补偿金额如下:
1、住宅面积平方米,按4_______元/平方米.次乘以两次计算,小计_______元;
2、店面面积平方米,按6_______元/平方米.次乘以两次计算,小计_______元;
3、工业用房面积平方米,按5_______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计算,小计_______元;
4、大型机械设备台,按_______元/台计算,小计_______元。
以上(一)、(二)两项搬迁补助费金额共计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优惠奖励措施
根据乙方对甲方房屋搬迁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补偿方案》优惠、奖励办法的规定,按经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甲方给予乙方如下优惠奖励措施:
(一)乙方同意按《补偿方案》附表所列价格补偿、按期搬迁腾空并签订协议的,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
1、甲乙双方确认的私人住宅的补差价减免率为%,减免基数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计算,应补差价待选房后,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书时另行计算。
2、甲乙双方确认的店面补差价减免率为%,减免基数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计算,应补差价待选房后,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书时另行计算。
3、工业用房面积平方米,按_______元/平方米奖励,小计_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按《补偿方案》附表所列价格补偿、按期搬迁腾空并签订协议的,对选择货币补偿的部分:
1、私人住宅面积平方米,按_______元/平方米奖励,小计_______元。
2、店面按补偿金额_______元的%奖励,小计_______元。
3、工业用房面积平方米,按_______元/平方米奖励,小计_______元。
以上(一)、(二)两项合计奖励的金额为_______元。
第九条拆迁补偿费用的总和及结算方式
(一)乙方选择产权调换部分的拆迁补偿费用总计金额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二)乙方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拆迁补偿费用总计金额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三)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结算:
1、乙方全部选择产权调换,在本协议书签订后,此拆迁补偿费用暂不发放给乙方,待乙方选房安置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结算差价,多还少补。
2、乙方全部选择货币补偿,在本协议书签汀后,乙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理发放手续,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清楚。
3、乙方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万式,按双方确定的乙方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补偿金额,扣除乙方选择产权调换部分所应补差价款后的剩余部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属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部分,在本协议书签订,乙方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办理发放手续后的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属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部分,待乙方选房安置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已搬迁的住宅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相关约定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自行过渡的。
1、发放标准:经认定的住宅补偿安置面积平方米,按5_______元/平方米.月计价,小计_______元/月。
2、发放时间:自房屋搬迁腾空并经甲万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按季度发放,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入户安置时为止。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15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按标准再发给乙方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甲方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时安置补助费。
3、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贡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甲方应每月双倍问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安置补助费。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临时过渡周转用房的。
1、乙方应与甲方就周转用房的管理使用另行签订协议。乙方使用的周转房的租金,应在临时安置补助费中扣除。
2、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责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使用周转房不需支付租金,甲方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周转用房的市场租金。
第十一条房屋搬迁腾空时间
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房屋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拆除。
第十二条房屋搬迁腾空的约定
1、乙方将房屋搬迁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拆除后,才得私自回迁,以及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和水电设备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奖励、福利事项;甲方如有损失的,可直接从拆迁补偿费用中扣除。
2、已搬迁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电信、广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清楚,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乙方就已搬迁房屋向甲方提供的相关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甲方另行出具"收件收据"。
第十四条乙方就已搬迁房屋相关证明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保证
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就已搬迁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已搬迁房屋因转让、继承、分割(析产)、抵押等原因产生纠纷的,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的原因末按期全额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民事责任,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缴纳安置用房差价的,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交付安置用房,并停止向自行安排住处过渡的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万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中所有选择条款,协议当事人均应作出明确选择。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备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的有关数据,以附件为依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拆迁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甲方与县拆迁主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见本协议书附件),对在建的位于______县城______街______排______端东西各_____间共______间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在内)合法的权利。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
1、本协议约定的补充抵押,不影响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2、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3、本协议约定财产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评估、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财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甲方对本协议约定财产不得预售、转让、抵押、出租等。
5、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1%的违约金。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_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拆迁协议书5
甲方(拆迁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二条 被拆迁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间,其中,砖混结构平顶房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砖木结构安架房__间,建筑面积_平方米,土木结构安架房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砖混结构厦房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土木结构安架房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拆迁范围内附属物分别有__________。
(三)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经济作物分别有________。
第三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一)被拆迁房屋___间,其中装混结构平顶房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价补偿;砖木结构安架房__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价补偿;土木结构安架房____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作价补偿;砖混结构厦房__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元作价补偿;土木结构厦房__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作价补偿。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小计:_____元。
(二)被拆迁范围内的附属物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计:_____元。
(三)被拆迁范围内有经济作物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计_______元。
(四)被拆迁范围内以上各项补偿总计_______元。(注:含所有费用)。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___元,按合同约定期限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
第五条 补偿款支付方式
补偿款分两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总补偿款的50﹪,第二期在乙方将原住房全部腾空交付甲方之日,甲方将乙方剩余的50﹪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搬迁期限
乙方在签订本房屋补偿合同之日起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由乙方拆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赔偿款,甲方除正常支付给乙方的补偿款之外,向乙方赔付违约金10万元。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将原住房腾空并未拆迁,乙方将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无条件的退还给甲方,并赔付给甲方违约金10万元。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协议书6
合同编号:no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
1、本协议文本签约之前,协议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2、为体现协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协议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协议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协议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对于涉及不到的条款,应用钢笔直接划去。
5、本协议条款由晋江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
立协议双方:
甲方: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因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依照《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搬迁补偿(含土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已搬迁房屋、附属物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补偿方案》所确定的标准,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产权属所有(共有)。
(三)房屋用途:【住宅】【店面】【工业用房】。
(四)房屋的总楼层数层(房屋所在的楼层数为第层)
(五)房屋的附属物情况:(详见附件一)。
(六)己搬迁房屋【有】【无】设置抵押权。已搬迁房屋已被抵押给。现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抵押权:
(七)其他:第二条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
乙方可选择产权调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两种方式相结合。乙方选择的补偿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由甲方提供安置房;双万就拟调换房屋的户型、套数、面积等相关事宜签订《产权调换意向书》。
根据双方签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情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情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所认定的补偿安置面积,其中乙方自愿选择平方米的住宅作产权调换,平方米的店面作产权调换,平方米的工业用房作产权调换(异地安置)。
第三条协议双方协商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己搬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一种:经当事人充分协商,双万自愿按《补偿方案》及其附表所列的标准,确定已搬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具体如下:
(一)住宅。根据双方签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
l、合法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2、违法、违章部分,其中:
(1)手续不完整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元;
(2)无手续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元。
3、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住宅用地,尚未基建的,土地面积亩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以上1、2、3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二)店面。根据双方签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
1、合法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2、违章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以上1、2两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三)工业用房。根据双方签确认的《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情况及补偿认定表》(附件二):
1、经批准合法使用的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扣除未缴纳土地规费元后,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2、未经批准的土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___元。
3、合法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___元。
4、使用未经批准土地违法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5、土地已批但未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违章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6、超层高部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
以上1—6项合计工业用房的搬迁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第二种:协议双方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市场价格和安置房市场价格同时进行评估所出具的号《房地产估价报吉》为依据,协商确定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补偿金额(含房屋的装潢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具体如下:
(一)住宅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店面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业用房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特别说明:
1、以上补偿金额已含装潢补偿金额。
2、【住宅】【店面】的补偿金额已含土地使用补偿金。
第四条房屋附属物项目的补偿金额
房屋附属物项目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依据双方签确认的《房屋附属物登记表》,乙方房屋附属物的补偿金额小计_________元(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1、未经批准建设用地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原地类),按4.63万元/亩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小计____________元。
2、征收非建设用地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地类),按4.63万元/亩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小计_____________元。
3、果树补偿金额元,其中:
______树种,______株,补偿单价___元/株,小计___元
______树种,______株,补偿单价___元/株,小计___元
______树种,______株,补偿单价___元/株,小计___元
______树种,______株,补偿单价___元/株,小计___元
______树种,______株,补偿单价___元/株,小计___元
甲方: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拆迁协议书7
为搞好老村庄土地复垦,增扩土地面积,________将________生产组原老庄房进行改造复垦,现____________与拆迁户________________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项目:
乙方将自己老庄房________间主房、____________间附属房;____________间猪圈、________间厕所,____________座水井;________________棵银杏树等地上物进行拆除让地。
二、补尝标准:
甲方将参照有关拆迁标准给乙方补尝,其标准如下:
(一)房屋补偿金额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二)猪圈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间;
(三)厕所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间;
(四)水井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座;
(五)银杏树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棵。
三、拆迁时间:
____________对本建筑物的拆除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按约定时间交由_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责任:
____________在组织房屋拆迁过程中,应注重安全,对拆迁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造成后果,由____________自行负责,与________________无任何因果关系。
五、拆迁补偿金额:
(1)房屋拆迁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________元。
(2)附属物:猪圈________间,按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____元;厕所____________间,按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____元;水井____________座,按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____元;银杏树____________棵,按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小计____________元.
(3)拆迁补助费_________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结算方法:
拆迁费用结算与镇费用结算同步。
七、相关事宜:
因____________申请需要重新安排房屋宅基,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商量,甲方原则同意在原基地给予定位,其条件:
(一)经上级国土部门验收后;
(二)________________具备开工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方可负责安排。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协议书8
委托人(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就其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乙方办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当按照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完成拆迁工作。
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还应当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三、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许可证由甲方申领。乙方在甲方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即派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始拆迁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2.与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3.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规定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和政策;
4.经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包括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书,并安排被拆迁人在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转房内过渡;
5.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款及拆迁补助费等;
6.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应当负责要求被拆迁人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及其他费用;
7.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8.安排有关工程人员将清除拆迁范围内的渣土及其他废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拆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双方订立本协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付_______元,余款在拆迁范围内的废物及其附属物拆除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后四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在拆迁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午餐及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报请房管局签证。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协议书9
甲方:西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村 组 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支持开发区建设,甲方根据开发区发展要求,需拆除乙方房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被拆除房屋结构及补偿金额:
1、楼 房 ㎡;450元/㎡;合计 元。
2、平 方 ㎡;300元/㎡;合计 元。
3、后建楼房 ㎡;300元/㎡;合计 元。
4、后建平房 ㎡;200元/㎡;合计 元。
5、坯房 ㎡;150 元/㎡;合计 元。
6、彩钢瓦 ㎡;100 元/㎡;合计 元。
二、乙方被拆除的附属物补偿金额:
1、围墙 米;125 元/米;计 元。
2、猪舍 个;600 元/个;计 元。
3、沼气 个;450 元/个;计 元。
4、水井 个;600 元/个;计 元。
5、电话、空调、有线电视、太阳能等移费用每户 元。
6、附作物计 元。
三、乙方残值面积
㎡,15元/㎡,计 元。
四、乙方材料差价补贴:
(主房+附房)补偿金额× 13%= 元(不含后加面积)。
五、腾仓费2500元每户。
六、其他补助 元。
七、乙方累计补偿金额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在金槐安置区安排宅基一份,以交钥匙先后顺序领取宅基号。
2、所有房屋交钥匙后由甲方负责拆除,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出现意外事故由甲方负责。
九、付款方式:
乙方交房后甲方分批次分期付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款。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园区备案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时 分
交钥匙顺序号: 号(小组签字):
拆迁协议书10
甲方:xxx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房屋委托给乙方带队拆除,具体条款如下:
一、挖机放倒树每棵5-8元,红砖每块0.13元,铝合金1.00元/斤。铁350元/吨。
二、拆除机械由甲方提供,如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带。
三、付款方式:进场三天后甲方付给乙方生活费 元,余下部分按进度付款,拆完后付清全部款项。
四、施工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xxx 乙方签字:xxx
二零一x年 xx月 xx日
拆迁协议书11
委托方:_________人民政府(下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根据该配套合同书的相应规定,甲方将有关该批租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前提:乙方已完全了解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所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并承认甲方与公司所签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下称配套合同),同意以此作为签订本协议书的前提。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动拆迁、市政配套的范围和期限: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配套合同规定的出让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全部委托乙方具体实施,该地块共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中间另有一条规划道路的动拆迁和场地平整、市政配套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是:除负责出让地块内的居民、单位动拆迁和安置外,按照要求将供水、供气(煤气)、排污、排雨、电话等市政配套设施接到地块红线及道路红线边缘。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地块内居民、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确保居民_________以上动迁现房,临时过渡期不得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居民、单位动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填埋沟浜。在填埋沟浜前,通知建设方_________验收人员到场察看并认可后,方可填土。
2.土地平整的标准高度为根据工程地质报告取值_________,地块范围内高低差小于_________。
3.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地时,同时须完成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及通讯的配套。具体容量为:供水_________;供电_________;直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大市政配套管道施工分别铺设到出让地块内因道路分割为两地块的各自红线边缘。具体接口位置的确定,由甲方在签约后六个月内通知乙方。
5.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三年(即三十六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大市政配套。具体容量为:总用水量:_________;雨水量:_________;电话总装接容量:_________;总排水量:_________;煤气总用量:_________;总用电装容量: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保证按甲方与_________公司配套合同的限期要求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对此,乙方将另行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名的承诺保证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承诺保证书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对全市地价的平衡,区人民政府确定该地块熟地楼面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容积率为_________万平方米/公顷,地块内可建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租总地价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其中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出让金,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直接缴付给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另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作为地块动拆迁市政配套费用由公司依照规定的期限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作为甲方城市建设基金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因本地块前期开发成本大,甲方已与公司在配套合同所确定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外,达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的补偿协议,补偿费以可建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计,共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甲方同意此笔补偿费全部由乙方统一用于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上述第四、五条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即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总费用。乙方承诺:所有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以此总费用包干使用。此外,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第七条 甲方收到_________公司的美元进入自动结汇账户,由结汇银行按收款当天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结算成人民币。甲方应及时将收款和结汇情况通知乙方。甲方用结汇后的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
第八条 鉴于乙方在开发此地块时曾与各有关单位发生过合作开发关系,并先后签订过有关协议,约定该地块前期开发的分部分项的开发和权利义务关系,甲方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的总包单位,有关单位为分包方。现乙方已与各有关单位达成协议,约定:乙方与各有关单位原签订的协议中有关各方承担相应动拆迁内容不变。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在各有关单位完成各自相关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工作后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议及原合作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二。
第九条 为确保本协议和甲方与_________公司所签配套合同的全面(正常)履行,乙方同意甲方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得的动拆迁、市政配套费用的使用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监管。但此种监管不否定乙方独立履行本协议的主体地位。
第十条 甲方根据与_________公司所签配套合同中规定的数额及付款进度按以下不同的情况对归乙方使用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的动拆迁、市政配套资金的监管,适用计划用款、专款专用、按形象进度付款的原则。
(二)根据甲方与日本方签订的配套合同规定的动拆迁及市政配套费用的付款进度,乙方提前编制用款计划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的用款计划,是甲方拨付本协议规定的全部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作为总包方与作为分包方的各有关单位的前期费用,由乙方与各分包方直接结算。为减少流转环节,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乙方支付各分包方的费用,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拨付乙方并由乙方直接背书给各有关单位。
(四)乙方实施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管理费、利润以及前期垫付资金等费用,则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直接拨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有否决权,即当乙方履行本协议进度严重脱期,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并影响甲方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配套合同的正常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直接委托其他单位继续履行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承认甲方享有进度、质量否决权。
第十二条 乙方在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所有有关配套单位或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或因不符合质量而延期交地,应承担延期每日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须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继续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管理,全面履行本协议。凡与乙方有分包关系即实施分部分项动拆迁、市政配套的各有关单位,乙方均应同样严格控制其进度和质量。各有关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遇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遇到战争等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规定履行,乙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须将遭受不可抗力的详情书面报告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协议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副本_________份。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____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_________规划土地管理局各执正本一份。各正副本同具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承诺保证书
本公司已与_________人民政府达成《委托动拆迁、市政配套协议书》。本公司承诺:承认_________人民政府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作为本公司接受委托的前提,保证按双方所签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出让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并保证按协议规定接受_________人民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此致_________人民政府
保证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拆迁协议书1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下列建设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此合同,原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具体条款如下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共 栋楼,地上 层、地下2层,框架筒体结构,具体面积以施工图纸为准。
二、 承包方式:
乙方以总承包形式承包(甲方分包的工程除外)项目,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三、承包范围:
本合同所指“工程”包括两大方面:
(1)、指现场清场拆除作业及拆除现场周围现有临建,完成条件为现场内闲杂人员以及货物等全部清理出去、现场周围临建全部清理拆除并清运完毕,保证现场围墙搭设及楼内拆除作业正常施工。
(2)、指现有建筑物楼内改造拆除,具体拆除部位及施工内容见附图。今后合同中所有“工程”均指包括本说明中的全部工作项目内容。本工程工程造价由两方面组成,即清场拆除费用与现有建筑改造拆除费用两项组合而成。乙方作为单位工程总包方,负责本工程图纸范围以及清场拆除范围内(除发包人另项分包和另有约定以外的所有工程)的所有土建、安装拆除以及现场清场拆除的施工。甲方另行分
包项目有外墙广告牌拆除工程,另行分包部分如需乙方负责拆除,甲方另行通知。其他如有变动以甲方最终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按照图纸及工程项目汇总目录所示全部内容,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施工。乙方从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项目汇总作为合同附件。施工图纸中做法不明确的,甲方和设计院研究确定方案,乙方执行方案,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施工组织设计只作为工程施工指导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具体情况以工程签证为准。
四、工期:
1、总日历天数60天有效工期。(有效工期:本工程工期要求时间为有效工期,有效工期指能够正常组织施工作业的时间,不包括政府强制性停工造成的施工停顿时间,如施工遇春节假期,春节假期按20天考虑,春节假期不计入有效工期。)
2、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3、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工程质量为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现行的国家省、市、县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三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 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保证金,主楼拆除工程全部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全部退还(不计息)。
2、甲方按图纸设计和图纸变更要求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承担验收费用并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所需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执行“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乙方须提前24小时、其他工序验收须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如上
道工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由些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书面未通知甲方及监理参与验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1000—5000元违约金,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及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包括甲方及业主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1000—5000元违约金,将工程返工至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 技术要求和变更:
1、 技术质量要求
(1、)本工程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验收合格标准。如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或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客户纠纷,则全部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甲方、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返工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因此延误工期。
(3、)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如乙方不能认真完成相关的管理要求,甲方将根据情况责成监理单位对责任人下发《工程整改通知书》,甲方现场代表有权根据工程质量的整改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每次1000—5000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委托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鉴定,并认可其鉴定结论。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验、试验要求:双方约定中间验收为6层以上(包括6层)和6层以下两部分。
3、材料设备采购怀供应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购。乙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乙方使用前必须经监理、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和甲方要
求进行材料报验,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还需在24小时内将此批材料清除场外,重新采购;如此批材料设备已用在工程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4、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要求:乙方分包的专项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的考察、认可,分包单位必须提供分包资质,近3年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如果未经甲方许可、甲方发现后,分包单位立即清场,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劳务分包除外)。
5、质量保修期要求:从工程验收合格接受之日起,到新单位接管现场前,所有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其他不明事项遵守国家、行业质量保修标准。
6、乙方无权对甲方的设计进行变更。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处理。需要顺延工期的,必须由甲方及监理共同书面确认期限。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8、施工中甲方委托设计部门对原设计进行的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通过变更价款支付给乙方。
9、确定变更价款: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变更价款后15日内审查确定,并盖章确认。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承包价为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不执行各种人工、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调差文件。如发生新增单项工程内容小于1万或累计增加内容费用未超出原造价3%以内费用,一概不予记取。如发生单项费用超过1万元或累计增加费用超出原造价3%以上,则超出部
分费用作为工程变更,予以确认并计入工程总价。(各种增加项目费用计算方法参照投标报价中相同或相似种类项目投标单价计算)。
1、关于改造拆除费用的支付:改造拆除费用支付按如下阶段分比例支付:1)、 层以上(含 层)主楼改造拆除工程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改造拆除工程总造价 %;2)、主楼改造拆除工程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天内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完成后日内付至改造拆除总造价的%;3)、尾款待新施工单位入场交接完毕后一次付清,最迟不迟于第二次拨款后 天。
2、关于清场费用的支付:清场费用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入场15天内,要求:进场后15天内场内闲杂人员必须全部清理出场、甲方现场围挡施工能够正常进行,以上工作如在规定15天内全部到位,则甲方支付清场费的50%,否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第二次支付清场费尾款时间为:主楼拆除工程全部完工决算完成后连同主楼拆除费用尾款一并支付,清场费用尾款结算条件同拆除工程。要求:清场队伍必须保证在拆除作业期间现场能够正常施工,且现场维护工作直至尾款结清为止,否则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或扣除部分清场费用。
3、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无须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甲方付款后如发现乙方提供的票据为虚假(或无效)票据,乙方 必须于甲方通知之次日退回该笔款项并按该次发票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退款额的万分之四向甲方付违约金。乙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材料物资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有使用周转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及租赁,且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进场前必须
拆迁协议书13
征收人(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被征收人(乙方):__________。
为建设火车站站前广场,甲方需要征收并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保证房屋拆迁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各类型特征房屋平方米及其附属物等(以《________________火车站站前广场处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项目勘测确认表》所列项目及其金额为准),乙方自行拆除的费用自理;乙方交甲方拆除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完成搬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拆除完毕,甲方对拆除房屋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征收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三、搬家费:乙方房屋搬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拆主屋建筑面积________元/平方米向乙方支付共次搬家费总计________元。
四、过渡期限及补助费:过渡期限为________个月;乙方自行租房解决自己居住问题,甲方只负责按所拆主屋建筑面积________元/平方米标准分月向乙方支付过渡补助费。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过渡期限延迟,按原标准2倍支过乙方过渡补助费;若因乙方延迟选房或延迟入住超过过渡期,过渡补助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五、拆迁奖励:拆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为________天,甲方按拆除房屋补偿总款________%的资金奖励乙方。具体奖励方式: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天拆迁期限内,于前________天内完成拆迁的全得按拆除房屋补偿总款________%;超过________天未完成拆迁的,从第________天开始每延迟一天,奖励资金减少________%,超过规定________天拆迁期后不再奖励。
六、安置方面的约定:
1、安置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置房楼层及户型:安置房为________层高度的多层楼房,房屋面积先由乙方自己申报,户型结构经专业设计(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3、安置房屋面积:人均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安置房屋建设:乙方自主招标,甲方提供必要帮助。
5、安置房屋价格:建设成本价(以乙方招投标确定的价格为准)。
6、具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另行签订。
七、甲方如不按协议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若在约定期限内未搬迁并拆除房屋,甲方申请有关部门给予强制执行。
八、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___
拆迁协议书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委托拆迁单位: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了(_________)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土地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建筑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附属物包括: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_________号,地籍:_________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_________。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产权调换房屋
1.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现房,坐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期房(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号以附件二上表示为准),坐落于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房屋装饰、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1)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2)该房屋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_________。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有权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内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人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支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差额结算
被拆除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款为,由支付给对方。该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条 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七条 产权调换房屋的交付
1.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当在产权调换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按补偿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过渡方式
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选择过渡方式,甲方按乙方选择的方式给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1.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在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助费为每月_________元,按_________个月计算,计_________元;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元,余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元,由甲方在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乙方旧房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月计算,发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四个月止。)
2.甲方提供周转用房。在过渡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在甲方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后四个月内,乙方腾退周转用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甲方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条 注销
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十一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协议书15
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登报公告。
拆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的,应当登报公告。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岗证。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证明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进行裁决应当先予调解。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的,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五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订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一)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评估值,以及房屋成新程度、层高、楼层等调节因素;
(二)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划拨用地折扣,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
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政府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 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认定。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第二十四条 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条件认定:
(一)私房自营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手续,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二)私房、单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开业:有原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许可证,有与原承租户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认定。
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委托市和县级市房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公布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订立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估价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报告。
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评估机构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屋的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十八条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二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八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七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人不选择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拆迁人将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第三十条 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拆迁人用预售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自住私房凭房屋所有权证计户;
(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证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出租单位证明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性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第三十四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证书或者公告资质(格)证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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