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11-27 13:02:3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协议书(集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代理协议书(集锦15篇)

委托代理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_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3)余下的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头名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至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十一、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2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以下是“屋出租委托代理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3

  本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如下所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加工工序范围:

  产品规格:

  第二条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物料验收

  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

  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双方应遵守

  6.1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

  6.6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______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8.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8.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书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企业招聘员等事宜,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格守。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企业员工,甲方对招聘岗位的职位描述,任职条件,及薪资福利等承诺见甲方《招聘简章》

  一、招聘委托: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招聘一线操作工及生产线储备管理人员;

  2、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习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企业委托书》;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详细了解委托招聘职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人选进行综合考评和查证,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初试,;力求客观全面的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组织双方面试的协调工作有乙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其规定的条件面试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聘用的意见通知乙方;

  4、为了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出现某一批次的人员在甲方基地工作时间未满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辞工辞职人数超过5人名的,由乙方负责在7天内将人员补充到位;

  5、为了人员稳定,乙方安排一名联络人员在公司基地长期留守,甲方负责该名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时间的就餐,其余费用有乙方负责解决;

  三、人员的聘用:

  1、首批人员的提供时间,乙方在20xx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员供甲方录用,甲方视人员的工作情况来决定双方以后的具体合作名额;

  2、第一批次人员的供应不得少于30名;

  3、若甲方经过面试及评审等工作后,录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选,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开具相关材料便于以后计算具体人数;

  四、企业聘用长期工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员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第二批及人员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

  2、第一批次人员费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100元,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费用;满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后合作人员招聘费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础上,以后所有批次人员的费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150元,不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费用;满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长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节点顺延,但甲方需要在费用支付前5日内通知乙方;

  5、如有超过5名以上的员工出现无故停工,造成产线不能正常运转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只支付该时间段内招聘费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员出现群体性的闹事罢工,参与人员超过10名的,并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费用;

  7、对于乙方招聘人员出现无故停工和集体闹事罢工的,甲方有权拒付无故停工人员和闹事人员的工资;

  五、实习生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xx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于30名实习学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实习;

  2、实习生的工资标准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具体付费的方式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50元,不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50招聘费用;满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150元/人;

  4、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为了实现生产的连续性,下一批次实习生的到位时间定为上一批实习生实习结束的前10天;

  5、实习生到我公司的路费由乙方负责安排解决,实习结束回校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安排一名带队老师专门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7、工资的发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实习生工资的领取和发放;

  8、甲方负责安排带队老师的住宿和工作时间用餐;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产生期间产生的工作纠纷及其他问题由乙方安排的带队老师负责解决;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所签合同的内容严格保密。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作任何资料的审查或单独联系,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隐瞒乙方推荐的实际用工人数,视为违约,若违约需向乙方支付双倍的委托费用。

  2、乙方若将推荐给甲方的已任职的在职人员推荐他工作,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双倍的委托费用。

  3、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无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则视为违约,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总金额的3%/天。

  八、协议的效期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5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办理________资质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双方责任义务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乙方为________有限公司代办资质升级。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乙方为甲方代办资质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乙方应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提供代理费的(80%)________万元整。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企业现有的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足部分由乙方搜集补办。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代理服务。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3、乙方在为甲方代办资质过程中,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及公司声誉的行为。

  4、乙方如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不收取代理费用并全额返还之前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代理费用,并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5%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五、材料交接: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时,甲方已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其它相关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可以配合。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6

  委托方:

  编号:

  代理方:

  签字地点: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贸易代理

  二、财务结算:

  1.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2.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三、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代理关系,外贸合同对代理方没有任何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收货时,任何货物的异常状况和代理方无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7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书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企业招聘员等事宜,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格守。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企业员工,甲方对招聘岗位的职位描述,任职条件,及薪资福利等承诺见甲方《招聘简章》

  一、招聘委托: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招聘一线操作工及生产线储备管理人员;

  二、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习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企业委托书》;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详细了解委托招聘职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人选进行综合考评和查证,

  二、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初试,;力求客观全面的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组织双方面试的协调工作有乙方负责;

  三、甲方应按照其规定的条件面试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聘用的意见通知乙方;

  四、为了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出现某一批次的人员在甲方基地工作时间未满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辞工辞职人数超过5人名的,由乙方负责在7天内将人员补充到位;

  五、为了人员稳定,乙方安排一名联络人员在公司基地长期留守,甲方负责该名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时间的就餐,其余费用有乙方负责解决;

  三、人员的聘用:

  一、首批人员的提供时间,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员供甲方录用,甲方视人员的工作情况来决定双方以后的具体合作名额;

  二、第一批次人员的供应不得少于30名;

  三、若甲方经过面试及评审等工作后,录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选,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开具相关材料便于以后计算具体人数;

  四、企业聘用长期工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员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第二批及人员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

  二、第一批次人员费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100元,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费用;满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300元/人。

  三、第二批次及以后合作人员招聘费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础上,以后所有批次人员的费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150元,不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费用;满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450元/人;

  四、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长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节点顺延,但甲方需要在费用支付前5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有超过5名以上的员工出现无故停工,造成产线不能正常运转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只支付该时间段内招聘费用的50%;

  六、如乙方招聘人员出现群体性的闹事罢工,参与人员超过10名的,并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费用;

  七、对于乙方招聘人员出现无故停工和集体闹事罢工的,甲方有权拒付无故停工人员和闹事人员的工资;

  五、实习生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安排不少于30名实习学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实习;

  二、实习生的工资标准为50元/天;

  三、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付给乙方招聘费用,具体付费的方式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上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50元,不满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上满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50招聘费用;满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共计150元/人;

  四、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不得低于3个月,为了实现生产的连续性,下一批次实习生的到位时间定为上一批实习生实习结束的前10天;

  五、实习生到我公司的路费由乙方负责安排解决,实习结束回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安排一名带队老师专门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七、工资的发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实习生工资的领取和发放;

  八、甲方负责安排带队老师的住宿和工作时间用餐;

  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产生期间产生的工作纠纷及其他问题由乙方安排的带队老师负责解决;

  六、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对所签合同的内容严格保密。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提供的人员作任何资料的审查或单独联系,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

  二、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隐瞒乙方推荐的实际用工人数,视为违约,若违约需向乙方支付双倍的委托费用。

  二、乙方若将推荐给甲方的已任职的在职人员推荐他工作,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双倍的委托费用。

  三、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无故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则视为违约,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总金额的3%/天。

  八、协议的效期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符合_________省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关于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到非公有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委托推荐就业),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甲方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为其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计算工龄;档案工资调整;出国政审;以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出具相关证明;代办社会保险;组织关系管理等。为更好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经乙方同意,甲方同时为乙方办理求职登记注册和计算机信息查询服务。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甲方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到甲方报到登记。

  四、乙方按照规定应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及求职查询等费用,服务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缴纳,不得随意拖欠,否则甲方按照人事代理规定对乙方做出处罚。

  五、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_________个月内,在此期间乙方应及时主动到甲方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将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后解决 。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0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符合_________省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关于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到非公有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委托推荐就业),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甲方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档案,为其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计算工龄;档案工资调整;出国政审;以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出具相关证明;代办社会保险;组织关系管理等。为更好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经乙方同意,甲方同时为乙方办理求职登记注册和计算机信息查询服务。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甲方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到甲方报到登记。

  四、乙方按照规定应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及求职查询等费用,服务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缴纳,不得随意拖欠,否则甲方按照人事代理规定对乙方做出处罚。

  五、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_________个月内,在此期间乙方应及时主动到甲方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将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2

  甲方: (被委托方)

  乙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梅赛德斯奔驰 GL350 越野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对外定货,代理乙方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由乙方汇入甲方账号由甲方代缴;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上述三税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托报关,报检单位,可以代甲方缴纳。(报关费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进口金额的1。5%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并按乙方指定的汽车销售公司开据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按海关税率金额计算,手续费按实际金额收取)。

  三、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乙方自行开出信用证,自行凭海关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及相关单据等对外付款。

  四、乙方同时委托甲方协助落实最终用户,并直接销售,款项另行计算。

  五、乙方对进口车辆的质量问题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商的索赔工作,索赔收益归乙方(乙方承担国内客户相关费用)

  本协议壹式叁份,有效期同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因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受贿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卡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1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XX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15

  根据《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各项社会保险;

  4、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5、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年限核定;

  6、代办外地人才引进;

  7、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8、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挂靠;

  9、人事档案管理;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2、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证明;

  13、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甲方办理乙方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定职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按国家与本市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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