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协议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盟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盟协议书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法定/居住地址:
开设粉霸花加盟店,经营粉霸花早快餐业务。
营资格,并使乙方能在完成相关的手续后,与甲方签署特许加盟合同书,达成意向如下:
1、根据乙方的申请,已完成对乙方成为甲方特许加盟商的评估,确认在该区域内乙方的加盟资格。
2、乙方在签署本意向书之后的七天内,应向甲方交纳加盟定金壹万元人民币,意向金两万人民币,并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名称: 陈惠兵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沙井支行
帐号:
3、甲方同意自签订加盟意向书之日起,至特许加盟合同书正式签署前,为乙方保留该区域天。
4、因乙方原因(如乙方重新选择项目、拖延开业筹备等原因),不能在资格保留期内签署加盟合同书,甲方不予退还加盟定金;因甲方原因,在资格保留期内未能签署加盟合同书,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乙方的加盟定金。
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定金和意向金在签署加盟合同后可充抵乙方应交加盟费,如果乙方全额交付加盟费所需费用,由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店址资料:
A、商圈及店址位置示意图;
B、房屋建筑平面图;
C、正侧面照片(详见店址要求),以便甲方对地址进行评估;
D、如乙方提供的店址及相关资料和条件不符合甲方开店要求,乙方应提供其它备选地址的资料给甲方;
6、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店址的确认后,即应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的开店手续。
7、本意向书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8、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邮编: 经咨询、考察粉霸花公司和直营店,乙方自愿申请加盟由甲方创设的粉霸花特许经营体系
加盟协议书2
大庆金港足部保健室减肥代理合同
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为大庆市萨尔图区金港足道保健室。
乙方为肇东市 街 号 美容院。
为了更好地规范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使双方的合作能够正常顺利的进行,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加盟乙方的项目是:减肥药品配合减肥罐法,减肥成功率在80%以上(减掉8斤以上).
二、 甲方为乙方的.大庆市萨尔图区总代理,加盟费金额为 200000 元,加盟费一次性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 乙方负责给甲方培训美容师减肥手法,直到教会为止,过后减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咨询,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指导甲方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 乙方向甲方长期供应减肥药,一袋药重约 500 克, 每袋药价格为1200 元,如甲方的需求量大乙方每袋可给予 1150元 优惠,同时乙方要保证药品的绝对安全性,对人体没有任何副作用,是符合国家的药品的法律法规的,如因药品出现的责任问题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如后期要代理大庆市地区(五区四县)的代理权金额为五万元,如其间乙方向大庆其它区域发展加盟商时必须先行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权。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私自向大庆市场发展加盟商或私自放药,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六、 甲方如要做其它区域店面(使用此药品)也应该提前通知乙方,反之视为违约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动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在任何时候都不生效,双方对本协议达成的任何书面修改和变动,都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无疑议确认签字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定日期:____年__ 月__日
加盟协议书3
甲方: 某某机构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第一条 甲方为推广教学方法,使更多的学生受惠于这一先进的教学方法,快乐成长,早日成才。
第二条 乙方热爱教育事业,并有与甲方共同致力于技术事业的发展、开拓技术市场的强烈愿望,故吸收其为技术合作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旨在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后,确保甲、乙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技术 市(城市)合作伙伴,负责所有相关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教学使用权。
2、甲方拥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专业教材,支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的经营和推广技术。
3、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技术”品牌,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提供最新版本教材给乙方教学使用。
5、甲方可参谋指导乙方提供的宣传和策划方案。
6、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教学市场开拓,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7、甲方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对乙方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技术品牌的使用权、技术相关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教学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所收取的培训费全部归乙方所有。收费标准如下(乙方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灵活调整):
音 标 班:380元/人
初 中 班:980元/人
高 中 班:1280元/人
4、乙方有使用甲方编研的教材、教学方法的权利,甲方赠送的教材以外,乙方再次购买教材按以下价格向甲方购买。
音标教材:28元/本(定价28元);
初中教材:60元/套(定价120元);
高中教材:60元/套(定价120元)。
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书,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免费培训名教师的权利,超额培训的人员需缴纳培训费,教师培训费为陆仟元整/人。乙方老师到甲方进行培训,教师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承担“技术”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
7、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元,甲方赠送乙方价值 元的教材,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的教育、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本合同外的经营活动。
10、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技术的有关标识,停止与技术有关的经营活动。
11、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收培训生源最少数量为100人次。
第七条 合同违约及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均无异议时,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
2、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一致,由于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3、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
4、乙方不按规定时间足额上交管理费,本合同自动失效。
5、乙方不使用甲方教材或翻版、盗印、复印甲方教材,本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在授权以外地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招商、招生,甲方可直接取消乙方资格,合同失效,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任何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8、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
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9、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一切带有表示“技术”或与“技术”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九条 师资:如果经甲方培训上岗的老师不适合技术的教学,甲方再重新为乙方培训新老师的同时,如乙方有教学需要,由甲方委派老师尽量解决乙方教学需要,乙方按照甲方标准承担甲方老师相应的工资、课时、食宿、交通、通信等费用;若乙方在推广单词速记达到较好效果,经实地考察确实需要推广技术其他课程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培训相关课程。
第十条 合同期限、终止与续约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违约现象则自动续约,续签后乙方需每年向甲方交纳3000元市场管理费,期满前一个月签署书面续约合同,其余所有条款不变。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生培训人数不满100人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以乙方向甲方承购教材数量为标准)。
三年后的年度招生量满90% ,可以免费续签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附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款到之日生效,一切事宜以本合同为标准,取消所有口头承诺。
甲 方:某某公司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地 址:地 址:
日 期: 日 期:
加盟协议书4
甲方:广州搏浪体育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nike(耐克)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nike(耐克)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品牌加盟协议书。
二、乙方必须为合法经营单位,并于本协议书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产、制造、进口及代理之nike(耐克)服饰及运动用品系列。
四、乙方经营地区为 批发、零售。
五、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市面销售。如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实现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乙方必须提供不低于40平米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产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装修陈列,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属下所有销售nike产品的零售点均需向甲方申请进行经营资格认证,未经认证的'零售点不得经营nike产品。
九、甲方同意以统一零售价之 %供货给乙方,个别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货价供货(供应价以甲方出货单价格为准),结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运费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别声明外)均以购销方式结算,乙方首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壹十伍万元,协议书《品牌加盟协议书》。每次进货必须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根据所收到乙方货款情况发货给乙方。
十一、乙方需确认一家货运公司为指定收发货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书,以示该运货公司收到货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货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发货品,必须根据甲方验货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a) 甲方在发货时于商品包装箱外贴上甲方封条及货物重量贴纸。
b) 乙方在接到运输部门转交的货物时,c) 应面对承运单位检查原包装封口封条是否完整。如发现有破损,d) 应当场开箱,e) 检验箱内货物数量与箱面标f) 示内容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短少则请马上向承运单位索赔。
g) 在开箱前必须过磅,h) 检查与原箱标i) 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不j) 符,k) 请将原箱货物退回甲方,l) 否则,m) 甲方概不n) 负责。
o) 如重量相符,p) 则可开箱清点箱内总数是否与箱面标q) 示的总数相同,r) 然后根据书仓单位内容按色按码验收。
十三、如验收发现短少,请将原箱的编号、重量、所装货品、数量、颜色、尺码及短少货品之颜色、尺码、数量等内容详列于验货单,并经二人以上签名验收并加盖乙方验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应尽快核查并作出处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货品出现因生产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但乙方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货申请。
a) 乙方将需退给甲方的货品名b) 详细列于退货申请表并注明退货原因交甲方审批,c) 经甲方书面签字同d) 意后方可交运输发运退回。
e) 乙方退货,f) 必须填写退货装箱单(箱号、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并传真予甲方备g) 查收货;第二联放于本次退货的一号箱内随货同h) 行;第三联贴于箱外侧。
十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货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货,且通知运输公司将货品返回给乙方,有关一切费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甲方每月给乙方寄发月结单,乙方必须于次月20日前在月结单上加盖财务章,以此确认月结单上所列的货品已收到,并将原件寄给甲方,确保双方往来账务准确。
十七:乙方须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属下零售点的nike产品上月的销售记录。
十八、每季度的订货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需于订货合同确认后十五日内将相当于所订购货品金额30%的定金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九、甲方将根据乙方每年之实际回款额计提2%给乙方发放陈列货架及宣传资料等宣传推广用品(此经费不能用作货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类物料价值超出此额,乙方必须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才予发给。
加盟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加盟费共计: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加盟费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六、乙方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 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日期:
加盟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_________品牌的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解释为:
1.甲方指定乙方为浙江莱茵风情实木家具产品_________地区的独家经销商。下称加盟店。由乙方独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专门经营莱茵风情品牌产品,并承担经营投资及盈亏的行为。
2.乙方在______共_______平方米代理_______产品于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该店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3个月向甲方 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 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3.甲乙双方均是独立的经营单位。乙方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业务上接受甲方的指导,经营中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协议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备代甲方行使再授权的权力,甲方对乙方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许可乙方在合同期内,在其经营店面出售_________品牌家具。为乙方颁发以下证书、牌匾、商标使用许可证、特许加盟许可证书、加盟店铜牌。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企业设计式样照片,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和要求,代乙方制作、装饰统一公司LOGO,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专卖店内必须专营甲方所授权销售的-----品牌产品,不允许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或坊制产品出现在专卖店内 ,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专卖经销权。
一、我们的优惠待遇:
1.乙方在装修店面时甲方可补助乙方实用面积的每平方 ,在以后的进货款中直接返回。
2.乙方在合作期间完成年度进货额指标,甲方向乙方提供年度进货总额销售返利,在新的结算年度的前三个月以产品补偿的方式在进货款中进行抵扣。
年销售总额 10万~100万部分、100万-300万、300-500万、500万以上部分 分别返点 2% 、4%、 6%、10%。
说明:对于已享受过相应优惠或特价政策的订单,计算业绩但不重复返利。
二、加盟费用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按照加盟经销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品牌保证金 -----元(¥ )。在协议期满后,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凭收款收据和乙方所执协议书原件全额无息退还,但是如果乙方在合作期间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此品牌保证金 。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店中店或专卖店出售,严守店中店或专卖店形象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4.乙方在本协议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加盟店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_________相关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权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价格
1.甲方按全国统一的出厂价给乙方提供货物,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乙方可以按甲方的建议零售价标价,也可按当地消费水平来适当调整价格适应当地市场。
五、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2.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六、售后服务
A.保修
1.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的严重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调换的由公司负责维修解决。
2.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维修的规定酌情处理。
3.属于客户保管不妥、人为原因或运输损坏,工厂可为客户进行有偿维修。
4.工厂不接受退货,客户有符合退货理由的退货,应事先电传退货明细并告知原因,在得到工厂确认后方可,否则工厂不予处理。
七、运输方式
1.甲方的交货地点是甲方厂址:_________,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运输手续或自提。
2.如属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运输业务的,其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如属乙方自提,由负责运输的驾驶员代办手续,等同乙方收货,其代办签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款3、4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加盟店的选址、经营面积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4、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 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七条:结算方式、价格和条件(见附表1)
1、本合约价格表为基础价目表,仅适用于现金结算客户。现金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向甲方购买产品。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个月 号之前给甲方结清上月的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同时月结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10%。
3、寄卖结算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发生订单后向甲方订货,并与甲方送货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同时寄卖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20%。
第八条: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
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2、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第九条: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3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第十条:合约的解除: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1、乙方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
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5、乙方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经营。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加盟店终止。
第十一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 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二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连带保证人的义务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乙方违约时的所有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五条:终止及续约:
1、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乙方若有违约甲方销售原则,如倾销甲方产品或向第三方进非甲方产品或自行进质量不合格产品等,影响到甲方商誉,皆为构成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2、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其代理商资格。
3、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适用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加盟金、加盟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才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加盟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免费给予乙方特许加盟店装修门头,并配于硬件物品支持,和员工的公装。
第三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2.免费享有_________甲方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3.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开展工作。
4.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5.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特许加盟甲方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甲方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甲方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甲方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者分支机构的员工。
5.甲方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甲方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五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2.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3.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4.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有关于会员的营业额应交予甲方20%)。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同意甲方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5.乙方必须保证在给会员进行维修时不能胡乱要价,要保持着是全市最低价格。
第八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九条 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给予奖励。
第十条 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一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三条 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修订与批准
对本合约的任何改动或修订都必须诉诸于文字形式并由合约双方签字,本合约或其任何修正案都必须经甲方的书面批准方可生效并约束签约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协议书9
甲方:xx—xx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雅舍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0平方。 底线面积:150平方。
5、卖场专用于完整陈列和专售甲方授权产品的基本货品组合。加盟店的选址、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由甲方统一设计,乙方按图纸进行施工和展示陈列,建店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价格管理和总体市场管理;甲方推行全国统一建议零售价制度,建议加盟商最终成交价为出厂价顺加160%,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7、乙方应尽准确订购之义务,乙方下达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为不可撤消的订单,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予以撤消。
8、乙方应尽正牌经营之义务,不得经营仿冒产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加盟店内不得陈设和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的产品。
9、乙方应进行合理的促销和广告行动,积极响应和配合甲方阶段性、全国统一联动促销活动,以共同提升雅舍品牌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品牌建设。
10、乙方必须协助甲方维护雅舍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形象和美誉度,对于前任经销商已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需求,以及与销售相关的遗留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圆满解决,对在维护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乙方可向甲方做出反馈,由双方协商决定承担的方式;
11、乙方在当地市场有雅舍品牌的维护义务,当出现假冒侵权等损害雅舍品牌声誉的行为时,应予及时打击并报告给乙方。
12、专卖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由乙方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办理,并由乙方缴纳经营过程中的工商行政税收等一切税费。
五、特许方/甲方的基本权力与义务:
1、配合乙方进行市场调研、选址、组货等,并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同加盟商共同规划当地的市场。
2、授予乙方在指定区域范围内的雅舍品牌及产品系列销售专有经营权;
3、在达到雅舍规定的店铺面积及装修标准之后,雅舍按当期承诺的支持提供装修补贴费用或其它公告的优惠政策。
4、提供优质之产品,并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保持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5、甲方将对乙方指定的营销、服务人员无偿提供系统专业培训,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产品知识和经营技术(差旅费甲乙双方各自自行承担本方开支);
6、甲方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订单在款到发货的前提下,保质、按期、按量供应货品及服务。
7、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片目录、说明书、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协助乙方进行当地市场的推广策划;甲方有关产品改进、新品开发、价格调整等信息,将通过书面通知、网页等形式及时向乙方公告。
8、甲方将根据市场状况和营销需求,做雅舍品牌的全国媒介广告推广及不定期促销活动支持。
六、对乙方经营指标的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滞纳金;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
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xx—xx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10
授权方:美人瘦专业减肥品牌(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调查市场明确定位并熟悉了解本公司的及加盟方案内容后,向甲方提出申请 品牌的 市 区 街加盟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甲方 项目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
为 品牌的加盟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
约定一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立授权
一、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充分认同,
充满信心。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在市区(镇) 街使用 加盟商号 、品牌、服务标志有关标志、标签和招牌,
并有权经营其加盟的专利产品及产品设备,产品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经营甲方授权的专利产品时,不得有损坏产品形象,以及借用本专利产品的一切资源经营其他相似产品,一但发现取消乙
方加盟资格。
四、乙方在区店。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健康证。
二、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
所有经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
四、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标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并向
消费者提供有关的收款票据和品牌项目的合同协议。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甲方提出申请,成为市 区 街加盟店。
二、甲方收取乙方一次性的加盟费人民币。免费配赠加
盟产品 。
三、加盟的.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加盟价供货给乙方。
四、乙方经营甲方的产品,如有要更换的消耗品,更换的方式按甲方规定
的模式更换,否则取消乙方的加盟权。
美人瘦专业减肥品牌 1
五、全国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顾客持本中心合同书,任意加盟店通用,该
加盟店不许向顾客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产品使用方法及
注意事项的讲解及员工培训)。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半年内乙方一家店进货金额达不到达不到 元的情况下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撤销乙
方加盟店的特许加盟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重新设立加盟店。
二、如若在合作中乙方有违背合作宗旨及影响品牌发展的行为,甲方有
权收回所有配送的物料,终止合作,加盟费不退。
第五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一、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
二、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
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诉违法方责任。
三、 甲、乙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可单方终止合同。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四锦公司美人瘦专业减肥品牌 乙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秋涛雅苑一幢3单元401
农行账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代表: 代表:
美人瘦专业减肥品牌 2
加盟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________________国际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分支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文化产业项目,并给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具体按项目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分支公司文化产业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甲方负责监督分支公司各项目的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甲方有权监督分支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分支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________________”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1、如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名义加盟,须向集团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加盟,须有两名担保人(提供担保证明),并提供分支公司负责人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保证证件的真实性;
2、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公司交纳加盟费两万元人民币,及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分支公司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集团公司入帐及备案);
4、分支公司必须每月按时给集团公司上报分支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7、分支公司属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公司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分支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9、分支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分支公司必须维护“________________”品牌和集团公司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负责的分支公司对公司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分支公司的“________________”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分支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乙方负责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分支公司管理与分成方式:
1、各地分支公司隶属于集团公司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监督管理。
2、各地分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
3、分支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5、因文化传媒项目运营的特殊性,集团公司按不同项目统一分配给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润,并纳入分支公司财务帐目。
6、集团公司与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实行利润分成,分成比例为:集团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经营者(负责人)占股份的80 %,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日进行分红。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
3、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4、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集团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5、乙方对分支公司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分支公司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加盟协议书12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的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加盟协议书13
甲方:上海顺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部)
乙方:(美容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共同推广健康美容高科技产品的共识,本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销产品及期限
1、经销产品名称
2.协议期限:自年月日签署起有效,至年月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需向本处消费顾客提供甲方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
2.乙方应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以便与甲方公司配合,向顾客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营运地址、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
三.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
(1)直接人员提成10%;
(2)店长提成20%;
2、月附加奖
乙方月完成销售额达¥5万元时,可附加提成0.5%;
乙方月完成销售额达¥10万元时,可附加提成10%;
3、年终奖
乙方年完成销售额¥100万元,可附加提成5%。
四.运作与结算
1乙方可介绍客户到甲方公司以零售价登记取货,每月底汇总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将应得奖励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也可按零售价七折取货,直接获取销售差价利润。
五.运输与换货
1、甲方委托物流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城市所在地,运输费由甲方承担,到乙方仓库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2、货品发现有内包装的问题影响销售的,乙方可向甲方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市场支持
1、甲方设立克服部门对应经营商运作,并在网站公布乙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2、甲方根据乙方的意愿和市场方案,支持举办相应的市场推广活动。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盟协议书14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梵雅瑜伽会馆(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馆,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瑜伽舞蹈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梵雅瑜伽会馆是专业从事瑜伽舞蹈培训,为开展全国市场,发展瑜伽文化,特此面向全国诚招加盟分馆,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馆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梵雅瑜伽会馆”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县)成立“ 分馆”,此分馆为甲方独家授权分馆,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瑜伽舞蹈培训。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连锁分馆享受甲方的专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馆。乙方如需下设分馆,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馆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瑜伽舞蹈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瑜伽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梵雅瑜伽会馆”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馆情况;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馆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声誉损失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5)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梵雅瑜伽会馆”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馆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梵雅瑜伽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3)免费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广告的支持;
(4)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5)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梵雅”品牌及梵雅瑜伽的管理、规范等;
(2)免费获得甲方在各大媒体广告上为乙方注名;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馆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馆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馆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2)确保分馆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3)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4)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馆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会馆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馆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叁万元整 。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叁万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月年日止,为期五年,如合作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嘉兴。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注销;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严重违反加盟授权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梵雅瑜伽会馆”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15
第一条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6.1若乙方违反本公约及合同各附件条款,参照(赛弗快递网络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 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
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合同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S.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合同。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 关于本合同
10.1本合同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合同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合同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S.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合同有关规定或者咨询S.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合同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S.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合同与甲方S.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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