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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共和县沙珠玉乡寄宿制小学教学楼
二、施工地点:沙珠玉乡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安全责任
1、发生以下情况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1)人生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工程款内扣除。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乙方客运专线2标段临近既有线施工工程项目,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 ] 号)和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 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 ] 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 ]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慨况
1、施工项目铁路临近铁路营业线桥梁、路基、框架桥(涵)施工;
2、作业内容:
(1)特大桥桩基、承台、墩身、箱梁架设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铁路既有结构物(桥梁、涵洞),
(4)路基防护栅栏、桥梁遮板、电缆槽、声屏障、栏杆安装;
(5)路基约束桩、声屏障桩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2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__]780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任组长,联系人安全总监兼安质部长,甲方 线桥车间主任),联系人(电话),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
① 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② 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③ 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④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涉及既有线安全的施工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3、发现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卡控措施并认真执行。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擅自穿越既有线铁路,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负主要责任。(按照部、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技规》、《工务安规》、《行规》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组织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4、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须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甲方进行开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员、防护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7、严格落实部、局施工安全规定,坚决执行施工“八不准”制度。即:(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还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1、既有线路路基安全及稳定防护;
2、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的既有线线路安全及稳定防护;
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施工用料具、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安全防护;
4、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线行车安全防护;
5、施工作业人员及监督、配合人员劳动人身安全防护;
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
1、乙方应指派专人对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内的路基、线路、封闭栅栏等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导下组织处理,以确保路基、线路等设备完好稳定;
2、乙方在既有线两侧进行机械施工时,应在距铁路线路中心线5米以外处设立警示标志安全线,并指派专人负责监护,防止施工作业人员、机械侵限,以保证不损坏既有线设备,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加强并规范施工用料具、机械管理,做到分类堆码、整齐规范,标志明显,派专人24小时看守,确保施工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应加强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地段及前后100米范围内的既有线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以保证排水设备畅通及汛期行车安全,同时,应做好防洪应急抢险料具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过岗前安全、质量及技术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及技术业务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有效合格证上岗;
6、乙方应加强临近既有线施工的的劳动安全管理,所有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作业人员必须穿黄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业应设置防护,施工人员,机具严禁穿越既有铁路线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材料、机具和施工人员严禁擅自从铁路线路上搬运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横穿铁路必须提起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并设置好防护后才能进行,乙方擅自作业,造成行车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其它安全防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结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1、 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甲方必须有人在现场配合、监护、以确保行车、人身安全;
2、乙方在进行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3、施工地段前后100米范围内的路基、线路等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督、配合人员的要求,在不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及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损坏甲方的不明设备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并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负责人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前往确认设备情况并提出临时解决方案。
6、施工单位按照批准临近既有线监管计划对既有框架桥(涵)宝成下行线侧拆除原有桥梁及涵洞等结构物,拆除前需对既有线进行防护。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本施工安全协议仅限于惺惺惜惺惺临近既有线施工项目,若乙方进行涉及既有线安全的其他施工项目,须另行单独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部、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为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局安全监察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监理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给乙方的 三期、四期塔桅安装工程 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就本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工程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委托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须对楼顶及周围其它设施的分布情况进行确切的核实,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工。
三、乙方负责甲方的设备安全,若由于乙方在安装时造成业主房屋严重损坏,乙方按价赔偿并承担由于设备损坏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四、乙方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排专职的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对于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标志;
五、在甲方单位内部场地施工时,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六、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避免、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施工场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在甲方单位内施工时甲方单位内部的`相关手续,乙方需遵照执行。
九、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间进行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监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 施工内容:
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 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三、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行车及设备的安全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及设备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否则造成的影响及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进行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业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由专人向甲方提报作业内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运用及调车作业计划编制。
6、乙方作业车辆在甲方站内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领导,并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确保作业安全。轨道车及施工车辆进入营业线,须甲方同意。轨道车及其它施工车辆在站内作业时,防溜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种机具及机动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料净。
8、施工期间,乙方须指定工务、电务、供电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配合甲方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和点毕总结会。
9、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站内铺设电缆、施工便道及设立临时道口时,应提前报甲方同意。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0、乙方到达的施工路料,乙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指定卸车地点。卸车的路料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
六、安全责任及考核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安全配合费用
1、安全监督检查员费用
2、施工配合费用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一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二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甲方车站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6
施工单位(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双方根据沈铁办发( )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时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提速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线路、桥涵附属。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年 月。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
期 限: 年 月~ 年 月。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提速改造工程线路、桥涵附属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各单位协调。
2、 施工范围内涉及相关电务设备均属安全防范内容。
3、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四、安全权利及义务:
1、施工时,甲方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2、依据施工平面图,甲方向乙方介绍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工艺,使乙方明确施工有可能给地下隐蔽带来损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使甲方明确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适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当日,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若甲方发生有危及地下设施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在必要的时候可责令甲方停工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现场配合,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派出人员熟悉并掌握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员指导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担当责任和损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设施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抢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其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对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锁计划及时审查会签,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在施工当日,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
7、如因隐蔽设施埋设时间过长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准确的位置时,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井”字形开挖,以探明电缆的走向、埋深。开挖过程中,甲方要听从乙方的指挥,不得野蛮开挖,不得使用机具开挖。
8、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甲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对未经乙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1、按沈阳铁路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调解决。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8
甲方: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线路加固、吊轨束梁、开挖路基浇筑混凝土支墩、架设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涵预制,防护涵顶进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影响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电缆以及甲方的相关设备。
二、 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_______)_______号
2.《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哈铁总(_______)_______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_____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_____号):
5.《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_______)_______号):
6.《哈尔滨铁路局普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_____】_____号文件。
7.《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哈铁安(_____)_____号)。
8.《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_____】_____号。
9.《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总运【_____】_____号。
10.《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 - ___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供电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 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电务光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严禁使用镐、铁钎和大型机械动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在勘查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要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撒白灰并插彩旗明示。《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由施工单位建立。
2. 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通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对于地面裸露的过度电缆,施工单位要采取槽钢或电缆槽盖等措施加以防护。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 ),乙方要甲方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对乙方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对施工予以及时有效地配合和监督,并对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处理。
2、施工配合时自行承担配合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3、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执行《安规》、《行规》、《技规》等规则。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时,甲方向乙方下达《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在施工中严重违规影响行车时,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乙方:
1、施工时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安全员、防护员,并配齐防护备品,按标准设置防护;
2、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计划项目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扩大作业范围;
3、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范围破坏乙方铁刺线防护网和安全保护区标志,因施工需要拆除防护网和护桩,必须签订防护网安全协议,按设计位置进行移设,甲方派专人监督,如需拆除防护网由乙方进行施工,并将拆下防护网和护桩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私自进入防护栅栏,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入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橘黄色防护服,并设专职防护员;
5、严格执行《哈尔滨铁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办法(试行)》,使用机械必须到甲方办理许可证,机械作业时应随车配备专职一人一机进行防护,距离既有线较近的作业,在列车到达施工现场10分钟前提前停止作业,并加强防护,列车经过后方可继续作业;
6、工具、材料、人员等不得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施工后料具在现场存放时,应派人24小时看护,不得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7、甲方配合人员不到现场或影响施工的设备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8、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电务、供电及甲方配合人员不到场严禁作业。
9、机械操作人员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操作证、资质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施工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便道必须设置隔离设施、否则严禁施工,隔离设施必须严格按哈铁建网电(20__)908号电报设置。
11、施工作业不得破坏原有设备、设施,如果破坏或移设工务设备,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强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施工前,同信号、通信、电力部门联系,明确光缆具体位置,填记《光电缆走向签认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否则,擅自施工造成后果有乙方负全责。
13、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设备,禁止脏污道床,如施工损坏甲方设备、脏污道床施工结束后要负责恢复原样。
14、遇降雨做好防护,防坍塌;降大雨及连续降雨严禁开挖基坑。编织袋、水泵等防洪必须设备,保证应急人员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内因乙方违章违规施工或安全措施不当发生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6、施工负责地段需设置标志或警示标语,对施工责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负责。
17、乙方施工人员不准擅自拆网、扒网、钻网,并承担擅自进入网内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拆网作业的,必须提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报备,并对拆网处所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同时安排专人看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8、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有《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大雾及雨、雪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每天安排专人对脚手架各连接杆件、结构稳定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架体结构的`安全稳定,承担因脚手架结构失稳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19、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须列入到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在进行吊篮施工、桥面系施工、桥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时,要做好施工设备、设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防止桥上施工坠物影响人身和行车安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结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申请后,指派安全质量监督员,并提前到达作业现场,按照《作业配合单》约定的配合时间在现场监控施工。
乙方:
1、作业中遇到有妨碍施工的甲方设备,要及时通知甲方配合人员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甲方设备;
2、需要甲方配合作业时,应提前3天将配合方式、项目、具体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签好《作业配合单》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设计发生变更、影响线路稳定、穿跨越线路本协议涉及具体分项工程时,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请求进行配合作业,承担配合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不听甲方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施工期间,由于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线行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车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及机械设备侵限等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础开挖时,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车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线路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对塌方处所进行填埋、夯实达到《修规》规定,机械设备及时撤出限界,并承担全部责任;
3、承担日常拆卸防护栅栏、关闭不及时、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伤亡的责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铁刺防护网,封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承担未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及配合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乙方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和施工安全红线问题,依据《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收缴违约金。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用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按总公司、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5份,返还甲方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业务处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接建站修库工程
2、作业内容:基础承台、框架柱、砌筑、吊装屋架等厂房施工项目。
3、作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影响范围:哈南站修库车间院内(相对王孙下行左侧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哈南站修库车间院内(相对王孙下行左侧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7、《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9、《铁路信号设备9050安装标准》TB10419-20__;
10、《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
11、《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80)铁机字1817号;
12、《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__)69号;
13、《哈尔滨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哈铁供电[20__]240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甲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地点以及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甲方不得安排行车作业。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施工区域所属信号楼设监控人员,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车组织办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人员进出施工作业区域,做好人身安全防护,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天窗内施工作业。
4、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请求,对乙方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和签认,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转发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组织乙方工程车辆进出作业地点,对乙方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工程车辆在站内进行作业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止轮;作业机具禁止超出作业地点范围。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不得扰动、破坏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负责人职务不到位,作业人员不足、准备不充分、影响范围不符,严禁进行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办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作业安全责任,施工前乙方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规》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结合部安全分工:
1)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地段,行车管理单位管辖行车室(信号楼)设置专职驻站联络员,作业现场设置现场防护员。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设专人到车站进行登记请令,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在作业前40分钟完成《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记。
3)牵引供电施工“天窗”作业应认真执行《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施工作业期间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好V型停电行车限制内容。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共同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施工预备会,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4、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甲方:
1、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对乙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提供作业内容,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数据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电气化区段停电单元作业时,必须凭停电的调度命令方可进行作业;送电时,在具备送电条件后,凭送电的调度命令方可送电,由乙方承担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7、提报的牵引供电施工作业应符合《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错误提报《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责任。
8、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车站关于站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与工务、电务、通信等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10、在作业中产生的行车、人身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1、未得到车站的准许严禁施工机械等运输工具在站内及线路上随意运行,如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0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路外、局外单位及哈铁工建集团)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2.地点和时间
3.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范围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ゼ追酱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业务处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监察室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担施工的 新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封闭网 工程项目,需在新菏线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立柱埋设、封闭网安装、站内围墙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1、新菏线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2、新菏线新乡东站内、塔铺站内、延津站内、封丘站内、长垣站内、滑县南站内、文庄站内
三、施工期限:20__年2月20日至20__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严格按设计及甲方技术、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2、施工时不得损坏路基上各种供电标示、标志。开挖基础作业,必须在有关配合单位人员指导下,避开锚坑、支柱坑、接地极沟。不得损坏接触网柱、锚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各种施工机具的存放,必须在供电设备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机具、物料堆等导电物品必须远离供电设备,并派专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统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段内既有设备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组织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内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书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书,甲方根据现场派安全防护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甲方现场配合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队不得开工。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各种设备的具体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范教育无法具体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实划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备施工时,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3、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5、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活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内,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问题克服情况应书面反馈甲方,否则视为未整改。
六、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规范进行说明。
七、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协议,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八、相关配合费用由新菏线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线路加固、吊轨束梁、开挖路基浇筑混凝土支墩、架设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涵预制,防护涵顶进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汤林线 (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2)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影响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电缆以及甲方的相关设备。
二、 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内汤林线 (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施工期限: 年 月 号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__)172号
2.《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哈铁总(20__)473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6.《哈尔滨铁路局普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文件。
7.《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哈铁安(20__)31号)。
8.《信号维护规则》铁总运【20__】238号。
9.《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总运【20__】295号。
10.《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 - 20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供电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 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电务光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严禁使用镐、铁钎和大型机械动土。明确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在勘查探测地下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要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撒白灰并插彩旗明示。《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薄》由施工单位建立。
2. 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渡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通信段施工配合签认单》。对于地面裸露的过度电缆,施工单位要采取槽钢或电缆槽盖等措施加以防护。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 ),乙方要甲方签订《施工过渡期间电缆看护协议》。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对乙方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对施工予以及时有效地配合和监督,并对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处理。
2、施工配合时自行承担配合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3、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执行《安规》、《行规》、《技规》等规则。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时,甲方向乙方下达《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在施工中严重违规影响行车时,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乙方:
1、施工时必须按规定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安全员、防护员,并配齐防护备品,按标准设置防护;
2、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按计划项目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扩大作业范围;
3、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范围破坏乙方铁刺线防护网和安全保护区标志,因施工需要拆除防护网和护桩,必须签订防护网安全协议,按设计位置进行移设,甲方派专人监督,如需拆除防护网由乙方进行施工,并将拆下防护网和护桩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私自进入防护栅栏,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入时,必须按规定穿着橘黄色防护服,并设专职防护员;
5、严格执行《哈尔滨铁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办法(试行)》,使用机械必须到甲方办理许可证,机械作业时应随车配备专职一人一机进行防护,距离既有线较近的作业,在列车到达施工现场10分钟前提前停止作业,并加强防护,列车经过后方可继续作业;
6、工具、材料、人员等不得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施工后料具在现场存放时,应派人24小时看护,不得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7、甲方配合人员不到现场或影响施工的设备未处理前严禁作业;
8、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电务、供电及甲方配合人员不到场严禁作业。
9、机械操作人员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操作证、资质证书,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施工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便道必须设置隔离设施、否则严禁施工,隔离设施必须严格按哈铁建网电(20__)908号电报设置。
11、施工作业不得破坏原有设备、设施,如果破坏或移设工务设备,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强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施工前,同信号、通信、电力部门联系,明确光缆具体位置,填记《光电缆走向签认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否则,擅自施工造成后果有乙方负全责。
13、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设备,禁止脏污道床,如施工损坏甲方设备、脏污道床施工结束后要负责恢复原样。
14、遇降雨做好防护,防坍塌;降大雨及连续降雨严禁开挖基坑。编织袋、水泵等防洪必须设备,保证应急人员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内因乙方违章违规施工或安全措施不当发生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6、施工负责地段需设置标志或警示标语,对施工责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负责。
17、乙方施工人员不准擅自拆网、扒网、钻网,并承担擅自进入网内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拆网作业的,必须提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报备,并对拆网处所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同时安排专人看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8、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有《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大雾及雨、雪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每天安排专人对脚手架各连接杆件、结构稳定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架体结构的安全稳定,承担因脚手架结构失稳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19、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须列入到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在进行吊篮施工、桥面系施工、桥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时,要做好施工设备、设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防止桥上施工坠物影响人身和行车安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结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申请后,指派安全质量监督员,并提前到达作业现场,按照《作业配合单》约定的配合时间在现场监控施工。
乙方:
1、作业中遇到有妨碍施工的甲方设备,要及时通知甲方配合人员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甲方设备;
2、需要甲方配合作业时,应提前3天将配合方式、项目、具体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签好《作业配合单》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设计发生变更、影响线路稳定、穿跨越线路本协议涉及具体分项工程时,必须重新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业请求进行配合作业,承担配合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不听甲方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施工期间,由于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线行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车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及机械设备侵限等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础开挖时,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车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线路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对塌方处所进行填埋、夯实达到《修规》规定,机械设备及时撤出限界,并承担全部责任;
3、承担日常拆卸防护栅栏、关闭不及时、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伤亡的责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铁刺防护网,封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承担未与电务、供电、车务等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及配合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1.乙方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和施工安全红线问题,依据《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收缴违约金。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用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按总公司、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5份,返还甲方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业务处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3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入公司院内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人员,便于 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安全监督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或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入公司院内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门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 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工程保证金:开工前乙方交纳1000元安全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证金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4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内容(范围):详见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3.1 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3.2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 甲方应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 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 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决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3.7 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 48 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3.8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应经常联系乙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4.1 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且乙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转包。
4.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4.3 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4 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6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4.7 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
4.8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
4.9 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机械、机具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4.10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挂有安全禁告标牌。在邻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时,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禁示标志。
4.11 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考试。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础施工中使用的危险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七章第二节(爆破作业)等规章制度。对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并符合条例规定,持证上岗。使用当地派出所的民爆队伍,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报甲方备案。发生违反条例和规程、规定引发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4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4.15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___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16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等)时,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乙双方和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4.17 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标为:“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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