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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飘》的读后感1
读一本好书,可以感染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感染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的观点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的观点,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的读后感2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这是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的读后感3
你着一袭长裙,款款而来,明眸如月,笑靥如花。
灯光下,你尽情地旋转,尽情地舞蹈,两串珍珠耳环也变成了两只舞动的精灵。生活如此青睐你,你如一位骄傲的公主,享受着男子们倾心追捧。
17岁,多么美好的年华,你却一身黑衣退出了华丽的生活,在那场南北战争中,你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只身带着儿子的寡妇,生活无情地展现出它狰狞的一面,如一只丑恶的怪兽随时可能吞噬一切。
在炮火映红了半边天的夜晚,你独自驾车,准备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车上拉着命悬一线的梅兰妮母子,城外一片漆黑,你大声吆喝着,拼命抽打马儿,希望他跑得更快些;你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每一个闪过的身影,生怕遇上黑奴或北方士兵,你一边紧握着枪,提防着周围的一切,一边不时的诅咒着、关心着车上那对虚弱的母子。没有人关心过那夜你的恐惧,没有人问过你是否担心那夜会死去,我只知道天明时你独自带着他们回到了塔拉。
你以为回到塔拉便可衣食无忧了,但命运又跟你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母亲离世、父亲患病、庄园被北方士兵掠夺。从那时起,你便开始肩负塔拉的重担,踽踽前行。
贫穷和饥饿使你这位在塔拉庄园养尊处优长大的公主,疯狂地爱上了那片红土地,你衣着褴褛,甚至连一双不露脚趾的鞋也没有。你用仅有的钱购买种子,你如一个地道的农民一样,亲自耕种着那一方土地。你常常诅咒成为你拖累的梅兰妮母子,诅咒身边的每一个人,可又计划着自己手里的每一点钱,不让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饿死。不到20岁的你担负起塔拉庄园每个人的性命,一次次地迎接着命运的挑战。
你如一株倔强的野菊,花满枝桠,在生活的石罅里绽放出独属自己的美丽。
在那个争夺不断的岁月里,你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成了鼓励每个人坚强活下去的旋律。生命,是在挣扎中显示其伟岸和美丽的。
一棵树苗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不断积累与坚守。无论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它都要把根深深扎入土地,把干挺直,用整个身躯迎接狂风暴雨……
一弯小溪要流淌成汹涌大河,需要不断积累与前行。无论高山平原、泥淖险滩,都要吸纳、奔涌,用所有的精力奔流出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们或许没有斯佳丽的从容不迫、坚毅顽强,勇敢执着,但我们可以拥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心若向上,脚就不会停止——就像斯佳丽常说的“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斯佳丽用自己义无反顾,向我们证明了生命的张力,生命的顽强,生命的芬芳。
生如夏花之绚烂——致永远的斯佳丽!
《飘》的读后感4
很多时候,社会的变革和人生际遇的沉浮就好像一阵狂风,以横扫一切的凶猛势头吹向你,并将你裹挟其中。狂风总有过去的时候,也总会带走一些什么,风过之后,有些人望着风去的方向怅然若失,妄图从回忆中找回往日的一切,而另一些人,则在匆匆回首之后走向远方,去追寻风雨后灿烂的阳光。我曾是前一种人,永远追忆过去的美好,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可能,我宁可永远不再面对现实。可是我错了。无论我逃避与否,现实都摆在眼前,我永远都无法逃脱,正如人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人总是要长大的,我告诉自己,你必须长大了,无论未来有多大的风雨,你都应该学会自己承担,任性和软弱不应该成为借口。面对暴风的袭击,你只有两种选择,被摧毁和经历洗礼、走向成熟。
记得有人说过,人和书也是有缘分的,像张爱玲笔下的男子和女子,千山万水,蹉跎岁月,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在那个时刻遇到了彼此,了解了彼此。我和《飘》早就相识了,却始终没有相知,《乱世佳人》这部电影也早看过,但那时候,我脑海中关于它们的全部记忆只是一个有着绿色眼睛和姣好容貌的女子,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传奇故事。至于那传奇背后隐含了什么,我那时不想了解,也不可能了解。看电影的时候,我只注意到华丽的场景和精致的服饰,以及男主角不羁的笑容和女主角猫一样狡黠而聪慧的眼神。而对于小说,我那时全部的了解都只局限在第一段文字,就是对女主角美丽容貌的经典描写。
“那斯佳丽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深色皮肤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儿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是翻译名家傅东华的手笔,以后任何一个翻译者笔下的这一段落,都不及他翻译的有魅力。只是那时我只知道这是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子,却不知道她娇小的身躯要承载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发现我理解了斯佳丽,并且从未和她离得如此之近。
《飘》的读后感5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本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又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得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的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合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男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因此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男人们几乎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了。一切重担都落在了思嘉19岁的肩膀上。总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是,很多人会跃得头破血流,会跃得绝望了,会跃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中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南涞。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本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过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创造一个时代。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式。而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飘》的读后感6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飘》的读后感7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这几个月我读了《飘》,心里不禁泛起涟漪。这样一本著名的小说,是多么细腻,多么迷人啊!简直美得像散文一样。
斯佳丽真是使人矛盾呀!对于她,我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重。我佩服她的坚强和勇敢,融入现代女性的刚毅和执着。她能在那种情况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能抛开社会上的冷眼开创自己的事业,最终由一位俏皮、叛逆的大家闺秀成长为成功的、自立的女商人,这难道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吗?
曾今有多少读者折服于斯佳丽,讴歌斯佳丽。的确,今天的我们缺少她的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可谁能否认她的骄傲、贪婪和虚荣呢?从一定角度来看,若不是她的虚荣,也许就不会有她悲惨的感情生活了吧。
我还是个十几岁的不成熟的人,对生活的经历、对命运的看法尚很幼稚,但我依旧相信,就像斯佳丽自己说的,如果她现在还在上层社会中有生活的保障,她也会像她母亲那样对苦难的人伸出美丽的双手去帮助他们。
这是我认为最体现斯佳丽“性本善”的理由。当我快对她的冷酷作为感到气愤时,这句话成了黑暗里的星光,心中久久紧扣的弦终于奏出了优美的琴声,看来我们的女主角不是完全麻木了的。这给我以全新的感觉,好像自己飘荡在白云之间,飞旋与丛林之中。因为我充分了解到,仅仅一丝善意也会在现实中扭转一个人的性格,也会让世界多一些温暖。
笛杜将各个角色都写活了,人生不如人们想的绚丽美妙,我们要面对的是人,是勇敢无畏的去征服命运,挑战灾难的有思想的人。
看来笛杜掌握了人生,也掌握了描写这一幅人生之画的技术。这本小说发展有层次,意境深远。但我读时不免有一分担心,读者会怎样评价我们的主角?如何评价斯佳丽“飘”的命运?不能否定,很多读者都希望作者把主角写的善良些,不是个唯利是图的人。但希望归希望,如果主角真的变成像玖兰妮一样,那么,恐怕也不具有战乱的特色了吧!可能今天,我们不再找得到配得上“乱世佳人”这个成语的小说人物了吧。更有甚者,也许《飘》也就没有创作的意义了!
《飘》尽管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一个女子的命运,但它发人深思,并且给人勇气和力量,也让读者对人生有了新的思量。
很庆幸自己在高中时代读了这本小说,它让我懂得了人生要勇于挑战千难万险,也让我懂得远离虚荣和自私。你看,现在我正大步迈向未来呢!
《飘》的读后感8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的读后感9
《飘》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为南方没落庄园势力谱写了的一曲挽歌。故事中的郝思嘉美丽聪慧、高傲自私。
她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一心疯狂地迷恋着艾希礼,即使艾希礼已与她的好友玫兰结婚,她也没有放弃;她总觉得周围的男人都该围着她转,不管任何地方,只要有她在,都该以她为焦点;她为了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可以不惜把纯洁的爱情与婚姻当做交易品;她三次为了不同目的很随便地嫁给她根本就不爱的人,其中还包括她妹妹的未婚夫。这样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思嘉真的很让人悲哀,以至于最后,当她发现她深爱的人其实是她的第三任老公瑞德——一个很多方面都能和她产生共鸣的人因一直付出得不到而希望决心离开她时,很多读者都认为她罪有应得,终于因她的任性自私而得到了她应有的惩罚。
可是,他们却忽略了思嘉身上很多人都没有的闪光点。毕竟这不是本讽刺小说,思嘉能当上女主角,肯定有她的过人之处。首先,她的单纯、执着就让我非常欣赏。在我眼里,她是一个一直都在尊崇自己内心去生活去追求的小姑娘。在经历了母亲病故,父亲变疯,可谓家破人亡的这些磨难后,为了保住脚下的土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她小小的肩膀得承受了多少的痛啊!在我眼里,她的任性,她的高傲,她的不成熟在这些优点面前,都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了。就如同她一直傻傻地爱着艾希礼而不能理解艾希礼一样。如此直率的她怎能理解到瑞德对她那冷嘲热讽的爱情,她又怎能有火眼金睛洞穿瑞德满不在乎外表下那颗对温情、对爱情极度渴望的心呢?
总之,他们的爱情结局让我很遗憾。不过,我还是依旧对他们的以后抱有很大希望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作者写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想,这可能也是对广大读者的一种提示吧。我相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她一定会让瑞德重新回到她身边的。“失败,放弃”这样的字眼从未在勇敢坚强的郝思嘉身上出现过。这一路走来,她经历多少的艰难与苦痛,为了在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塔拉与希礼,她曾一次又一次地在绝境中挺起不屈的脊梁。这次,对于瑞德的离开,她也一定可以的。况且,想要忘记一个人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瑞德走的时候说他已经疲乏了,他的心已经冷了。不过,你们说,一个曾深深嵌入你灵魂的人怎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了?
最后,感谢《飘》,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物,他们教会了我许多我没有的东西,譬如执着,勇敢,宽容,理解,珍惜,信仰,这些在变化世界中永远都不会变的美好品质。
《飘》的读后感10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飘》的读后感11
这个寒假我开始阅读一些和成长有关的书,比如《小妇人》、《约翰·克里斯朵夫》和《飘》。就人物形象而言,《飘》中的斯嘉丽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一人物形象是我以往所读过的书籍中所没见过的。
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写的。斯嘉丽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她从一个天真的富家小姐,历经了战争和生活变故等磨砺,最后蜕变为一个精明自立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她炼就了一颗强大的内心,从来不畏流言蜚语,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并不完美,而且恰恰相反,她身上积聚了很多的缺点,是我以往看的那些书中所经常批判的缺点:自私、精明、强势。但是她仍然让我喜欢,因为,她总是能在绝境中点燃“希望”的火焰,从不花时间去后悔和哀伤,永远向前看,所以,小说的结尾有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就是斯嘉丽这种性格的真实表现。
我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还因为她活得很真实。这种真实表现在她很离经叛道,我行我素。她对南方上流社会的那些条条框框极其反感。有一次在舞会上,她刚刚死去了丈夫,是不能跳舞的,但她很想跳,于是她就很尽情地跳了。而且还一针见血地讽刺上流社会淑女们的虚伪:“我最讨厌那些明明跳上两天两夜的舞蹈都不会感觉到疲惫,却偏偏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的小姐。”她的真实还表现在她面对急剧变化的生活和命运,从来不幻想和叹息,她紧握土地发誓绝不让自己再挨饿,她真的做到了。在那一刻,我真得被打动了!她改变了原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来化解重重困难和危机。这些带来的感动又化解了我对她自私等所带来的恶感,这个人物形象真是太有张力了!
有时侯你喜欢的那个书中的人物,可能正好就是你想成为又很难的那种吧。斯嘉丽的适应能力很强,当她被迫承担起生活的压力时,她毫无怨言,毅然做起了自己的生意,甚至做得比男人经营得还出色。她的深情并是柔情,而是责任和担当,比如,她始终没有离开她并不喜欢的媚兰,因为她答应卫希理要照顾她。她虽然抢了妹妹的未婚夫,让人觉得她好像很自私,但当她把对爸爸的承诺变成现实——保住家园时,你又会觉得她那么深情,对这片生她养她的南方土地,对她的爸爸!
总之,斯嘉丽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形象,但我在她的生命历程中领会了一种很可贵的东西——我也要像斯嘉丽那样顽强,也要拥有她那草一般的品质,总能顺应自然,并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飘》的读后感12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的读后感13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飘》的读后感14
时间在人的味蕾上跳动着,抽出了什么,又注入了什么,人的味觉在不断改变。品味的最好疗法是去一遍一遍地品尝、回味。
我想品读经典更需如此。第一次 读《飘》时,品的是爱情。早从中国经典里坚定了“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念,便固执地认为爱是要放弃一切,哪怕是放弃生命,也要化作双飞的蝶,相守生生世世。那时我不喜欢郝思嘉,她是个功利又极富心计的女子。
全世界的男子只是她变强的阶梯。她虚荣、偏执,像是戴着女神面具的狼,桀骜不驯。我更喜欢媚兰这个温婉的女子,她是轮明月,流动着月华,就那样温润了人们一颗疲惫的心。我想,若我是卫希礼,我也会选媚兰为妻的吧。
看郝思嘉跌跌撞撞地一路走来,像看一场事不关己的戏,冰冷漠然,只道她是爱情的叛徒,把美丽的童话瓦解得支离破碎。上天便来惩罚她,让她总是在失去中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一晃很多年,我才知道,很多事情我不懂,现实不是童话。很多时候,周围一片迷茫,想要放弃时,依稀见到了那样一个女子。
于是再翻起微落尘埃的《飘》。
这一次,我看不懂爱情,我只看到了人;我看不懂童话,我看到了真性情。
我想,她美得真实勇敢。
她没有戴着天使的光环,因为她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她的身边有纷飞的战火;乱世中,柔弱只会让她化为落花,所以她选择了勇敢,为自己换上了男人的脊梁。她嫉妒成性,深深地恨过“夺爱”的媚兰;可是她的生命里她舍不得完全抽走善良,于是保护着在童话中幻想的媚兰。她柔弱无比,在不同的男人面前会泪眼蒙眬,用眼泪赚取世人的同情;可转过身,她的刚硬会让世间的男人望而却步……
世间所有极端的性格,纷繁杂乱,却是如此完美地融成了一个郝思嘉。正是因为这矛盾而又统一的融合,她的美倔强而真实。
记得一个细节:她用柔嫩的小手刨着土,踉跄着寻找食物,四周黑暗成了忧伤。她恐惧着却无悔,她愿用染血的手换回家的美丽。
她是一只蝴蝶啊,她的生命原本该充满了鲜花与阳光,就算飞不出沧海,又有谁忍心去责怪?
她是一只最美的蝴蝶,骄傲地飞过苦难之海。书中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想,明天,她会收获爱情的,我祈祷着她的明天和我的明天。
下次,我期待着时间给我的舌头以新的赏赐,我将品读出另一种《飘》的味道。
《飘》的读后感15
《飘》是我接触的第一部世界名著,后来被译为《乱世佳人》。小时候的邻居是中学历史老师,他们一家总是比较安静,家里没有电视柜,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柜。这部名著就是他家的姐姐借给我看的。这部书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会反复回看。曾经为郝思嘉的初恋而惋惜伤感,暗自垂泪;也曾因她的坚强勇敢而倍受鼓舞,重拾信心......
暑期重读这本书,我发现最让我感动的是这一情节:郝思嘉的父亲站在高大的老橡树下对她说:“这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电影中的一幕也在脑海中再现,郝思嘉和父亲站在一棵巨大的老橡树下。当镜头转向远方,夕阳下红无边的土地和晚霞映红的天空浑然一体。树与人都显得那样渺小。在我心头引起了强烈的震撼。虽身住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心却总是向往田野和泥土的芬芳,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美好。也许只有在这大自然里,我的身心才可以归复平静,属于自己。
回忆我的童年,印象最深的就是六岁之前在乡下生活的日子。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中疯跑,寻些嫩绿豆荚、豌豆尖、青茄子,甜茅根嚼吧嚼吧来安慰缺滋少味的味蕾。在雨后的小树林里采蘑菇、摸爬叉,再用洗净的灰色瓦片装着撒上些许盐粒,拿到村头烟炕(烤烟叶的大火炉)上,请守炉的人用长长的铁铲把瓦片送入烟炕深处,静候片刻便可以和小伙伴分享美味了。这些纯粹的清香味道留在灵魂深处,甚至常出现在梦里,至今没有什么美食可以替代。
来到油田,偶有机会接触田野是在每年十月份左右,可以挎着小篮去农民收过花生的地里刨花生。刨多少花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光着脚踩在沙土地上,重新感受着泥土的柔软,呼吸带有泥草芳香的空气,心头的轻松愉快无以言表。
上班后,单位后操场的围墙边,有一大块空地鼓励老师们认领。我毫不犹豫报名。趁着双休日忙碌一天,香菜、小葱、小油菜、蒜都安然躺入被我修葺平整的各自领地中,静待重生。腰酸、腿软,再算算投资,买种子、肥料!看我在菜地辛苦劳作,同事站在我身后不解地问:这些菜在市场花不了几块钱就能买一大把!你图什么呀?我没有考虑过,喜欢,就做了。怎么回答她呢?一定有什么吸引着我,细想从中收获的乐趣:荒废的黄土地在我精心侍弄下变得肥沃起来;播下喜欢的菜种开始期待发芽;看到幼嫩的小苗钻出地面;拔草捉虫让菜苗欣欣向荣;吃到自己地里的放心蔬菜;与朋友家人分享有机食物的纯美味道……使我爱上种菜的也许是灵魂深处对泥土的热爱和幼年田间美好经历的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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