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1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2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3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书,福尔摩斯是英国19世纪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与他的搭档华生一起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剥洋葱一般的解开一个个谜题,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对朋友肝胆相照等等,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难能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真善美终能战胜假恶丑,同时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中,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吸血鬼“这个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尔摩斯发出的求救。这位丈夫向福尔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认识的过程,以及现在的生活情况,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鲁人,与丈夫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们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宝宝,而且这位丈夫还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身患残疾的十五岁的大儿子。这位丈夫突然发现最近她妻子的行为怪异,毫无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儿子,上个月保姆突然听到婴儿痛苦的声音,跑回房间发现,妻子正伏在婴儿的身上,显然在咬住婴儿的脖子,婴儿的脖子上留下了小伤口,并且有血流出来。后来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听到婴儿的啼哭,他们跑过去,发现妻子正从婴儿床边站起来,孩子的脖子和床单上全是血迹,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这让丈夫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吸血鬼。想让福尔摩斯帮他查清楚。
福尔摩斯首先向这位丈夫提出一些问题,丈夫都据实所答。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他们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艰难第、缓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样子很不正常。其次,福尔摩斯认真观察了大儿子和父亲对话的样子,以及父亲对小婴儿的疼爱,最后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
说他的妻子其实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错怪了他的妻子。福尔摩斯说他已进入这个家,就看到了这个家的墙上陈列着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鸟箭的箭囊空了,因为这种古老的武器,箭头都是用毒液浸泡过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头刺伤,不把毒液吸出来,就会造成死亡。
那条狗就是被试验箭头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证据。福尔摩斯说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儿子,大儿子嫉妒,健康可爱的小儿子,害怕自己的父亲被小子儿和妻子抢走,于是残忍的伤害了小儿子,所以妻子才会殴打他。福尔摩斯说当他看到父亲怀抱小儿子的时候,大儿子脸上的愤怒和仇恨时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仅凭我们知道的信息,福尔摩斯就能解开谜团,不得不钦佩他的敏锐的观察。正是这一点一点的从表象中抽取出来的真相,才使福尔摩斯更加伟大,聪明。现在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4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就应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潜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必须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能够一气呵成,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一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明白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一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务必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6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7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8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异常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午时,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可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99.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仅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仅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可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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