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通用20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后感 1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于1919年回故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农村疮痍累累的残酷现实,加之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求索了三十余年的生活体验,于是写出了这篇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小说。
我认为《故乡》这篇小说通篇采用对比的艺术手法,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结构的安排上。首先,人物形象自身形成鲜明对比;其次,形象与形象之间形成鲜明对比;小说在结构上,前后也形成鲜明对比。并且这篇小说中有两种氛围仿佛明暗两种光同时投射到一个物体的两面,一种是沉重、灰暗的,另一种是轻灵、欢悦的,给人一种复杂、丰富而美好的体验和感染。
看见《故乡》这篇小说,我仿佛看见了我童年往事的倒影。在我还没有搬到现在的家的时候,我一直是住在老家,在那里我有一个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起捉蚂蚱、追蝴蝶,一起嬉皮打闹,一起躺在柳树底下看星星……日子简直快活得如神仙一般。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要搬家了,她急得大哭,我也躲进房里不肯出来,可最终我还是被带走了。后来,我托她的父亲带了几本书和几支漂亮极了的笔,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面。大概过了两三年,我的姑结婚了,我们在酒席上又见面了,我都快认不出来她了,简单寒喧几句后她就匆匆离来了,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情景不意感慨:原来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如今却……
小说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迅先生和闰土从称称兄道弟至态度恭敬的经过。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从而造成纯真的人性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故乡》读后感 2
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一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加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己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己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够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够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己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够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故乡》读后感 3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 4
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大革命的失败,新军阀的成立,把当时者处于动荡之中的中国,拽入了黑暗的深渊,而在这种黑暗之中,有的人在黑暗中沉沦,而有的人则想在黑暗之中找出一丝的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小桥,流水,人家,故时的好友,充斥着鲁迅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可是,当鲁迅再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了,人与人之间也多了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富与穷的不同。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哎,人们的内心的变化人让鲁迅的那份对故乡的美好记忆破碎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们的内心中,少了份童真,多了份贪婪;少了份善良,多了份狡诈。
那朴实、勇敢的儿时好友——闰土,也消失了,那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通红,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人所代替。一句恭恭敬敬的“老爷”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那当时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20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非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成了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的小市民形象。并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从中期骗我说闰土偷碗碟。
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则是悲凉。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底都是种最深的隐痛。而鲁迅先生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故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对于这样的故乡,他难以再有美好的期待·······
《故乡》读后感 5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 6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7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 8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我感到伤心并懂得了朋友之间的分享!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篇长篇小说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瞧!它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有好吃的它们一起吃,有猎物它们合作一起抓。现在,浣熊可能会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会抓不住它们,我坚信只有在老丹和小安在比利的帮助下抓住它们。
它们的行为也使我想到了:有什么东西要一起分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次老丹在它们的巢门口捡了一块肉,它叼了进去,你可能会以为它会自己独吞吗?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绝对不是。老丹会等小安回来,更它一块分享,在它没有来之前,它绝对不会自己独吞的。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又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它们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守护自己的小主人。在“红色羊齿草”降临在它们的坟头上,就说明,这一颗种子,必定将要天使来播种!
《故乡》读后感 9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故乡》读后感 10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
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故乡》读后感 11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 12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 13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 14
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故乡。
时代的迅猛发展,迫使无数城市被整容。如果说,世界上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故乡,那么,面对一千多个形同神似的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吗?
故乡,不仅仅是地址和空间,更有记忆能量和光阴故事。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唐山大地震的纪念节目,老一代唐山人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几年前,有一张关于震前唐山的照片使全唐山沸腾。许多老人泣不成声,他们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更是一代人的乡愁。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的城市,我们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找到了熟悉的街头,却找不到曾经的绿杨、喜鹊了。
作者王开岭用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诠释了乡愁。在他笔下,我看到了曾经的孩子们,放学时携手、欢笑着回家的情景。而现在,一放学,他们便被关在名叫“汽车”的“牢笼”里,只能透过小小的车窗,贪婪地领略外面的世界;夏夜的萤火虫,带给孩子们欢乐也装饰了他们的梦。而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萤火虫呢?
故乡是一缕炊烟,被“城市整容”的强风吹得无影无踪。
沈从文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每个人都应该回到故乡看看,至少在它毁容或者下葬之前。
在当今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人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和村庄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而出发。
《故乡》读后感 15
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会心甘情愿地为它们的主人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狗一直都是忠诚、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随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似乎是形影不离的。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那个男孩叫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于比利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但是比利却不那么认为。他每天都挖野菜,摘野果,用捕兽夹捉负鼠、野兔,再拿出去卖,日复一日地劳动着。终于,在两年以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足了美元,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近。
当比利拥有了老丹和小安之后,成天带着它们打猎,训练它们,在城市里的一次狩猎比赛中获得了金奖杯与银奖杯。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与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比利的童年也永远地埋葬于此。
读完了全书,我知道了狗其实心里的爱比人还要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自私,有了爱世上就不会有战争、屠杀。这本书还教会了我怎样实现梦想,体验了实现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
《故乡》读后感 16
人生就像是一块璞玉,它的价值不易被人发现,我们就像是一位雕刻家,用刻刀在这块璞玉上雕刻,用心灵去体会、去研磨,最后的作品就是我们心中的理想。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鲁迅的作品集里,我感到的是对似水流年的追忆,有着真挚的情怀,他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看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快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但只要读懂了鲁迅先生的理想,他的新希望,就感到有一股泌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那是他对理想的执著。
“我”回故乡后,故乡的一系列变化,杨二嫂、闰土 都变得陌生,使文章有一层离愁别绪。现实总是那么残酷,贫富悬殊,人与人距离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无情地一点一点地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的.深,为何人们要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为何人与人之间要有这般的厚障壁、隔阂?鲁迅在渴望,在呼喊:“一轮金黄的明月”“碧绿的沙地”,希望改造旧社会,创建新生活。在浮世曲折沧桑的变化,流水之畔,红尘滚滚,鲁迅带着他的新希望缓缓走来,轧实了革命的道路。
鲁迅在他的寻梦路上埋头前进,只是向前、向前,向着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信念,去努力,去奋斗。汪国真说:“我不去想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在我的人生中,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不去计划得失,把我的汗,我的泪作为刻刀,用毕生的心血去雕刻理想,在人生这块璞玉上细细雕刻,让理想变为一块能开出绚烂花朵,绽放出迷人光彩的羊脂白玉。
《故乡》读后感 17
从1911年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和新军阀的建立,把当时动荡的中国拖入了黑暗的深渊。在这种黑暗中,有的人沉入黑暗,有的人想在黑暗中找到一丝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的。
小桥、流水、人、老朋友,充满了鲁迅对家乡的美好记忆,但当鲁迅再次回到家乡时,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人们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财富和贫穷。人与人之间的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太多的差距,让人拒绝千里。啊,人们内心的变化让鲁迅对家乡的美好记忆破灭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在人们心中,少了一份纯真,多了一份贪婪;少了善良,多了狡猾。
简单勇敢的童年朋友飞跃土壤也消失了。机智勇敢、知识渊博的青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红红的中年人取代,上面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只有一件非常薄的棉衣。恭敬敬敬敬的“老人”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当时的闰土早已在社会的寒冷中淡淡消亡。在他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让他像木偶人一样痛苦。一棵幼苗,就这样消失了。
20年前,杨二嫂年轻漂亮,所以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为了“颧骨突出、嘴唇薄”的“细规则”,成为了一个自私、尖锐、贪婪、势利、爱是非、爱唠叨的小公民形象。想尽办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欺骗我说闰土偷碗碟。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是悲伤。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中都是最深的隐痛。在鲁迅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家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他很难对这样的家乡有更好的期待。
《故乡》读后感 18
放下书,抬起头,看着窗外的鸟儿,落在电线杆上,心也为鲁迅的友谊感到遗憾。想:我会和我的朋友这么疏远吗?轻,心松,不,现在不是堕落的时代,甚至家乡也不会离开我,我会永远记得朋友。
经过30年的磨损,润土的话语相差巨大,久久回荡。30年后,由于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童年天真活泼,健康快乐,知识渊博的飞跃土壤消失了;它带来了一个真正的农民,手不像原来那么嫩,但充满了皱纹,洞;眼睛深陷其中,似乎有什么麻烦让他睡不着觉。在他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让他像木偶人一样痛苦。一棵幼苗,就这样消失了。
当时,鲁迅第二次看到闰土时,闰土叫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的母亲说:“不要叫他的`主人,或者像往常一样,叫迅哥哥。”但他摇摇头说:“老太太说了什么,这不规则,不好。”鲁迅的心也突然凉了,心里的话也逐渐消失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经深深扎根于飞跃的心中。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感到奇怪。
这就是封建社会帝国主义造成的邪恶。在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反映,通过家乡的记忆和家乡的现实,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压榨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反映了1911年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它体现了鲁迅探索“人性”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动群众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束缚。古代训练建造的高墙使人与人隔绝。它突出了鲁迅对“民族性”的拯救。
我们不能改变环境,所以我们必须随着环境而改变。飞跃的土壤就是这样,有时我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身份和金钱来衡量啊。
《故乡》读后感 19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故乡》读后感 20
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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