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字》有感

时间:2024-04-30 09:39:24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读《红字》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红字》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红字》有感 篇1

  这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课外书,它的名字叫《红字》。

  《红字》叫了一个妇女因为犯了基督教的禁忌,所以,所有的`人都看不起她,觉得她非常得卑贱,但是这个妇女没有把他们对她的看法当做一回事。她每天都给别人做衣服,用自己的真心去感化这些人,最后,人们中与抛掉了之前对妇女的看法,尊敬起了这个妇女。

  这个妇女让我学到了很多,比如说: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我们都不能气馁,要振作一来,不能让别人小看了自己;我们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向困难低头,那样我们才会成功......

  这让我想到了我看过的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子,他家境贫寒,没有钱读书,所以大家都看不起他,但是他却每天偷偷地跑到小学里,站在窗外,看着老师给同学们讲课,然后回到家里就把今天老师讲的课完完全全地再回想一遍。过了几年,这个男孩子家有钱了,他就去读书了,最后,他用高分考进了大学,为他的父母争了光。小男孩用自己坚持战胜了困难,用自己的勇气让大家对他刮目相看。

  现在想想我,我每次只要遇到了一点点的问题或是困难,就马上退缩,不去想办法解决。有一次,我有一道题目不会做,就没有思考就放弃了,如果当初再想想的话没准就会想出来怎么做了,但是我有尝试过就放弃了,现在追悔莫及都晚了。

  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都不能放弃!

  读《红字》有感 篇2

  一个女人在丈夫不在身边的情况下,生下了一个孩子。人们以宗教审判她,让她永远在胸口上佩戴一个红色的“A”,让所有人知道她在贞洁上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没有人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红字给了她很多束缚,她只能住在远离人群的小屋,带着她的女儿——一个看起来强硬狡黠的小女孩。红字也给了她很多自由,她可以摆脱人群,摆脱宗教桎梏,让自己的思想自由自在的飘荡,她想到了和爱人的另一种可以选择的生活,她要和他离开这里,忘记这里,忘记束缚,去世界的另一片土地上,带着爱度过剩下的生命时光。

  她的爱人,那个让她独自承受红字重量的人,是牧师,是每个人崇敬,爱戴的牧师。他怯懦,软弱,不敢站在她身边,不敢承认自己做过的那样的违背上帝旨意的事情。但他也无法忘记,海斯特佩戴的红字,和他的小女儿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因此,他的胸口也“长”出了红字,这是他心的枷锁,就像《罪与罚》里的罗佳,心灵的痛苦可以让人发疯,是上天的惩罚。痛苦没有出口,成就了敏感的牧师的布道场上的`温柔,是这次错误成就了牧师宗教事业的成功,也摧毁了他的精神。

  牧师在生命的最后承认了本也属于他的红字,海斯特丢掉了红字又重新戴上了,我想,海斯特知道红字从她身上拿走的东西远远没有红字带给她的东西多。如果可以,我们勇敢一点,让自由的思想带我们生活吧。

  读《红字》有感 篇3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 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读《红字》有感 篇4

  (开头没有,别人就不知道是读书笔记了!)“真有这么个网站啊?能把自己身上的东西去换时尚的物品吗?”“当然可以,这个网站的名字叫XXX。”作者与一位同学谈得热火朝天。回到家以后,这位作者连忙打开网站。自己的用户名设为WC。打完字以后,他把自己的青春痘和电脑交换了一套网球套装。说罢,自己的脸开始发痒。过了一分钟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网球套装却放在了家门口。 有效,作 有效,作者又把自己的头发换了一辆轿车。一辆轿车的钥匙变出来了。作者一看自己的头发,顿时傻眼了。自己的头发竟然是一头的白发。这位作者吴晨才醒悟过来,自己和电脑换的是自己的.青春,这多么不值啊! 青春年华是短暂的,其实不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吗?现在我们还小,不应该就只会享受,应该用功读书,好好学习。

  自己老了,想读就晚了。想挽回一切,也已经晚了。 我们不能希望时间飞速,快快长大不读书,更不能浪费时间。时间是不能让人控制的。用金钱也是买不到的。用青春,童年去换取一样更价值、更宝贵的东西。换取了却变成了破烂的东西。 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读书。用功、用功再用功,认真、认真再认真。有一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吗?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的国家、爸爸、妈妈不正是要培养这些人才吗?

  读《红字》有感 篇5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读《红字》有感 篇6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读《红字》有感 篇7

  内容不太多,不太厚的一本书,我却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才算读完,书中有大量的环境描写,刚开始我遇见好的段落还摘抄在笔记本上,但是前两章没读完就放弃了。最近正在上美国文学简史的课,刚好讲到霍桑,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这大概也是我的一个弱项,所以肯呢个会在考作品分析中被扣掉很多分。要学习并了解一个作家的最好方法就是去阅读他的作品,但是我没想到在译者序中就被剧透了?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读《红字》有感 篇8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作品。它是一部经典的浪漫主义小说,经典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意蕴丰富。经验告诉我们: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任意一部经典的作品,都会有新的发现,都会有新的感悟,小说《红字》当然也不会例外。

  不同的文学研究者曾经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红字》:有的人从对比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有的文学研究者对它的主题进行再探究;亦有研究者对这部浪漫主义作品的人物性格特征及其主题内容进行再挖掘等纵观前人的研究,唯独缺少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这部表现伟大女性婚姻问题的小说。

  这部经典的婚姻小说是一部浪漫主义的爱情悲剧。作者在本部作品中主要讲述了一个悲剧故事: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与老年医生齐灵渥斯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但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虽然有爱情但没有世人公认的婚姻。最后主人公DD伟大的女性海丝特白兰被当众处罚,佩戴红色的A字示众,但她敢做敢为,独自一人承担因追求幸福而遭受到的屈辱,始终也没有说出女儿珠儿的生父DD牧师丁梅斯代尔。

  这部小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人物: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法定丈夫老年医生齐灵渥斯;和女主人公有爱情没有法定婚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以及他们的孩子珠儿。在女性的视角下,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概括这几个人物的性格特征:

  一个反抗的女性DD海丝特白兰;一个良心发现的老年医生齐灵渥斯;一个懦弱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无辜的女孩珠儿。从女性的视角重新解读浪漫主义悲剧作品《红字》,我们能够有哪些新的发现、新的感悟呢?

  所有的读者都知道,题目《红字》中的“红字”是指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勇敢地追求爱情婚姻生下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女儿后,因遭受惩罚而佩戴的象征通奸标志的红色的A字(通奸,adultery)。1658年普利茅斯当局规定凡是犯有奸淫罪者必须“当于袖上或背部佩戴布制AD两个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未佩戴此二字母者意即给予逮捕并施以鞭打”。

  但是,对于这个象征通奸标志的红红的字母“A”,从女性的视角下,我们还可以赋予它以下的含义:

  首先,这个红红的“A”是英语单词“admirable”的首字母。在英语里,“admirable”是“尊敬”、是“令人敬佩”的意思。理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同老医生灵渥斯结婚,婚后她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重新品味宝贵的爱情这种行为令与其生活在同时代的人感到敬佩;她在事后独自一个人承担追求幸福而遭受的惩罚的行为令人敬佩。小说里另外一个佩戴红字“A”的男性DD牧师丁梅斯代尔,他虽然性格懦弱,最终也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但他这种默默地反抗,把红字“A”印在自己胸前内心的反抗行为,令人敬佩。当然了,如果他能把内心的反抗表现在自己的行动上,展现在公众的面前,那他就会和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一样更受读者的敬佩。

  其次,这个红字“A”还是“advance”的首字母。这个单词译成中文有两个意思:先行的、提出。前者是形容词,后者是动词。这也就是说,作者通过题目中的红字“A”,要告诉给他的读者两个内容:一个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当时是追求爱情婚姻的先行者,她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社会是一个提前的行为,还不能为广大的世人所认可,因而她要遭受佩戴红字“A”的惩罚;另一方面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所作所为给当时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人们提出了妇女如何追求幸福婚姻的现实问题。

  再次,这个红字“A”是“angel”的首字母,这个单词的汉译是“天使”。而我们对“天使”理解应该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通过自己追求幸福生活的言行,在世人面前做着天使一样的工作,面向世人宣传着这样的信息:一个女人,一个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女人应该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婚姻生活,不要再独守没有爱情的婚姻。

  最后,即使我们读者不考虑这红色的“A”是adultery(通奸)、admirable(尊敬、令人敬佩)还是advance(先行、提出的.)、angel(天使),单单就这个字的颜色DD红,就足以让读者对它的含义揣摩不已: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行为是对当时社会宗教教规的警告,还是对当时那些生活在宗教教规重压下,默默地生活在无爱情的婚姻中毫无觉醒意识妇女们的提醒?小说出版后,它的文本是不变的,但是读者对它的解读却在不断地深入,不断地完善,所以,在当我们今天用女性视角解读《红字》的时候,这部小说的题目应该是一个多解的题目。

  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反抗的女性,一个彻底的反抗主义者。海丝特白兰的反抗不仅表现在自己的言行上,还表现在她自己的精神上。从外到内,从身体到精神,她方方面面都表现出反抗的精神。因为这种彻底的反抗使她受到了读者的尊敬,并使这部小说的影响力达到了极致。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首先表现在她的语言上:

  “女人,你违背上天的仁慈,可不要超过限度!”威尔逊牧师先生更加严厉地嚷道。“你那小小的婴儿都用她那天赐的声音,来附和并肯定你所听到的规劝了。把那人的姓名说出来吧!那样,再加上你的悔改,将有助于从你胸前取下那红字。”“我永远不会说的!”海丝特白兰回答说,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先生,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的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当时社会上的人,不论是牧师还是深受其害的妇女,他们都认为这个红红的“A”是耻辱的象征,但是他们谁也不能想到海丝特白兰的语言是这样的坚决:“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虽然这样的语言不能为世人所理解,但这样的语言却让读者看到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反抗的坚决。

  其次,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表现在她的行动上。狱吏提审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时,小说是这样描写她的反抗行为的:到了牢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说明她个性的力量和天生的尊严的动作,推开狱吏,象是出于她自主的意志一般走进露天地。

  这个动作说明海丝特白兰对于自己的反抗行为是认识深刻的,文中对此是这样描写的:

  她很快就醒悟过来了,用她的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索性用一条胳膊架着孩子,她虽然面孔红得发烧,却露出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着她的同镇居民和街坊邻里。她的裙袍的前胸上露出了一个用红色细布做就、周围用金丝线精心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这个字母制作别致,体现了丰富而华美的匠心,佩在衣服上构成尽美尽善的装饰,而她的衣服把她那年月的情趣衬托得恰到好处,只是其艳丽程度大大超出了殖民地俭朴标准的规定。

  读《红字》有感 篇9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日记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读《红字》有感 篇10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读《红字》有感 篇11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作品.它是一部经典的浪漫主义小说,经典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意蕴丰富.经验告诉我们: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任意一部经典的作品,都会有新的发现,都会有新的感悟,小说《红字》当然也不会例外.

  不同的文学研究者曾经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红字》:有的人从对比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有的文学研究者对它的主题进行再探究;亦有研究者对这部浪漫主义作品的人物性格特征及其主题内容进行再挖掘等纵观前人的研究,唯独缺少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这部表现伟大女性婚姻问题的小说.

  这部经典的婚姻小说是一部浪漫主义的爱情悲剧.作者在本部作品中主要讲述了一个悲剧故事: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与老年医生齐灵渥斯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但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虽然有爱情但没有世人公认的婚姻.最后主人公DD伟大的女性海丝特白兰被当众处罚,佩戴红色的A字示众,但她敢做敢为,独自一人承担因追求幸福而遭受到的屈辱,始终也没有说出女儿珠儿的生父DD牧师丁梅斯代尔.

  这部小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人物: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法定丈夫老年医生齐灵渥斯;和女主人公有爱情没有法定婚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以及他们的孩子珠儿.在女性的视角下,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概括这几个人物的性格特征:

  一个反抗的女性DD海丝特白兰;一个良心发现的老年医生齐灵渥斯;一个懦弱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无辜的女孩珠儿.从女性的视角重新解读浪漫主义悲剧作品《红字》,我们能够有哪些新的发现、新的感悟呢?

  所有的读者都知道,题目《红字》中的“红字”是指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勇敢地追求爱情婚姻生下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女儿后,因遭受惩罚而佩戴的象征通奸标志的红色的A字(通奸,adultery).1658年普利茅斯当局规定凡是犯有奸淫罪者必须“当于袖上或背部佩戴布制AD两个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未佩戴此二字母者意即给予逮捕并施以鞭打”.

  但是,对于这个象征通奸标志的红红的字母“A”,从女性的视角下,我们还可以赋予它以下的含义:

  首先,这个红红的“A”是英语单词“admirable”的首字母.在英语里,“admirable”是“尊敬”、是“令人敬佩”的意思.理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同老医生灵渥斯结婚,婚后她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重新品味宝贵的爱情这种行为令与其生活在同时代的人感到敬佩;她在事后独自一个人承担追求幸福而遭受的惩罚的行为令人敬佩.小说里另外一个佩戴红字“A”的男性DD牧师丁梅斯代尔,他虽然性格懦弱,最终也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但他这种默默地反抗,把红字“A”印在自己胸前内心的反抗行为,令人敬佩.当然了,如果他能把内心的反抗表现在自己的行动上,展现在公众的面前,那他就会和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一样更受读者的敬佩.

  其次,这个红字“A”还是“advance”的首字母.这个单词译成中文有两个意思:先行的、提出.前者是形容词,后者是动词.这也就是说,作者通过题目中的红字“A”,要告诉给他的读者两个内容:一个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当时是追求爱情婚姻的先行者,她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社会是一个提前的行为,还不能为广大的世人所认可,因而她要遭受佩戴红字“A”的惩罚;另一方面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所作所为给当时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人们提出了妇女如何追求幸福婚姻的现实问题.

  再次,这个红字“A”是“angel”的首字母,这个单词的汉译是“天使”.而我们对“天使”理解应该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通过自己追求幸福生活的言行,在世人面前做着天使一样的工作,面向世人宣传着这样的信息:一个女人,一个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女人应该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婚姻生活,不要再独守没有爱情的婚姻.

  最后,即使我们读者不考虑这红色的“A”是adultery(通奸)、admirable(尊敬、令人敬佩)还是advance(先行、提出的)、angel(天使),单单就这个字的颜色DD红,就足以让读者对它的含义揣摩不已: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行为是对当时社会宗教教规的警告,还是对当时那些生活在宗教教规重压下,默默地生活在无爱情的婚姻中毫无觉醒意识妇女们的提醒?小说出版后,它的文本是不变的,但是读者对它的解读却在不断地深入,不断地完善,所以,在当我们今天用女性视角解读《红字》的时候,这部小说的题目应该是一个多解的题目.

  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反抗的女性,一个彻底的反抗主义者.海丝特白兰的反抗不仅表现在自己的言行上,还表现在她自己的精神上.从外到内,从身体到精神,她方方面面都表现出反抗的精神.因为这种彻底的反抗使她受到了读者的尊敬,并使这部小说的影响力达到了极致.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首先表现在她的语言上:

  “女人,你违背上天的仁慈,可不要超过限度!”威尔逊牧师先生更加严厉地嚷道.“你那小小的婴儿都用她那天赐的声音,来附和并肯定你所听到的规劝了.把那人的姓名说出来吧!那样,再加上你的悔改,将有助于从你胸前取下那红字.”“我永远不会说的!”海丝特白兰回答说,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先生,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的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当时社会上的人,不论是牧师还是深受其害的妇女,他们都认为这个红红的“A”是耻辱的象征,但是他们谁也不能想到海丝特白兰的语言是这样的坚决:“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虽然这样的语言不能为世人所理解,但这样的语言却让读者看到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反抗的坚决.

  其次,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表现在她的行动上.狱吏提审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时,小说是这样描写她的反抗行为的:到了牢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说明她个性的力量和天生的尊严的动作,推开狱吏,象是出于她自主的意志一般走进露天地.

  这个动作说明海丝特白兰对于自己的反抗行为是认识深刻的,文中对此是这样描写的:

  她很快就醒悟过来了,用她的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索性用一条胳膊架着孩子,她虽然面孔红得发烧,却露出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着她的同镇居民和街坊邻里.她的裙袍的前胸上露出了一个用红色细布做就、周围用金丝线精心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这个字母制作别致,体现了丰富而华美的匠心,佩在衣服上构成尽美尽善的装饰,而她的衣服把她那年月的情趣衬托得恰到好处,只是其艳丽程度大大超出了殖民地俭朴标准的规定.

  读《红字》有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

  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

  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

  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读《红字》有感 篇13

  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

  《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主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德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作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

  至于老齐林窝斯,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向情敌复仇以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及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这也是其社会属性的外在表现。但内心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快感。这是他自然属性中最阴险的一面。

  三、启迪

  个人组成了社会,个人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规范。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又存在着差异,于是就产生了矛盾,因而也就有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小说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理想、梦想的想往自然占胜社会。笔者以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冲突为线索,释读作品,目的是从另一角度赏析作品,如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许会为更全面地分析《红字》拓宽思路。

  读《红字》有感 篇14

  首先,这本书让我深入思考道德背后的意义。小说的主人公海蒂·普里斯特因通奸被判有罪,被刺中一个大字母“A”,代表“通奸”的意思。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这是一种耻辱。海蒂不仅背负着罪孽的重担,还必须独自生活并抚养一个孤儿。这让她的生活非常苦涩。在这样一个道德观念很强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社会规范。然而,当人们开始尝试理解这些道德规范背后的含义时,他们会发现这些规范本身可能是有问题的、不合理的。 《红字》让我思考一个重要问题:道德和社会规范是否应该成为我们行为的唯一指南?

  其次,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主题是个人责任。海蒂的处境正在发生变化。她不仅要接受社会的谴责,还要独自承受未知的痛苦。我们看到她如何在此过程中掌控自己的命运,承担责任,并为自己和孩子们创造更美好的未来。这借鉴了孟子“性相近,行相远”的思想。即使在别人放弃她的时候,她仍坚定地面对挑战,以身作则,展现出一个伟大的人应有的样子。对我来说,这是一本令人振奋、勇敢的小说。

  最后,小说最重要的教训之一是人性的复杂性。霍桑向我们展示了人性中最好和最坏的一面,但他也让我们看到了人在不同情况下可以表现出的完全不同的一面。在小说中,许多人物都有极其复杂的'动机和情感。例如,海蒂的丈夫,流氓,经常被认为是一个卑鄙的人,但他也有自己的困难和需求。霍桑未能简单地描述他的性格。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霍桑没有用笔墨以黑白的方式描绘任何角色,让他们看起来更加真实。在我看来,这是这部小说的最大优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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