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研修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10 04:44:2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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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研修的心得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民法学》的培训,受益良多。

《民法学》研修的心得体会

  此次培训我听到了房绍坤和郭明瑞两位教授的讲授,他们从“民法课程建设与民法教学的几个问题”到“关于侵权法立法的有关问题”,再到“物权法示范课”,每一讲都内容丰富,深入浅出,从中可以看到两位老师深厚的理论和实践积淀。房教授通过“基本特点”、“主要环节”以及“示范”,对“物权法案例讨论课教学的开展”做了很好的讲解。结合听课笔记和我的思考,我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一、案例讨论课的基本特点

  首先,房教授提出,课堂教学中我们强调互动,但是学生的参与程度并不是很高,而案例讨论课教师可以通过案例这个中介使学生置身案例的情境之中,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使我更充分地认识到了开展案例讨论课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案例讨论课教学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和师生互动,强调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升华理论的学习。

  要开展好案例讨论课的教学就要把握好案例讨论课教学的基本特点,房教授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述,分别是案例讨论课是一种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和民主式教学方法。强调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所以教师要注意角色的转换,要主动听学生发言、讨论,老师起主导作用。案例讨论课教学是一种民主式教学,师生是平等的,可以争论、辩论,各自提出观点,使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

  二、案例讨论课教学的主要环节

  房教授从案例的选择、课前准备、课堂讨论、总结评析四个环节作了具体的讲述,听后使我茅塞顿开,以后再开展案例教学就有了章法,也知道要从哪些环节入手搞好教学,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案例选得好,课程就成功了一半。”房教授强调了案例选择的重要性。

  他认为要注意案例的新颖性,要选取最新的案例,才能贴近生活,了解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实际问题;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要选择与理论密切相关,针对核心问题和基础理论,有一定典型性的案例,可以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培养学生的能力;要注意案例的适当性,考虑案例自身的性质和学生的基本情况,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也不能太难;要注意案例的启发性,适当地拓展知识的可能,体现法律知识和法律适用的问题。

  房教授强调要做好课前准备,要求教师深入分析和思考,吃透案例,了解相关的知识背景、备选的解决方案,并做出预案,要思考如何组织课堂讨论并事前做好准备。

  房教授提出了课堂讨论的三种方法,非常具有可操作性,对我以后的教学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这三种方法分别是:1.评析法院判决的正确性;2.设问的方法;3.学生直接分析案例,自己提出问题,自己解决。针对不同案例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

  课堂讨论环节,房教授强调一定要在老师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展开讨论。可以分小组,按班级讨论,可以先小组汇报,再开展班级讨论。无论哪种形式,学生应该是主角,教师是主导,协调案例讨论,老师尽量少讲,多点拔,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教师只是在疑难之处、关键之处、重点之处适当提供思路、暗示,引导学生向正确的方向思考。不要当面说学生,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总结评析环节,房教授要求教师要针对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学生讨论情况、学生的答案进行适当的点评。鼓励学生的积极性,表明自己的观点,鼓励学生继续探讨和研究。

  三、我的体会和今后做法

  案例讨论教学法旨在启发学生思维,锻炼学生的能力。案例讨论教学法的主线是教师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讨论来指导学生去理解法律理论和原则。所以案例讨论教学法对老师的要求是很高的,这要求我今后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才能更好地吃透案例,掌握好课堂讨论,起到好的效果。

  针对一些具体的民事制度,我可以设计具体的案例,在课堂上用来作为授课内容的佐证。一方面可以形象的展示抽象的内容,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起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我可以选取有代表性、有相应难度的教学案例打印成册,提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在课前对案例资料认真阅读、分析并做出判断。

  选取案例的途径可以拓宽,可以从“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大家说法”等电视栏目中选择,也可以从报纸文章中选择。案例编写中提出问题这一步非常关键,这关系其利用价值大小的问题。所以,从何种角度评价并提问,必须既要集中抓典型,又要综合考虑,从深层次、多方面挖掘。

  案例讨论教学法离不开教师的讲解,但是应当精讲多练,我要精心提炼和设计必须讲授的理论内容,以腾出足够的教学时间给师生研讨案例。另外,还要注重贯穿启发式精神。在案例法教学活动中,我扮演的是经验丰富的“引导者”角色,应当给学生足够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不轻易地就某一问题下结论,而是通过各种巧妙的设问、提问、讨论等去帮助学生培养主动探索的精神和能力。

  在课堂上讲述一定的法学原理根据需要采用虚构或真实的案例,展示法官根据这些案例所作的各种判决来反映各种法理学流派的特点,让学生们可以了解,法官是如何根据他对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认识以及对法律制度的认识来参与法律程序的。同时,为了做到公正的判决,法官是如何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难题的。根据这些虚构或真实的简要案件事实让学生根据他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以及他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如民法、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对此作出判断和裁决。根据学生的回答,指出学生在运用法律推理时出现的错误和法律知识上的缺陷,引导学生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再好的教学方法,不会用或者用不好也是枉然。所以,我今后要坚持做到课前仔细设计、演练;课上进入角色,充分发挥;课后认真总结,以求熟能生巧,渐入佳境。这需要长期的积累与不断的实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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