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1-04-25 09:03:44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心得体会范文

  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子女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13日,记者走访南京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发现,新法实施一年了,常来探望老人的子女依然常来,不来的依旧不来。为此,该院规定了子女定期探望的底线,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这种做法在南京的养老机构首开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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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一个月至少要来养老院看望父母一次,否则养老院不予接收。面对南京市这家养老院有些另类的规定,很多网友可能会觉得难以理解,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子女为老人按时交够了养老费用就行了,养老院何必多管闲事。再者,养老院提出这样的要求,万一让一些感觉难以做到的子女打了退堂鼓,岂不是影响了养老院的入住率,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表面看上去,这家养老院关于子女看望老人的“探亲底线”规定,只会给自己在管理上增加麻烦,却不会带来什么好处。但在笔者看来,“探亲底线”的背后,不但体现出养老院难得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对子女与父母亲情的一种善意呵护,值得充分肯定。这样的规定看似充满了强制性,但何尝不是对子女的一种善意督促与提醒?经常看望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却需要由养老机构来提醒子女,单单是看了协议上这样的条款,就足以对一些子女产生情感上的震动。另一方面,对那些孝德意识欠缺、孝德行动更欠缺的子女来说,即便是因为养老院的规定而“不得不”常来探望父母,也足以给父母带来莫大的慰藉,同时也未必不会有习惯成自然的可能性,改善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培养父母和子女的感情,进而让子女把之前的“不得不”变成一种自觉自愿自发的行为。毕竟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对子女的一种督促和引导,子女如果连一个月探望父母一次都做不到,那真该好好反思一下自身的'孝德意识与做人良知了。

  人们在对“常回家看看”入法充满期待的同时,也有一些质疑与担忧,比如它的现实可操作性问题。而在多数网友看来,要想让“常回家看看”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最终还得依靠为人子女者的道德自觉与孝道意识的觉醒。而南京市这家养老院规定“探亲底线”的做法,正是对子女的一种道德引导和孝德意识的唤醒,正是为了提醒和督促子女能够“常去养老院看看”.

  “探亲底线”实际上也是在提醒我们,不管对于为人子女者,还是各类养老机构,弘扬孝道意识,倡导孝德理念,都不应该只体现在口头上,还应该有实实在在的行动与举措。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更应该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利用能够接触子女的机会,为父母和子女搭建一座情感桥梁,为子女孝敬老人做好引导、提醒和督促的工作,让孝德理念深入人心,让“常回家看看”从法律要求成为道德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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