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时间:2022-12-07 16:22:00 演讲稿 我要投稿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好的演讲稿可以引导听众,使听众能更好地理解演讲的内容。在现在社会,演讲稿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在我心中演讲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共2页,当前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2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从我做起》。

  生命就像一只花朵,虽然美丽芬芳,但也无比脆弱。人的生命只有唯一的一次,这是不可重来的旅程。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无比宝贵。关注消防是安全的保证,安全是生命的保护神。所以,我们要重视消防安全,来保护自己的生命。

  过去几年来,一幕幕血的教训在我们心中刻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湖南大火的壮烈;吉林中百商厦火灾的无知;浙江漫岭火灾的凶烈;天津塘沽爆炸的惨痛。我们只能叹息,在大火无情的摧毁了一切之后,剩下的只是痛苦和深思。

  在消防日的到来之际,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认真对待每月一次的消防疏散演练;

  2、学习消防器材的正确操作,观察了解学校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

  3、在化学实验室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听从老师的安排,小心谨慎;

  4、在宿舍内禁止使用插座,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宿管反映,以免发生火灾。

  创造安全校园,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手共进,关爱生命,关注消防,共享安全的阳光,共享安全的欢乐。同学们,为了保护他人和自己的生命,为了构建和谐安全校园而努力吧!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冬季已经来临,而冬季是各种火灾的多发时期,因此,冬季防火工作是一年之中消防工作的重点。为了进一步深化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建设“平安蚌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全体教师要重视教育学生养成注意防火的习惯,教会消防知识,对校园内的各种电器开关、电源线都要加以保护,切勿损坏。

  二、在日常的生活中,对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在火源附近千万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的'物品,万一发现煤气泄漏应当迅速关闭阀门,同时打开窗户,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以免引起爆炸。

  三、各位教师在离开办公室时,应当及时地关闭电源,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吸烟的老师不要乱掷烟蒂和火种,严防火灾的发生。

  四、在日常生活中,一旦遇到火灾袭来时,应当拨打“119”电话迅速报警,有浓烟产生时,应当用浸湿的衣服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逃生,千万不要贪恋财物,因为生命是第一位的。

  五、在冬季,应当注意室内空气的流通,特别在取暖洗澡时更应当开窗通风,严防煤气和一氧化碳中毒,历史的教训是惨重的。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让我们行动起来,时时处处提高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使我们能在一个安全、舒适、祥和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4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5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铭记于心》。

  火灾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如果人们不小心,他们可能会引起可怕的'火灾,这可能危及他们的生命。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一切。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永远记住“消防安全”两个字。

  20xx年2月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唐三街唐三小学附近的一家文具店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到了托幼班的上层,造成三名儿童死亡,一名儿童受轻伤。所有的室内设施都被烧毁了、

  火多无情啊!它吞噬一切,不留情,让很多人失去温暖的家,让很多父母失去可爱的孩子,让很多人失去财产。

  近年来,中国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死亡20xx多人,伤亡人数不计其数,财产损失超过10亿元。

  这个令人震惊的数字,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震撼了我们的内心,引起了我们对“消防安全”的关注。我们要时刻保持“消防安全”的弦绷紧,时刻警惕这种任性而无情的“火”。

  “隐患比明火危险,预防比救灾好,责任比泰山重要!”人只活一次,一定要珍惜生命,让“人人关心防火,处处注意防火”,让“防火安全”铭记于心!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6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以“法律”为开准绳。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老师,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7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南孟学区东只甲小学的杜秀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同行们,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充实学生的思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尔后,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8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同时也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每天各项法律法规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了解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法规,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

  二、守法。新时代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需要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队员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文明交通始于足下,文明学生由我做起”。我们生活在一个交通便利的社会,每天来往于学校、家庭和其他场所之间,在那行人车辆拥挤的街道上,你是否看到了潜藏在我们每日行走的交通路线上的危险呢?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看到了血的事实,经受了血的教训,那一幕幕令人心痛、惨不忍睹的画面,那一个个因抢救无效而离我们远去的'人们,最后留给我们的都是心灵上的创伤和对离去者无尽的痛惜。我们在痛惜他们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

  有人曾说,动荡年代最可怕的是战争,而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相当于一次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

  下面这组数字让人确信,"车祸猛于虎",交通事故就在你我身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20xx年,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65225人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相当于50多个我们二小的人数。9.3亿元的经济损失又如何形容?交通安全专家分析说,如果建一所希望小学需用20万元,那么全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建近5000所希望小学;如果救助一名失学儿童每年需500元,那么全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可以让近500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凡是在马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必须严守规矩,即交通法规。它是保证我们社会井然有序,健康迅速发展的坚强后盾。因为我们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社会便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了一步,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的责任。让我们所有同学都携起手来呵护好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为此,我们倡议全校同学从我做起应做到以下几点,树立校园文明新风。

  1、过马路时,一慢二看,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

  2、12周岁以下的同学请不要骑自行车到校。

  3、不在车行道或人行道上追逐、玩耍。

  4、同学们应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牢记交通法规,确保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行安全路,做文明人。

  5、同学们应该提醒你身边的朋友或家人,请他们也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良好的市民。

  6、遇到交通事故,保护现场,拨打122报警。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社会环境吧!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0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1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四年级一班的付心悦,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日”,今年“119”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

  每到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了。

  身处人员密集校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警铃,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懂得火灾形成的原理,不玩火;懂得火灾预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学会火灾报警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小火,学会火灾自护自救的方法。要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近期,学校还要组织师生们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湿毛巾,听到警报,随时疏散,用毛巾捂住鼻口,弯腰有序撤离。

  同学们,我们热爱生活,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珍爱生命,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周围!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师。今天,在我国旗下讲话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个法律小常识——大家知道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什么吗?对,是宪法。那“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呢?翻开人类历史浩瀚的书卷,我们会发现: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的身影,人们用习惯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些习惯靠人们自觉自愿遵守。12月4日即将到来,这天是“国家宪法日”。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岁月更替,法律在人类文明进化的过程中,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质始终如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来统治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也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

  歌德曾说:“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法律为我们评判、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顾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热点事件:“《民法典》即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完善”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如冬日里的暖宝宝;“微信群发言不慎重会承担法律责任”“革命烈士的荣誉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审判,让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儿戏;“张玉环沉冤近27年后被证清白”再一次说明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让我们看见:法律温暖公正,也严肃无情;法律像社会的指挥棒,在指引人们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让我们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身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同学们,你的心中有法律吗?法律就是明媚的阳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导航仪。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为了让我们从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护法,老师有些想法与大家共享:

  强化规则意识,学会尊重遵守敬畏规则。教室内,预备铃响即准备好上课;楼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场合保持安静、尽量不影响他人……如今的你,能将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熟记于心、落实于行,未来的你,也定会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牢记于心,做国家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良好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青少年不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应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有力的推动者,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你我共同的担当。《道德与法治》课堂是你们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同学们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学习,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学生;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对法律的神圣信仰深深铭刻在心里、努力落实在每一天的行动中,那么在法律信仰所支撑起的一片蓝天之下,一个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远景就在前方。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阳而立、与法同行、有爱有光的好学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让我们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将法律永远根植于你我的内心!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3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4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xx小学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1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消防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火灾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一次次惨痛的教训,要求我们要重视消防安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地铁作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是城市的大动脉及生命线,不仅投资巨大,而且人员密度高,发生火灾后,对人员进行疏散十分困难,引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将难以估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地铁正常平稳运营的重要保障。

  要做好地铁运营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树立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消防法制观念,制定合理的消防安全综合措施与对策,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防治采取安全可靠和有效适用的消防安全综合措施与对策,更好地应对消防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火灾风险,将火灾危害降到最低,最大限度促进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消防安全,从我做起。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是做好消防安全最有效的途径,作为地铁运营人员,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很多人还缺乏应有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全国各类消防安全事故中,由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事故所占比重一直很大,消防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提醒着我们要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通过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栏、宣传海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讲座,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对消防安全有较为深刻、全面、科学的认识;通过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做好安全文化宣传,确保安全因素覆盖到地铁运营的每个角落,做好了这些,才能为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打好思想基础。

  生命犹花,虽可绽放天下,如不精心呵护,顷刻间就会凋零;生命犹水,虽可滋润万物,如不精心照料,一瞬间便将干涸。虽然火灾是难以根本杜绝的,但是“防微杜渐”,制定合理的消防安全综合措施与对策,重视消防安全预案的设计,做到提前预防,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体系完备、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可以降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压力,可以增强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将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要做到保证地铁运营安全,还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模拟演练及乘客安全疏散演习,提升各部门、各岗位的应变和协同配合能力。同时应确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具体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人员,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和奖罚制度。

  地铁作为容量比较大的公共交通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广大乘客的生命安全,安全运营是地铁运输的首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消防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作为地铁运营安全的守护者和践行者,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是地铁消防安全最忠诚的卫士,安全就如一根长长的纽带,将我们紧密联系在一起。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

  为了地铁的安全运营,为了乘客的安全出行,在消防安全的问题上,作为地铁运营安全卫士的我们,来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在本职岗位上“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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